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377|回复: 1

[与时俱进弘扬大乘] 虚云禅师:说法利人,要以身作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6:00 编辑

佛法教典所说,凡讲行持,离不了信、解、行、证四字。经云:‘信为道源功德母。’信者,信心也。《华严经》上菩萨位次,由初信到十信,信个什么呢?信如来妙法,一言半句,都是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言语,千真万确,不能改易。修行人但从心上用功,不向心外驰求,信自心是佛,信圣教语言,不妄改变。解者,举止动念,二谛圆融,自己会变化说法,尽自己心中流出,放大光明,照见一切,这就是解。虽然明白了,不行也不成功,所以要口而诵,心而惟,心口相应,不相违背。不要口说得锦上添花,满肚子贪嗔痴慢,这种空谈,决无利益。心惟是什么呢?凡有言语,依圣教量,举止动念,不越雷池一步,说得行得,才是言行无亏。若说得天花乱坠,所做男盗女娼,不如不说。行有内行外行,要内外相应。内行断我法二执,外行万善细行。证者,实证真常。

有信,有解,没有行就不能证,这叫发狂。世上说法的人多如牛毛,但行佛法的,不知是那个禅师法师,什么人都有一些典章注解,如《心经》、《金刚经》、《八识规矩颂》,乃至《楞严经》等,其中有些人只是要鼻孔,虽然注了什么经,而行持反不如一个俗人,说食不饱,动作行为,有内行外行之分。内行要定慧圆融,外行在四威仪中严守戒法,丝毫无犯,这样对自己有受用,并且以身做到,可以教化人。教化人不在于多谈,行为好,可以感动人心。

如《怡山文》所说‘若有见我相,乃至闻我名,皆发菩提心,永出轮回苦’。你行为好,就是教化他,不要令人看到你的行为不好,而生退悔心,这会招堕无益。牛头山法融禅师,在幽栖寺北岩石室住静,修行好,有百鸟衔花之异。唐贞观中,四祖遥视此山气象,知有异人,乃躬自寻访,问寺僧人曰:‘此间有道人否?’僧曰:‘出家儿哪个不是道人!’祖曰:‘阿哪个是道人?’僧无对。别僧曰:‘此去山中十里许,有一懒融,见人不起亦不合掌,莫是道人么?’祖遂入山,见师端坐自若,曾无所顾,祖问曰:‘在此作什么?’师曰:‘观心。’祖曰:‘观是何人,心是何物?’师无对,便起作礼,曰:‘大德高栖何所?’祖曰:‘贫道不决所止,或东或西。’师曰:‘还识道信禅师否?’祖曰:‘何以问他?’师曰:‘向德滋久,冀一礼偈!’祖曰:‘道信禅师,贫道是也!’师曰:‘因何降此?’祖曰:‘特来相访,莫更有宴息之处否?’师指后面曰:‘别有小庵。’遂引祖至庵所,惟见虎狼之类,祖乃举两手作怖势。师曰:‘犹有这个在!’祖曰:‘这个是什么?’师无语。过一回,祖却于师宴坐石上书一‘佛’字,师睹之惊然。祖曰:‘犹有这个在!’师未晓,乃稽首请说真要。祖曰:‘夫百千法门,同归方寸,河沙妙德,总在心源。一切戒门、定门、慧门,神通变化,悉自具足,不离汝心。一切烦恼业障,本来空寂;一切因果,本如梦幻;无三界可出,无菩提可求,人与非人,性相平等。大道虚旷,绝思绝虑,如是之法,汝今已得,更无缺少,与佛何殊。更无别法,汝但任心自在,莫作观行,亦莫澄心,莫起贪嗔,莫怀愁虑,荡荡无碍,任意纵横,不作诸善,不作诸恶,行住坐卧,触目遇缘,总是佛之妙用,快乐无忧,故名为佛。’师曰:‘心即具足,何者是佛,何者是心?’祖曰:‘非心不问佛,问佛非不心。’师曰:‘既不许作观行,于境起心时,如何对治?’祖曰:‘境缘无好丑,好丑起于心,心若不强名,妄情从何起,妄情既不起,真心任遍知。汝但随心自在,无复对治,即名常住法身,无有变异。吾受璨大师顿教法门,今付于汝,汝今谛受吾言,只住此山,向后当有五人达者绍汝玄化。’牛头未见四祖时,百鸟衔花供养,见四祖后百鸟不来,这是什么道理呢?佛法不可思议境界,天人散花无路,鬼神寻迹无门,有则生死未了,但无又不是,枯木岩前睡觉,一不如法,工夫便白费了。我们就不如古人,想天人送供,天人不管你,因为我们没有行持。

真有行持的人,十字街头,酒肆淫坊,都是办道处所。但情不附物,物岂碍人,如明镜照万像,不迎不拒,就与道相应,著心迷境,心外见法就不对。我自己也惭愧,还是摩头不得尾,谁都会说的话,说出来有何用处?佛祖经论,你注我注,注到不要注了。讲经说法,天天登报,但看他一眼,是一身狐骚气,令人退心招堕。所以说法利人,要以身作则。要以身作则吗?我也惭愧。

本文来源:网易佛学 作者:云门祖庭
发表于 2016-9-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30 17:39 , Processed in 0.118665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