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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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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基督教之研究
圣严法师
自序

由于基督教徒的攻佛破佛,叫阵挑战,才使我对基督教发生了研究的兴趣,结果,使我写成了本书。所以,本书的功臣,应该是攻击佛教的基督徒。

我为写作本书,特别精读了五十多种有关的中西著作。我的态度,是以西方学者的见解介绍西方人信仰的宗教,是用基督教正统的素材说明基督教内容的真貌;同时也对佛教与基督教之间的若干重要问题,做了客观和理性的疏导。我不想宣传基督教,也无意攻击基督教,只是平心静气地加以分析研究,用历史的角度,考察基督教。本书的初稿,曾经在《海潮音》、《觉世》、《香港佛教》三家刊物,分别刊载,经过时间,达两年之久,承蒙许多读者,给了我很多的赞誉,鼓励我早日单印流通,以期对于当代宗教之病的狂澜,有所挽救和补益。

当我写作之时,并未准备出书,所以分为〈基督教与佛教之间〉、〈基督教的神之研究〉、〈伟大的基督教〉,一共三个主题,在三家刊物发表。现在编印成书,除将主题题名更动,又加列节目与子目,好让读者看来,一目了然。同时在内容方面,也做了很多的浓缩与补充,故与发表之时已有不同了。

再版自序

基督教的历史虽晚于佛教,然以流传地域之广,信徒人数之众,确占现存世界各大宗教之中的首位,如其没有一定的价值,岂能历久不衰。欧洲史上虽曾由于基督教教会的跋扈横行,出现过黑暗的恐怖时代;相反地,倘若不是基督教的《旧约》倡导十诫,以及《新约》所示的金律,欧洲社会便没有道德生活的依准可循。故从欧美文化史的观点,既可发现基督教的褊狭,也可肯定基督教的贡献。
虽然〈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三十七节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可是中国基督徒中的若干人士,依旧喜欢针对着佛教,做多样性的论断与抨击,甚至到佛寺中散发传单,也有基督徒发出中国全面基督化的论调。其实这些人,既无诚意理解佛教,也未真正理解基督教,仅凭狂热的信心,形成一股排他扬己的气焰而已。
由于此种现象的推动,使我对于基督教产生了研究的兴趣,结果写成了本书,也写成了另一本交给台湾中华书局出版的《比较宗教学》,希望对于《新约》、《旧约》的品味,以及对于基督教教会史和教理思想史的探索,来认识基督教。
佛教传自印度,在中国约两千年的佛教史上,也曾受到儒道二家的排斥。身为佛教徒的人,不论是依据佛法的融合精神,或是依据自身的历史体验,尤其是顺应今日思想开放的时代潮流,均宜有容受异己的雅量。而且他山之石,可以攻错,由于基督教的东来,也为佛教带来了新的考验,所以本书的撰写,希望对于任何立场的读者,都能提供若干利益。
本书的主题部分,写成于一九六六年,初版于一九六七年;附录部分初版于一九五六年,可见是我二十多年前乃至三十多年前的早期作品,当时我的年事尚轻,行文的词锋比较锐利,今天如果要我再写一本类似的书,已是不可能了。本书曾由佛教文化服务处及东初出版社先后出版,今由久大文化征询再版,这是对我个人生命的回顾,也为本书的生命,带进了另一个新的历程,因此,补述所感如上,用以为序。
一九八七年八月三日序于台北北投中华佛学研究所

基督教之研究
自序
再版自序
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与佛教
第一节 时代的宗教之病
第二节 今日的宗教之路
第三节 香港道风山与「佛教学研究」
第二章 牧师及神父的「佛教学」
第一节 佛教的无神论是什么?
第二节 大小乘佛经都是非佛说的吗?
第三节 佛教的因果律就是定命论吗?
第四节 佛教有了「新戒观」吗?
第五节 清理几个问题
第六节 天主教的月神杜而未
第三章 基督教的「神」之研究
第一节 谁是耶和华
第二节 耶和华与撒旦
第三节 多神结合的一神教
第四节 级级爬升的上帝观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第六节 近代的基督教
第七节 基督教的问题
第五章 基督教与佛教的影响及价值
第一节 基督教与印度文化
第二节 基督教与中国佛教
第三节 基督教与佛教的宗教价值
附录《评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再版自序
一、前言
二、基督徒的自白
三、基督教的自由平等与博爱
四、基督教的礼品
五、基督教的漂亮话
六、基督教的基本教理
七、没有道理的道理
八、基督教当真不拜偶像?
九、三民主义是否来自基督教?
一○、基督教原来如此
一一、看看基督教的「真理」
一二、基督教算不算宗教?
一三、上帝造人与人造上帝
一四、中国要不要基督?
一五、究竟那个有问题?
一六、最后的审判
一七、介绍中华民族的思想
一八、介绍《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与佛教

首先要说明,本书所称的基督教,是指英文Christianity,即是信奉耶稣基督的宗教,所以它是旧教天主教(Catholic)及新教(Protestantism)的总称。
我国在习惯上把旧教称为天主教,把新教独占了基督教之名,这在天主教是 不愿同意的。因此要说明本书的标题,对信奉耶稣基督的新旧各派,没有厚此薄 彼之意。
不过,本书在《新约》、《旧约》及有关的资料译语上,采用了新教的用语, 比如旧教称宗徒保禄,新教则称使徒保罗,本书便采用了后者,因为新教的用 语,在中国比较普遍之故。
第一节 时代的宗教之病

(一)一元论的二分法
宗教的目的,只要它是值得一部分人去信仰的高级宗教,大致总不会否认他 们的信仰,是为求得现实(罪恶)的解脱,进而进入一个不受罪恶(佛教称为业力)束缚的境界,这是什么?这就是从现象汩入于本体,从矛盾进入于统一的要求;虽然一般的宗教徒,尚不能理解到这一层道理,但这道理却是明显地摆在大家的面前。
问题是在,对于一个宗教的信仰,能否确切把握使人进入绝对的统一?如果要讲统一,那在泛神论或万有神论的哲学,似乎也可达到这一境地,那就是「物我同化」或「以小我化入于大我」,便完成了进入统一状态的目的;可是,那虽完成了整体,却否定了个体。
基督教,对于进入统一这一点,似乎很难找得有力的根据。首先,他们将创造宇宙的上帝,置于宇宙之外,作为宇宙形成的「第一因」,上帝不受他造,唯有上帝能造万物,因此,上帝与宇宙──时空之间的万事万物,乃是永远对立的,永远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这一点可以明白:基督徒何以称耶和华上帝为「主」而自称为「仆」了!这在印顺法师称他们为「主奴关系」,还被一位牧师极不乐意地抗辩了一次,其实那又何必?基督教的理念就是这样的嘛!否则他们势必要否认上帝是自有永恒的了!从这「外宇宙」的上帝观的原则下,演化出来的基督教义,便是顺理成章的「一元论的二分法」,一元是上帝造万物,二分法是:上帝跟宇宙是对立的;上帝与子民是对立的;天堂与地狱是对立的;信徒与异教徒是对立的;选民与落选者是对立的;善(天使)与恶(魔鬼)是对立的。根据基督教的理论,他们似乎从未打算要把这种对立的局面彻底改善。耶稣虽曾说过:「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二节)这意思是要更加爱护那些尚在罪恶中的人,使他脱离罪恶;可是,后世的基督教徒们又运用了这一段话:「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此,他们想尽了方法,要使一切的人,全部纳之于基督教的信仰之下,并且要使一切的文化全部变成基督教的文化。凡是不信基督教的人,纵然他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无懈可击,也要使他变成基督的信徒而后甘心,否则便是异端,便是妖巫,便要把他们送上柴火堆,活活地烧死。今日虽已无能实施这样的酷刑了,但是英国的白特伦.罗素先生还要说:「若他们今日还是像昔日一样的独断,他们会仍然觉得有理由去把异教徒烧死在柴堆上。」(罗素氏着《不可知论者是什么》)
(二)如此的神爱世人
以往,我总觉得不解,基督徒们传道的时候,总是那般地紧抓一个「神爱世人」的观念,他们平常也的确能够表现出「爱」的力量和态度;然而一涉及「异教」信仰的问题时,他们就完全不同了。他们看到了一个异教徒的笑话或丑闻,似乎比自己进了天堂还要开心。我总是想不通基督教的「博爱」,竟会如此地使我莫测高深!
如今呢,我已「悟」了,因在几年之前,由于我也认真地研究了几年的基督教之后,对于基督教的种种,已经不再那样地「莫测高深」了,当我见到新旧二派的基督徒们的种种离奇的作风,也就不以为奇了。比如辅仁大学的杜而未神父,在课堂上由于有个学生(并非佛教徒)不同意他对佛教的武断批评,他便「拍」的一声,打了那个学生一巴掌,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完全震惊于这突如其来的掌声,和那位同学嘴角淌下的鲜血」,《文星杂志》七九期还特别为此刊了一篇专访。又有一位周幼伟神父在天主教的《现代学人》杂志上说,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目的,是要将中国文化完全基督教化,无怪乎他在跟辅大学生讲墨子的时候,要把「祸祟」念成「祸崇」,把「士贾倍徙」念成「士假信徒」了。杜而未神父在他们的《恒毅》杂志上,硬要从语源学中东扯西拉地把佛教说成是月神宗教;但他却从来不肯向印度的文化、宗教、哲学的史料中去下工夫。又有一位龚天民牧师,受他教会的扶持去日本的佛教大学及大谷大学读了几年佛教的书,便大写他的「研究报告」,当然,他是真的用了几年工夫的,他那样的「报告」,绝不是一般的基督徒们所能写得出来;可惜的是,他是为了自己的饭碗问题,所写的佛学报告,总觉得他是左右为难,两面不讨好,他既想写出佛教学的真内容,又怕让他的教会看了不满意,所以他只好采取「掘」与「埋」的手法,先把佛教学「掘」起,跟着又把它「埋」掉,可惜他「埋」的很拙劣。如果说个比喻:好像一个帮工的穷孩子,被他的主人授意去偷窥一个富家的金银珠宝,这些金银珠宝,的确是让他窥到了一个外貌,可惜这些宝物不能归他自己或他的主人所有,没有办法,只好在上面撒一泡尿,回头就向他的主人报告说:「那些东西没什么了不起,虽然是宝贝,但却有着一股尿的臭气。」
像这种情形,我已看得很多了,但总以为那是可以原谅的宗教之病:第一,基督徒也是凡夫,岂能没有「我执」?乃至基督教的耶和华上帝的「我执」,似乎比一般凡夫来得更明显,这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等各篇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纵然到了《新约》四福音中的耶稣基督,这个「我执」的心理状态,还是非常的强烈,所以值得谅解和同情,正像我们要谅解和同情我们自己的同道一样。第二,基督教的原则或本质,就是一个独断式的宗教,就是一个一元论的二分法的宗教,别说他们对于异教不能容忍,就是对于门内的兄弟(新旧各派)之间,同样不能容忍;纵然是上帝对于子民,同为他所创造的子民,同为信了他的子民,同为被他召去了的子民,还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而要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第二十章第十六节)当然,这在基督徒是从来不希望让人家提起的事。所以我们应该谅解他们,并给予充分的同情,不必生此闲气。
(三)宗教的宽容
诚然,容忍或宽容,也是基督教的基本观念:「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二十二节)可惜的是这个饶怒弟兄七十个七次的教训,仅在信了「上帝的儿女之间」局部地遵行,乃至同为上帝的信徒,乃要斗争屠杀。不过,到了近世以来,「信仰宗教自由」已成了各文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在西方国家,排斥异教或迫害异教的罪行,已不复闻,尤其在美国,各宗教的信仰,根本受着同等的重视。我曾接触过的美国军人和平民,尽管彼此之间的信仰不同,他们却不会硬向你传教;他们对于佛教虽未必希望信仰,但却很感兴趣,他们之中凡是阶级较高的或知识较深的,甚至坦白地告诉我:「我什么教会都不信,我只信上帝。」别以为上帝就是耶和华,那才不是,他见我拜佛,也说是拜上帝(God),可知他们是接近于「宗教一元论」的信仰者,因为今日的美国,实际上是在推展着一种「灵的多元主义」(Spiritual Pluralism)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不论它在什么地方与什么时候,不论它叫什么名字,玫瑰花总是一样的香。」这是什么?这就是佛教所说的「方便有多门,归元无二路」,也是中国儒家所说的「道并行而不悖」的思想。所以,近代的英国大哲人罗素及美国大哲人白壁德,对于东方哲学均有着极高敬意,他们对于佛教的敬意,远在于基督教的情感之上,甚至有人要说:「最了解共产主义的人,才最了解天主教,所以……罗素先生,可算是其中之一。」(《文星杂志》七九期)
也许有人以为近代西方所倡行的宗教容忍精神,是根源于《新约》而来,其实错了。这一宽容精神,是希腊的哲学激发了文艺复兴,并由历代的革命志士们用鲜血换来的;美国的早期白人,就是因了宗教的迫害,而逃到新大陆去拓荒的。可知今日美国的宗教宽容精神,有着他们个别的历史背景;也许正因为如此,故在隔了一条太平洋的我们这里的基督徒身上,就缺少这一精神的修养了。因此,罗素先生要说:「现代的基督教徒,视宽容精神为基本教风;事实上,它是一种心气的产物,那个容人怀疑与诘问绝对真实的心气。我相信,无论何人,若其不偏不倚的去考察过去的历史,便将汇归于这样的结论:基督教所引起之苦难,较其所防止者为多。」(罗素氏着《不可知论者是什么》)如果可能的话,读者们不妨另找罗素的一部《西方哲学史》来看一遍,那将更可了解罗素先生的观点。
(四)爱你的敌人
有人,尤其是基督徒们以为,历史上教会所造成的灾难,是出于教会的人谋不臧,不是基督教本身的污点;但是若能从基督教的本质去看,便可看出这是不攻自破的辩护。虽然耶稣曾说:「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七节)但是耶稣又说了这样的话:「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节)这话未必是坏话,如今也有人把它解释为服从真理便是遵行上帝的旨意;然而,当基督徒们参照《旧约》来用的时候,这就变得可怕了!这点不妨请参阅印顺法师的〈上帝爱世人〉(《海潮音》卷四四七期)。因此,基督徒的「爱敌人」,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是可能表现的;若一涉及集团对集团之间,那就无法保持「爱」的气度了。
他们喜欢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魔鬼,他们喜欢运用〈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节,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不是他们的弟兄姊妹:第一步,他们想尽方法要使你去信;如你不信,第二步便跟你站在敌对的立场,纵然你是一个好人,他们仍会确信你是不得救的,你是非下炼狱不可的。因为他们有个不可破的观念,认为你有罪,你有属于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所遗传下来的罪。试想想看,他们那些「得救」了的人,怎能和你们这班罪人论交情呢?可是,如果反省一下,他们自己也承认自己尚是罪人,如果不被上帝选上,到头来──末日审判时,他们还不同样要跟不信基督的人一样!请记住:「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当然,我不是一个反基督的人,我能承认并愿接受《新约》、《旧约》中的若干观念和教训;虽然我不能接受也不能同意基督教的根本原则。如果基督徒们能够放弃了那个原则──独断性的一元论二分法,基督教的信仰,那是不用批评的,那对人类的影响,将会一改罗素先生所见的历史,将只有带来光明而不会引起苦难。我想,我这看法,尚称公平;因为,这也正是今日的时代所要求的精神。
第二节 今日的宗教之路

(一)死了一次的上帝
虽然,「上帝」之在西方,到了文艺复兴之后,由于人们的思想,从中古教会 的控制下获得了自由。大家都不能依赖教会的嚼哺,而可运用各自的头脑,来思 索一切的问题,所以带来了科学的飞速进步,使得许多过去都要乞灵于上帝的问 题,皆可由人为的力量来解答;并且也从人为力量的扩充再扩充,逼得上帝退回 了天国,拆穿了《圣经》中的许多神话的谜底,因此,「上帝已经死了」的呼 声,随着传遍了西方。
因此,西方的社会人心,又落入空虚彷徨的歧途,失去了心灵的寄托。不论 如何,基督教会尚能在上帝的名义下,推行有限度的爱;「上帝不能死」的要 求,又跟着来了,这就是今日西方世界所要求的上帝;但他已跟文艺复兴之前的 上帝,在作用上或尚略同,在观念上则已大不相同。今日西方的上帝,绝不是 《新约》、《旧约》中的原貌,甚至也不是今日在东方传教的教士们所能认识;他虽是从《新约》、《旧约》中流出来的,但他已被近世的观念,改变了他的性能,在教会中的上帝,不但跟科学分了家,也跟哲学分了家。今日西方上层人士(是指思想的,不是职位的)所要求的上帝却又跟教会分了家,教会之中纵然有许多是非常可敬的人,却未必就是认识了上帝的人;真正认识上帝或真正希望接近上帝的人,未必就是教会中的人,甚至是厌恶教会的人。但是,不论他在教会之中或在教会之外,如果他是相信上帝的话,那又无不重视《新约》、《旧约》;因为《新约》、《旧约》的记载,虽有许多的不可取处,然在《新约》、《旧约》中,确也有其若干伦理方面的功能。
若要说一个比喻,今日西方上层人士心目中的上帝,像一副吊挂在两棵大树荫下的凉床,一头系在哲学的树干上,另一头系在科学的树干上,上帝联系在哲学与科学的中间,他本身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却不使他违背哲学与科学的原则;他能供给现实的人生,躺在他的怀中,得着心灵的慰藉,正像在大热天里,让你躺在大树荫下的凉床上,吹风纳凉一样。像这样的上帝观,对于大多数的东方人而言,尚未懂得,当然也不易谅解,对于在中国的传教士──牧师及神父,当然也很陌生。
事实上,今日西方有句口号:「二十世纪是实存主义的时代」,今日的美国,实存主义已抓住了多数大学青年及知识分子的心,他们根本不再进教堂,对于上帝,乃是采取否定的态度。
(二)竞技场中的选手
我始终相信,打倒他人,并不等于成全自己,吃掉他人,自己的体重也不等于两人体重的相加;唯有扶助他人,才是真正的成全了自己,唯有救活了他人,才能发挥互助合作的两人相加的功能。所以,我以为宗教间的相互排斥,乃是愚蠢的行为。事实上,除了自己甘愿倒下,谁也不可能打倒谁的,否则,即或一时被人打倒,也将再度站立起来。
所以,今日的基督徒们,如果尚有一些远见,应该尽其最大的努力,宣扬基督的「爱」,不要再把佛教当成了眼中钉;佛教不是基督教的敌人而是朋友。佛教仅是在宗教竞技场中一员优秀的选手,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为目的,不以埋葬异教为目的。佛教也不会抢走基督教的信徒,除非出于基督徒的自觉而来皈依佛教;佛教徒永远也不会走进基督教堂去拉信徒。当然,如果要消灭佛教而使这个世界全面的基督化,那就无话可说。可是我要再三的提醒基督徒──那些盲目而狂热的基督徒,独断性的宗教策略,早已遭受到历史的唾弃。
不错,佛教也在追求一个佛化人间的社会,佛教也在做着宣扬佛化的工作,但在本质上,跟基督教却有所不同。佛教不以为唯有佛陀说出的才是佛法;佛教承认凡是合乎佛法原则的一切言行,都是佛法;佛陀只是觉悟了佛法,并没有创造佛法。所以,在佛世的时候,佛尝采用印度原有宗教观念的合理部分,作为佛的教训;佛灭之后,仍有历代的僧俗弟子继续不断地发掘佛法的宝藏,佛教绝不以为非佛说的即完全不是佛法。因此,佛教绝不希望在打倒了一切异己之后才算实现全面的佛化;佛教却希望运用影响力使得相背者变成相顺,使得相顺者变成相近,使得相近者变成相同。所以,佛教从不会想到要打倒异教,但却主张感化异教,比如莲华生大师到西藏之后,即将西藏的外道「棒教」(Bon-po)化成了佛教的密教。佛教希望利用种种方法来了解他人,并使他人来了解佛教;了解并不等于归顺,最低限度,总可得到若干程度的谅解;谅解彼此的目标虽不尽相同,但在以伦理为基础的观点上,必有可通之处。
(三)研究宗教的态度
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场,绝不否定基督教的应有价值。基督教的教化,如果除开它的专断的唯神观之外,在伦理的施设方面,佛教是不妨有条件地承认其相当于人乘及天乘的范围。但愿基督教徒们也能学到这样的态度:强调其伦理方面的,弱化其神化方面的,以俾共同来为人天的福祉而努力。如果有一天,只剩下伦理的基督教,不见了神话的基督教,那才真正是人间的福音,也即是今日的宗教应走之路。
然而,中国的基督教士们,是怎样的态度呢?我可借用唐君毅先生的一段话,提供他们参考:「在此(香港)之教会与教徒的服务精神,固中国内地所不及,而赖传教或教会关系来谋生求职的路道,亦特别多,因而使人很难分辨,谁是真正的信徒,谁只是吃教的人。而在宗教徒的相互斗争方面,则此地有专收和尚的基督教学院。有专以说服异教徒为己任的牧师或神父;而在此地传教的西方教士与中国教士,却很少能了解中国文化的。有的传教士明白的说:中国大陆之被共党征服,即中国人不信耶稣之故;中国人现在只有向耶稣忏悔,才能得救。……基督教传入中国后,未闻有一基督教的大思想家,能本基督教观点,去讨论一切人生文化问题。」(《民主评论》卷七二二期〈宗教信仰与现代中国文化〉)
唐君毅先生的这段话,我相信是公正而中肯的,不知基督教的人士们能否省察一下?特别是后面几句,更该加圈加点!
第三节 香港道风山与「佛教学研究」

(一)基督教的传教精神
十六世纪以来,大批西方的教士们,抱着探险家的精神,向非洲和亚洲等各地出发,深入每一个角落去宣传他们由天国带来的福音。那种不怕艰苦不惧困难的传教精神,正是基督教的美德之一,也是自从「使徒」传教以来的传统美德。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可是很不幸的,文艺复兴之前的基督教会,甚至要以迫害自然科学的发明者来维持《圣经》的威严,晚近以来,基督教的传教士们,竟又要借着自然科学的文明,达成他们传教的目的。比如基督教在中国的第三期创始人利玛窦就是借着万国舆图、自鸣钟、雅琴等作为礼物而觐见了明朝神宗皇帝。利玛窦对于中国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介绍科学。正如王治心先生所说:「明末清初之交,天主教士所以能取得朝廷的信任,而有公开传道的机会,都是由于他们努力于科学和艺术的介绍。……那些教士不过欲用学术来做传道的工具,想不到却因此下了中西学术沟通的种籽。他们在介绍这些学术以外,并且亲身帮助明、清两朝铸造鎗炮,这原是与基督教宗旨根本违反的,但是却因此反而予基督教以良好的机会,不可谓非绝大的侥幸。」(《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一八九页)罗如望与汤玛诺二人曾为明熹宗对付满州势力及白莲教作乱而铸造战炮,汤若望与罗雅各布曾为明毅宗制造大炮,南怀仁曾为清圣祖制造铁炮。虽在他们的《圣经》里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节);「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五十二节)但是,这些教士们却如此做了,也许在他们的理由是对的;只要目的是善,恶的手段也可变成为善,为使全中国的亿万人「得救」,协助中国的君主铸大炮,当然也是可以同情的事了。同时,耶稣也曾如此说过:「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节)这是一种彻底否定自私「小我」的大醒觉了,为上帝的博爱,应当否定人间的私爱。耶稣又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不过,这是教训基督徒们牺牲自我的,至于能不能也将此一要求送给非基督徒,「上帝」应该知道!但我不忍相信那也是上帝意志的一部分,正如:「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创世记〉第六章第七节)然而,基督教是最难研究的宗教,基督教的本质何在,甚至连耶稣自己也很难捉摸;耶稣一边宣扬宽恕的爱,但在他的血液里,同时也流着浓厚的不容忍异端的独断思想,比如他说:「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因此便说:「信子(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于是又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四节)所以,基督徒以为「异教徒」是千该万死的心理是不足为奇的。
(二)传教方法与物质文明
实际上,近代的中国,能够接触到近代的物质文明的赐予,除了「感谢」西方列强帝国的兵舰大炮,也要「感谢」那些乘在炮弹头上冒险飞来的传教士们,他们甚至把西方的恩物,带进了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遗憾的是中国的人民不太懂得上帝式的爱,所以,接受了教士们带来的现代文明,却没有打内心起去领受神的洗礼。正像蒋梦麟先生所说的一段话:「传教士们不顾艰难险阻,瘴疠瘟疫,甚至生命危险,遍历穷乡僻壤,去拯救不相信上帝的中国人的灵魂。他们足迹所至,随身携带的煤油、洋布、钟表、肥皂等等也就到了内地。一般老百姓似乎对这些东西比对福音更感兴趣。……传教士原来的目的是传布耶稣基督的福音,结果却无意中为洋货开拓了市场。」(《西潮》中文本二六页)
这对于基督教的传教士们,是值得同情的,像他们那种为传教而奉献出一切的冒险精神,在晚近数百年来的中国佛教徒中,已不多见,所以我也极其敬佩他们。但是,他们无法达成预期的效果,难道说真是中国的人民与「博爱」的「福音」无缘吗?或者是中国的人民野蛮落伍到连非洲的黑人还不如吗?如果真做如此的推论,那你是错到宇宙的边缘去了!
那是说:中国跟非洲不一样,中国已经有了五千年的属于自己的文化背景,一切的思想、风俗、信仰,都已有了自己的一套,硬要将另外一种迥然不同的信仰,一下子注射进来,自然就会产生抗衡的作用。如果基督教的传教士们,也能像佛教初传中国时期的僧人一样,设法了解中国文化,迎合中国文化,进而发展成了中国形态的宗教信仰,那就会受到中国人的欢迎了。然而,虽从明朝的利玛窦开始,到民国的马相伯先生,以及以前燕京大学的几位神学教授,都曾注意到赞扬儒家,并承认基督教徒在中国必须中国化。可是,「中国化」三个字说来容易,做来是多么的不容易!所谓「化」,必须要使两股不同的文化产生化合的作用,使化合成为一股新的文化,正像隋唐时代的佛教,天台、华严、禅宗,那才是真正的中国化的宗教。不知是基督教的本质中无能开出新的花朵呢?抑是基督教中没有这么一位伟大的人才?所以直到如今,若从唐太宗时传来的景教算起,基督教在中国业已有了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竟尚未见有一位基督教本位的思想家在中国出现。有些外国来的传教士,仅以学会了中国方言,穿上了中国的长衫,其实那是中国化得何等的肤浅!像这样肤浅的传教士们,要想使得中国全部基督化,是否显得幼稚了些?
(三)对佛教工作的基督教士
同样的,要想使得佛教转变成为基督教,也必须先从根本的思想基础下工夫;否则,仅仅引诱了几个根本不知佛教内容为何物的佛教徒去投向基督教,那岂算是基督教征服了佛教?
的确,基督教在中国,总是做些皮相的工作,对中国佛教,也是做的皮相的工作。大约是二十多年前,有一位外国牧师,突然注意到了中国的和尚们,他要对这些和尚做些「牧」与「救」的工作了。首先,他来接近佛教,他住进了佛教大寺院,跟和尚们过着同样的生活,上殿、过堂、出坡、参禅。中国的佛教徒,对于外国人的欢迎,正像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并且把他当作居士,最低限度,他的样子是敬仰佛教的。
谁知道,这位牧师是来「盗宝」的,当他看多了学多了的时候,他的「基督教丛林」,也在香港出现了,那就是「道风山」。他为此事,的确是挖空了心思,想尽了方法,以期投人所好,而收容之、改造之。道风山的由来,据佛教界的传闻就是如此。(是否有误,尚请龚牧师指教,因我没有进过那一所「羊栏」)
只是那位牧师,仅仅收听了中国旧式佛教之音的最末一个音符,他没有学到佛教的精髓,所以,当大陆的丛林佛教接近瓦解之际,道风山的确收到了几只无知的「羊」。据说那几只「羊」也没有全部安顿下来,有的见情形不对,早已闯「栏」而去,至于到今天,根本不再有和尚进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时代的观察上,根本是患了深度的近视,认为那样的方式就是中国佛教的本质,其实,他们何尝明白了佛教!
总算那位外国牧师的心血没有白费,至少,今天已有一位龚天民接下了他的「一棒」,继续向着佛教「进军」。龚牧师是不是道风山「变性」教徒,我不知道,但从他们的文字中透露,他跟道风山的一派,有着很好的友谊,因为他「早岁在香港道风山基督教培灵学院研究基督教」(《佛教学研究》吴恩溥序)。龚牧师是不是从小曾吃过「小和尚」的饭,我也不知道,但他是「出身佛教家庭,对佛教学夙具兴趣」(同书吴恩溥序)。又说:「龚天民牧师,幼即潜心佛学」(同书吴明节序)。看来,龚牧师若非当过小和尚,倒是一位生来的佛学天才。我也庆幸佛教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小天才,否则基督徒中能进佛教大学的,还有谁呢?但我确信,他虽出身于佛教,当他尚是佛教徒的时候,他对佛教学的内容,根本还一无所知,要不然他又何必再去日本的佛教大学里做五年的「工作」之后,才能写出一份「研究报告」──《佛教学研究》。同时,在他这册长达近十万字的「研究报告」中,除了翻译、抄袭中日文著作之外,对于原本的大部头佛典,连引用的能力都没有。
龚天民来到台湾之后的数年以来,写了很多关于佛教的文章,出了好几册专门对付佛教的书;这当然是他的教会扶植他去读佛教大学及大学院的目的,但他学的是一套,写的则是另一套。《佛教学研究》乃是他此类著作的代表性的第一种,那里面把佛教破坏歪曲得如何,到下一章中告诉你罢!
第二章 牧师及神父的「佛教学」
第一节 佛教的无神论是什么?

(一)无神与有神的佛教
佛教是无神论的宗教,这在略具哲学知识的人,都能指出佛教的无神是「无」的什么「神」。那是由于佛陀悟得了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的道理之后,否定了梵天创造万物的观念,那就是否定有一个「外宇宙」或「内宇宙」的「万能」的「全知」的创造神或主宰神。对基督教而言,佛教只承认耶稣也许是菩萨的化身,但不承认他们的耶和华上帝是「自有永恒的」,这就是佛教的无神论。如果一定要佛教承认耶稣是神的化身──「道成肉身」,那也可以,佛教可以承认耶稣是天神的化身,但是这绝不是外宇宙的「第一因」的主宰神或创造神,而是天界的一个众生。佛教所否定的神,和所承认的神,根本是两回事;佛教所承认的神,不过是六道众生之一,有鬼中的神、畜中的神、天上的神(此请参阅拙著《学佛知津》的〈神鬼的种类〉),虽然他们的福报大些,威力猛些,但仍是众生。这在基督教看来,是「魔鬼」而不是「神」。
佛教对于鬼神的承认,是承认众生类别的存在,不是承认神对我们有「权威」;纵然承认神对人间祸福的参与,也是出于各人善恶行为的感召。所以,佛教的无神与有神,此神不是彼神,不能张冠李戴。
然而,自命为研究佛教出身的龚天民,硬是把它炒在一只碗里咀嚼它们了(《佛教学研究》二六、二八、四二、七○、九八、一七四页)。他一而再地强调佛教信仰的矛盾,认为佛教既主张无神,又要相信神鬼的存在。不过,他有一个最大的目的,那就是抓住这个「无神」作为把柄。第一,否定佛陀的宗教性;第二,否定佛教信仰的价值性;第三,肯定佛教内在的矛盾性。在他以为,佛教既主张无神,佛陀当然不是神而仅是一个人;既然同样是个人,他就不可能产生神的作用;既无神的作用,也就没有了宗教的作用(基督徒始终不会承认除了神还有别的可信仰,乃至以为释迦、苏格拉底、孔子等人,也不过是些「假先知」而已,末日来到时,他们是要被扔到火湖中永远受刑的)。因为佛教无神,礼佛敬佛,就等于自讨苦吃。因为佛不是神,那里还有灵感可言?既无灵感而又礼敬,岂不矛盾?他虽没有明白地分条标出,但在该书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白。
(二)神通的问题
龚牧师的这套逻辑,可谓「高明」极了,但我真不明白,他既研究佛教,为什么不以佛教的理论来看佛教,而要用他的基督教的偏见来衡量佛教?也许这是出于他不得已的职业上的苦衷罢?所以,基于他的立场,又把佛教所说的神通问题,也「轻而易举」地否定了,他说:「笔者以为六神通的思想乃释迦以后的东西,因为佛陀本人根本否认神迹的奇事。如佛陀真的说过这些道理,那可能仅是一种譬喻而已。」(四五页)
其实,在原始佛典中,说到神通的太多,佛虽不许弟子们无故现神通,却常令弟子们适时现神通。
在基督徒的观念中,「宗教经验」的所谓「神契」,只许基督教有,别的宗教便不准有。如果要请基督徒们举出神秘效验来看,他们便说耶稣曾有许多的神迹,耶稣以后就没有了。于是,又会引用耶稣的话告诉你:「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乔纳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路加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九节)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方法。
事实上,如果龚牧师真的研究了佛教或真的研究了印度的宗教,或者真的研究了宗教这一门学问,他就不致毫无根据地否定了佛教的神通的真实性。因为神通是从禅定的修得(如人),或由果报的生得(如天、神、鬼)。天、神、鬼是生来就有神通的,人则赖于禅定的工夫而得,这在世间各宗教,凡是持久做了祈祷、礼拜、称念、经行、静坐等的工夫之后,往往多少会得到若干宗教经验──超常的经验。佛教承认外道凡夫能得前五通,唯有出世圣人得第六通。佛教虽不承认基督教的上帝是创造神,但不否定他们真有一个所信的天神。四福音中所载耶稣的各项神迹,佛教在原则上也能够承认。不知龚牧师是根据什么(自然是偏见),要否定佛教的宗教经验──神通。其实,这种武断的手法,又是何等的笨拙,真像自己把眼睛蒙住了,撞上了人家,反而指摘人家都是盲目的家伙。
(三)神识的问题
我们再说到无神的问题。佛教的无神,并未否定众生的神识──生命主体的存在,从最下等的至最高级的,凡是有情的众生,都是一样。其实基督教不承认生死轮回之说,但也并不否定「灵魂」这样东西。因为上天堂下地狱,都还要派到「灵魂」的用途。那么,佛教的「神识」之说,原则上与基督教相近,不过佛教的神识是能因了善恶业力增长与消减而使他在六道之中上下浮沈,一旦业障消尽,便是超凡入圣,脱离了生死的束缚。生死业力的束缚越轻,他的灵智越明,一旦脱离了生死,他的灵智──能力所达的范围,也就广大、高深而不同凡响。所以,佛教的无神论,绝不能张冠李戴地把它解释成为「断灭论」。礼敬佛菩萨之能够有感应,就是由于佛菩萨的悲愿力是超越生死界的,充遍宇宙界的,弥漫众生界的。这在《地藏经》、《药师经》及《法华经》的〈普门品〉等,介绍得非常明白,所以有「千处祈求千处应」、「千江水映千江月」的功能,这跟佛教的无神论,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龚牧师的用心良苦,值得同情,奈何他白费了心血,如果他真的是基督徒,他是在「不做假见证」的一条诫上跌倒了。因他看了这几年的佛书,不至于连这点分别也摸不清的。所以我盼望他能及时再站起来,不要一直在这条诫上跌倒下去,否则,基督教相信:「在一条上跌倒,就等于全部跌倒」的!但我多么地希望龚牧师能进入天堂,与上帝「一同做王一千年」。(〈启示录〉第二十章第四节)
龚牧师,经常用「笔者以为」四字来发表他的高论,但又不能拿出证据来。他是根据些什么样的资料,出于那些典籍,用什么样的参证方法而得到他的结论?似乎他就跟他所信的上帝一样,自信、自负,他有这样论断的「权威」。
龚牧师挖空了心思,要把佛陀变成普通的人、变成一个哲学家,而不是宗教信仰的对象。他说佛陀之受「崇拜者予以神格化」是在佛陀死去以后的事(二四页)。这一点,似乎被他说对了,因为佛陀根本否定创造神,当然也不欲说他自己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也不是神的代言人──先知,佛陀乃是人间的大觉者;佛陀不是民族的保护神(如耶和华是犹太族的保护神),佛陀也不将自己神秘化(如耶稣说他是神之子又是神的本身──矛盾的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论,是耶教永远解释不清的问题),佛陀却是人天的大导师,他虽不能改变众生的业报,但却能够教导众生自己改变业报。所以佛教在原则上是以佛说的法──离苦得乐解脱生死的方法,为最重要。但是,法由佛悟、佛说,而再由僧传流。因此,佛、法、僧,称为三宝。三宝就是佛教的信仰中心,人之恭敬供养三宝,是出于感恩的心情,并不是要求三宝来代替自己「赎罪」。这是属于自力的信仰。
(四)自力信仰与他力接引
自力的信仰,必须仰赖他力──佛菩萨愿力的接引,正像溺水者与救溺者的关系一样,如果两者之间的溺水者是存心自杀,救溺者纵然把他救起,他终究还是要自杀。如果溺者拼命呼救,但无善泳的人救他,他也必将淹死。因此,佛教对于佛力加被的信念,在佛陀的当世,就已流行。学者均承认《阿含经》圣典是佛教保存原始教训最近逼真的圣典,然在《阿含经》中的佛力加被的信念,就有好多

的记载:向佛走去一步,也有无量功德(《杂阿含经》卷二二第五九二经);承事礼佛有五种功德(《增一阿含经》卷二四〈善聚品〉之三);被迫供佛也能六十劫不堕恶趣(《增一阿含经》卷二七〈邪聚品〉之七);供佛可以禳除疫疠(《增一阿含经》卷三二〈力品〉之二);念三宝可以除恐怖(《杂阿含经》卷三五第九八○经及九八一经,《增壹阿含经》卷一四〈高幢品〉之一)。有一位婆罗门女经常向着佛所住的方向合掌念佛(《杂阿含经》卷四二第一一五八经),又有规定六念──佛、法、僧、戒、施、诸天等(《杂阿含经》卷三三第九三一经),再有加上念休息、安般、身非常、死,而成为修十念的(《增一阿含经》卷一〈十念品〉)。佛命弟子们供养舍利弗及目犍连的舍利(《增一阿含经》卷一八〈四意断品〉之九)。
从这些证据上看,对佛陀的他力加被的信念,能够说是在佛灭之后才形成的吗?
其实,像这种宗教信念的问题,以一个反宗教的唯物论者来否定,那是可以同情的;以一个神教徒来否定它,就显得不够聪明了。因为佛陀究竟尚是历史上的事实,耶教的上帝,到底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证明「神」的确是「全知全能」的「万王之王」呢?只顾否定佛教,就不自己反照一下,那岂不是应了耶稣说的话吗:「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节)当然啰,龚牧师在日本已经找到了这样的根据:「汉译之四《阿含经》,并非就是释迦所说的教法。」(三四页)
第二节 大小乘佛经都是非佛说的吗?

龚天民以为佛经不是佛说的,佛经都是佛灭之后的产物,大乘经非佛说,小乘经也非佛说,佛教的典籍是伪造的,不是真的。
这是龚牧师研究佛教学的又一杰作,而且沾沾自喜,他认为,这一下可把佛教完全否定了。因为佛教信仰,佛教的经典却不是出于佛说,中国的和尚硬把伪经当真经,硬是执迷不悟!唯有他是在日本「研究」到了佛经非佛说的「心得」。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地把「伪经」、「伪书」的问题,出现在他的「研究」之中(三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四六、四七、六九、七三、七四、七五、八二、八八、一○三、一○八、一三四、一三七页)。
(一)大乘非佛说的吗?
在龚牧师的想象中,发现了佛经不是佛说,该是佛教垮台的信号了。事实上,他又估计错了。因为「大乘非佛说」或「大乘是魔说」的口号,初是出于佛教的内部──小乘教的态度,而且为时已经久远。中国佛教对此早已知道,但却丝毫不受影响。纵然今日的日本,主张大乘非佛说乃至小乘《阿含经》也是非佛说的人,并不即是外道,倒是佛教徒的研究结果。但是,这在基督徒是不易了解的。佛教徒何以要跟自己的信仰过不去,要揭穿自己的底牌!龚牧师说:「大多日本僧侣都是『大乘非佛说』的信徒。」(三六页)事实上,在我们中国,也有许多人是「大乘非佛说」的信徒。只要他是尊重历史知识的人,只要他是了解佛教思想发展变迁的人,他都会承认这是历史的事实。《阿含经》非佛说,在中国虽未见有文字做明确的检讨,但在《海潮音》刊出的文章之中,也常常透露出这样的消息,连我本人,也早就相信佛经并非全由佛说。因为佛经的内容,是由五种身分说的:佛说、佛弟子说、天仙说、神鬼说、变化说,这在佛经中表现得清清楚楚,龚牧师也引征了善导大师的话说明了这一点(六九─七○页)。
佛教是崇尚理性的宗教,对宗教的信仰,绝不希望你来盲目接受,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味信仰下去,那便是迷信。因此,日本也好,中国也好,虽知「大乘非佛说」是事实,日本及中国的佛教徒,却都是大乘佛教的信徒,而且对于大乘的教义,坚信不移,发扬光大,这是什么道理?龚牧师可能感到迷惑了。
问题是龚牧师只强调「非佛说」之一面,而不明白「是佛法」的另一面。佛教主张「依法不依人」的精神,基督徒们永远无从想象。佛教相信:非佛说的未必就不是佛法(如弟子等说的),佛法也未必全由佛的口舌来说(如佛的放光、神变、举手、投足、看护病人等)。因此,佛的生活、佛的言教,以及经过了佛所印可的弟子们的对话,也都成了佛法,这在律部及阿含部中,随处可以见到。
(二)大小乘经是佛说的
从大体上说,《阿含经》的教训,都还保持住接近原始状态的面貌,但因初期的佛经,多靠口头传诵,直到佛灭之后数百年间,才有记录成文的经典出现。故在师师相传的过程中,误传及失传的可能是不容怀疑;有的竟把佛灭之后的事也记录在《阿含经》中,经文开头仍旧按上「闻如是」的形式,这当不是阿难尊者的口气。比如《杂阿含经》卷二五第六四○经所预记的四恶王的事迹,乃出于阿育王之前的希腊军人入侵印度的前后,是在佛灭数十至数百年之间,而非经说的一千岁。这分明不是佛说,而是后人附加。至于《杂阿含经》中的〈阿育王传〉,早经考证,不是原本《杂阿含经》中所有,而是后人插进去的。像如此的经文,当然不是佛说,我们自是欣然承认。但从大体上说,《阿含经》──尤其《杂阿含经》是最可信的佛典,至于一定要把它认为是百分之百的佛口亲说,相信是没有那样的必要。因为,《阿含经》中,有许多是由弟子们所说的,以及佛世社会僧团生活的记载。为什么一定要认为佛的口说才是佛法呢?所以,我认为日本学者的认「真」精神是可佩的;他们以历史进化论的方法研究的成果,也是可敬的。至于龚牧师以为不是佛口亲说就不是佛法而是「伪经」,都是他的故意歪曲。
再说到大乘的经典,无疑的,大乘经典成为文字的流传,乃是佛灭之后五百年的事。那么,我该是不信大乘佛经的了?那又适巧相反,我是特别重视崇敬大乘经的,我在掩关期间日诵《华严经》,并拜《法华经》,这在基督徒是不会了解的。
这要讨论到大乘经的形式问题和内容问题。从大乘经的形式上说,毫无疑问是印度佛教第二期(第二个五百年)的产品,但是,产在第二期的作品,未必就是第二期时代的元素。正像用今天的语体文写出周秦的故事,总不能说语体文是现代的,周秦的故事也是现代人的捏造呀!所以,大乘经典的原始数据出于佛陀本怀,那是不用怀疑的。大乘经典的流传,初期也必是由师师相传而来,甚至有些定力很高的佛世弟子,在山中一坐数百年,然后再遇到人去求法时,便把他所知的经典传诵出来。传说,龙树入雪山,从老比丘得大乘经,就可说明这一点。
当然,印度第一期(佛后初五百年)的佛教势力,都在小乘僧团的掌握之下,自由思想并且鼓吹在家菩萨精神的大乘经,不会受到小乘僧团的欢迎。所以近代的太虚大师把它称为「小行大隐」的时期。大乘经典可能就因此而隐于僧团之外的在家人的口头传流。凡是口传的,绝不能保持原始的面貌,大乘经的内容里,含有后人的加入及时代思想的成分,当也不必置疑。但是,若要因此而说大乘不可信,那就大错而特错,试问:当母亲生下你时的你,跟现在的你,仍是一人呢?还是另一人呢?是相同呢?还是不相同呢?你的母亲爱护你是爱护的那一个你呢?如果没有神经错乱,当然会说:小孩的你和长大的你,都是你母亲生下的你,不过长大的你是更坚强、更有智慧、更有作用了;然而,你的血统,绝不会因你长大而就变成另外一个人的。
大乘佛教的可敬可爱,就在它的成长与成熟,所以比小乘的更加可敬可爱。特别经龙树、无着以及中国历代诸大师的光大再光大,充实再充实,直到今天乃至永远的未来,还要继续光大和充实下去,这就是大乘佛教的精神,这就是「大乘非佛说」的另一面。
(三)是佛说与非佛说
是佛说与非佛说,不是佛教注重的问题;佛教注重的是:是不是合乎佛法的原则?只要合乎佛法,是不是佛说,又有什么要紧。佛法不是因为佛说而从佛口创造出来,佛法是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的,只要能发现它,它就是佛法。佛陀鼓励弟子们说法(《杂阿含经》卷三八第一○六九经、卷四一第一一三八经;《增一阿含经》卷二三、卷一○等),弟子们说法,并不就是背诵佛语;若把各人真实悟得的说出,也就是佛法。所以佛陀尝说:「我已说之法如爪上尘,未说之法如大地土。」可见,佛教自佛开始,就把佛说与非佛说的问题解决了。如今龚牧师想利用这个问题来否定佛教,岂不白费!他以为这是佛教的弱点,殊不知,这倒是佛教的坚强处;佛教并不将这问题当作城堡来守,他却费尽了全力攻它,岂不可笑!
关于大乘佛说非佛说的问题,印顺法师很有见地,读者不妨参看一九五○年十二月正闻学社出版的《大乘是佛说论》一书,那是专题研究,本文不过是针对龚牧师的意见略予疏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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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事实上,一书或一思想的价值,绝不能以「偶像」的观念来判断它。如要探究宇宙人生的根本所在,那是不妨把一切分别知见的葛藤,一刀挥断的,中国的禅宗,就有如此的气魄。佛也好,魔也好,一切都是凡夫的分别知见。当然,我们刚才是从历史线索上说明佛经的价值与立场,是世间的俗谛而非究竟真理的第一义谛。
若要谈到「伪书」,如根据龚牧师的尺度来衡量,世上的伪书可就多了,比如中国的老子《道德经》、希腊的荷马史诗,乃至英国的莎士比亚的著作,都有问题。因为它们的著作者的身世都很难查考。事实上,尽管著作者的历史身分有问题,对那些作品的价值,仍然无损分毫。
然而,世界上最可议论的伪书,龚牧师绝不会想到,那倒是基督教的《圣经》。
第三节 佛教的因果律就是定命论吗?

不论是谁,如果真的研究了佛教,并且懂得了佛教(不一定信仰了佛教),那么,他对佛教所主张的因果律,便不致于歪曲成了定命论或宿命论。
因为,佛教的因果是通贯过去、现在、未来的,称为三世因果。从现在世看过去世,过去世有许许多多;从现在世看未来世,未来世有许许多多。如果不出生死,永远在三世因果的范围之中。
因与果的关系,正像果木与果实一样,在结果的时候,已完成了未来种子的因,在下种的时候,已经有了结果的因。我们众生,一边在感受果报,同时也在制造业因;业因的果,是在未来的感报,但是,「未来」并不非要等到死了再来,只要从「现在」的一念滑过,便是「未来」的现前。
因此,佛教的三世因果,分过去三世、未来三世,从时间上说,现生也有三世,生命生活,剎那变易,剎那均在做着三世的交替。
所以,佛教主张,过去的业,必定要受报。但在受报之前及受报之时,仍可用新造的业因,去改变原有业报的成分。正像一缸牛奶,经过加工,便可制成为酪;相反地,如将一缸牛奶任意弃之不管,甚至放些毒素进去,那就要臭坏而不能食用了。牛奶的本身没有增减,只因后来所给予的待遇不同,其结果也就完全不同。
过去的因,加上现在的因,便是当下的果;现在的因,加上未来的因,便是未来的果。不断地行善,就能使果报不断地改变质量;不断地作恶,也能使果报不断地改善质量,这就是佛教的因果律。所以有人称之为命运的努力论。鼓励人人积极地改革自己的命运、改善自己的环境,这便是佛教因果律的目的。
然而不幸得很,那位自以为是「研究」佛教学的龚天民,偏偏要说:「这个前生造业,今世受报的思想,不但阻碍了印度文明的向上,亦延长了中国和日本两地封建制度的根基。皇帝大臣、富豪劣绅都以为是前生善业所致,今世理应独裁专制,享福快乐。娼妓乞丐、贩夫走卒都被信是前世恶业所致,今世活该吃苦受罪。努力上进有什么用处呢?」(二九页)
龚天民硬是把佛教的因果律说成了肤浅的定命论,如果他没有看过佛书,这是可以原谅的,但他既然是「研究」过佛教的人,这就使人匪夷所思了!
实际上,对历史文化,龚牧师除了故意装作懂得「封建制度」是根基于佛教因果业报的思想而外,连「封建制度」这名词他也没有弄清。因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始于黄帝,成于周朝,到了秦始皇时,便设郡县而废了封建,汉初虽欲封建,然至景帝之后,便已名存实亡,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制度。所以胡适也说:「封建制度早已在二千年前崩坏了。」(《胡适论学近着》四四二页)也许龚牧师记错了历史,佛教传入中国,竟是在中国废除封建制度以后的一、二百年!反看欧洲中古时代的封建制度却与基督教会狼狈为奸!
再说,「专制独裁」,好像也不是中国和日本的特产,基督教的教区,乃至连教会的领袖也实行「专制独裁」,弄得民不聊生,不知那个罪过,是否也跟佛教的因果业报思想有关?
第四节 佛教有了「新戒观」吗?

(一)成善止恶的佛教
在我们佛教,「戒」是一种成善止恶的生活规范。不过,佛教既有大小乘的区别,佛戒也有小乘与大乘的差异。然而,小乘戒是大乘戒的基础,大乘戒是小乘戒的升拔。所以,不会有人犯了小乘戒而仍可守持大乘戒的。因为小乘戒的范围是「诸恶莫作」,大乘戒则要另外加上「众善奉行」。小乘如果不行善,只要守住了六根,便算持戒;大乘则不护六根是犯戒,不度众生也是犯戒。所以大乘戒的内容是:
1.摄律仪戒──誓持一切净戒,无一净戒不持。
2.摄善法戒──誓修一切善法,无一善法不修。
3.摄众生戒──誓度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
这是大乘戒的三大纲领,称为「三聚净戒」,也就是三大类的清净大戒。小乘戒仅是大乘戒中的一类「摄律仪戒」。所以大乘戒的精神,要比小乘戒伟大得多。
总之,佛教的戒律,不论小乘戒也好,大乘戒也好,它的目的,是基于出离生死的要求。自求出离(如小乘),自求出离并令他人出离(如大乘)。所以,持戒的本质是自求离欲清净,并令他人离欲清净。绝不会有假借持戒之名,反遂纵欲之实的道理,否则那就不是佛教。
可见,遗憾的很,龚牧师就是一位极尽断章取义并歪曲事实之能事的基督徒。
(二)故意歪曲的诬控
龚天民引用了印顺法师《佛法概论》中的几句话,说是佛教的「新戒观」,并且大肆渲染,他说:「但想不到如印顺法师所说的,居然还有另种解释戒律的新道理(不单他一人如此看法,许多中国僧侣也有此主张──此系龚氏原案),致令有些或者可以乱用假借慈悲的名义放纵私欲,杀人放火,奸淫偷盗,无所不为!」同时他更借题发挥,说第二次大战中,日本军人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在名义上都是佛教居士,许多和尚都参加战争,将中国人杀得血流成河,横尸遍野。他又举了一个日本和尚结婚、吃肉、开酒吧,又有一个日本和尚因疑惑妻子与另一僧侣犯奸淫而将她活活杀死。龚牧师以为这都是佛教「新戒观」下所产生的结果。(六三─六四页)
我们看了龚牧师的抨击文字,真有「夹七缠八、不知所云」之感。
现在我们先来考察所谓印顺法师的「新戒观」是什么?《佛法概论》第二四七页至二五一页,介绍大乘菩萨的六度。六度之中的第二「戒度」,他先说如何如何的要「不」──不得杀、盗、淫、妄。但是他说:「从大智的契合真理,大悲的随顺世间来说,戒律绝非消极的『不』,『不』不可以了事;必须慈悲方便的能杀、能盗、能淫、能妄,才能完满的实现。」接着叙述,残害人类的人可以杀,是杀少数而救多数;宁使自己杀人堕地狱,也不忍他人因杀了许多人而堕地狱。如遇有人非法掠夺,菩萨不妨反将夺取,归还被夺者。为了使他人不受非法的杀害、掠夺、奸淫、欺诳,如非妄语不可时,即不妨妄语。又说:「使他离恶向善,也不妨以悲悯心而与他好合。总之,不得杀、盗、淫、妄,为佛法极严格的戒条。甚至说:一念盗心即犯盗戒,一念淫心即犯淫戒,谨严到起心动念处。然而为了慈悲的救护,菩萨可以不问所受的戒而杀、盗、淫、妄。」
我们看了如上的说明,是不是能够看出印顺法师是主张「放纵私欲、杀人放火、奸淫偷盗、无所不为」的人呢?中国的历史上,由佛教僧侣所造成的人类灾难,是不是可以找到?那是史实俱在,不容龚牧师歪曲,也不用我多说。至于因了基督教而给人类历史造成的灾难,龚牧师也该坦白承认才对。
印顺法师所说的大乘戒,已经非常明白,能杀、能盗、能淫、能妄语,是抱着「入地狱」的牺牲精神去做的,自私的人怎样也做不到。正像耶稣钉上十字架,那是为了忠于他自己的理想而牺牲──他们说是代人类赎罪。其实耶稣的死,比起苏格拉底的死,并不更加伟大;但他总算也是一位可敬的殉道者,虽在临死之时他要埋怨上帝离弃了他。
印顺法师没有说明他的「戒观」的根据,所以被龚天民诬上一个「新」字。其实一点也不新,在《瑜伽师地论?菩萨戒本》的轻戒第九条之下,就有明文规定:菩萨为了救护众生的理由,可开七支性罪(杀生、不与取、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但在邪淫条下说明:「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大正藏》三○.五一七页下)同时在〈菩萨戒本〉中,也常说到「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护僧制」,均可不必行,或不得行。小乘声闻重在护身,大乘菩萨重在护心。
所以印顺法师也说到:「一念盗心即犯盗戒,一念淫心即犯淫戒。」不以瞋心杀人,不以贪心夺取,不以欲心行淫,不以痴心妄语,纯以慈济悲悯之心救护有情众生,便不算犯戒。
(三)挑拨仇恨的宣传
龚牧师为要达成挑拨仇恨的目的,硬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中,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的事,牵到佛教中来。
不错,日本的佛教徒很多。日本的「武士道」精神,也有着若干佛教的色彩。日本近哲铃木大拙也说:日本军人的勇敢不畏死,与佛教有关(《中国佛教史论集》二四八页所引)。据部分西洋人的研究,也说:「日本原为受禅宗哲学影响最普遍的国家,其武士道精神,系以禅理脱胎而来。」(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央日报》东京专讯)蒋梦麟也曾这样说:「中日战争期间,几乎所有日本士兵身上都带着佛教或神道的护身符。」(《西潮》一八○页)当然啰,这对于龚牧师是最感兴趣的事了,因为他说:「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亚洲各地的那种如疯如狂的杀人不眨眼的精神,实导源于武士道而来。想不到中世纪的武家头目居然利用了禅宗,骗使这些武士为自己拚命而死,还说是什么超越生死呢!」(一六○页)
但是,我们先要明白日本的武士道是什么?再探究武士道的杀人精神是否跟佛教有关?「武士道」是因日本古代有一种武士阶级──职业的军人所应遵守的美德,以励忠节、尊名誉为信条。至王朝时代,因重文轻武而武士道一度衰落,到了源赖朝(公元一一八六年)开府于鎌仓起,日本政权落入武人手中,武士道又复抬头,并且提倡简易、朴实、廉耻诸美德。至明治维新(公元一八六七年即位)之后,对武士道精神提倡尤力。故而历次对外战争的胜利,日本人常归功于国民的武士道精神。
源赖朝开府之年,相当中国的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一一八六年),那时中国的禅宗,已经流进了日本。日本禅宗的临济之祖荣西禅师,就是活动在那个时代,并且得到将军源赖家的崇信,源赖朝所提倡的「简易、朴实」,正是禅宗的精神。「廉耻」是中国的儒家精神,古代的武士信条「励忠节、尊名誉」,是日本自己的精神糅和着中国的儒家精神,所以,武士道的精神,确与禅宗有关,却不是纯禅宗的精神,套一句流行语,那是一个混血儿。
说到武士道对外杀人好战的问题,应该先去明白日本民族文化的特质。谁都知道,在二次大战之前,纵然是他们的历史教科书中,也强调着日本开国的神话。他们确信(迷信)大和民族──日本史上的「原日本人」(Proto Japanese),是出于天神的后裔。他们的统治阶级,把这种信念利用得非常成功,他们相信他们日本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一支民族。他们也相信天神的照顾永远是在日本民族的一边。后来佛教成了日本民间的普遍信仰之后,也就巧妙地假借运用,认为佛菩萨也是站在日本人的一边。因此,日本的军人每遇战争,总以为天神与菩萨是和他们同在,所以勇气倍增。这跟西方的以色列人,以为耶和华是他们列祖列宗以来的保护神的信念,可谓非常的相近。真是东方与西方,彼此彼此。
佛教的禅宗,仅为武士的生活下了一服清洁剂,神道的迷信,才是激发武士好战的兴奋剂。这从日本历史及文化源流上考察之后,已经可以明白。否则,禅宗产生在中国,中国的本土为什么就没有发展成为武士道的精神呢?
所以,不知历史文化的背景,硬把日本发动大战的罪责加在佛教的头上,那是有欠公道的,好在龚天民也说到「利用了禅宗」的字眼。被利用是真的,说是佛教帮助日本人杀了中国人,那就是故意栽诬了。
要不然,我也要问: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法西斯或纳粹,都发动在耶教的牧区,都是耶稣的信徒。他们驱使人民发动了世界大战,这个罪责,是否也该加到耶稣的头上去呢?相信龚牧师是不会愿意这么说的,是吗?
因此,蒋梦麟也说:「使日本人变为好战民族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他们的一种错误信念,他们认为日本是个神圣的国家,系神所缔造,而且应该根据神的意志行事,并且征服世界。这种心理是由军阀御用的历史家,歪曲史实所造成的。」(《西潮》一八○页)
(四)日本和尚不是比丘
再说到日本和尚结婚、吃肉、开酒吧,乃至疑妻不贞而将妻子杀死的事,这是社会问题。如果以为这就是佛教的精神,那么,我也可以举出好些神父及牧师等的花边新闻来的;但那终究是少数的反常现象。凡夫,谁能担保无过?据我所见有关教士的丑闻就有好多,但我们不该把它当作是代表着耶教的精神;何况日本的「和尚」也不是比丘,他们也根本不以为自己是出家的比丘,而是住庙的在家居士。但是龚牧师也知道俗称和尚是指的比丘(七六页),所以他们的性质,跟基督教的牧师相似。日本的佛教教士,娶妻、食肉,也有他们的历史背景,那是出于政权的压力所形成,不是佛制的本色。这在龚牧师这样读了几年日本佛教大学的人,应该懂得日本的历史,不应该再拿它来当作箭靶攻击,为什么还要把这个问题大肆渲染而以为是佛教僧侣的榜样?同时他以为「中国僧侣听了恐怕要惊为海外奇谈了!」(六五页)事实上,中国僧侣留学日本的,比龚牧师早得太多,中国僧侣知道日本佛教的,也比龚牧师知道得更多。他的「野人头」岂不是卖错了时机?
当然,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讨好他所属的教会,所以他的那本《佛教学研究》,主要是给基督徒看的。可惜因他的过分忠于教会,竟又不太忠于学术的态度了!
第五节 清理几个问题

《佛教学研究》一书的问题是很多的,除了并案处理了以上几个大问题,还有若干小问题。有些小问题,我不想置评,因为我本无意对这本书置评,否则所费篇幅太多。如果龚天民因此而以为我无能置评,那是他太看得起他自己了。对我而言,龚天民确是一个对手,不过是一个格外值得同情的对手。除非他放弃宗教的偏见,并且继续认真地向学问中痛下几年苦工夫,他将来纵然「著作等身」,也不可能在学术思想界受到重视。当然,我是多么地希望他能成为中国基督教的奥古斯丁、阿奎那、许莱马赫、哈哪克、布特曼,或别的什么马太和新的齐诺芬。若想「革命」呢,那便是马丁路德或卡尔文。
现在要清理的是下面的几个小问题:
(一)观世音菩萨谁说是女性
龚牧师根据梵文文法的组织,说明梵文「在名词、代名词和形容词中,各有性、数、格的区别。」顺便举出「Avaloki tesvara 观世音菩萨一名词在原文是男性。也许因为它是慈悲的象征,以后逐渐转变成女性了」(七九页)。事实上,中国佛典中的观世音菩萨,是跟文殊、普贤、弥勒、地藏、大势至等大菩萨是同样的性别。在《法华经.普门品》的观世音菩萨三十二身之中,虽有女身,但那是应化身的一部分。观音的报身是一生补处的等觉菩萨。色界的天人已没有男女差别,出世的大菩萨,怎么会是女性?龚天民是从民间的小说故事中,采证观世音菩萨「以后逐渐转变为女性了」。可见他读的佛典之少。
(二)汉译的经典文义不通吗?
龚天民在日本学了一些梵文的基本知识,因为他「所毕业的佛教大学则将梵文列为必修科。」(七九页)于是批评佛经汉译的意义,并不正确,甚至使人「闹出许多笑话」。「Bodhi-Sattva中文译作『觉有情』、『菩萨』或『菩提萨埵』,但按原文可译作『修道者』……Bhiksu中文音译成『比丘』(俗称和尚)。但如能译作『乞食者』才符合原文意义。再如Acarya一字,中文译成阿阇梨。但按原文不如译成『轨范师』来得有意义。」(七六页),「例如Praj?ā-Pāramitā Hr.daya-Sūtram一长句,中文译成﹃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如按照原文……意义看来,此经名不如译成『智度提要经』或『智度纲要经』等来得符合原文。」(八○页)
其实,这又证明龚天民所读的佛典之少。他有所不知,佛经汉译的音义,有它的规则所在。他以为用音译,或各人的译得不同,就认为译得不符原文。
要知道,玄奘三藏等的梵、汉文的程度,绝对不致连龚天民的这点知识也及不上的。玄奘对于译音不译义的文句,他有五个原则,称为「五不翻」(《翻译名义》卷一)。那就是:1.秘密不翻(如咒──咒非无义而是不用译义,正如基督教用的Amen相似,心到神至就好。龚牧师讥评《心经》的咒语──八○页,那么基督教用的阿门,为什么就不讥评一下呢),2.含多义不翻(如薄伽梵一语),3.此土无名不翻(如阎浮树),4.顺于古例不翻(如阿耨菩提),5.生善不翻(如般若──其实般若可译为智慧,但他并不等于俗称的智慧,为令人生敬,故音译为般若。我又要试问:Jesus Christ,为什么不译作「救济涂膏者」呢?难道也是没有译妥)。
事实上,关于汉译的梵音梵义,中国佛教中有专门研究论例的著作。比如玄应的《一切经音义》、慧苑的《华严音义》、慧琳的《一切经音义》等书。佛经中译音不译义的文句,根据近人周法高先生的研究,他说:「其条例相当严密。后人据此种华梵对音,除可以还原梵文原名外,更可以考见当时之音韵。西方汉学大师如伯希和、马伯乐、高本汉等皆曾利用华梵对音,以考明古音。」(《佛教东传对中国音韵学之影响》)
梵文汉译之中,有先后译法不同的,那是由于印度或西域的方言互异所致。同为梵文,所传地区的不同,也会影响致音义的转误。比如「和尚」一词,在印度俗称博士为「乌邪」,到了于阗则转成「和社」或「和阇」(Khosha),到了中国便译成「和尚」了(《南海寄归内法传》及秘藏记本)。关于梵文音义的误讹,玄奘的《大唐西域记》及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等,也曾提出许多考订。绝不像龚天民所以为的那样幼稚可笑。
因为,凡是能懂佛典的佛教徒,对于音译的文句,也无有不知其义的,并且能知它们的原义有几种,汉译有几种。像龚天民所举的几个文句的音义,对我而言,可说早已如数家珍,所以「闹出许多笑话」的,似乎是龚牧师的「夫子自道」,一知半解,强小知以为大智,反以大智者们是愚痴,岂不好笑!如果我的看法不错,龚天民的梵文程度,当还无力独任迻译经论的工作。
(三)佛教的亡灵追善是不可能的吗?
龚牧师不知是引征了什么典籍而说:「稍有佛学智识的僧侣大都解释成『此非亡灵追善,乃是藉此安慰尚活着的死者亲友』云云。」(九八页)又说:「如果人做了恶业死去以后,居然能以金钱请僧尼超度,那么,释迦牟尼所讲的道理全部都被打倒了!」(九九页)「这是因为佛教乃是彻头彻尾的无神无鬼论者。」(九八页)
佛教是不是「彻头彻尾的无神无鬼论者」?我在前面已经有了疏导。「无神论」──不承认神造万物,是佛教的基本主张;「无鬼论」的根据何在?就要麻烦龚牧师借他的上帝之力来给佛经重新编造一番了。因为,天、人、阿修罗(神)、鬼、傍生(畜)、地狱,乃是佛教的六道轮回说的根据,怎么佛教突然变成「无鬼论」了呢?真是精彩的魔术!
我对佛教的僧尼靠经忏为生活的流弊恶习,早有评论,所以不必辩护。我对有僧侣说追善荐亡是安慰「活着的死者亲友」,也不想置评,因为龚牧师没有指出是那些僧侣说的。或者是像《新约》、《旧约》中的「先知」一样,是「上帝借着」龚牧师的话说的。
荐亡思想,的确不是佛教的主要思想。但在经律中记载,劝令死者的家属亲友,将死人的财物布施贫穷,供养三宝,用增死者的福业,趋生善道。至于诵经,并不专为荐亡,乃为用作修持,以此修持的功德回向亡者的福业增长。关于这个问题,请参阅拙著《正信的佛教》第二十及二十一篇,以及《学佛知津》的〈为什么要做佛事?〉。
如果以为佛教的荐亡无用,基督教的「追思礼拜」又有什么用?(根据耶教唯信者或可得救的现论。「追思」的确无用)要晓得,宗教的信念,在这方面是相通的。虽然彼此对此信念的解释不同,又何妨各备一格,并行不悖?我知道,龚牧师的用心良苦,他是要把佛教变成仅是一种学派,而不是宗教,使大家不要以佛教当作宗教来信仰。转而投向「神」的「权威」之下。但他是多么的天真!要明白,佛教虽不即是宗教,佛教却确有宗教的内容。
(四)众生有没有佛性
说到佛性,道风山的基督徒,一向主张佛性与上帝是「十分类似」的(一一一页),六、七年前他们的《景风》杂志,就曾对此做过阐述。但是,我已为此写了一篇〈论佛教与基督教的同异〉,把它驳了回去,所以我不想再说什么。
龚牧师不信众生皆有佛性,他把众生有佛性,解成「一只臭虫能成佛,一只猛虎也有佛性,佛与万物不可区别。」(一一二页)又说:「如果佛教徒真的以为人和其它禽兽无甚分别,那么佛教中的所谓某某高僧或某某大德还有什么价值可言吗?」(一一三页)
这个问题,在基督徒看佛教,永远都做如此的结论,也人人都做如此的结论。因为神教徒们迷信神造人类来管理一切生物,神造万物是供人享用。如果神教徒们不敢反叛《旧约》的创造神话,他们永远不敢承认人与动物在本体上的平等性。
他们以为臭虫可恶而卑微,猛虎残暴而凶狠,所以不可能与人平等。人,永远要把其它动物当作没有「灵」的东西看,永远不能进入上帝的内面去,所以不承认众生皆有佛性。
事实上,世上的一切动物,连人在内,从各各的本位上说,根本都是一样。虎为饥饿而吃人,说牠可恶,人为了饥饿而吃鸡鸭猪羊,何尝是善?如说人是应该如此的,虎又何尝不是应该如此?因为求生存的理由,彼此一样。如说人有「灵」而动物无「灵」,然而,演电影的狗明星、马明星、鸟明星、猩猩明星,牠们的机灵不会亚于一般的人,这又怎么解释?否则基督教的「灵」,人类也该没有──上帝吹了一口气,所以人有灵,那根本是神话,耶教徒则深信不疑。所以,我曾想到一个名词:「基督教是内分裂的唯神论」。因他们由人向上看是唯神的,由人向下看是唯物的,通体的宇宙观又是唯神的,宇宙的生命观是对立的,生命的道德观永远是矛盾的,一切竟又是唯神安排的。
基督教的观念,类似婆罗门教的阶级,所不同的,基督教以为动物不能进天国,婆罗门教以为贱民不能生梵天。其实,《旧约》中的异民族,都不是耶和华所要拯救的人!
佛教的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确含有若干泛神哲学的思想。然而,泛神哲学中的神,是一个混合融和的状态。那个神普于一切,而不爱护一切。所以斯宾诺莎的哲学,人应爱神,却不能要求神来爱人。佛性不然,佛性是遍在于一切的本性,人要觉悟之后,始能认知佛性并与佛性相通消息。如不觉悟,虽有佛性,也等于尚未开采的矿藏。觉悟之后,称为见性。见了性的众生,能与遍在的佛性相通消息;那是找到了自己,但却并未将自己失落,所以跟泛神哲学是不相同的。
佛性的平等,也只是基本理体的平等;众生的基本理体一律平等。但是,正像人权的平等,只是人与人的基本权利平等,不是把人的俊丑、高矮、男女、老幼、智慧、良莠等分别一律铲平,否则就是假平等而不是真平等。真平等是立足点上的平等,不是没有上下尊卑贤愚不肖之分的平等,而是基于同样立足点上而可自由发展的平等。
佛教的众生皆有佛性,是从基本上着眼,不是从发展上着眼。佛教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并没有说众生就是究竟的佛。众生皆可成佛,是要使众生逐级上升之后成佛。由下级的转生为高级的,一一向上,再由人间的人身而进入解脱,达于成佛。
龚天民信基督教,我不反对,他研究佛教,我很欢迎,但他歪曲佛教,则感到遗憾!佛教的思想非常精密,对于一个基本的立论,经过数千年的组织阐扬,绝不会是信口开河的乱说一通。凭龚牧师的这些偏见,充其量只能使他自己高兴而已。他又说:「也没听说有比丘来对蚂蚁苍蝇或树木花草开过布教大会。」(一一七页)然而,他就不知道「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记载。
(五)中国的佛教全被否定了吗?
龚牧师对于中国的佛教,已经尽了「否定」的能事。他以时代佛教的研究精神,否定了中国的传统佛教;以神鬼信仰的指责,否定了密宗;以诵经拜忏的生活形态,否定了中国的僧侣;以学术的研究发明,否定了净土宗;以净土宗的立场,否定了禅宗;以大乘非佛说,否定了大乘佛教;以阿含非佛说,否定了小乘佛教。这在他的「研究」的「导言」之中,就已告诉了读者。有了这一连串的「否定」的「成绩」,无怪乎他要洋洋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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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对于大小乘非佛说的问题,我在前面已经说明。中国的佛教在研究方面落在日本之后,我是承认,但不等于中国无人研究,更不等于中国的佛教就没有价值。密宗是否毫无信仰的价值,没有真的研究过密宗的人,根本无资格评论。专以诵经拜忏为生活的僧侣问题,我希望佛教徒们警觉起来。从净土三经的成立史实的考察,我尊重学术上的发明;但如说是净土宗就因此而不足信仰,那是太武断的。净土的信仰,也不即等于弥陀净土。太虚大师曾说:「净土是大小共被。」只要是佛教,无不信有净土的设施。在中国佛教史上,历代各宗的大师们,几乎均有他们的净土观及净土的分类法;纵然是禅宗的六祖大师也主张有弥陀,虽然是唯心净土、自性弥陀。
阿弥陀佛的信仰,至少在龙树大师以前,已在印度流行,所以《华严经》中说到阿弥陀佛。龙树大师造的《十住毘婆沙论》,也特别在第五卷〈易行品〉中以三十二行偈,赞叹弥陀净土;他虽普赞十方佛,但却特别赞叹弥陀佛。
事实上,不论弥陀净土如何解释,修持净土法门的宗教经验之多,恐怕无有一宗比得上的。感应灵异的事实,不容我们否定它的宗教价值。如果说是迷信,净土宗却确有它的理论根据;至少,念佛能得三昧,三昧可感神异。许多净土宗的经验,在基督教中根本无法找到相等的效应。如说阿弥陀佛不曾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出现,就不足信仰,耶和华的身世,岂不更加渺茫?当然,信仰阿弥陀佛的信念,跟史实的考察可以不相冲突,一是宗教的,一是学术的。学术的探究总属形而下的有限,宗教的理境乃是形而上的无限,所以,信仰弥陀净土之有,但也不必反对人家说弥陀史实之无。
龚天民引了一位禅僧的话,说虚云和尚反对《印光大师文钞》,反对口念佛号(一四八页)。我不知虚云和尚曾否真的如此说过,但是,自从永明延寿禅师以下的禅僧,多念阿弥陀佛,禅净双修,乃是北宋以后的佛教风尚。偏重与偏轻,自所难免。不过那位文字被引的禅僧,说话欠考虑,说什么「净宗人虽多,成功的却很少,禅宗人少而得益颇多呢」。龚牧师善于断章取义,曲解文义,更是一等。他把《阿弥陀经》的:「舍利弗!当知我于五浊恶世,行此难事,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一切世间说此难信之法,是为甚难。」解释为:「换言之,释迦行了念佛而才成道的。」(一四七页)他故意要把连贯着的上面一句忽略,因为上一句是:「释迦牟尼佛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能于娑婆国土,五浊恶世: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中,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诸众生说是一切世间难信之法。」《阿弥陀经》是说释尊向一切世间说此净土的难信之法,是行的难事;何曾说释尊自己是由念佛而成道的呢?
龚牧师又引用了印光大师的话批评禅宗(一五八─一五九页),印光大师高扬净土是事实,若如龚牧师说的:「禅宗的冤家对头,可说便是同为佛门弟子的净土教徒了。」那就错了。印光大师写信给高邵麟居士,虽说:「凡禅宗典章概勿研究,以禅宗意在言外,若按文解义,则错会佛法,以善因而招恶果。」这是说禅宗的文字,都是言外之音,如不能深契禅理的人,往往错会了文中之义,所以不要研究它。因此印光大师与陈锡周的信中便说:「而末世之中人根陋劣,知识鲜少,(于禅宗)悟者尚难其人,何况实证。」这几句话,均被龚牧师引上了,然而从那儿看出印光大师在否定禅宗来了?只怪龚天民自己把它们歪曲错会了!
龚牧师又说:「由于禅宗太注重坐禅的活动,故此欧美的不少学者以为禅宗道场只是一种修心养性的团体罢了。」(一五八页)这又被他说反了。禅宗「修心养性」是对的,不过禅宗的本质,跟坐禅是两回事。中国的禅宗要求,是重在悟性,而不重坐禅,日常生活,挑水担柴,吃饭困觉,都是禅宗的用工夫处。稍知禅宗意趣的人即能道出这样的看法。
总之,龚牧师是从日本佛教的一些近代著作中,得到了一些佛学的知识,又在中国的佛教近人著作中找了一些片断,戴上一付彩色(神)的眼镜,加上他的歪曲技巧,就写成了这么一本《佛教学研究》。我还能对这么一本书说些什么呢?总算我没有涵养,已为此书做了如上的一些疏导。
(六)后记
本章在《海潮音》刊出时的题目是「龚天民牧师送给佛教的『研究』」,现因加了后面有关杜而未的一节,所以更改了它的名。
龚天民在一九六三年,仅仅知道我已见到了他为破佛而写的书,他就感到「快乐」(《基督教研究》季刊一卷二期),同时巴望我能重视他的「杰作」而予反驳。
基督徒们似乎都是如此的,一九六二年,天主教的杜而未,写了一连串的破佛文章在他们的《恒毅》杂志上发表,因不见佛教的反应,便着文挑战,要「佛教徒们写写吧!」耶和华在无聊时,专找仇敌并制造出仇敌来让他自己攻击消遣(如《旧约》所记载的),基督教士们可谓是耶和华的忠实信徒了。
然而,当本书在《海潮音》仅刊到两期,龚天民就急着向我恫吓了,他说:如果我再写下去,就有基督徒要用我过去批评佛教的文章做资料,来揭佛教的「内幕」了(《天侨周刊》二○八期)。实际上我的文章既是公开发表的,岂能称为「内幕」?当我连载到第二次时,他又沈不住气了。他说他「都看到了,等全部登完后,有空时一定答复。」(《天侨周刊》二一五期)但是,当本章驳斥他的部分全部刊毕时,他却花枪一掉:「现在本人已经决定,从今天起,凡佛教徒对本人文章的任何反驳攻击,将一概置之不理,不予答复一字。」无理可辩了,他便搬出了:「好在我国宪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天侨周刊》二二六期)他以破坏佛教为宪法所赋予的「自由」,却以佛教徒对他的申辩为「逼迫」(《答妙贞十问》二版自序)。基督教士的态度如此,本不足为奇,如果我们研究了基督教的本质为何物之后,就不难理解他们何以会有如此的态度了,这正是本书希望约略告诉你一点的消息。
因为龚牧师没有对本章提出异议,我仍有权处置我自己的作品,故在本书出版时,已有若干删改和浓缩;同时,为了表明本章所引龚某文字的出处,均用页码标明《佛教学研究》那本书的页数。
第六节 天主教的月神杜而未

(一)佛教绝不是月神话
这一节,在初稿本书时,没有计划列入,本书初稿完成时,杜而未的《揭示佛经原义》尚未出版,而他第一本反佛教的月神书《佛教原义发明》以及在天主教《恒毅》杂志上发表的月神文字,已有印顺法师在《海潮音》四四卷三及四期上,以「东方净土发微」为题,做了一万三、四千字的反驳,列举佛教的虚空喻,从正面否定杜说。杜而未所用的语源学,仅能说明语义的因时而变化,即使「涅槃」之语源,与月亮有关,亦不足以为佛说之涅槃为月亮。那是一篇很有分量的论著。此外也有明本扁舟法师,在《中国佛教》杂志上做了「反驳」。
总之,杜而未神父是用语源学及神话学的知识,加上他的天主教教士所特有的偏见,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他既不以佛教为宗教,也不以佛教为可资信赖的哲学,他的目的是很明白的。可惜他要一手遮掩了天下学者的耳目,该是想得多么的顺利!
因此,当我在《海潮音》月刊连载了本书的前半部时,就有人希望我对《揭示佛经原义》这本书,也说几句话,所以在计划出版之前,临时加插了这一节。
杜而未这个人,已在这本书第一章第一节中做了介绍,所以他是一位已经「出名」的天主教士。
(二)月神的迷宫与魔术
至于我称杜而未为月神,是有根据的,因为他是月神的专家,几乎也像是月神的化身,他所发表的文章,也多是谈月神,可谓物以类聚,也可谓不甘孤独,所以站在他月神的立场,总希望他所见到的都是他自己的族类,至少也希望人家都能类似他的族类。杜而未虽然以信仰基督耶稣的天主为职业,他的脑海里却装满了月神的影子及月神的「崇拜」,他把中国的道教化为月神,把龙化为月神,把印度的宗教化为月神,把东方的许多传说及记载化为月神,当然,佛教也就顺理成章地被他化为月神了。
杜而未是值得基督徒们「佩服」的,他所读的书,要比龚天民多上好几倍,此所以他比龚天民更值得基督徒的佩服。但是非常的可惜,杜而未的虚心,却比龚天民还少了好几倍,所以他的文章比龚天民的更加使人啼笑皆非。
杜而未是一位标准的蛀书虫;不过比蛀书虫多了一项善于曲解的技能,他的曲解技能,比起龚天民,又要高明一些,至少,他能抄摘大堆大堆的数据,然后分类归纳,像百衲衣似地连在一块,把它们变化成为他所希望的月神。他不是消化数据,是将数据投进他预先布置好了的那个月神格局的「迷宫」,所以他的这种手法,顿能使人产生「好像正是如此」的错觉,如果没有研究过佛教的人,见到他所「采征」的那许多资料,就会容易被他的迷宫所迷,而会以为佛教是「月神话的演义」了。所以杜而未不愧是教授「人类文化史」,也是创造「人类文化史」(掌掴学生)的一位天主教的教士。
我说杜神父布置的「迷宫」,也是有根据的,那就是他先对月亮的阴、明、晦、圆、缺、光、出、没、上弦、下弦、朔望、质量、颜色、形状、季候、巡循、方位、时日的数字、字根字义的演化,种种有关月亮的传说和神话,搜集起来,摆出月神话的格局,织成一幅迷宫式的网,凡是与这些月的因素相似或接近的东西,都被杜而未用这座迷宫来一网打尽,最妙的是他想象力的「惊人」,如果实在与这些月的因素拉不上关系时,他就玩弄玄学了,摆出了推论的姿态,推演再推演,间接又间接地把它们拉向月神杜而未,使之变为月神的一部分。如果推演的方法也用不上时,他就自我安慰地自圆其说:「可以互混,是神话之常事。」(《揭示佛经原义》一二页);「年代久远,神话不能无紊乱之处」(一七页);「解释时年数只差一年时,如八十与七十九、三十五与三十六,皆可通融。」(一八页)类此者尚多。杜而未最高明的手法是玩弄数字的魔术,数字的魔力也的确大极,加减乘除,左右逢源,从许多的数字中,找出需要的一个数字,实在很容易,何况还可用算术级数及几何级数来制造数字。因此,杜神父从佛经的原始数据中,抄下了大堆大堆的数字,分别塞进他预先已经得到了的答案中去。这几乎是基督徒的通病,他们所谓研究外教,不是先有问题,而是先有答案;他们的所谓研究,只是找着资料去填充他们预先就有了的答案,他们先已布置好了式式样样自以为是的答案,得到数据,还愁没有地方塞吗?纵然塞不上去,他们也要设法「削足适履」。
(三)不是原义的原义
杜而未神父从没有想到,他对佛经读的似多,抄的也似多;但他并不理解佛教,而且故意曲解佛经,比如他说:「如《阿含》、《华严》,有如是广长的篇幅,很古的人类是作不出来的。」从佛经的成立史上考察,他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华严经》的成立,可能是经过较长时间的逐渐增加,至于《阿含经》,《阿含经》分四种,成立的时代也有先后,《阿含经》,根本也不是「广长的篇幅」,而是经丛或类书的性质,是将许多的短篇记录汇集,特别是《杂阿含经》,它的成立,也绝不如杜而未所说的:「最早的经典也是灭度后数百年才着成的。」(一七页)《阿含经》亦是编成而不是着成,初编时的内容也许与我们现存的内容有若干增减出入,但是《阿含经》的成立,不像四福音那样,由四个人着成,这从印度思想史的进化上可以得到实证。杜神父昧于思想史的考证,一味要把佛教变成月神话,他是够大胆的,却是很荒谬的。他一口肯定:「印度人没有对于古代历史的记载,后人怎能知道呢?」(一七页)但他有所不知,近世以来,已从考古学、语言比较学、音韵比较学、宗教文学、民俗文学、历史文学、外人记载等的数据中,找出了印度宗教哲学史的演变过程,虽然尚不十分明了,但对印度佛教的大致演变,均已找出了证据,在这方面的研究,欧洲学者开了头,日本学者也早已跟进。不幸的是杜神父他太喜欢月神话了,所以他是宁愿关起他天主堂的大门来闭门制造「月神话」,既不参考前人已经得到的研究成果,也不做实地实物的虚心考察。不错,他也引用了法国人及德国人的著作,然而,那些外国学者,所犯的毛病正与杜而未相同:先有了答案,再来找资料的。我想,他们必定也是基督徒,而且比起杜神父更够「资格」!
杜神父不解佛学名词的涵义,却硬要牵强到月神上去,比如佛教所说「五阴」,明明是指的:色、受、想、行、识,这可以解作「五蕴」,是构成众生世界的五大要素;然而杜而未一定要说「阴为月」(三○页),他把五阴的阴当作阴阳的阴了。类此解释尚多,岂不教人啼笑皆非!
(四)如月岂能即是月
诚然,佛经中用到「月」字的地方,不是没有,但那均系一种譬喻,一种形容,而不即是月神话,例如佛说佛陀是苏摩(杜着一再提到他),苏摩原是一种草名,苏摩可做酒,所以本是酒神及草神,后因苏摩之液Indu有月字的涵义,到了后期的《阿闼婆吠陀》中苏摩就成了月神,佛意是以月表清凉明净;佛经中以日月并用的形容词也极多,佛的德号也尚有很多,自称如月就是月,那仅是杜而未在「神」的降灵之下所得到的启示而已。例如他举出《大方广佛华严经不思议佛境界分》一卷:「佛在树下,大众围遶,端严而住,如星中月,处净虚空。」(二二页);又引《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一卷:「如来于此,端严而坐,大众环饶,如星中月。」杜氏便说:「说如星中月,尚有古传真象,实在以佛陀如月。」(二二页)又引《涅槃经》:「而诸众生皆谓(皆谓!)如来实般涅槃譬如月没。」杜而未接着肯定:「要重视当时大家的意思,大家『皆谓……』。大家代表的是古传」;「见得月没即涅槃,明若观火。」(一三一页)。这很荒唐,以「如月」作喻,就肯定是月吗?
总之,杜神父彷佛是月神的化身,而且是受了「神」的「天启」,他要把佛教说成:「受月神话支配而不自知。」(一三○─一三一页)并说:「神话包括了佛教,渗透了佛教,没有神话即没有佛教。」(四页)用他编成的那张月神的魔网,变魔术似地把网口撒向佛教,纵然那张魔网那么小,漏洞又那么多,但他自以为:「本书的系统要义已为定论,因证据太多也太自然了。」(〈序〉)这是自圆其说的自我陶醉。
我们承认,凡是宗教,无不杂有神话,尤其是传流越久,所附的神话也越多;但是,从神话的内容,尚可探究到产生该一神话的历史背景,何况佛经的出现,以及佛经的内容,并非全属神话的演义。事实上,有许多神话,站在宗教经验的立场是可以解释的,也可以接受和承认其实有的,宗教自与科学不同。所以,我们不必否认佛教采用了若干流传于古代印度的共同传说;但是,佛教仅是随俗采用,却不重视这些,因为,佛陀的人格及其思想的突出,乃有历史遗迹可考的。如果抹煞了历史的遗迹以及佛陀的真实性,而一味歪曲解释成为仅是月神话的演义,那么,若不是恶意的罗织,便只有基督徒对付异教的存心才会如此。
杜而未果真是以发明学术的心地来发明佛教是月神话的吗?他说:「尊重佛教」,又说:「更尊重真理」(一八页)。「真理」两字在基督徒的习惯用法是指的耶稣天主,服从天主就是「更尊重真理」,天主是谁呢?他是神。基于自己所信的神为立场,而去罗织佛教成为月神──佛教不过信仰月神!如果说它是公义的话,那实在仅仅说明了基督徒对付异端的「公义」。所以我也不想为此多费纸墨。
(五)神教徒的神话
杜而未装了人类学者的外表,不用人类学的知识来考察一下耶和华的由来,却以天主教士的存心,专做攻破「异教」的工作。如果他能用同等的精力与存心,研究他自己的神,实在更加有效可观。
因为,一神教是由多神教蜕化而来,既是神教,岂能与诸神无涉?不过这是基督徒们不愿想也不敢想的,事实上却有许多的资料可供采证。杜而未既是「神」父,并制造了许多月神话,何不也抽空查一查你家那个「神」的家谱呢?
一神教是多神教的蜕化,泛神论是一神教的理性化,无神的佛教是泛神论的积极化。所以,佛教纵然是由神话而来,与神话的距离,至少已较基督教升了两阶。杜神父何以厚此而薄彼,舍己而从他,把自家的那一大套神话装上了神学的金,化成了十字架及圣母玛利亚,高高地供在天主堂的山壁上,却处心积虑地到佛经里面造出月神话来!
再说一个历史悠久的佛教,既如杜而未所说,佛教徒自己是「受月神话支配而不自知」的,又说佛教「最早的经典也是(佛)灭度后数百年才着成的」。可是杜而未在大小乘佛经中所要找的月神话资料,竟又是左右逢源,俯拾即是,而且以为那些历代「着成」佛经的人,偏偏会想尽方法,要把内容配合到月神话上去。如果这不是杜而未一手编导的魔术,又用什么话来解释这样的安排是可能的呢?
杜神父其人,比较起来总算是好的,至少他比那些不动头脑就一口认定佛教是害人的邪教的基督徒来,该是高明得多了!虽然,在欧洲,自叔本华以来,许多研究梵文、巴利文及汉文、藏文佛典的学者们,所持的研究态度,完全与杜而未不同;谁是为学术的发明而研究佛教,谁是为「神」的使命而破坏佛教,岂非「明若观火」。
(六)后记
当本节文字在《觉世》旬刊三一五号刊出之后的十七天,杜而未即在他们一九六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版的《善导周刊》上刊出了一篇千把字的文字,说我不敢深入他所制造的神话内容。其实,我已把他的底牌揭穿,指出了他的手法及目的,还要我如何的深入?他想也把我引入他所布设的迷宫,到他的迷宫里和他较量,他的如意算盘,却是打错了对象。
龚天民本来也不同意杜而未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的(见其〈致扁舟法师函〉),后来竟向杜而未送秋波了(见《天侨周刊》),杜而未得着之后,也给龚天民捧了场,硬说我在评龚天民时失败了。实际上,他们越是硬拉关系,越加表示了色厉而内荏的虚怯之相。
第三章 基督教的「神」之研究

宗教无不有神话的流传,理性的宗教,借神话作为传道的通俗媒介,次级的神教,便即以神话的本身,作为信仰的标榜。
因此,我们要知道基督教,就该先来知道基督教的神话;虽然基督教的神学家们,想尽了方法,把他们的神解释成为外宇宙的唯一真理,而与一般的神分家。实际上,那仅是他们利用了希腊哲学之后的一种辩解,却跟史实无关。
第一节 谁是耶和华

(一)《旧约》的成立
我们要想介绍基督教,不能不先谈犹太教,尽管后来的基督徒,大大地屠杀犹太人,犹太人,却是基督教的根源。
你所知道的,基督教有一部《圣经》(Bible),虽然Bible这个名是相当的新,它到公元第四世纪时,才由君士坦丁的大主教约翰吉利索斯顿(John Chrysotstom)创造的,而且仅指《旧约》而言的。
这部《旧约》,你可能以为它是老早就有的,但要比起世界其它的古典来,它是太晚太晚了。在公元前两千年,巴比仑就有了一部《汉摩拉比法典》,公元前三千年,印度就有了《梨俱吠陀》。至于说到《旧约》产生的年代,那倒是个大问题了,因为它是来得如此的缓慢而复杂。大概地说,摩西时代(公元前约一千几百年),尚没有一个人听到过有关《圣经》中现在这样妙的故事;如果一定要说,摩西曾对《圣经》有过贡献,那么,就是他在西奈山(Sinai)上计划了四十天,所得到的结论,为犹太民族拟了十条法规,用两块石版刻好后,带下山来,那时犹太人尚无文字,摩西大概是用他在埃及宫中学来的象形文字吧?因为那些做久了奴隶的犹太人不认识它们,所以又用木柜把两块石版装了起来。
但你不要以为摩西是伟大的立法家,告诉你吧,他仅是个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他尚没有创制法律的天才。他在埃及宫中被埃及公主自小拾去抚养成人的时期内,必定见到了那部共有二百八十五条的《汉摩拉比法典》,在里面抄了几条,加上埃及与巴比仑的传说,便成了十诫。(请参阅拙著《比较宗教学》)
(二)摩西祷月
说到西奈山,我要请台湾天主教的神父杜而未注意,Sinai这个字,是根据巴比仑的月之女神Sin而取名的,所以,摩西上西奈山,《旧约》的作者说他是跟那个看不见的可怖的耶和华讲话;其实,他是在求月神的启示,启示他究竟该从《汉摩拉比法典》中,抄下那几条又加进那几条,来作为控制人民的教条。并说在摩西上山的期间,有一片厚厚的云幕,蔽住了山的面目,这是表示月亮阴影面的神秘莫测;同时,上山四十天,便与月亮的运行周期有关联了。这个西奈山的神话,唯有用月亮来解释才较合适,否则,耶和华与摩西谈话,何至于犹豫不决地为十条法律而谈上四十天?又何必安排到西奈山上去呢?何以又会有厚云遮蔽?
说穿了,很单纯,杜而未为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他就说月神话占据了人类半个世界,可是很光荣地,耶和华的出生地正巧是在这半个世界之内哩!亚洲西部的那个小小的塞米族(Semitic race)部落,真正与这半个世界是不能无关的。
(三)耶和华的语源考证
对了,要论基督教,绝不能忽略了耶和华(Java, Jehovah, Yahweh),我写下三个耶和华的洋文名字,懂得语源学的基督教士,一定是明白的。因为,耶和华的身世很复杂,跟他「血统」有关的神之「祖」,就有好多个。在基督教教会人士的解释,它是由希伯来语「在」的动词而转,转了两转,便被解释成为「创造者」了。他们说这一语意解释,开始在出埃及时或者更古;其实一直到了犹太王国分裂之后,他们尚无自己的文字,创造神的观念之确定,更是晚在被巴比仑人流放之后。所以,有人从比较中考察,认为耶和华本由阿拉伯语中的「吹」之意而来,它含有飓风神的意思,这是可能的,西奈沙漠中常有飓风,而且一些先知们往往是在飓风之际「听」到了耶和华的声音(如伊莱贾)。又有人研究,耶和华是由希伯来语「降」之意而来,它含有雷神的意思,这也可能,耶和华「降临」的时候,往往是在火中、烈焰中、巨大的声音中。更有人主张,耶和华的语源,是来自印度。同时,在《旧约》中所称的上帝之名,尚有El Elohim, El Shaddai,它们的本义和起源,也有好多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确定,现在所称的耶和华,乃是古代犹太民族多神信仰的综合化。
虽然,基督教以为,耶和华这个神是自有永恒的。但据《旧约》所提供的数据,在摩西之前的犹太民族,尚是杂乱的多神信仰者,充其量,耶和华是这支民族所信诸神中之一个神而已,因为,耶和华仅是亚伯拉罕这一家族所奉的保护神,每一家族亦各有每一家族的保护神。至于各家族各有一个保护神的起源,那便是图腾(Totem or Toodaim)的崇拜,图腾崇拜的方式虽各地有所不同,却是各民族宗教的发展通途。再考察耶和华的语源,它与图腾,也仅百步与五十步之差。
所以,一神教之出现,若谓与多神的崇拜无涉,那仅说明基督教的自我高兴而已。
月神话,仅是耶和华这个神的成分之一,因为耶和华这个神,在《旧约》中一出现,便具有极强烈的侵略性,他见到什么神,就吃掉什么神,正像老虎一样,见到别的动物,牠就吞吃下去而营养牠自己,那些所谓先知们,便替耶和华做了侵略其它神的工具。
耶和华本是假想的一个名字符号,在此符号下所藏的「魂」,便是自摩西以后的历代先知们,摩西不过是起了带头作用的一个耶和华的「魂」。所以他把西奈山的月神也变成了耶和华。
以前,我看西奈山在《旧约》中的那幅景象,有烈焰,有雷火,有乌云,推测它与火山神话有关;现在用杜而未的看法,根据它的语源来解释,确定它是月神话,当是可信的了。我们再说到《圣经》的问题上去吧。
(四)《旧约》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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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原来的《圣经》,没有成本整册的书,不过,在公元前五三七年以后,那位仁慈的波斯王居鲁士,让犹太人自由地还乡,重建犹太故乡耶路撒冷神殿之后,在犹太人──那个后来被希腊人改称作犹第亚省的小村子、小神庙里,都藏着他们所喜欢和敬重的记载,誊录在兽皮或埃及出产的纸草上(Papyrus 这是尼罗河三角洲的一种植物,取叶交叉加压,干了即可用乌贼鱼的墨汁在上面写字,今日英文的Paper一字,即由此而来),他们搜集的内容,不尽相同,唯其都是有关犹太民族的传说,这些传说的态度,正像所有的「爱国」历史家的态度一样,把他们自己的民族,说成如何如何的悠久、勇敢、优秀、伟大,所以,在那些记载中,究竟有多少是犹太民族所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简直无法想象。曾有一位伟大的历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他想尽办法,实地探察,希望得到犹太人所传说的古代史实,但他是完全失望了。
说一个例子吧,当所罗门王要在现今的耶路撒冷,造一座非常了不起而却小得像近代乡村教堂那么大的神殿时,犹太人自己却只会经商及农牧,所需的石匠、木匠、锻冶匠,均要从菲尼西亚(Phoenicia)那个距今三千年前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中心花钱请来,但是,《旧约》的作者,却又凭空构想挪亚在洪水时代,就会造出那么了不起的方舟了(其实,洪水神话是偷了巴比仑人的传说)。同一个例子,《旧约》的作者,那位〈列王记〉的无名作者,夸称那座神殿所费的金子有十万八千两(Taleut),银子一百零一万七千两,但据研究,那等于当时世界全部金量的十五倍。你说,《旧约》的内容是何等地荒诞吧!
当然,就在那些记载中,也记录了犹太人的宗教仪节的各种律法,那许多使外邦人听来,觉得好古怪的名堂,却是犹太人看得比生命还重的神约及预言。因为,犹太民族永远是一个神权中心的社会,直到如今的基督教,依然落伍在时代观念的背后老远老远……,保守着神权至上的信仰。
然而,像那样的记录,太多太多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才由约翰吉利索斯顿,把这样的小集子,总集起来,称它为《圣经》,而这部总集的内容,差不多花了千把年的时间,以及好多先知的创作才完成的。然而,因为那些编写者,或创作者,均是狂热的信仰者而不是历史家,以致把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弄得很模糊。所以,历史家们研究犹太历史,只取他们尚未与高度文化民族接触以前的《旧约》部分,作为聊胜于无的参考,一到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流放以后的犹太历史,就宁愿采取文明国家的正史而不听信《旧约》了。因此,历史家们以为《旧约》的后面二十篇是没有历史意义的(前面的仅是聊胜于无),可见《旧约》圣经是如何的「圣」法了!
第二节 耶和华与撒旦

(一)耶和华是印度神
也许你要问:「神造宇宙的故事是何时产生的呢?」真抱歉,如果我照历史的真实情形告诉你,那么,我是挨定基督徒的骂了。
因为,耶和华这个神,本来很不出名,直到摩西时,摩西的哥哥亚仑,还把尼罗河流域所崇拜的牛神,用妇女的金器物,铸成了一尊牛像,当作以色列的神来崇拜。说真的,牛神话确也是耶和华的成分之一。这条牛,来自印度的雅利安民族,在《梨俱吠陀》中,称他们的天父(Dyauspitar)为牡牛(卷一?一六○、一六三页),又把降甘雨的云,称为牡牛,称雨为牛乳(云为牛,耶和华不是常从云中发声吗);那个称为天父的神,名叫特尤斯(Dyaus),并在用天地(Dyavaprthivii)之合成语下赞美他。如果再拿耶和华的语音来研究一下,就很有趣了:耶和华的Java与特尤斯(Dyaus)的Dyava,发音是相近的,乃至可说是相等的或相同的。可见,耶和华与印度的牛,关系相当的密切了。可见,亚仑铸了牛的偶像来当以色列的神来膜拜,并没有错到那里去,摩西何苦如此的认不清,为了此事,一怒之下,就整肃屠杀了三千人!
再用耶和华的语音,跟印度另一个神来对比研究,也是一桩有趣的事。那就是在《吠陀经》中的耶摩(Yama),耶摩是天神,后来转为人类的第一死者,他在天上。《梨俱吠陀》相传,人死之后,至天上第一面谒的就是耶摩及司法神婆楼那,后来到了《阿闼婆吠陀》中,则说耶摩执掌死亡,同时更有对人死后的审判权。那么,耶和华Yahweh的发音音节,与耶摩Yama是很相同的,乃至两者的权职也是差不多的。
我们知道,印度《吠陀经》中的神,常常变换他们彼此间的属性及地位,所以天父特尤斯与死神耶摩是可以交换的。
因此,基督教的耶和华,原是印度的神,在理论上是非常自然的。
因此,我们确信,犹太人的一神信仰的历史,绝不会在摩西之前;现在的基督徒们,总以为他们只有一个神,实际上,犹太人的祖先──塞米族,就曾经同时膜拜过好几个神,正和被他们鄙视的外邦人一样,对好几个神,膜拜了无数个年代,而且他们家中均供有偶像(例如〈创世记〉第三十一章第十九节)。
(二)创世记的因素
要讲创造神话,就要说到《旧约》的〈创世记〉。因为〈创世记〉编在〈出埃及记〉之前,你就可能以为它出现得很早,事实上,它是来得相当晚的。
你不知道,犹太这个自夸、褊窄、保守的民族,它的文明,要比埃及与巴比仑,落后了三千来年。在公元前三千五百年,或者还要早些,埃及人便有了文字的记录,苏美人(Sumerians)就是那个后来出了一位汉摩拉比王的巴比仑人,他们之有文字的记录之早,也不比埃及人为迟。至于我们所要介绍的犹太人,直到公元前七、八世纪时,才从巴比仑人那儿学到了文字的书法,然后才开始一点、半点地搜集往昔传下来的,那些想象多于事实的故事,慢慢地用文字记录在兽皮或纸草儿上,那就是前面说的小村子、小神庙中那些小集子的开始草稿了;那也就是被称为希伯来文的圣典了。恐怕你尚不清楚,所谓希伯来文,乃是一种极其幼稚的文字,如果你没有测字先生像先知但以理那般的想象力,你就很难希望懂得它所表达的真正意思是什么。至于今日的《圣经》译本,便是从那猜谜一样的方式中,所得到的成果,以致直到今日,许多被称为研究《圣经》的基督教士们,还在为着许多解不通的《圣经》之结,而在乱解一通。其实,何必解它,就是那些原文的作者,也未必懂得他们笔下所写的是什么哪!
那么,怎么会写〈创世记〉的呢?告诉你吧,直到公元前五百多年,那时的犹太人已经成了没有祖国的流放者,虽然他们的主人巴比仑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对待他们非常宽大,没有宗教迫害,也没有职业上的歧视,特别是在居留地的美索布达米亚,无论商业、文化及物质的条件,比起他们原先的祖国,要进步可爱得多。可是,犹太民族是个妄自尊大而又自我陶醉的民族,在他们的心中,总以为是受了外国人的压迫,回想起祖国的一切,便像是失去了的乐园,怎么会把「乐园」失去的呢?不用说,虔诚的耶和华的信徒们,就会埋怨他们自己没有遵守神的律法而犯了罪,所以受到了失去乐园的惩罚,这是第一个因素。同时,当他们沦落异乡的时候,往往会有孤苦伶仃的感触,觉得身世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想到出路问题,就会想到来源问题:「我们是从那儿来的呢?」常常有人这样问起,这是第二个因素。有了这两个因素,犹太人的先知们,当然有事情好做了。
可不是吗?一切的荣耀与权威,都该归于他们这个唯一优秀民族的独一无二的神,创造天地万物及人的荣耀,当然也就「顺理成章」无可假借地归于耶和华了。恰巧巴比仑人原有一个由神创造宇宙的神话,因此,就运用他们的想象,抄写出了这么一篇〈创世记〉的妙文。
其实,由神造化的神话,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原始传说中都有,我们何必责备犹太人?唯有以今日的时代文明,而仍拉人信仰这种无稽的神话者,那就显得可笑了。
后代的犹太人,高喊耶和华是他们列宗列祖的神,这是可以解释的,直到今天的黄皮肤的东方人,也在高喊耶和华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那就不知胡底了!
(三)摩西与蛇
实际上,纵然是犹太人,他们的列祖列宗,也未必就只信耶和华一个神,这在前面已经说到。犹太的一神信仰是从摩西开始,然而,摩西本人的心中,也还存着多神的崇拜,摩西崇拜月神,已无疑问,值得基督徒们惊奇的,摩西还崇拜蛇神。《旧约》告诉我们,当摩西率领着他的民族──仅仅残存的七千男女和小孩的群众,从埃及逃亡,经过沙漠,向迦南地进行,快要接近迦南地的时候,却被当地的许多蛇所困恼,摩西就铸了一个很大的铜蛇像(《圣经》称火蛇像;火,与耶和华的态度是有关的,因为耶和华所做的事,《旧约》记载中,往往不是杀人,就是放火),他将这条蛇像,挂在人人都能见得到的高杆上,这么一来,蛇群就不找他们的麻烦了。《旧约》中没有说摩西膜拜蛇像,这是因为十诫的第二条,不准许那位执笔的无名作者照实地写出来。实则摩西既将蛇像高高地挂起,不膜拜又做什么?正像今日的天主教徒,把圣母玛利亚像高高地供在山壁上,不跪下向她祈祷又做什么呢?
然而,善于经商的犹太人,毕竟是富于想象力的。到了〈创世记〉作者的手上,就把摩西的那条蛇,变成了使他们失去乐园的主角。可不是?摩西带着他们的先民,叫着回到祖先地方去的口号,向迦南地民族进行侵略战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摩西这支民族的祖宗,是迦南地的原始居民),蛇却要和他们扰乱,以致摩西又吃了败仗,逼着他们退到沙漠里过了四十年的流浪生活,不是坏蛋是什么?于是,配上创造神话,加进这个蛇神话,就成了夏娃受了蛇的唆使,吃了智慧的果,跟她的丈夫亚当同时犯了耶和华的禁令,所以被赶出了快乐的伊甸园,并使他们的子子孙孙也永远吃苦了。这条蛇,主宰了人类(犹太人)的命运,牠的权威之大,几乎要与耶和华相等了。不过,真奇怪,《旧约》中有着许多的记载,主张人类犯了罪,是可以用牛、羊等的牺牲来赎的,这到下面再讨论。
(四)蛇神话与撒旦
说到蛇神话,你可能要联想到基督教的撒旦(Satan),因为基督教把那条蛇称作撒旦,然而撒旦的出现,在犹太民族是很晚的事了。犹太人是一个既硬又别扭的民族,他们的头脑,比生铁还硬,所以,除了相信耶和华,不会有别的好想,他们从摩西以后的历代先知们,已把他们训练得与众不同,使他们对异己者凶狠如虎,对耶和华(命运)的安排则驯顺如羊,交了好运,便感谢神的恩赐,遇到不幸,便责备自己没有守好神的约命。神的安排,不论怎样,总是不会错的,所以也想不到魔鬼上去,如果另外信有什么魔鬼,岂不是成了多神或二神的信仰?
直到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流放到美索布达米亚,公元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居鲁士,打败了巴比仑,使得犹太人也有移居到波斯去的机会,他们在波斯,就接触到了另外的一个高级宗教,但在犹太人的心目中,凡是外邦人及外邦人的宗教,无一不是野蛮而下流的。事实上波斯人和移民到印度去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统,也跟如今许多的西方人(印度欧罗巴民族),是同一血统的。那时候打仗是靠文明的优劣而决定胜负,绝不像犹太民族光靠耶和华来安排一切──在安息日有敌人来攻城,也就因为守神约,每每都是不战而降──他们如此地听信耶和华,耶和华却不能用神力来保护他们。巴比仑人打败亚述帝国,波斯人又打垮巴比仑帝国,当时波斯文明之高,可以想见。文明与宗教也有密切的关系,波斯的祆教,思想源流与印度婆罗门教是一条在线下来的。在公元前约一千年,由左罗阿斯脱(Zarathustra)创立的祆教,认为人生是一种善与恶的永远不绝的斗争,善的智慧之主奥母知达(Ormuzd),和恶的愚昧之主阿劣曼(Ahriman)永在战争之中。犹太人就在这种教义的启示下,接受了一种幽灵的信仰,用幽灵代表恶,用耶和华代表善,幽灵常与耶和华作对,耶和华便以幽灵为仇敌,于是他们给这幽灵安上了一个撒旦的名。从此,犹太人便将过去属于耶和华的荣耀及权威的另一半,分给了撒旦的名下。所以,有人确定,撒旦降临人间的时代,是在公元前三三一年。你看啦,这个基督教的魔鬼,来得好迟啊!
(五)撒旦即是上帝
但是,魔鬼是来协助犹太教的,更是赶在耶稣之前来扶持基督教的,千万不要相信撒旦是耶和华的仇敌,但他确是人间大众的祸根!
因此,你不要误会基督教真的不崇拜撒旦,事实上,撒旦是耶和华的保护神;中国人写的神怪小说里,每写到无法交代的时候,飘飘然就有神仙来凑数了;在基督教的神学里,亦正相同,每遇到无法解答的问题时,便请出撒旦来救助了;他们以为,上帝大过撒旦,撒旦却经常来破坏上帝的计划,上帝能够主宰一切,撒旦却横行无忌。总之,撒旦捣乱时,万能的上帝便成了无能的昏君,只好干瞪着眼,借个借口下台阶:「好家伙!你别神气,现在我不多跟你啰苏,等到末日之后,让我来收拾你!」说完话,耶和华就躲进乌云里睡觉去了,那些神学家们,也就开心地笑了。就让撒旦去作乱罢,反正有一个最后的审判在等撒旦去受审哩!至于到末日之后又是谁胜谁败,反正仅有「上帝」知道。因此,史学家桑戴克(Lynn Thorndike)要说:「撒旦常替神学家们做『代罪的羔羊』,举凡他们所无法另予解释的事情,一股脑儿都由他担当了。」(《世界史纲》第十七章)
所以,撒旦是耶和华(神)的保护神;所以,撒旦也是基督教神学中的活命汤。
所以,基督教的神学家,嘴上虽以撒旦为仇敌,内心倒是欢迎乃至崇拜撒旦的。撒旦在神学中的地位之重要,甚至比耶和华还要重要。因此,神学家们有时对于撒旦和上帝之间的界限也弄不清了,比如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他就把撒旦比喻成为「修辞学中的反衬法」,撒旦对于人间的建设,还是有用。这明明是说撒旦是神的另一名称了。
的确,我们从《新约》、《旧约》中看,从基督教的教会历史(事实史而非指的由教会编成的教会史)上看,如果愿意花一点心力去考察一番的话,你就会被耶和华和撒旦这两个名字迷住;你就会觉得,不知他们两位大员之中,谁才更够资格称之为魔或称之为神。那么,我告诉你吧,撒旦本来就是由耶和华的属性中分出来的另一半,他们两位,乃是一体的两面,二而一,一而二,难兄难弟,所以也不必去多费心力分别的啦!
因此,基督教在原则上既崇拜神,也崇拜魔。至于「仇敌」两字,那不过是用来对付异己者的一个借口而已!
第三节 多神结合的一神教

(一)牛神话与赎罪观
月神话化为耶和华,蛇神话化为撒旦,牛、羊等的牺牲化为耶稣的赎罪,耶稣的出现则为月神话及牛神话等的结合,结合它的人便是摩西,结合后的神便归附于耶和华的名。
耶稣自以作为代人类赎罪的羔羊,而给耶和华做献祭的牺牲,他以为牺牲之后即回归到耶和华的天国,他把这种代人类赎罪的行为叫作真理,但在这「真理」的背后,尚有一条牛做阴影。牛子应归向牛父,归向的方法便是利用献祭,藉祭之力而使这对神性的父子交接。耶和华之子是耶稣,牛之子应是小牛,《旧约》中的献祭,也以牛为重要的祭品,但在耶稣的想法羊比牛温驯,耶稣总算是爱好和平的羊,所以人子(The Son of Man 这是耶稣的自称)就以羔羊的身分回到耶和华那儿去了。因此,在耶稣的心目中,羊神话比牛神话更可爱。
如此,就可得着一个完美的结论:神爱世人,所以造了世人;神喜欢世人,所以又用魔鬼的面目来害人;神救济世人,因而再派子耶稣来代世人向他自己赎罪;神基于爱的「真理」,便从无中变有,从有中制造罪恶,从对罪恶的救济而现出神的「爱」。于是乎,耶和华这个伟大的神,就一手导演了正反两个角色,演出了这一幕精彩的人间悲剧,他就因为导演有功,而向他所造出的世人,领取「荣耀」的金像奖,这就是基督神话的最高功能了!
耶稣赎罪观的由来及其结果,到下一章中还要讲。
实际上,耶稣的殉难,称为赎罪,倒不如称为献祭,不过,根据《旧约》的思想,献祭的功能确是为了赎罪。
(二)用人做燔祭
向耶和华赎罪,通常是用畜牲,但是像耶稣这样,用人来献祭,则更是耶和华所希望的事,所以,用人献祭,在耶和华的面前,耶稣尚不能得到第一奖,但几乎得到了最佳精神奖。如果你备有《圣经》的话,请你自己去查阅,在此,略提两个章目:〈创世记〉第二十二章,耶和华命令他的第一个选民亚伯拉罕,将他的儿子艾萨克,作为牺牲,向上帝用火焚祭。那个专用诈术骗人的亚伯拉罕,真的就把艾萨克带到山上,预备用刀像宰羊似的宰他的儿子了,临要下刀时,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停止,说这只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对神的忠心。现在证明他对神绝对忠心,不必杀艾萨克了。这时亚伯拉罕看到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于是他就取了那只公羊来做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到了〈士师记〉第十一章,那个大大地杀败了亚扪人,又大大地屠杀了同族以法连人四万名的士师耶弗他,他先向耶和华许了愿:「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耶和华真的喜欢有人用活人杀了祭他!所以,真的让耶弗他打败了亚扪人。但是,当耶弗他回家时,第一个见到的竟是他那唯一的女儿,欢喜地跳跃着来迎接她的父亲,耶弗他有些犹豫起来,但他毕竟是领导犹太人打惯了侵略战的总司令,杀的人太多了,所以他没有像亚伯拉罕那样的软弱,他是当真拿他的独生女在耶和华的祭坛上宰了,而且用火烧了。
另有好几个例子,就让基督徒自己去找罢。
(三)耶和华的神格分析
再说到摩西,为什么爱上了月神又崇拜着蛇神?虽然他假装着反对牛神。要知道,一个从埃及的奴隶生活中逃亡出来的民族,在经常刮着飓风的沙漠中,过了四十年漫长的流浪生活,白天的日子,冒着太阳和风沙而流汗工作,那种滋味之苦,是可以想得到的;一到晚上,月白风清,凉爽宜人,仰望着高挂在山巅的一轮明月,自然就会产生一种庄严神圣的向往之情。西奈山的名字,就是如此的出现了,由于那座山是沙漠中的主峯,因此,连带那个沙漠也沾到了月神的光荣,也被称作Sinai了;同时,白昼的沙漠是可厌的,月光下的沙漠,却是最最迷人的,如果你有犹太人的想象经验,到了那种景色之中,也会觉得自己是住在月宫里的嫦娥仙子了。据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二章中说:「在旱燥的地方,太阳成为可畏的物;居民只崇拜月神,因为在夜间月亮底下,才有露水下降以滋润人畜,并使人畜得以行动。……初生的月亮,在很多地方都受欢迎,如古以色列人,每见新月,便举烽火于山头,以传播这种可喜的消息。」这是耶和华与月神话的又一证据。
至于蛇,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三章中说:「古代的蛇崇拜,又曾行于埃及、印度、菲尼基、巴比仑等处。」在当时穴居野处于沙漠中的犹太人,对于蛇困扰人畜的安全,必然会引起一种恐惧的神秘的心理,埃及人既崇拜蛇,摩西在不得已时,也就在半推半就的情形下把牠视为耶和华的权威之一了。直到现在,尚有天主教徒在遇到「魔鬼」困扰时,也用「异教」的偶像来驱除,渊源亦在于此,因为他们始终弄不清楚「天主」与「撒旦」之间的界限何在!
牛,牛的用途太多,从游牧民族到农业社会,牛是财富,也是劳动力,尤其是人类的粮食。人吃牛肉,人就推想到神可能也喜欢吃牛肉,于是,牛便成了祭神的主要牺牲品;由于崇拜神,就连带祭神的牺牲物也神化了起来,凡对文化人类学稍有涉猎的人,都能知道这是原始人类宗教信仰的共通现象。埃及人崇拜牛神,做过埃及人好几百年奴隶的犹太人,自然也不会不崇拜牛神,所以,牛神的确也是犹太诸神中的一个神;摩西不喜欢用牛神及牛神的形像,因为他要利用那个充满了忿怒的耶和华的名,以便于镇压整肃那些一开始就想反叛他的犹太人。
说到祭神的牺牲物的神化,可以证明基督教虽脱下了多神信仰的外衣,却保存着原始宗教的本质。据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十章说:在古墨西哥的土人,每年选出准备做牺牲的青年一人,这一青年在未牺牲前,即被人们崇拜为一个神,人民看见他时,必俯伏为礼;但到经过祭神仪式,把他杀了,他的肉,则由祭师和尊长割去分吃。以人祭神,人即被视为神,神在献祭之后,即被信仰者分割而食,那么,基督教的神圣的「圣餐礼」,以及耶稣之所以自许为神,并被信他的人视之为神,就可得到最原始的答案了。耶稣自视为对神的牺牲,所以也自视为神,结果也真的做了牺牲物,牺牲物的身体,应分给信徒们吃,, 所以基督徒要吃喝象征性的耶稣的肉与血(现在通常用饼及酒代替),这能使他们得到由神而来的灵。
(四)耶和华的权威
不过不论如何,一神教虽老早发源自古巴比仑和古埃及,虽其与中央极权的专制君主政治有关,一神教之继续发展,则是摩西居其首功。摩西能从埃及法老(Pharaoh)的统治下,把那批并不喜欢受摩西领导的犹太人带了出来,是因他「塑」成了耶和华这么一个动不动就要杀人的神,因此奠定了一神教的发展基础。
因为,耶和华的特性,正和摩西一样,极端地仇恨外国人,也极端地仇恨异己者,一动怒,便会翦灭许许多多的人,用现代语来表达,便是恐怖的镇压及思想的控制。摩西利用了耶和华的名,激发了犹太人的对外仇恨而对内自大的心。因为,据说耶和华本来就是他们祖先亚伯拉罕曾经拜过的神,又是被他的不肖子孙淡忘了的神,那实在也确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小的神,经过摩西的改造,他就变成犹太民族的保护神了。
总算摩西的机会凑巧,并且他也似乎在那里学会了几套魔法。当摩西正为犹太民族向埃及法老争取自由独立的时候,而又遭到再三的拒绝,这时,埃及境内却发生了灾难:旱灾、虫灾、瘟疫、风灾、水灾,摩西就趁机宣传,说这是耶和华为了要让犹太民族离开埃及,并说这些灾祸来自耶和华的安排。最可笑的,耶和华为了要显示他的大能,竟故意地再三、再四地使得法老的心硬,而反悔他屡次的承诺,好让耶和华接二连三地来大大地打杀埃及人。
不过,这种夸大的描述,你不必信其为真,我且举一个例子:在〈但以理书〉之中,叙述一位叫作尼布甲尼撒的巴比仑王,说他因为不信耶和华,竟尔造了一座高九十呎阔九呎的大偶像来崇拜,并且命令他治下的臣民全部崇拜这大偶像。到了王的晚年,耶和华就给他颜色看了──使他变成了一头野兽的样子,用四手四脚走来走去,并且学着牛的叫声,后来就悲惨地死在田里,临死时也还像老牛吃草的那个样子。这个故事,在基督徒看来是很痛快的,可惜,我们从巴比仑方面所得到足够的史料,证明尼布甲尼撒王是在公元前五六一年平安地死去的,而且〈但以理书〉的作者,是距故事发生后三九四至三九六年才动笔写〈但以理书〉的,时间仅隔四个世纪,〈但以理书〉的内容就变成如此的荒诞不经,至于距离故事一千年才写出的〈出埃及记〉,它的真实性的程度,当可不言而知了。
总之,耶和华的信徒,不愁没有为耶和华脸上贴金的机会。
第四节 级级爬升的上帝观

(一)升了五级的上帝
摩西改良了耶和华,不,应该说是吹大了耶和华,因为耶和华的本质,直到如今,还是那个样子,并没有良好起来。
不过,摩西已使亚伯拉罕的耶和华,在「权威」的范围上,已经升高了一级。并在此后,又升了好几级。
现在的基督教,已把耶和华装上了「神学」的金,而且似乎定了形,所以他们就闭着心眼向你宣称,耶和华是自有永恒的上帝。其实呢,到耶稣的时代,耶和华这个神,已经被人给他升了五级:
基督教的上帝观,从家长时代到耶稣时代,已经升了五级。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未必要否定耶和华的神性。因为,依我们的看法,从《旧约》到《新约》的那些先知或圣徒,包括耶稣在内,如果他们的宗教经验属实,如果他们在良知上的确「见」到过「耶和华」,我们也不必说他们是无稽的谎言;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从心理上浮起某些景象的幻影或幻觉,乃是可能的。因此,随着时代的变迁及人智的开发,历代先知或圣徒们所「见」的耶和华,本质固然不变,他的「块头」,却是日渐膨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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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进一步说,历代的先知或圣徒,如果的确见到了神,我们也不妨姑且承认基督教真的有神;但是他们所见的神,绝不是同一个神,仅仅是被安上了同一个耶和华的名而已。比如神有魔神、鬼神、畜神、天神、空神、地神等等,在此各类的每一类神中,尚各有无量无数的神,佛教称他们为众生,所以,正信的三宝弟子,也不崇拜这些神类的众生。耶和华之能跟着时代而级级爬升,就表明他是在一神之名内的多神信仰了。除了如此解释,就无法说明级级爬升而又尚是一神的难题了。
(二)五个阶级的时代背景
以上五个阶级的上帝观,出于袁定安先生的《基督教概论》。唯其对于这五个阶级,我们必须解释和分析一下。
1.家长时代:是指亚伯拉罕以后的一段时期。据说亚伯拉罕是公元前约二千年左右的人,但从史实而论,未必真有其人,因为那只不过是摩西需要的人,摩西要借亚伯拉罕的名,创造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如果不说那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怎能使他的民族凭空起信呢?充其量,亚伯拉罕是犹太民族尚在小小部落各自散处时代的一个族长或酋长身分的象征。耶和华,不过就是那些家族或部落神的一个影子而已。
2.摩西时代:我们已经说过了,摩西是希望借着耶和华的名,来结合生活在埃及的各支派的犹太人,成为一个集体的民族。在摩西之前,有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尚不知道有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经过摩西的硬性宣扬,耶和华就成了犹太各支派共同的神了。
3.士师时代:士师是摩西死了以后开始的制度,因为犹太人的十二支派,一派不服一派的管辖,他们不愿意从某一派中推出一个人来,作为他们共同的王。但是,摩西死了,犹太人尚未进入他们的目的地迦南,在那个时代,若有两个不同意见的民族紧邻而住,你不打人家,人家也会来打你,何况犹太人在四十年前,就跟迦南人结了仇打了仗,现在犹太人又要积极地打进迦南去。于是,蛇无头不行,他们就在变通办法下,推出了一个带领作战的总司令,这就是拥有一个古怪名目的士师了。士师利用耶和华的名,代表本国对外国的作战,所以耶和华便成了他们的护国神。
4.王国时代:这是指的自扫罗王,经戴维王,至所罗门王以后的时期。实际上,此时的耶和华,尚没有世界神的资格,不过,借着那位好大喜功的所罗门王的力量,为了要向世界各地收购他建造神殿所需的金银珍宝,犹太人已在向海外通商了。
5.先知时代:先知,是指一些带有神秘性的预言家而言,这样的人物,他们的性质,与被他们用火刑烧死及指骂的女巫或巫觋(witch)没有什么不同;如有不同,便是有没有信仰耶和华。先知们往往自称与耶和华谈话,耶和华常常借着他们的嘴,来发布命令或透露消息。所以,被称为先知的人,无一不是耶和华的狂热信仰者。我们在前面已说过,人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产生一些幻象或幻觉的经验是可能的,虽然,像《旧约》的以西结和《新约》的约翰,他们那种神话连天的描述,已是迹同疯癫了。然而,像这样的人,喜欢沈思默想,勤于礼拜祈祷,熟习他们民族宗教的各种传统、法律、仪节,乃至可在前辈的先知那里,学到一些魔术(witchcraft),比如伊莱贾这个人,常常神出鬼没,若非《旧约》的作者说谎,他必定是学过隐身术的。所以,像这样的人,对于某些事物的观察和推测,要比常人来得敏感。这就是使他们成为先知的因素了。
(三)预言和权威
说到先知,我们就很容易地联想到《旧约》中的预言。因为矛盾的基督教的教士们,一方面强调他们是崇奉《新约》,而避免和人家讨论《旧约》中的许多不人道、非理性、虚妄、残暴的问题;同时又要借着《旧约》中的预言,来证实上帝的「权威」,他们以预言成为历史的事实,来肯定他们的上帝是独一无二的、全能的,神是真实的。
其实,如果说凡有预言之能的人,即是受了耶和华的「权威」之命,那么,在犹太教及基督教之外的其它地区,也有预言的人及预言的记载,他们却不信奉耶和华,乃至根本没有听过耶和华的名字。
说穿了很单纯,凡是善于沈思默想并且熟悉史事的人,对于若干事象的观察和预测,比诸一般的人来得敏感,是可能的;一些宗教狂热的人,在心理上,往往也会浮起神意或神命的幻影。将此两者连在一起,便成了「神启」的预言了。
然而,若从历史痕迹及其惯例的考察,许多类似的预言之记载,大多是出于事实发生之后,由那些好事者的传说、夸大,再被套上神话的色彩,附益到已在流行的故事上去,便成了神乎其神的预言。《新约》、《旧约》中的许多预言及神迹的记载,绝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少部分则是出诸于后人的附会,它的原义,未必即如后来的基督教士那样的解释。所以有许多预言,永远也不能兑现。
我们明白了《新约》、《旧约》的成立过程、时代背景、社会心理、民族意识,那就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基督教所重视的预言问题了。能够分析的,它就不是神的「权威」;「权威」两字,仅是基督教会在不能面对现实辩解时的一种独断的遁词,在理性的宗教及时代的观念中,「权威」是不存在的。事实上,近世以来的基督教的「上帝的权威」,已在加紧脚步对科学及民主的跃进而向后连续的退让。
(四)先知时代与弥赛亚
这里所讲的先知时代,大概是指犹太王国分裂成为两半以后的后期,直到耶稣出现为止。
我们知道,所罗门王大约死于公元前九四○至九三○年间,当他死了五年,犹太王国就分裂成了两半。北方成立了以色列国,南方成立了犹大国,在犹太民族的十二个支派之中,北方的以色列国统领了十支,南方的犹大国则由所罗门王的儿子统领了两支。这两个同为犹太人血统的仇敌国家,对峙了两个世纪,北方的以色列国首先灭亡,那是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 Pileser),和他的继承人撒幔以色(Shalmaneser)的努力竟一举而把以色列国总共二万七千八十户约十万之众的犹太人,放逐到外国去了,留下的一部分犹太人,后来跟外国殖民去的移民混合起来,变成了撒玛利亚人。到了波斯的居鲁士王于公元前五三七年准许放逐的犹太人返回原先的犹太王国,也就是那个巴勒斯坦的地方时,这十个支族的后裔,连一个影子也不见了;无疑地,他们是被外国人同化了、消灭了。
再过一个半世纪,南方的犹大国也被巴比仑的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王灭亡了;但很幸运的,这两个支派,虽然被巴比仑人放逐出境,却保守住了他们自己的血统和宗教信仰,并且一直绵延迄今。往后,犹太人的统治者,便是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了。所谓先知时代,就是指的犹太人失去了自己的主权而受制于外国帝王势力之下的时代,未必一定要等到两个分裂的小国全部倾覆之后。在这期间的先知很多,比如以赛亚、杰里迈亚、但以理、以西结、弥迦等都是。
到了这时候的犹太先知们明白了:耶和华并没有把他们国家的荣耀保住。可是,忠实于耶和华的先知们,认为这是耶和华给他们的惩罚,不久的将来,在他们这支优秀的民族之中,就要由神的出现而来拯救他们,而来统治世界了,比如〈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以及〈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就是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写出来的。世界性的救主耶和华,也就如此地出现在他们的想望中了。
犹太人在失去了国家主权及其领土的完整之际,还要以为他们自己是世界最了不起的民族,还要以为他们那个伟大的神,必将征服全世界的人类,这实在就是那些犹太先知,表示了要对全人类报仇的愿望。现在的基督教会,把〈以赛亚书〉说成上帝将要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建设一个理想的世界;其实,你只要研究一下,那便完全不同,因为〈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是说明要把整个的世界削平填满,以做成耶和华的道路,它这削平填满,用字上是具象的物质世界,实则却是表征着要削平阻碍耶和华之道的异己者或外国人,是表征着要填满耶和华权威至无限无际,以显现他的「荣耀」之无敌不摧无远弗届,所以「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见什么?是看见耶和华的权威来对付一切阻碍他荣耀的一切「有血气的」。我这样解释,绝对是正确的,请看〈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说是「牧养我以色列民」的「君王」要从伯利恒出来,这个君王虽征服世界,但却仅是牧养以色列(犹太)的民。你说他是何等的「伟大」!
到了耶稣的出现,犹太人真的以为他是来统治世界的以色列人的王了。可是,这个没有谁给他涂膏的弥赛亚(参看下一章),在罗马政权的统治下,怎样也不可能成为征服世界之君王的。因此,犹太人又来了一个自我安慰,把耶和华再升一级,说他是人类的父了。这个「父」的态度如何?留到下一章中再告诉你吧!
(五)《旧约》的结论
《旧约》,据基督教说,那是一部人类的成长史;其实,只要你不是没有读过一、两本有关世界文化的历史书,你就不会真的如此可笑地跟着他们说「是」。
事实上,除了《旧约》而外,根本找不到半点犹太这个幼稚民族的上古记录,就连一点遗迹也没有,你说怪不!
犹太人有幸有了这么一部《旧约》的文献,而值得他们夸耀;也正因为有了一部《旧约》而使他们的祖先蒙羞!
如果我是基督徒或犹太人的话,我就宁愿相信《旧约》是出于一些好事者凭空想象的臆造。因为,在那里面告诉了我们:犹太这个民族,竟是这般地喜欢斗争与屠杀,由族内的内讧与整肃,到向外的侵略与奴役,再内讧、整肃,再侵略、奴役,形成一个循环不绝的连锁交接,直到他们的民族瓦解时为止。至于耶和华这个神,竟是如此的残酷不仁,他命令犹太人攻击外邦人,指导犹太人整肃犹太人,又运用外邦人来惩罚犹太人。如此这般的斗争,往往是从门内杀到门外,从族内杀到族外,灭门、灭族、灭城的大屠杀!在《旧约》中,纵然是那些被耶和华祝福的人,那些被他们的后人赞美敬仰的人,却又无一不做那些人间最坏的坏事。
因此,站在我们佛教徒的立场,也不忍心相信它是历史的真相。
其实,今日的基督教会,也不喜欢向你介绍或讨论《旧约》的问题,如果介绍,那必是经过注释粉饰的再制品了。
如说《旧约》也有可爱之处,那么,除了想象文学性的〈乔布书〉、格言性的〈诗篇〉及〈箴言〉、忧郁性的〈传道书〉,以及那篇并非宗教性的恋爱诗〈雅歌〉,另有带有人情味的短篇小说〈路得记〉,在这数篇杂书之中,可以找到伦理的及文学的若干价值而外,其它的就很难说出《旧约》的可爱处了。那篇〈乔布书〉,也为基督教带来麻烦,据近人陈鼓应,于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商务印书馆《出版月刊》十三期,以〈乔布──最早的存在主义者〉为题,说它乃是反抗耶和华的诗。
当然,假如你是虔诚的基督徒,《旧约》再不可爱,我也盼望你能把它从头到尾地多读几遍;如果你顺着读下去而不是照着教会教你的抽着或选着读,它一定能给你重大的「启示」。
基督徒们不必怀疑本章的资料根据,我除对《旧约》的研究,尚参考了好几种史书及哲学书,主要的历史考证,是采用了近代的大历史家,一位归化美国的荷兰人──房龙(Hendrick William Van Loon 公元一八八二─一九四四年)着的《圣经的故事》。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基督教,不论你从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它,它总是够伟大的,因为,基督教相信:「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十二节)
但是,佛教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真的了解基督教之「伟大」的,在比率上,均属少数。不管相信它是背面的伟大或正面的伟大,究竟它是伟大在什么上面呢?如果仅从浮面上看,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伟大,但那是建筑艺术而不是基督教的内容;或有人说,基督的新旧两教已拥有八亿五千万信徒,所以伟大,实则那是他们一千九百多年以来,从「努力」中所得的收获,也不是基督教的内容。基督教是否伟大,必须要从它的历史中去求证,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历史的数据是公开的,所以,我有权利探索基督教历史的事实,并且把它介绍出来。
我既诟病基督教士对于佛教的蓄意歪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想用平实通俗而力求客观的笔触,写出基督教的一个轮廓如下。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一)从《旧约》到《新约》
要介绍耶稣基督,便不能不介绍《新约全书》。
应该告诉你,「约」是什么意思?在上一章中已经介绍了《旧约全书》,在那里面曾说到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摩西把十诫刻在两块石版上,从西奈山带下来,作为耶和华与犹太人(就是以色列人)立约的凭据;此所谓约,是指神的命令,而不是神人之间彼此同意的契约。因那石版上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他人是看不懂的,也是看不得的,摩西就用柜子把它藏了起来,这就是有名的「约柜」(The Ark of Covenant)了。以约柜代表耶和华,违约的犹太人固然有祸,除了受到神命的祭司,犹太人连碰到约柜的也会立即死亡。这一神话,到了耶稣的心中,就成了「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后来的基督教会,便说:「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这是他们一贯的信念:神权至上,祭司阶级至尊。不过今日的新教,已把这层由神话织成的面纱,揭去了一半:神权依旧至上,祭司(教士)则未必至尊了。
耶稣之前是《旧约》。耶稣出世之后,他和他的门徒,又说了一大堆的天国及耶和华的神话,因其是耶稣(他说他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对于他的门徒的新规定(如四福音),以及门徒对于耶稣新规定的再解释(如使徒书信),所以称为《新约》。
可是你千万不要上当,以为现在的《新约全书》,就是耶稣和他的门徒言行的原始记录。正如房龙所说:「正如〈但以理书〉和戴维的〈诗篇〉以及《旧约》圣经中其它各书那样,福音书也是虚构的名称。」
在耶稣死后的第一、二世纪之间,耶稣的信徒,老是受着罗马帝国的政治迫害,他们仅能私下传教,他们所用的〈耶稣生平〉或〈使徒行传〉之类的宣传品,是从那些曾经见过或听说过耶稣及其门徒的人──那些并无多少知识的老公公、老婆婆的口头,搜集誊录,誊录又誊录,传抄再传抄。越到后来,有关的传说也就越多越复杂,直至失去了其内容的真面目的痕迹为止。
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不再有人迫害基督教了,而且基督教反过来迫害异教了,所以,有些聪明的教士们,集合起来,搜集那些混乱而庞杂的记录,经过详细的排比审查,以不损害他们的信仰为原则,删削了大部分,保留了其中的小部分。
可是,留下的这小部分,仍为基督教的内部带来了数百年的争论,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主教会议,直到耶稣死后的七百年代,才有了为东西方一切基督教会一致采用的《新约全书》,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那个面貌了。因此,今日的《新约》,与其说是耶稣及其门徒的,倒不如说是出自后世教会的,更切乎实际。
(二)耶稣出生
耶稣是谁?不用说,他就是那个拿撒勒或伯利恒地方的一个叫作约瑟的木匠,和他年轻而尚未婚的妻子玛利亚,所生的一个儿子。
这个孩子的出生,那是在公元前的几年,不能确定有几年,大概是四年或六年,也许是五年吧?
当时的犹太王国,在名义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是罗马的附庸国,不,它是罗马的一个省而已。它的统治者,是由于勾结了罗马而打垮了犹太人自己所选择的戴维王的后裔,才登上了犹太君王的宝座,他是希律王(Herod)的父亲晏特派(Antipater),因此,希律王虽然也是犹太人,却被犹太人看作假洋鬼子;希律王虽是犹太国的王,却是罗马人的儿皇帝。尤其他不是戴维王的后裔,他就时刻提防有人谋夺他的王位。到了希律王晚年,迷信猜忌,疑神疑鬼,更加严重。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木匠和他的妻子,从乡下因事来到伯利恒,借宿在一所马房里,生下了一个男孩,那个木匠,据说是戴维王的后裔。
木匠和他的妻子正在伯利恒抚养着他们那个孩子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波斯的商队,打那里经过,那些商人的骆驼,以及富丽服装和灿烂的裹头巾,吸引了满街的犹太人出来观看,木匠和他抱着婴儿的妻子,也是观看的人众之一。波斯商人见到这个美丽的少妇,抱着一个可爱的婴儿,便停下骆驼,逗弄那个可爱的婴儿,离开的时候,又送了一些小礼物给那个漂亮的母亲。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在很少见世面的犹太人看来,就很稀奇了,原因是那是一个波斯的商队,给了他们新奇的感触,因而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话数据。这个资料一直传了约二百年,到了〈马太福音〉的作者笔下,就神话起来:「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做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了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玛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二、九、十一节)
〈马太福音〉的作者,故意制造紧张的戏剧气氛,而说那几个东方来的博士,先被希律王召去,希律王托他们去查访后再回禀,说他自己也要去「拜」那小孩。可是希律王竟会如此的笨,没有派个密探跟着博士们去查访,以致让那个孩子在被捕杀之前漏了网?
事实上呢,根据希律王下令,凡伯利恒所有两岁以内的孩子一律杀死的记载判断,这个谣言的故事的流传,已在耶稣生后大约两年,才被传到希律王的耳中。
当希律王听说有个波斯商队,在伯利恒对一
个婴儿发生了逗弄和送礼物的事,他就觉得不自在起来,他以为大概是什么先知之流的人物,来向戴维王的后裔,付托什么消息和任务了。说实在话,犹太人曾受波斯人统治,波斯人的文明,早已使犹太人感到神秘,这是一个原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当那个木匠的小孩,被带到耶路撒冷的神殿,献祭谢神之时,又被一男一女的两个老年人看到了,正像所有的老人一样,见到这样可爱的小孩,便以最好的话来祝福他和赞美他,自然,这个故事,到了〈路加福音〉的作者笔下,也大大地神话起来。(〈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十五至三十五节,请读者自己查阅吧!)
这两个谣传,大概都被希律王听到了,这本来是平常的事,但传到多疑的老希律的耳中,却觉得事态严重了。于是,他便下了一道捕杀小孩的命令,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两岁以内的男孩,就因此遭了杀劫。
但是,已有许多的父母,预先从好心的官吏及朋友方面,得到了警报,带着孩子逃出了伯利恒的范围,耶稣便是其中的幸运者之一。福音的作者,为了附和《旧约.创世记》故事中的亚伯拉罕与约瑟,均到了埃及,便把耶稣的这次逃难,也写到遥远的埃及去了;其实,离了伯利恒及其四境,就安全了,何以要逃得这样的远?
(三)救世主与神之子
后来,这个小木匠的名字,也有点特别,本乡人称他为乔舒亚(Joshua)。然而,乔舒亚在摩西时,是一个骁勇悍战的青年,而且,当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亚仑所不满,摩西就改变了最先要把领导权传给亚仑及亚仑的子子孙孙的主张,而选中了乔舒亚,乔舒亚就继承摩西未完成的事业,带着犹太民族向迦南人进行了一连串的侵略战,终于把迦南的各城邦屠杀的屠杀,未杀的就做了犹太人的奴隶,犹太人就此占领了亚洲西部那块肥沃的平原。直到公元前五八六年,他们又被巴比仑人赶走为止。
现在这位木匠之子乔舒亚,以后在他邻国的希腊人,却唤他叫作耶稣(Jesus),耶稣即是由乔舒亚一语而来,即是「神」与「救济」二语(Jehoschua)连合起来的缩音;耶稣童年及少年时代的名字,现在无人知道,因为,将神与救济二语合起来称呼他的第一个人,乃是耶稣死了之后好几年才皈依基督教的那个使徒保罗,如果说,当他一生下来,就被称为耶稣基督,那便未免太是神乎其神的神话了。告诉你吧,「神之子」的说法,老早就被西洋学者们推翻了的,并且以为那是骗子的骗术。假如当真一生下来就被称为救世主,他就不能继续活下去,他也不能在家里的父母弟妹之间待下去;事实上他是在他家可能一直做着木工,以帮助父母维持家计,直到遇见了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才离家出走。
基督,是希腊语之Xpu,乃系译自希伯来语之弥赛亚(Messiah)转而成为希腊语之Xpoo\’s(Chritos)是「涂膏」的意思,转而成为「受膏者」,德译Christus,英译及法译则为Christ,中文便译成「基督」。因为,古代的希伯来人,凡是国王、祭司、预言者,均须举行涂膏礼以示他们的身分与众不同,这与印度的灌顶礼,或一般的加冕及受阶礼相似。故在古希伯来的Messiah一语,并不是指的耶稣,后来用「受膏者」一语,以表示他负荷有神的使命者,推而论之,即含有救济者的意思了;再一转,「基督」也好,「弥赛亚」也好,竟放弃了它的原义,而是仅指那个生在伯利恒或称拿撒勒的木匠之子的代用语了。
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主」了。
至于耶稣降生的神话──他是不是由上帝和未出嫁的玛利亚所生?这是基督教坚持信仰的,也是他们的外邦人所极端怀疑的。不过,根据犹太教对于希伯来原文的解释,以为那个预言是说:「一个青年女人应怀胎」,而不是童贞女生子。
不过,正如尼采在他的《宗教生活》中所说:「这点,人们不能批评太苛,因为全古代中,皆为上帝的儿子们所充斥。」的确,古代的传说中,由人母与神父交配而生的故事太多;在中国,到了《史记》上的汉高祖刘邦,还说他是因他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刘邦的母亲,就因此怀孕而生下了刘邦。如果我们可信《史记》为真,自亦不妨可信《新约》为真;类此的东西方的古代神话实在太多,耶稣有幸,独被他的信徒们信以为真罢了。
其实,若一定要说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而生,便与他父亲约瑟木匠的血缘无干(〈马太福音〉第一章第十八、十九节),那么耶稣就不能算是戴维王的后裔了。
可是,心理矛盾的〈马太福音〉的作者,一开头就把耶稣的家世系谱写了出来,从亚伯拉罕,一直数到戴维王,再往下数到耶稣的父亲约瑟,使耶稣跟犹太人的名王戴维,拉上了血统关系(〈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至十六节)。如果说耶稣系戴维王的后裔,那么,耶稣就不是神之子,同样也是「罪人」了。这也是基督教在教理上的一个死结。
(四)历史上的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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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其人,现在虽已是全世界闻名的历史人物,但在他的当时,乃至当他逝世了半个世纪,知道有耶稣的人却很少,当时的历史家们,也没有把耶稣看作是历史的人物。在公元八○年时,犹太的大作家约瑟夫斯(Josephus),出版了一部犹太的详细历史,其中说到了施洗约翰的事迹,却没有一字提起耶稣这个人。另有一位与这差不多同时代的罗马历史家耶斯塔史(Justus),显然也没有听说过耶稣是谁的故事。也许是耶稣的生平太简单了?简单得连他十二岁以后到三十岁时的生活,也无人知道;也许又因为他的群众,都是一些贫困的妇女、小孩及单纯的渔夫和旅馆的掌柜等等。
我们现在要知道耶稣,只有向四福音中去找,那是四个不同的作者所写的耶稣传记。虽然,四福音的出现,是根据公元后第二世纪所流行的材料编辑而成──基督徒们深信那是耶稣当代门徒的著作,但在历史的考察上,无法立足。(以上的数据出于房龙着《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
从四福音中看来,耶稣的确是位从小就很聪明的人,虽然他并未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尤其像希腊式的教育,他是受不到的;但他对于家庭的及宗教的教育,似乎是个天赋特高的儿童,当他在十二岁的时候,随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节,就能对于那些著名的「拉比」(Rabbi 为希伯来文,原为奴仆对主人的称呼,后来转为称呼师尊或夫子)的言论,向来为大众视为权威及神圣者,他竟能够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他们辩难,使得广博老成的拉比,也不能不惊奇赞叹(〈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可见他在童年时期就对犹太教典及宗教的问题有了若干的认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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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当然,耶稣的事迹,从十二岁之后,直到他大约有三十岁了,遇到比他不过大了一岁的施洗者约翰时的阶段之中,始终讳莫如深,似乎他不愿说,因此也就谁也无法知道;纵然当耶稣上了十字架后,他的胞弟雅各布和他的生母玛利亚还健在人间,并且拿了香膏,要去耶稣的墓中涂抹耶稣的身体(〈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一节)。福音的作者,如果真是耶稣当时的门徒,何以连对这一点访问的工作也懒得去做呢?事实上,那几位福音的作者,绝不会是故意要把这一段数据放弃,以致湮没了将近十八年之长的一段耶稣传记。
不过,耶稣之为历史上确有其事的人物,我们不必否定;他对当时犹太教的形式主义,不表同情,并且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们也不必存疑。至于他是不是神的儿子,那当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也不是问题,西洋有很多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早就得到结论:耶稣不过是一个先知型的人。
当然,耶稣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是一个头脑敏捷、情感丰富、意志倔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来演反传统的历史角色,的确相当地适合。也许由于他自己有一套想法;也许因为家庭太穷,弟弟妹妹又多,所以,直到大约三十岁时,他尚没有结婚。当他见了他的表兄施洗约翰,那种在南方沙漠中培养成的苦行僧的气质,比起传统犹太教徒法利赛人的作风,大不相同,因此使他感到一股新奇的刺激。所以他就在约旦河边向约翰受了洗,耶稣的意思是想跟这位表兄学到一些什么的,但是,约翰知道这位表弟的思想不凡,自负过人,所以还不太乐意给耶稣施洗,并说:「我当受你的洗。」(〈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四节)但是,这句话对于耶稣事业的影响太大了,当耶稣自己在旷野做了一番沈思默想的工夫之后,便使他有了积极的打算。
不过,我要告诉你,后来的基督徒们,喜欢牵强附会地说,施洗约翰是来为耶稣的降临而做准备的;其实,约翰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约翰所演的角色,跟《旧约》先知时代的任何一个先知没有什么两样,他是为了救世主的降临──末日,而来劝人悔改的。但到约翰一死,耶稣的自负,使得耶稣利用了约翰的群众,助长了耶稣的神秘性及吸引力。因为,当时的犹太人,天天渴望着他们的弥赛亚,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拯救出来,希望施洗约翰就是那个人,至少希望他是能够神出鬼没的先知伊莱贾的再来,但却全被约翰否认了。耶稣可算他的机会凑巧,就利用了大家的这个希望,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
至于耶稣为何要演这个角色?因为,当时的犹太教,对耶稣来说,并不反对它的教义,只是反对它的教仪,那些保守得近乎愚蠢的教仪,使犹太教仅存有形式的外表,而没有内在的精神,耶稣却是主张宗教精神的实践,反对虚有其表的外貌。
但是,这种形式的犹太教徒,跟政治非常的密切,耶稣既反对形式的宗教,也攻击腐败的政客,特别是他们当时的国王腓力希律(Philip Herod),就是那个老希律的继承者,有很多的犹太人都不喜欢他。耶稣如此勇敢地做了他们采取行动的代表,他们就敏感地想象到耶稣大概就是来拯救犹太民族的弥赛亚了。尤其重要的,腓力希律这个王,正是间接地促使施洗约翰被砍下脑袋的人,所以,约翰的信徒,很自然地就成了拥护耶稣的群众。
(五)犹太教的三个教派
说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我们应把时间上溯个把世纪。大约在公元前百年光景,犹太教由于受了外国如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文化的影响刺激,他们内部的意见,便分裂成了三派:
1.法利赛人(Pharisees):他们的特别处,就是狂热地遵守律法的文字,他们背熟了认为是出于摩西的书籍,几乎每个字对于他们全有暗示的性能。他们很少必须做的事,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泥于古书文字(《旧约》原稿)的解释、训注、阐述、补订。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妒嫉一切的改革。耶稣的死,就是由于法利赛人的坚决主张,撒都西人也做了帮嘴和诋毁耶稣的罪人。
2.撒都西人(Sadducees):这一派的犹太人要比法利赛人宽大得多,但他们是冷漠的宽大。他们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所宣传的那些道理委实有着高贵的意义。因为他们愿意比法利赛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外国人接触。法利赛人的一切纯法律的想法,在撒都西人看来,乃是徒然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而已。他们渐渐地专心致志于政治,他们害怕耶稣的思想在政治上所引起的结果,所以也赞成定耶稣的死罪。
3.爱散尼派(Essenes):他们或被称为「神圣的人们」。他们是绝对的厌世者及逃世者,他们遁入了荒野,他们把自己超立在人间之上,聚集了志同道合的人,便自成为小小的团体,团体中没有私人的财产,除了随身的衣服、卧具、食器之外,他们没有一件可以称作是自己的东西。他们每天以部分的时间去劳作耕种,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供应。他们不进城市,不经商,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是有渊源的。
在这三派之中,爱散尼派人数最少,法利赛派人数最多,势力最大;法利赛人乃是犹太教的正统宗派,也就是保守派。
因此,我们看到耶稣要攻击的犹太教徒,往往是选中了法利赛人,这以〈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一至七节)的指摘可做代表,并且举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九节),主要的是说他们为了名利而不是为了上帝的工作,是虚伪的做作而不是真理的实践;斥责他们不虔敬,斥责他们是瞎眼的领导人,斥责他们简直没有宗教的信仰和品德,连思想也没有。他们仅是假借行善而来沽名钓誉,而来聚敛财物。
虽然,有一本法利赛人的拼凑著作The Book of Enoch之中,有关伦理上的格言,也正是基督教设教的特色之处,可是,犹太教形态不如时代的理想,想也必是事实。
(六)基督教的成立与保罗
所以,耶稣在形态上反对犹太教,在教义上仍是正统的犹太教徒,甚至要明白地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节)可见他是愿做一个犹太教的改革者(纵然他自以为是弥赛亚,弥赛亚还是来自犹太教的),而非作为一个新宗教的创始者。
因此,耶稣也经常采用《旧约》中的话来做他自己的倚托。而且耶稣的胞弟雅各布,就是一个犹太教气质很浓的基督徒,他在较保守的基督徒群中,也很受拥护,致到马丁路德,还对〈雅各布书〉被收入《新约全书》,而表示异议。
可见,如果不是保罗在耶稣死后加入了基督教,耶稣的事业,也只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三个犹太教派一样。
于是,如说基督教是由保罗而成立,也不为过,试看收入《新约全书》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罗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实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为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为准,从奥古斯丁,到马丁路德,到现在的教会思想,也都是照着保罗所画出的路线在走。这是研究基督教者应加注意的事。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谊录,四福音却不能代表耶稣行谊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仅仅记载了耶稣出生前后的一点神话传说,加上耶稣三十至三十三岁之间的一点经过,而其也被神话的色彩所包围。
特别是在耶稣当时的门徒之中,能把事实经过,做成备忘录的,可说没有一个。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难找。耶稣的群众,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选择门徒的条件,又严格得达于极端。在许多人之中,仅被他选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来考选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会,早该自动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经常用譬喻传福音,群众们却不懂他所说的是什么,纵然他会给亲信的门徒,重将譬喻解释一遍,门徒之中仍然要误解他的意思。
同时,福音成为定式的记载时,早已将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样。耶稣生时的亲信门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况是一、二百年之后的福音作者?福音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处,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当无疑问。
不过,我们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个概念,仍得从四福音中去寻找蛛丝马迹,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资料可求。所以,四福音虽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却仍是记载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张爱的实践──神意的实践。他是实践家而非理论家,他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六节)所以他的教训,没有系统条理,甚至前后矛盾,因他不重视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启示。所以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但我们必须明白,基督教所讲的「真理」,不是推论的逻辑学的发明,而是直觉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并且以实践神的意志而救人,这就是真理。耶稣强调一个「信」字;由信而产生「望」──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望神有「爱」──将独生子赐给人类而代人类赎罪。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约全书》的精义所在。「信」、「望」、「爱」三个字,就说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别重视〈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为那是他们全部思想的灵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实践上帝的爱,所以反对犹太教的教条主义──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为主,为了真理,纵然违背了传统,他也在所不惜,并且乐此不倦。耶稣之后的基督徒们,反而拘滞于《新约》的文句的争论,实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则,根据耶稣的主张,几乎要仇视现实人间的一切传统,因为,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爱来改造这个人间的社会,所以他要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三十五节)因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第三十六节)所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第三十七节)
(三)刚强的爱
耶稣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反道德或反伦理的人,他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是以「真理」为第一;而且以为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并做真理的标本,所以爱他的人就是爱真理,家人眷属的爱是私爱,所以不应将私爱高过真理的爱。当然,以上四节话,说明了耶稣对于为要推行真理而表现的爱,是刚强而非柔和的,这是希伯来宗教的一贯精神。以至在〈约翰书〉中,约翰的爱,也是有条件的,那是为了真理而爱。并不像一般人误以基督教的「博爱」为泛爱,它的条件是信了它的才爱,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爱。这是从摩西以来的传统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贷获利,但对他们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从外邦人处取得越多越好,因为耶和华不喜欢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这一刚强的有条件的为「真理」的爱,也就导致了基督教的许多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不在教会中的就不得救。因此,为了爱人,为了使人服从「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杀来解决问题。
当然,耶稣的思想,的确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犹太教的律法中,没有规定积极性的善行,而是繁琐的生活规定。最显著的,犹太教没有布施贫穷的规定,耶稣就积极地主张济贫,并且教人在「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四节)并说:「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
耶稣时代的政治环境很恶劣,统治者的面目可憎。耶稣却主张:「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四节)现代政治中,以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可说与此有关。
可是,这一公仆的观念,只对世俗的领袖有效,一涉及耶稣自己的问题,就不同了。他说:「你们要纪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节)耶稣虽然为大,但他不是公仆,而是「主」,因为他是「人子」。所以,耶稣虽曾主张解放奴仆,认为奴仆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所以应该让其在安息日从奴位上得自由(〈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十至十七节)。到了保罗的时候,也劝人对奴仆要以兄弟的情分看待(〈腓利门书〉)。
但是,神人之间,永远是主仆关系。以致到了中古时代,教会取代了神的地位,就立出了许多的对待关系,罗素称它为二元论:教士与凡人是二元;拉丁族与条顿族是二元;天国与尘世是二元;教皇(Pope)与人皇(Emperor)是二元。一切都是主仆的关系。
此所谓二元,实则就是一元论中的二分法。
(四)统一人类的信仰
犹太教的宗教观,直到现在,仍未完全脱离民族神的范围,把异民族看成不可救的一群。然而,耶稣却喊出了这样的呼声:「我另外有羊(人),不是这圈里的(犹太),我必须领牠们来,牠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服从信仰),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基督化世界)。」(〈约翰福音〉第十章第十六节)
近人将此解释为耶稣的宗教平等的世界大同主义,可说是正确的,虽然耶稣本人未能实现此一理想之少分,但到了保罗入教之后,这一理想就开始实行了。
然而,这也为基督教带来了恶名,这使基督徒们相信,基督教必定可以征服全人类的信仰,尤其耶稣曾经如此地激励着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七、十八节)后世的基督徒们相信,凡是为传教而去外国历尽艰危,也均有神迹的随身保障。所以,基督徒的传教精神的狂热,不是偶然的。这种信念,到了罗马帝国几乎想席卷全世界的时候,基督教会的「天主教」,也自信以为必可征服世界了。从这一信念而导致的屠杀(屠杀犹太人、回教徒、异端)及战争(如十字军及三十年战争),若要写一部基督教的详细迫害史,写上数千万字也写不完,真是血淋淋的教训。然而,那些教会的领袖们,直到现在,仍在努力于基督化世界的工作;排斥异端,不容忍异教,也是因此而来。事实上,大同的世界,又何妨小异?否则,「归一个牧人」的理想,只有待诸于世界末日以后再去追求的梦境了!
我们理解了耶稣的思想,主要在于「真理」──信、望、爱的追求与实践之后,就不难明白基督教的根本意趣或根本精神了。
(五)赎罪思想
耶稣的思想,并没有深奥的学问,耶教却能吸收部分深奥的学问为其所用,例如神学,耶稣并不曾主张什么神学,神学却为耶稣的信念,筑成了一道道的万里长城;耶稣并不鼓励信徒们思想神学的问题,竟有许多的人要为神学而做争论与辩护。耶稣并没有高深的学问,许多的学问家却愿归向基督教。这从表面看来是难解的,若从耶稣的言行上考察,也就并不难解了。
比如保罗,他本是一个反基督的学者,后来竟又成了被迫害的使徒。
那么,基督教怎么会使人们起信的呢?无他,那是由于耶稣的牺牲精神的鼓舞。那种近乎疯狂的鼓舞人去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他自己就率先做了牺牲的榜样。所以凡是受到他所鼓舞的人,往往也能不顾一切地去牺牲。为一种理想而死得有声有色,总是一桩动人心弦的事!
耶稣是承袭了犹太教《旧约》中的一个观念──牺牲。不过,《旧约》是认为人类有了罪,就得做赎罪祭(Atoning offering)和赎愆祭(Trespass offering),那是利用活物做牺牲品,先将自己的手,按在牺牲品的头上,自己承认有罪,然后将自己的罪,交给被牺牲的牛或羊,由牛、羊担负其罪,并代其受刑,交由祭司,向神献上,如此一来,自己的罪就没有了。
这一种代罪赎愆的祭奠,耶稣必定见过及听过,到了耶稣的心中,就起了联想的作用,认为人的罪既可赎,必定仍要用人来赎。神既喜欢人们用畜牲的血来祭,必定更喜欢用人的血来祭(如本书第二章第三节所举的例子)。如果用有智慧并且懂得神意的人来祭神,神必更加的欢喜;要是用无罪的神的儿子来祭神,那必可得到神的无上欢心了。
既然有人需要一个救世主,既然有人以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自己也有这样的自信,正像中国古代的皇帝们,无一不以「真命天子」自居。
凡人皆因祖先亚当和夏娃的犯罪,所以也都遗传了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所生,他的父亲是神,神是无罪的,所以耶稣也是无罪的,因为耶稣不是人而是神之子,这是基督教的主张。
《旧约》中以畜牲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一人的某一种过咎而赎罪;《旧约》中用普通的人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些个人及某一集团而做酬谢。那么,若用无罪的耶稣来祭神,当可代替全人类来向上帝赎罪了。
(六)原罪与赎罪
显然,这种理论是极端矛盾的。例如耶稣之父是神,耶稣之母则仍是人。如果一定要说耶稣是由人母及神父而生,必定也遗传了二分之一的人类祖先的原罪,耶稣何能无罪?因为这在基督教的理论站不住脚,基督徒之中唯恐人家说耶稣也是二分之一的罪人,所以天主教会,就把耶稣之母也神化了起来而称为圣母,并立偶像对她崇拜。事实上,耶稣之母固由于生了一位历史上的大宗教家,而显出她是一位伟大的母性。可是,玛利亚这个妇人,却不是专门为了生产耶稣而来人间,她在生了耶稣之后,又跟他的丈夫约瑟生了四个儿子──雅各布、约西、西门、犹大以及几个女儿。所以,玛利亚也是人,当无疑问。如说人皆有罪,耶稣也必不能独免。
再说,当耶稣上了十字架,死了,既是代替全人类赎罪的义行,那么,自从耶稣死后,全人类就不该再有一个罪人了,那就不必再分信不信上帝基督,也不用再分选民及落选者,当也不会有末日的审判了。否则,耶稣的赎罪,代价何在?人类的命运岂不仍与耶稣未死之前相同?可是,耶稣的教训,依然盼望人类自行悔改,否则就不能得救;纵然悔改了的,依然是个罪人。若不为上帝宠爱,悔改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得救的依据。难道说耶稣之死,是代人类赎回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复活之后,赎罪的代价也就不存在了吗?其实,所谓人类有遗传原罪的观念,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问题;耶稣的肉身复活,也是一个无从理喻的神话传说。
所以,耶稣本身的有罪无罪?是人是神?赎罪逻辑的能否成立?永远是基督教神学中缠绕不清的问题。头脑单纯的人,一旦被基督教的神学缠上几缠,就迷失了自主的方向。因此,如果你先没有足够的哲学基础及思辨能力,而去研究基督教,则以不钻进神学的牛角中去为佳,利用一部《新约》、《旧约》的朴素资料就够了。原因是神学的本身,不是耶稣的思想;神学只是后来的基督徒们,借了外邦人的哲学架构,给耶稣思想打起的墙。
可是,耶稣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人物,他对一个观念产生之后,即以为是真理,他从来不考虑逻辑的问题。
于是,耶稣既然有了这样直觉的感触,他就相信他的这一想法是合乎真理的:唯有以自我为他人代罪的行为,才是最高的真理。所以,当他的环境对他越形不利的时候,他就越希望自己真的成为代罪的羊;因为自杀不能算是祭神,所以他是盼望有人对他下刀。当有人把他送上当时通用的刑具十字架上,便成全了他要为人类代罪的理想,他有这样的存心,有了为「真理」而牺牲自己的存心和行为,就很自然地感动了许多许多的人。
这种天真的联想,和悲壮的牺牲,不论它的本质如何,但禁不起理性的考察,乃是很显然的。他的行动,却又是最能引人同情的;虽然真的上了十字架时,他也感到后悔。
(七)背负十字架
因此,耶稣也同样把他的想法,要求他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又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五节)在这三节话中,耶稣已以「真理」自居了。服从他就等于服从「真理」,服从真理的人,就当舍己而作为祭神的牺牲;牺牲不是死亡,乃是成义──回到「父」那里去,永生在上帝的天堂里。所以,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以死亡为快乐;故当环境对他们的迫害越严重,他们的从容赴死的情绪也就越昂扬。保罗的皈信基督教,就是受了这一精神的感动;许多的学问家,也都在这一点受到了感动。这鼓励的效应很大,能使许多的人产生信心,以为基督的信仰,必定有着什么神圣的力量。其实,如果你愿把赎罪观的根源找到了,再细细地想一想,那倒反而觉得是很可怜悯的事了!
主要的是耶稣误把他自己当作了神的儿子。这请与本书第三章有关神话考证的部分,参照着读。
(八)由神性到魔性
本来,耶稣尚无意以基督自居,后来由于他的门徒西门彼得,认为他是基督,认为他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当时他还不敢明白地承认,经过考虑,他就以基督自居了(〈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五至十七节)。
这样一来,耶稣就开始神秘化了。「主耶稣」的名称,也就因此而产生,耶稣的传教工作,也就更加积极了。
一方面,藉天国的理由,教他的信徒们忍辱、节俭、诚实、施舍。天国的福音,无疑就是社会主义的建立,让他们把自己的财产拿来与贫乏的邻人共同享受。另一方面,积极地鼓舞他们为天国的福音而从容赴死的牺牲精神。
但是,神秘性的耶稣一出现,他就变得不怎么可爱了,他要大家都信他确是救世主基督,并且不许有人怀疑,所以他要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又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节)因此,他便说出了一个末日的安排,希望大家早日信从他,否则他是不再来了(〈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九节);如果要来,那就是末日到了。末日来临,人子到了门口,那时:「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七至四十一节)
这是说明人皆有罪,若不信耶稣是基督的人,必死在罪里,并且有上帝的震怒加在他的身上。上帝的震怒是什么?那就是人祸天灾,末日是人祸天灾的总结算。
本来,这还不会促成基督教的魔性的发作,然而,耶稣的思想是刚性的,神秘的身分感,更使他变成信仰的独断者,人类的罪恶感,尤其使他以为是无上的权威者,他是如此的合于真理,人类是如此的不合于真理。所以,人类不可能借着自己的力量而成圣,除非由于神的恩宠而赦免。所以,「选民」的取舍,他有权决定,罪人的处置,他也有权决定,因为他本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
因此,当基督教正被迫害的时期,信徒多能从容赴死,当基督教有了实权之时,基督徒们又成了迫害异端的能手。在基督教的立场来说,遭受迫害与迫害异己,无一不合乎耶稣的旨趣──受迫害是成义的机会,迫害他人是救人的美举,同样是为了天国的福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一)耶稣的神迹
基督教徒们,往往喜欢引述福音书的神异记载,来作为耶稣确是救主的「见证」。
例如洁净了患大痲疯的人,又治愈了瘫痪的人、发高热的人、血漏病的人、将断气的人、瞎子、疯子、哑巴等;又能使海中的暴风平静,在海面上行走;又能将七个饼和几条小鱼,除了妇女、孩子,给四千人吃饱,以五个饼及两条鱼,给五千个男人吃饱,而且每次都还剩下了碎饼、碎鱼十二篮筐;有一次参加迦拏地方婚礼,变水成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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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续-《●[圣严法师]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这些神异的传说,在基督教以为是无上的资本。其实,如果看一遍佛教的律部及史传部,神异之多,俯拾即是。除了佛陀的神异,佛弟子中的神异记载,也是太多太多了。中国佛教史上有一部《神僧传》,就是专收这类神异僧人的事迹的。如果说:有了耶稣这样的神异,证明他就是救主,那么佛教史上的「救主」,实在太多了。
正像房龙先生所说:「在中国、在波斯、在印度、在埃及,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我们到处都遇见超自然的功绩底记载,这些功绩是遥远国土中原始居民所共有的东西。」又说:「但我们许多人,都以为耶稣给予世界的影响,是可惊地深刻而且难以说明。」又说:「在这点上,也许我们是全然错误的。」(《圣经的故事》第二十三章)
神异的问题,从历史家的角度上看,它是不存在的,正像房龙所说:「人们总是喜欢将超人的力量和他们自己所崇拜的人物联系起来。」又说:「随着时代的迁易,同一类的奇迹就不断地添入于原来的故事中,那是极其自然的事。」(同上所引)
照这看法,耶稣的神迹乃至《旧约》的神迹之记载,与其说是确有其事的,实不如说是传说如此的,因为从事这些神迹记载的执笔人,无有一个是这些神迹的目击者。
若从宗教家的角度看神异问题,则凡是在禅定上有了相当工夫的人,他们的身心之异于常人,乃是不必否定的,佛教称此为神通。但在佛教的宗旨上说,虽承认修定者可以得神通,却不以神通之神奇为圣事,因为佛教以为凡夫均有求得神通的机会及可能。
同时,神异的形成,也不一定均须经过禅定的修持,利用咒法术数,同样可得奇迹。《历代三宝纪》卷九,即有一个例子:菩提流支三藏法师,有一天「操柳枝聊撝井口,密心诵呪,馋始数遍,泉遂涌上,平至井唇,三藏师即以钵盂酌用。傍僧见之,并叹称圣,法师乃卅:『斯是术法,外国共行,此方不习,乃言 是圣,惧惑世人,因尔杂法,悉秘不为。』」(《大正藏》四九.八六页中)
可见,佛教既不以神通所现的神异为圣事,更不以咒语术数的杂法所现者为圣事。
我们以此两个观点来考察基督教所传的耶稣神迹,可谓兼而有之。一部分是由福音作者根据传闻的渲染而来,一部分是耶稣可能有点小神通,也可能耶稣在何处学了一点术数杂法。
所以,我们不必全然否定福音书的耶稣神迹,也不以为有了神迹的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否则,那仅是基督徒的自我安慰的独断解释而已。
(二)福音书的成书年代
耶稣是神,但他毕竟死了;耶稣的复活,也仅是神话的传说,而不是历史的事实。所以耶稣死后,便给他的门徒的心上,罩下了末日的恐怖,因为耶稣曾说过:「仆人不能大于主人。」所以,耶稣一死,门徒也都准备着死,并且相信人类自己的罪,必招致上帝的震怒,末日的降临,便是人类罪恶的总结。
因此,耶稣的门徒,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在耶稣死后应该为耶稣做些什么?因为末日将到,替耶稣编集一些备忘录之类的纪念物,实在没有用处。
然而,地球在继续转动不已,末日的景象,并没有立即来临,于是,日子久了,对耶稣的怀念快要淡忘了,在门徒之中的忠实者,就担心起来,就开始一点半点地,把他们及她们所见所闻有关耶稣的印象,做成了零零碎碎的备忘录,并且相互传诵。就这样,有关耶稣的传说,便越来越多,但仍没有系统的条理。大概传诵了一、两百年,就有些人想要把这些传闻整理选择和编辑一下了,他们各人都依据自己的趣味和能力,用他们主耶稣的话来重述了他们主的苦痛和胜利。那就是现在被标名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的四福音了。这是从其文学上的特点考察出来,它们是第二世纪的作品,而且,〈马可福音〉的作者,可能还是〈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的后代子孙。
这似乎是个秘密,其实是公开的。
我是根据房龙《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的资料写出了这段介绍。
(三)圣保罗
因此,要找基督教的新思想及其阐释辩护的依据,四福音无济于事。基督教的完成者,其实是保罗,他是真的脱尽了犹太教气质的一个新生基督徒的典型。我们看《新约全书》第五篇的〈使徒行传〉,一共二十八章,竟用了十六章来讲述保罗的生涯和事业。可见他对基督教的重要。
在前面说过,耶稣的门徒之中,真有学问的,根本没有一个。到了保罗,这才使耶稣的言行,找到哲学上的依附及辩解。保罗具有罗马、犹太、希腊三个地区的学问,他所居的便当──大数,乃是罗马最著名的文化区域之一。当时的大数,就有一个属于斯多噶派的著名学舍,这是公元前二九四年由希腊人齐诺所创立的学派。保罗自小学得了这派的哲学思想,皈信基督教之后,他就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超宇宙的一神论),这是基督教宇宙观的希腊哲学化。保罗又用柏拉图的人生观来疏解基督教的人生观。这些在保罗书信中均已表现出来。
因此,耶稣死后,基督教接受了希腊哲学化,它的成分,分有柏拉图派、斯多噶派、新毕达哥拉斯派、犹太腓罗等的哲学思想。凡是可资借用的,他们就尽量地移花接木。
(四)三个学派
由于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化,也就渐次形成了内部思想纷歧。纷歧的结果,约可分为三派:
1.智慧派:这一派的思想,后来被认为是异端,所以从公元第一世纪至第五世纪以后,就不再存在了。他们否认耶和华是基督教的神,因为《旧约》的耶和华,要希伯来(犹太)人灭绝一切迦南人,那太残忍,所以也否认并反对《旧约》的一切道理。《新约》中凡是引用《旧约》的句子,也被全部删去。他们主张神与人的合作,以灵与质交战,特别采用各种方法以苦待肉体。
2.辩护派:这一派是基督教本位者,一面维护保守,一面攻击异端。这一派的人,大都对希腊哲学受过相当的训练。他们把智慧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因为他们信仰自第二世纪以来就成立了基督教的「要道」。那要道就是:信神为创造主,是全能的父;耶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并信圣灵永生。这「要道」,迄今仍未稍微改变其分毫,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信经〉。他们也相信「道」不因耶稣降世而才有,乃是自太初就有了,不过,历代的先知只能藉真理的启示而得「道」之少分,所以人类的理性不可靠,必须靠基督的力量,人们才能够得救。
3.问答派:这是调和派,因为智慧派左倾,辩护派右倾,这一派做了两派的中间人。这派有两位代表人物:一是革利免,一是阿利金。革利免将希腊哲学比作一株野橄榄枝,将其与《圣经》的真理之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本人是柏拉图派和斯多噶派。阿利金是新柏拉图派,这是一位大著作家,相传他的大小著作有六千余卷。当然,冒他名的也在所难免。阿利金从三方面看《圣经》,第一层是文字的了解,第二层是对文中所存心理的推测,第三层是依灵修的祈祷,求得神的默感,而以第三层的工夫最为吃紧。
基督教的教义,可说是到阿利金(Arigen 公元一八五─二五四年)时,才有了哲学运用的稳定性,到了奥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三五四─四三○年),便算集其哲学用于神学辩解的大成。
虽然,如房龙所说:「一切论争,再没有比神学问题那样更无用、更无益。」(《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但是,神学在于基督教,确是非常严正的问题。如果不将《新约》、《旧约》的神话借来哲学的外衣套上,使你钻在里面,蒙起头来,觉得神乎其神,基督教的信仰,岂能维持?
然而,神学是出于基督徒们的想象和附会,所以,彼此就有了矛盾。
(五)主教会议
为了解决他们内部的争论问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为罗马国教之后,都是以主教会议的召集来表决,第一次大会是在奈西亚城召开,那是公元三○五年,出席的主教约有三百人。以后就经常用这方法解决纷争。
他们,对于立教三位一体说(Trinity),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说,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耶稣的属性说,争论不休。
当然,他们的大会能把这些争论表决;反传统的观念,照例是遭受大会的否决,保持住耶稣,不,是保罗的一贯信念。
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一件趣事,那就是有一位名叫皮拉古(Pelagius)的基督教隐士,竟然敢主张:人类的始祖犯罪,与后人无关;人犯罪与行善,皆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得救即在我们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为人的榜样而行,因为耶稣并非为人类赎罪,而是以其榜样救人。而且,他主张即使没有耶稣,我们靠着自己也能得救,行善,虽无圣灵相助,也能得到。
毫无疑问,这种自力解脱的论调,不会得到传统基督徒的支持,所以在公元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会(Council of Ephesus)中,把他否决了。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不用说,他是根据《新约》而来的,他为了维护《新约》而着了一系列的神学书,所以自他之后,教会的言论,已成定局,虽然为了追问「神何故成为人」的问题,又开出了中古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天主教自称其中古哲学为「士林派」,学者间却用「烦琐哲学」来称呼它,因它除了兜着哲学的圈子,来衬托其「神」的存在,别无价值可言。
奥古斯丁是怎样的人呢?据说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晚年,他的思想和情绪中,充满了罪恶感。虽然,托尔斯泰是以不能代替人们解决苦难而引为不人道的自咎,乃是一位崇高的人道主义者,并不如奥古斯丁是因为狂热的宗教情绪在他的脉管里沸腾。所以,奥古斯丁的生活,便成为严肃而冷酷,他的神学,也就因此而变成不近人情。以致罗素要说:中古教会的狞恶,奥古斯丁的罪恶观念的鼓吹,要负很大的责任。
不过,奥古斯丁的早年生活,并不如何地神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情妇,爱了她好多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为了要跟另一个女子结婚,所以和那个情妇分了手。当然,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在他十九岁时,就已精通了修辞学,乃由西塞罗的著作而想到了哲学。
在奥古斯丁的著述中,最好的作品是《忏悔录》的第十一卷The eleventh book of the Confessions,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篇幅,所以不讨论它。他答辩异端攻击的一部好书是The City of God。
不过,神学终究是不能解辩所有《圣经》留下的困难,奥古斯丁自也不能例外。比如他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于是他便祈祷上帝:「主呀!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以上有关奥古斯丁的资料,采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古斯丁是新柏拉图派。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基督教的神学,从历史上考察,也可算得多彩多姿,他们,前面已说的不算,由奥古斯丁往后数起的代表人物,就有新柏拉图学说,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的亚里士多德学说,许莱马赫的浪漫主义,哈那克的自由主义,提黎许、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等等。总之,基督教是善于调遣并利用「奴婢」的(他们把哲学看作神学的奴婢),然而,他们仅能附会利用,并把哲学弄得颠三倒四,却不能在思想境界上,真的有所创发,并且也不能清楚地指明一条路来。所以考夫曼(Walter Kaufman)要说:「当考虑基督教义的时候,人们很容易迷失在那些他人引伸出来或附会于它的多变的思想方式之中──从新柏拉图……。」(《文星》九二期)
不论怎样,他们的哲学或神学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圣经》是对的;纵然有错,也是对的,因为那不是《圣经》有错,而只怪你没有信「耶稣是基督」,没有信「上帝爱世人」,没有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所以,你不必研究神学,「信」了就包括了全部的神学;不信而去研究神学,实在是桩头昏脑胀的苦事!
然而,不能说出一个名堂,就拉你去纳头信仰,岂不怕人指为迷信!所以,纵然纠缠不清,他们还是要烦琐地纠缠下去。
比如阿奎那多玛,以为灵魂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来说,是重新造出来的。这种说法,罗素以为确有难通之处,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生出来的,这似乎要使上帝作为通奸的助手了;又如果灵魂不是传递而是重新造出来的,那又怎样来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既然各人的灵魂,均由新造,造出来就要承袭始祖的罪责,上帝岂不是太不仁慈了吗?继续不断地造出许多灵魂来,使他们变成了罪犯!当然,这在奥古斯丁的辩解,认为上帝预先知道恶魔的罪过,但于改良整个宇宙,他们也有用处,正像修辞学中之有反衬法。这能算是理由吗?根本是强词的诡辩。
类此纠缠不清的神学问题,可谓很多,本书限于篇幅,不多列举,同时,那对于我们的实际,确是毫无用处的。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一)最初的基督教会
耶稣这个人,可说是无拘无束的人,他不用文字的思想,不用思想的逻辑,也不用组织的教团。从〈马可福音〉看,他到处都以治病赶鬼,吸引了许多老弱妇孺的群众。对这些群众,也唯有一些简单的譬喻说些小故事,群众也很少人听懂他譬喻的真义是指的什么?他对群众的感化力,是在于他给群众的同情,并用他的感应力为群众治病。
但是,耶稣没有想到宗教的仪式,也没有想到教会的组织,甚至有反仪式反组织的思想。
大概是在耶稣死后几年,据说是公元三十五年,那时离耶稣被钉死,已有近十年了(耶稣生于公元前大约四年至六年或五年以上),耶稣的几位常随的门徒,想到了要为耶稣做点什么了。那就是使徒传道的开始。
教会的成立,是由保罗开始。保罗这个人,我们已经说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给基督教注入的生命力,可谓震古烁今。
保罗一边为耶稣的言行阐释宣扬,一边则到处传道。他的传道区域,遍及罗马帝国的各都会,如大马色居比路、帕弗、旁非利亚、彼西底、吕高尼、加拉太、弗吕加、叙利亚、基利家亚西亚马其顿、雅典亚该亚等各省,无不有其足迹。甚至向西发展,要以西班牙为目的。在他皈依基督教后的二十多年之中,他的足迹所至,随处设立教会,并且实行团契的生活──各教会有无相共,互助合作,以推行其公产公用的理想。虽然,这一共产型的团契生活,由于后来分子的良莠不齐而没有贯彻到底,但其教会的基础则已建立了。
保罗对于日渐复杂的教会分子,也深恶痛绝,那些藉信教而赖教会生活的人,保罗便主张:「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第十节)
因此,基督教会以耶路撒冷为基地,向安提阿,而一直开展出去。使徒们也用外国方言,向外邦人传福音。尤其他们已能使用希腊语文传教,藉此语文为媒介,教会的力量便迅速地遍及希腊文化所及的方域。
初期的基督教,由于它是反对犹太教的,是反对多神教及偶像崇拜的,又是反对政府的,并且态度坚定,情绪狂热,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它的处境是「四面楚歌」。犹太教要迫害他们,外邦的群神教要迫害他们,人们多以基督徒为大逆不道者视之,逼得基督教的传流,只得在地下的墓穴中秘密进行。
(二)从受迫害者而成为迫害者
公元六十四年,遇上罗马大火,尼罗王为了推卸罪责,便嫁祸于大家所不喜欢的基督徒,说是基督徒放的火。因此大举进行搜寻迫害,把基督教徒投入恶兽栏、浸油点天灯、钉上十字架,殉难者不计其数,使徒彼得及保罗,据说也是死于此次的迫害。
自尼罗王之后,罗马政府很想统一宗教的信仰,但却未考虑基督教,所以颇有把基督徒扑灭的决心。因为当时的基督徒虽不杀人放火,由基督徒而引起的麻烦却很多。所以造成了基督教教会史上的罗马帝国十次大迫害(实则仅有九次,因为第十次仅欲迫害而未见诸实行)。
然而,我在前面说过,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且以赴死为成义;何况无理而残暴的大肆迫害,也适足以引发更多人民对基督徒的同情。因此,基督教的势力,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越来越壮大,竟把罗马的统治者惊醒了。
所以,到了公元三一二年,当君士坦丁大帝打败了东部罗马,使罗马统一而争取帝位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基督教的力量,所以借着他的士兵多信基督教为理由,而于公元三一三年颁布了他有名的「米兰诏书」,第一次使得基督教成为受政府所公认并护持的宗教。
虽然,君士坦丁本人,到了公元三三七年临终时才公开皈依基督教而受洗礼,但他对于基督教的护持发展,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以十字架作为他的旗帜的标志,规定属下接受基督教的信仰,支持召开了第一次主教大会,以期将教会内部团结起来,再使全国人民向教会团结。他的这一套策略的运用,对他的安内攘外的政治功能,确有很大的帮助。于是,政府与教会相得而益彰。
君士坦丁自己也躬亲讲道,散发《圣经》,劝人信从,并将各古教的庙宇,给基督教会做讲道所,但也没有完全扑灭古教的信徒。他在政治方面则极力走上基督教化,依照基督教义,废止格斗戏(人与人斗、人与兽斗以娱乐观众的戏,那是残忍的戏)、废止十字架刑、禁杀奴仆,并奖励人民释放奴仆。
但是到了君士坦丁的儿子,君士坦丢斯第二(Constantius II),情形就不同了。因他过分拥护基督教,竟效法以前迫害基督徒的手段,去迫害罗马古教,于是,基督教徒们在各地将异教的庙宇捣毁,强迫人去信仰皈依基督教会。
这也是因果循环,到了君士坦丢斯第二的堂弟朱利安(Julian)嗣皇帝位后,为报父兄皆被害于基督徒手的不共戴天之仇,又反对基督教而立意复兴古教。不过这是信奉罗马古教的最后一位皇帝,自此以后的诸皇帝,无不信仰基督教,且有一个叫作替欧豆书第一的皇帝(Theodosius I),于公元三八二年严禁基督徒背教,违者处死,并且重演捣毁古教的庙宇及神像的故事。
到了替欧豆书第二位皇帝,强迫人民入教受洗(公元四四○年)。到了遮司替念(Justinian),将雅典大学的学舍封闭(公元五二九年),并命令政府人员及全国人民,一律受洗入基督教。
到了公元第九世纪时,古教异端,便在罗马帝国的版图内,完全灭绝!
很明显的,基督教最初反政治,并遭政府的迫害,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的四○年代以后,正如朱利安临死前所说的一句话:「加利利人哪,你终究得胜了。」(加利利人是犹太人轻藐耶稣的称呼)基督教终于征服了政治,跟政治的权力结了婚,并把政治当成了工具。
(三)教皇制度
宗教的信仰越受政权的重视,宗教的势力也就越大,宗教领袖的地位也就越高,而且,神权的政治理想,早就是《旧约》的中心观念。
因此,约在公元五百年左右,罗马基督教会的教长,便成了教皇(Pope)。
因为奥古斯丁等根据《旧约.以西结书》的鼓吹,世界除教会之外,别无得救之道。所以教会应在国家之上。于是,教会成了国上的国,教皇成了皇上的皇,也就是太国与太上皇了。
到公元七五五年后,罗马教皇便兼了意大利的国王,直到公元一八七○年才结束了这样的局面。
因此,教皇在加冕时,共有三顶王冠:一为国王冠,一为教皇冠,一为万王之王冠(代表基督,基督自称是万王之王)。
然而,教会既从天国降到了俗世,俗人的毛病也就难免不在基督教士的道袍之下,繁殖滋长了。
(四)教会分裂
正因为政治的权力进入了罗马教皇的掌握,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教会大主教,就觉得不以为然了。东方的大主教跟西方的教皇,原来是隶属性的。但从公元第八世纪开始,彼此的思想距离,就越来越远:一者倾向于尘世的权力,一者保持住宗教的本位。在罗马方面的,因为罗马人以政治见长,教会当然也学得了政治的手法。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接近东方,仍以希腊的哲学见长。
东西两个教会,争来争去,终于在公元一○五四年,分道扬镳,各不相属,西方的就是今日的天主教会,东方的就是今日的东正教会。前者又称为罗马教会,后者又称为希腊教会。
到此为止,基督教会已经分裂为二。跟耶稣希望的「合成一群,归从一牧」,正好相反。
(五)恐怖的中古时代
现在,我们已讲到西方的中古时代,所谓中古,大约是指的自公元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的阶段。
说到中古时代,大家总要想到基督教教会的黑暗恐怖。但是,基督教会也有其善的一面,比如由于基督教的信仰,感化了侵入的蛮族日耳曼人。中古骑士的气质,也是由于基督教的陶养,并使中欧与西欧的一切家庭,处于同样的社会生活之中。基督教会也办了不少的慈善事业,教会的寺院也非常的好客,欧洲民风的淳厚,迄今仍可见到,这些都是基督教会的功绩。
虽然,教会对于异端的处置,是非常的严酷,比如教皇贵勾利第九(Gregory IX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四一年),于公元一二三五年设立宗教裁判所,又称为「断狱司」(Inquisition),用严刑审讯异教徒或异端。
其实,用酷刑对付异教徒的,也不自中古开始,比如被基督教尊为圣徒的赛里尔(Cyril),他是狂热的基督徒,约在公元四一二年至四四四年之间,他被任命为亚历山德拉的监督,他就利用监督的地位,煽动对于居住在该地的犹太人,做大规模的屠杀。使他被称为圣徒的,则是由于另一项功绩;他对一个名叫希柏夏(Hypatia)的女子,利用了酷刑;她是一个笃守新柏拉图哲学的女子,跟当时的教会思想不合,所以赛里尔把她逮去,由车上拖下来,剥到一丝不挂,拖到教堂,被一群狂徒,用手屠戮,她的肉,是用尖利的蚝壳由她的骨上刮下,她震颤着四肢,被送到焰火之中。从此以后,亚历山德拉那个地方,就不再有哲学家来骚扰它了(取材于《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五章)。这真是令人心悸肉颤的酷刑!
有一位教皇,那是英诺生三世(Innocent III 公元一一九八─一二一六年),罗 素对他有如此的评语:「他是个精明厉害的政客」、「可惜者,乃缺乏基督教徒之谦恭耳!」(《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十二章)他在就职的时候,以万王之王自居,他说:「看呀!今天我们将你们置于国家之上,要提起就提起,要放下就放下,要毁灭就毁灭,要撤销就撤销,要建树就建树。」他后来也真的如此做了。
当时有两个被视为邪教的异端,亚尔比教派(Albigense)及发尔多教派(Waldenses)事实上他们也是基督教徒。英诺生三世便向他的附庸发出命令,对他们做十字军式的讨伐,此事见于公元一二○九年。
(六)十字军东征
说起十字军东征嘛,这本来是给回教徒一些颜色看的,因为回教徒占领了他们两教共同的圣城耶路撒冷。
在公元一○九五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呼吁基督徒团结起来,向回教徒进行圣战,一○九六年,战争开始。这在表面上是对付回教徒,骨子里则另有作用。罗素说:教皇藉此宣传而增加权力,同时可以借机对犹太教徒强迫领洗、大肆屠杀、劫掠财产。第一次十字军,在日耳曼对于犹太人,有大规模的屠杀。第三次十字军,则在英伦,信基督教的皇帝约克,对于犹太人屠杀之多而惨,令人不堪闻问。第四次由英诺生三世教皇发动的十字军很好,没有杀到圣城去,仅是转到君士坦丁堡去,杀了无数平民,抢了可抢的财货就满载而返,因为那是他们分了手的朋友。
十字军东征,自公元一○九六年至一二七○年,共一百七十四年之间,发动了七次,虽对东西文化的交流上有些贡献,然于宗教的精神及其威信而言,可谓一败涂地。因为除了屠杀犹太人、屠杀回教徒,以及屠杀无辜的平民之外,基督教会并未借着万王之王的神威而使他们得到便宜。
(七)腐败的罗马教会
说到基督教的威信和神圣,自公元第八世纪之后,真是不堪一提。因为在神圣的罗马教会之中,到处都是腐蚀教会的细菌,比如到了公元第十世纪,教会已不再是教徒的教会,已是「强盗、娼妓和私生子」(《基督教概论》第三章)鱼肉教民的工具;因为,在那个年代之中,教皇的权力已为贵族所控制,当时的实力人物是元老院议员西奥菲拉,因此他的女儿罗沙便成了教皇的实际控制者。这个女人,后人把她看作妓女,因为她公开地嫁了好几任丈夫,她的不落籍的情人,则更无法统计其数字,其中就有一个她的情人交了好运,她把他升为教皇,那就是塞查斯二世(Sergius II 公元九○四─九一一年)。她和塞查斯二世生的儿子也继任为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一世(公元九三一─九三六年)。她的孙子,在十六岁时就当了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二世(公元九五五─九六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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