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748|回复: 1

[佛教故事] 法句经(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丘,你应训诫自己、检讨自己、防护自己及保持正念,如此你将生活安乐。

自己的确是自己的依归,他人怎能成为自己的依归?自己的确是自己的依靠。因此,你应如马商看护良马一般地看护自己。

常充满喜悦与勤修正法的比丘将证悟寂静、无为与安乐的涅盘。比丘虽然年轻,若勤修正法,亦会照耀这世间,如无云之月。

婆罗门,精进地断除渴爱之流,及舍弃欲欲。婆罗门,知见有为法的止息,以成为证悟无为涅盘的阿罗汉。

当婆罗门善立了止禅与观禅二法,智者婆罗门得以灭除一切束缚。无此岸、无彼岸、无怖畏及无烦恼者,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独处修习禅定、无污垢、应作的皆办、无漏及已到达最高境界(阿罗汉果)者,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太阳日间照耀;月亮夜间明照;剎帝利以甲胄辉耀;婆罗门以禅定生辉;佛陀的光辉则昼夜不断地普照。

由于舍弃了邪恶,他被称为婆罗门;由于行为清净,他被称为婆罗门;在灭除污垢之后,他被称为出家人。

莫攻击婆罗门,婆罗门不应对攻击者发怒;攻击婆罗门是可耻的,对攻击者发怒却更为可耻。

无怨恨心的婆罗门利益非小,当心不再执着喜乐,及已断除害人之心时,其苦恼才会止息。

不造身语意恶业、及防护这三处者,我称此人为婆罗门。不论向谁听闻正等正觉者的教法,听者皆应礼敬说法者,如婆罗门礼敬圣火。

并非由于发结、或种族、或阶级,而令人成为婆罗门。只有证悟四圣谛与九出世间法的人,才是清净的,才是真正的婆罗门。

愚痴的人,你戴发结有何用?你穿皮衣有何用?你只是外表清净而已,内里却满是整片欲林。

身穿粪扫衣、清瘦筋脉显露、及独居林中修禅者,我称此人为婆罗门。我不会只是因为,他从婆罗门族的母胎中出生即称他为婆罗门。

若还未脱离烦恼,他只算是个低下的婆罗门。只有对无污垢与无执着的人,我才称他为婆罗门。

他已断除一切束缚、无畏、无执着,及已脱离诸烦恼,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已断除嗔恨之缰、贪欲之皮带、邪见之绳、愚痴之锁、及已觉知四圣谛,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能忍受辱骂、欧打与困缚而无嗔,忍辱之力有如整支军队的力量;

他无嗔有德、有戒行与离贪、制御诸根、此身为最后一身,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如水不黏荷花叶,或如在针端上的芥子,他不执着于欲乐,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不与在家人交往,也不与出家人相混,离贪少欲,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在此生得证灭苦(涅盘)、已放下五蕴这负担、及已解脱诸烦恼,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有甚深的智慧、能分辨道与非道、已证得最高阿罗汉境界,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已舍弃对一切强弱众生动用武力,自己不杀生,也不叫人杀生,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对敌人亦不怨恨,对暴力者保持平和,无着于一切执着物,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如在针端上的芥子,他的贪、嗔、痴、我慢与虚伪皆已脱落,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言语柔和,说有益的实话,不以言语触怒任何人,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在这世上,无论东西是长或短,是大或小,是贵或贱,是好或坏,他亦绝不会不与而取,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不欲求今生或来世,已解脱贪欲与烦恼,我称此人为婆罗门。他没有贪欲,已觉悟四圣谛而断疑,已证悟不死的涅盘,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在这世上,他已超越了善恶两者,无忧无贪而清净,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如无云之月,他清净、澄洁与安详,完全灭尽了对生存的欲望,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已超越了危险的贪欲泥沼、艰难的烦恼路、生命之洋(生死轮回)、愚痴的黑暗及四道瀑流,而到达了涅盘的彼岸。

他修习禅定与观智,无贪、无疑、无着,及心寂静,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在这世上,他已舍弃了欲乐,离家而成为比丘,已断除了欲欲与生存(有),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已舍弃了对人生(欲乐)的执着,已经克服了对天界(欲乐)的执着,及完全脱离了一切执着,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已舍弃了享受欲乐,以及舍弃了不乐于独处,证得平静及无烦恼,已征服世界(即五蕴)及勤勇,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遍知一切众生的死与生、不执着、善逝及觉证四圣谛,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诸天、干达婆或人都不知他(死后)的去处。他已灭尽了烦恼,是阿罗汉,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不执着于过去、未来与现在的五蕴,已解脱烦恼与执着,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他如牛王般无畏、圣洁、勇猛,是增上戒定慧的寻求者,是战胜三魔王的胜利者,

无欲无烦恼、觉证四圣谛,我称此人为婆罗门。(注:三个魔王是烦恼魔、死魔、天子魔。)

他能知过去世,能看到天界与恶道,已到了最后一生,通过道智成为阿罗汉,已圆满地成就了一切,我称此人为婆罗门。

《巴利经藏.小部.法句经》至此完毕,愿佛陀正法长住于世。——翻译者:寻法比丘

发表于 2013-7-11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师兄法布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7 06:50 , Processed in 0.124228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