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823|回复: 8

人间四事不能长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间四事不能长久
  

 释迦牟尼佛住在祗树给孤独园的时候,有一位婆罗门,有个十四、五岁的女儿,生得端正、聪明,又有口才,在一国之中,可说无人可及。她突然身染重病,不久就死了。
  
  父母非常疼爱这个独生女,甚于自己的生命,凡有任何忧愁,见到女儿,心中的忧愁苦恼当下就消散了。面对女儿突然死亡,父亲心中的悲痛难以言喻,每天伤心啼哭,不觉竟然疯了,整日到处乱走。
  
  有天来到佛陀所住的地方,一见到佛陀,当下神智清醒,并向佛陀顶礼。悲伤的父亲说:“我没有儿子,只有这个女儿,爱惜她如手中珠玉,让我忘掉一切忧愁。可是忽然重病,在我的面前舍我而亡,唤不醒,叫不答,眼睛一闭,身体就冷掉,呼吸就停止。任凭我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心中的郁闷痛苦无法形容,难以忍耐,唯愿世尊解开我的忧愁。”他的声音哽咽,泪流满面,令旁边闻者也不禁为之湿袖。
  
  佛陀就跟他开示说,世间有四件事不能永久保存:

  第一,“有常者必无常”。
  
  就是说凡是存在的任何事物,不可能永远不变,继续保持原貌,它时时刻刻都在变化,本质会慢慢改变,最后就消失。例如我们的身体时时刻刻都在新陈代谢,经过生老病死,最后在这个世间消失;山河大地、地球、宇宙,也时时刻刻都在经历成住坏空、生住异灭的过程。

  第二,“富贵者必不久”。
  
  就是说不管怎样大富大贵的人,最后也会颓败下来。俗话说:“富不过三代”,除非代代行善积德,才能保持子子孙孙的荣华富贵。但是我们凡夫都有悭贪的心,有了还要更多,多还要永远。所以,没有布施,富贵就不长久。

  第三,“会合者必别离”。
  
  六亲眷属在一起,或是亲戚朋友的往来,有一天都会离散,所谓“无不破之家,无不败之国”。尤其时代不同,孩子长大往往离乡背景出外谋生,放年迈双亲守着故乡田园,即使生活在一起,最后也会生离死别。
第四,“强健者必归死”。
  
  不管多么年轻、强壮的身体,总有死亡的时候;即使再长寿,也终归一死。人不论谁,从生下来,就被判了不定期的死刑,“死”时刻在他旁边威胁着。所以人都要在有生之年,及早解决后生大事,则生亦安,死亦安,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

  佛陀因此说了四句偈:
  
  常者皆尽,高者亦堕,
  
  合会有离,生者必死。
  
  这位婆罗门恭闻佛陀为他开示这些偈语,心便开解,而作比丘,深观无常,终于证阿罗汉
发表于 2012-7-25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5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师兄,感恩布施



将随喜的功德:

回向给地球,愿世界和平,经济恢复,环境改善,永无战乱。愿人们研究素食,戒杀放生,天灾人祸早日停止。
回向给中国,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平稳崛起,永无战乱,德行文化早日传遍全球。
回向给尽虚空、遍法界、等毫毛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国土一切引领众生严持戒、广多闻、精进奋斗、自强不息的大仁王国主,随喜他们一切以幻善法供养法界的功德。所有功德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回向给法界一切掌控瘟疫、火山、地震、核裂变、太阳风暴等一切灾难的灾难神、瘟疫神及其因缘眷属,回向给法界即将降七难的灾难神、瘟疫神及其因缘眷属,愿他们从当下一念皆受三皈依,皆称念阿弥陀佛并发愿往生西方极乐净土,愿阿弥陀佛依本愿力皆亲自接引,修学甚深般若,早证佛果,念佛禅定作其成就的大善助缘。

回向给法界一切冤魂孤鬼,愿他们从当下一念皆受三皈依,皆称念阿弥陀佛并发愿往生西方极乐净土,愿阿弥陀佛依本愿力皆亲自接引。

愿代自性中一切不依佛戒造成破佛、破国因缘等而将遭七难的幻化众生,向诸菩萨、天神、护法等至心忏悔,愿其放下对他们的业力惩罚,修行甚深般若,早证佛果,念佛禅定作其成就的大善助缘。
回向给历代弘扬、修行法性宗、法相宗、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律宗、密宗等大乘八大宗派的诸佛、金刚护法、菩萨。回向给护持大乘八大宗派的伽蓝护法圣众、大檀越和护法居士。

一切功德皆回向念佛禅,皆回向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处,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回向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离七难,无有任何疾苦;愿一切法界国土,皆如西方极乐世界一样安乐;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修甚深般若,发大菩提心,住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回向《仁王经》得以广泛弘扬,法界因缘众生皆精进受持、读诵、弘扬《仁王经》。

回向布施网和《仁王经》版块越办越好,各项工作、活动圆满完成,法喜充满。

愿以仁王经加持力,祈请诸佛菩萨金刚龙天护法护持仁王经道场每位同修及其历代宗亲、冤亲债主都能承蒙佛菩萨救拔业障消尽,转增圣因,早日离苦得乐,进入西方极乐世界。护持每位义工都能精进修行不退转,修学甚深般若,发大菩提心,住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愿我这一世当中应受的所有的恶业障,除了助我成佛的,皆在我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后,在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的护念下,在西方极乐世界的莲花中再成熟。
愿法界一切众生应受的所有的恶业障,除了助我成佛的,皆在法界一切众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后,在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的护念下,在西方极乐世界的莲花中再成熟。


回家人老师慈悲,开示共修殊胜愿力:参加此法会共修者如果愿意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愿意临终前持阿弥陀佛圣号,并习修大乘遍照光明藏无字法门经的请合掌“愿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共修者都发如是愿:无论谁先往生西方极乐净土阿弥陀佛处,因此法会共修而生的佛缘聚,皆倒驾慈航,将没有往生西方极乐净土阿弥陀佛处共修佛子,直到度到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处。”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5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随喜赞叹师兄,感恩


将随喜的功德:

回向给地球,愿世界和平,经济恢复,环境改善,永无战乱。愿人们研究素食,戒杀放生,天灾人祸早日停止。
回向给中国,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平稳崛起,永无战乱,德行文化早日传遍全球。
回向给尽虚空、遍法界、等毫毛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国土一切引领众生严持戒、广多闻、精进奋斗、自强不息的大仁王国主,随喜他们一切以幻善法供养法界的功德。所有功德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回向给法界一切掌控瘟疫、火山、地震、核裂变、太阳风暴等一切灾难的灾难神、瘟疫神及其因缘眷属,回向给法界即将降七难的灾难神、瘟疫神及其因缘眷属,愿他们从当下一念皆受三皈依,皆称念阿弥陀佛并发愿往生西方极乐净土,愿阿弥陀佛依本愿力皆亲自接引,修学甚深般若,早证佛果,念佛禅定作其成就的大善助缘。

回向给法界一切冤魂孤鬼,愿他们从当下一念皆受三皈依,皆称念阿弥陀佛并发愿往生西方极乐净土,愿阿弥陀佛依本愿力皆亲自接引。

愿代自性中一切不依佛戒造成破佛、破国因缘等而将遭七难的幻化众生,向诸菩萨、天神、护法等至心忏悔,愿其放下对他们的业力惩罚,修行甚深般若,早证佛果,念佛禅定作其成就的大善助缘。
回向给历代弘扬、修行法性宗、法相宗、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律宗、密宗等大乘八大宗派的诸佛、金刚护法、菩萨。回向给护持大乘八大宗派的伽蓝护法圣众、大檀越和护法居士。

一切功德皆回向念佛禅,皆回向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处,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回向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离七难,无有任何疾苦;愿一切法界国土,皆如西方极乐世界一样安乐;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修甚深般若,发大菩提心,住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回向《仁王经》得以广泛弘扬,法界因缘众生皆精进受持、读诵、弘扬《仁王经》。

回向布施网和《仁王经》版块越办越好,各项工作、活动圆满完成,法喜充满。

愿以仁王经加持力,祈请诸佛菩萨金刚龙天护法护持仁王经道场每位同修及其历代宗亲、冤亲债主都能承蒙佛菩萨救拔业障消尽,转增圣因,早日离苦得乐,进入西方极乐世界。护持每位义工都能精进修行不退转,修学甚深般若,发大菩提心,住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愿我这一世当中应受的所有的恶业障,除了助我成佛的,皆在我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后,在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的护念下,在西方极乐世界的莲花中再成熟。
愿法界一切众生应受的所有的恶业障,除了助我成佛的,皆在法界一切众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后,在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的护念下,在西方极乐世界的莲花中再成熟。

回家人老师慈悲,开示共修殊胜愿力:参加此法会共修者如果愿意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愿意临终前持阿弥陀佛圣号,并习修大乘遍照光明藏无字法门经的请合掌“愿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共修者都发如是愿:无论谁先往生西方极乐净土阿弥陀佛处,因此法会共修而生的佛缘聚,皆倒驾慈航,将没有往生西方极乐净土阿弥陀佛处共修佛子,直到度到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处。”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0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9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20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法界一切弘扬正法功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3 09:46 , Processed in 0.127161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