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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狂犬病疫苗是“特殊产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从有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
“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当事人杜芳朝。本组照片由记者高伟/摄
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山州疾控中心一退休职工涉嫌“违法出售疫苗”被羁押判罚
文山州药监局对相关的18家医疗单位奉数百万元引发争议
一桩悬而未决的 “非法经营狂犬病疫苗”案件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退休职工杜芳朝一直在写各种反映情况、替自己“申冤”的材料,送到各级政府部门。这些材料的矛头,指向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这一切,都源于杜芳朝头上的一项罪名:“非法经营”。从2009年至今的2年多时间里,杜芳朝进过看守所,上过法庭,还被法院判为败诉;但他一直在坚持反映情况,并提出上诉。
之前,受杜芳朝的案子“牵连”,文山州18家涉嫌“从杜芳朝个人处违法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疾控中心、医院和卫生院,纷纷受到处罚。文山州药监局称,涉及此事的疾控中心、医院和卫生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这些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奉总额高达数百万元。
这是一起怎样的事件背后是真有“冤屈”还是另有隐情12月9日至16日,都市时报记者赶赴文山,进行调查。
从天而降的一纸“逮捕令”
杜芳朝清楚地记得,2010年10月28日早上8点,他被人从自己开的药店――位于文山市区环北二路68号的“恒鑫药品经营部”带走,送进了文山市看守所。杜芳朝失去自由达96天,直到今年1月31日被取保候审,电视棒。
杜芳朝知道,自己之所以被羁押,与文山州药监局调查他“涉嫌非法经营疫苗”一事有关。
一份由文山州药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药行罚【2010】6号]显示,2009年5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文山州砚山县阿猛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院购进、使用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是从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杜芳朝那里购进的。为此,砚山县阿猛镇中心卫生院被奉235840元。
截至目前,文山州共有18家疾控中心、医院和卫生院接到了文山州药监局下发的、内容相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被处以了数额不等的奉,金额总计达数百万元。
自从查获多起“从杜芳朝个人处违法购进疫苗”的“违法行为”后,杜芳朝便进入了文山州药监局的视线。
62岁的杜芳朝说,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去文山州药监局接受询问了,只依稀记得,2009年曾到过文山州药监局。当时对方问他是否经营疫苗,他坚称“绝对没有卖过疫苗,只是帮忙转发疫苗”。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杜芳朝一直没接到文山州药监局关于此事处理情况的通知,直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始介入。2010年5月18日,在文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杜芳朝接受询问并做了笔录。
得知公安介入,自觉被冤枉了的杜芳朝大怒,做完笔录后当场表示:“我要吹冲锋号了,我要向文山州药监局发起总攻。”一个月后,杜芳朝写了题为“文山州药监局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乱罚款”的材料,向各级政府部门举报。
在杜芳朝看来,自从发出这些举报信后,电视棒,“惨案就发生了”。
2010年9月29日,在文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杜芳朝再次接受了“讯问”。此次的笔录是“讯问笔录”,而不是“询问笔录”;他的“被询问人”身份也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9月30日当天,杜芳朝再次接受讯问,笔录长达10页。他依旧坚称自己没有买卖疫苗。
2010年10月12日,杜芳朝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文山市公安局监视居住;10月28日,经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杜被逮捕。
狂犬疫苗紧缺造成的“无奈”
1975年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后,杜芳朝便开始在文山州卫生防疫站(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前身)工作,曾担任文山州卫生防疫站副站长。直到2009年8月退休之前,他一直都在从事着文山州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用他的话说,工作30多年来,他走遍了文山州境内100多个乡镇,“都是用脚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2005年,作为文山州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家,杜芳朝参加了一次省内的生物制品研讨工作会议。会上,电视棒,杜认识了一名来推销各类疫苗的人――熊运兵。散会后,熊运兵给杜芳朝留下了联系电话。
2006年,文山州狂犬病疫情猖獗,人用狂犬疫苗十分紧俏。那年,杜芳朝的一名亲戚被狗咬伤,急需注射疫苗。得知当地医院无疫苗,亲戚找到了杜芳朝请求帮助。但是杜也在叫苦――当时,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仅有5盒狂犬疫苗。
疫苗的紧张,导致文山州的多家疾控中心、医院和卫生院纷纷向州里打报告,请求解决狂犬病疫苗短缺的问题。有的负责人甚至直接找到杜芳朝,请他帮忙解决。无奈之下,杜芳朝想到了熊运兵……
之后的3年时间里,每当熊运兵送来疫苗,杜芳朝都选择在文山客运站把疫苗转发下去。对此,杜的解释是:熊运兵所在的疫苗公司从昆明发货,疫苗通过长途客车运输,只能抵达文山客运站。文山州各个使用疫苗的疾控中心、医院和卫生院,电视棒,由于道路交通不便,无法直接送到。
转发疫苗期间,杜芳朝每次都用电话通知各个使用疫苗的单位,要记下送货车辆的车牌、司机的电话号码、疫苗数量等,并在送货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因为留下了签名,导致后来不少使用疫苗的单位在接受文山州药监局调查时,承认所用疫苗是由杜芳朝处运来。杜芳朝则认为:“这是事实。但我只是起到了转发疫苗的作用。”
由于某些单位的疫苗款项不好收回,熊运兵也曾请求杜芳朝帮忙催收,并 *** 。杜芳朝说,考虑到自己退休后也想成立一家生物制品批发销售公司,他想与对方(熊运兵)处好关系,以便今后长期联系,就答应了熊的请求。这一点,导致了杜芳朝后来被指控“未经国家许可经营专卖药品”。
“确实是我出面帮忙收取了部分款项,并以‘恒鑫药品经营部’的名义开具和收据,然后将款项转给熊运兵。这一点我的确是疏忽了,而且也因此受到了文山市国税局稽查局的行政处罚。”杜芳朝解释。
根据文山市国税局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恒鑫药品经营部的确因此事受到了处理。
杜芳朝坦承,熊运兵之所以请他代为催款,“应该是看到我在文山从事了多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当地有广泛的知名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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