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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化生活] 2月20日龙泉日记:《阿底峡尊者传》导读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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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0日龙泉日记
“念法功德”系列之四十三:
《阿底峡尊者传》导读之九
——“道次纲要”讲记
核心提示:佛陀所证悟的法,就是带给人永远幸福和安宁的一种良方,而且这种良方是超越宗教和学说的。不要说这些法中有非常详尽而丰富、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个人可以脱离情绪和烦恼的控制走向安宁和喜乐的方法,即便对社会来说,五戒十善也是非常具有现实性的能实现社会安宁和幸福的方法
建立教法
  下面讲到当时西藏通达三藏的法师们跟阿底峡尊者请教,不论他们以什么样的见地、见解来请教,尊者都能以这个人所持的见来回答他。唯识的问题也能回答,中观也能回答,经部、有部也能回答,“一切圣教通达无违”。有的人会问当时西藏佛法混乱的缘故,有一些人会问一些深入的法,阿底峡尊者根据他们请问和回答的情况,给他们说:你们连基础的概念都没有认识清楚,更不要说后面的法,在和他们讨论各个宗派见的时候尊者就讲了这个问题。
  第二个说到宝贤译师。宝贤译师和善慧译师,就是当时21个童子最后剩下的两位,有很大的福报,所以最后就留下来了。阿底峡尊者去藏地以后,宝贤译师已经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大译师了。他建了三层殿,初层是小乘的,二层是大乘的,三层是密乘的,三层殿,他在三层殿里面修行。阿底峡尊者最初见到宝贤译师,跟他交流的时候,发现这个人懂得这么多,就说我要知道你在西藏的话我就不用来了。后来晚上在宝贤译师那里住,看到宝贤译师修行的时候,初夜在一层殿里的时候用小乘的方式来修,中夜在二层殿里用大乘的方式修,到后半夜在三层用密乘的方式来修。阿底峡尊者说:原来你是这样子修的,看来我还是要来。你虽然懂的法很多,但还不能融会贯通。尊者就问“译师法见广大”,法懂得非常多和广,“这些法设于一座修,当如何修”?也就是把这些法在一座上全部都修起来,怎么修呢?宝贤译师回答说依个个法所修的仪轨分别修,尊者就说:“译者腐矣”,你这样的认识太狭隘了,“藏地仍须我来也”。译师请问 “尊者如何修”,阿底峡尊者告诉他:“任住何处”,不论在什么地方,“与谁共”,不论和谁在一起,“不论威仪”,不论哪种威仪,“皆须以戒律为基,修一切有情是母”,都应该以戒律为基础,把一切有情当做自己的母亲,这就是菩提心,“一切所现为密轮”,一切所显现的都看成密轮,“诸尊悉无生”,坛城里面所显现的本尊是本不生的,这是空正见了,“若不能总合,必不得心要云云”,若不能以这种方式来化为整体的一种修习的话,一定是不能得到这个心要的。根本的要义如果不知道,那就只能在各各点上用功,不能融合。宝贤译师听到这个以后,就非常的欢喜,对阿底峡尊者非常敬仰。后来他除了经书和佛像不能供养以外,其他的都供养给阿底峡尊者。阿底峡尊者说:你既然知道的这么多,那就给我做翻译吧,宝贤译师拿掉自己的帽子给阿底峡尊者说,你看现在我这个头已经白到这种程度,请让我先去做一点点修行吧,阿底峡尊者就答应了,他然后去专修,有了很好的成就。
  另外一种戒胜译师对菩提光王说:尊者在西藏只能住一年,大家得赶紧请法。所以菩提光王供了三百两金子,对阿底峡尊者说:“今藏地有情,无善知识所摄受故,于甚深广大义理,依自虚妄分别,互相诤论,愿除彼疑”,现在西藏的众生们,因为没有善知识摄受,他们对佛的教法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理解,所以互相诤论,希望阿底峡尊者能破除他们的疑惑。“后依共乘二问,显教三问、密教三问,愿将慈尊及龙猛传来教授,一切大乘深义,文少义丰,如师长自所修习,作一善论”,就提出声闻乘里的两个疑问,显教大乘里的两个疑问和密乘里面的三个疑问,希望阿底峡尊者能汇通所有的教法,造一篇论,回答这些问题。“又愿将佛智足传来集密之教授,造一曼陀罗主观音修行仪轨”,希望阿底峡尊者造一个观音修法的仪轨,阿底峡尊者说“藏地已有龙猛菩萨之宝鬘论,较彼好者不可得也”,藏地已经翻译了龙树菩萨的《宝鬘论》,这个是最好的,比这个更好的就没有了。“然依所请,造菩提道炬,尽释时疑。又造观音仪轨”,因根据他们的请求造了《菩提道炬论》,《菩提道炬论》是阿底峡尊者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把他们提出的所有的主要疑问都解释尽了。又根据他们的请求造了一个有关观音修法的仪轨。“尔时拉得王亦出家”,这是菩提光王的父亲,就是前面那位智光王的侄子,这时候也出家了,“又将一切出家众,安立于戒律”,所有的出家众都教导他们以戒律为基础修行,“一切密咒士,安立于三昧耶”,一切修密的都让他们以三昧耶戒为基础,“一切居家安立于斋戒”,所有的居士都教导他们以八关斋戒作为修行的根本核心。“圣像未开光者开光,颓坏者修茸,一切善业,建树无余”,所有的广大的事业这个时候就开始了。你看他以戒为根本和核心,这样就建立起来佛法广大弘传的基础。阿底峡尊者在藏地的时候以菩提心作为弘扬的中心,同时又以皈依、业果为重点,这里又讲到戒律,这几个部分都最为重要,是一切的核心。
佛教的社会理想
  经常有人问到你们佛教对社会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如果他没有不带偏见的走近佛教、亲自去了解佛教的一种态度的话,有时让他明白还真不容易。佛教里面保留了我们文化的重要基因,我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等都在其中有保留。中国的心理医生的角色在佛教中承担了已经超过一千多年,自从有寺院开始,不论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当他有失意和痛苦,连身边最亲的人都难以启齿时,他们能找到的倾诉对象,不就是寺院吗?还有慈善、社会救济、贫寒子弟的教育等等,这些都是在寺院里自觉承担起来的职责,而这些,完全是自觉的行为。如果想想我们的爷爷辈以及再往前的人们,在哪些战争动乱的年代,谁能够保证他们的幸福?他们中的很多人不都是在“阿弥陀佛”和“观世音菩萨”的名号下,在那些朝不保夕的日子里守护着自己心灵的一份安详吗?
  戒律是一切定慧的功德升起来的基础,而佛陀所证悟的法就是带给人永远幸福和安宁的一种良方,而且这种良方是超越宗教和学说的。不要说这些法中有非常详尽而丰富、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个人可以脱离情绪和烦恼的控制走向安宁和喜乐的方法,即便对社会来说,五戒十善也是非常具有现实性的能实现社会安宁和幸福的方法,这可以说是佛教的一种社会理想。这种社会理想是不是遥不可及的呢?并不是这样。下面我们看看林崇安教授的一篇《人间净土的达成》的文章中,分析印度历史上有名的阿育王弘扬佛陀的正法,从而让人民过上非常安乐和幸福生活的例子,来看看五戒十善的真实效果和作用。
  将正法推展开来,并使大众过着安详和谐的生活,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我们可以由阿育王时期所刻的石柱上的记载,来了解印度阿育王在佛灭后二百多年成功地施行正法的情形。阿育王在位的年代约为公元前268年到231年,其名字在石训上称作“天所亲王”。他将“正法”勒令刻于印度各地岩石或石柱上,是为了使庶民奉行正法。今先探讨他所施行的“正法”具有什么内容,兹摘录《阿育王及其石训》(周祥光译,《现代佛学大系》23册,弥勒出版社,1983)如下:
  1、我之礼敬与皈信佛法僧三宝如何,诸大德当有目共睹,知晓一切。诸大德乎!佛陀所述说者,皆属真言善语。我尝思之,我人欲使真实的“正法”永存人世,须有其行法步骤。我敢为诸大德前而言曰:凡所有僧尼,对于下列正法要点,宜沈思谛观,历久不懈。(1)笃守戒律,(2)高尚生活,…(7)研究佛陀对罗怙罗所训有关虚妄之事。在家男女信士对于经论宜研究而回向。
  2、庶民在其疾病,或其子女婚嫁,或于分娩,或出外旅行之时,施行种种礼拜,在此等或相似之节日,庶民举行极多之礼拜或祭祀,尤其妇女所施行之各种不同礼拜,实庸俗而毫无意义在也。....另一方面,若举行与“正法”有关之礼仪,则其结果必善。所谓与“正法”有关之礼仪,系包括善待奴仆,尊敬长辈,爱护生物。
  3、凡为官史者,不能以公正之心处理民事,实因下列意向所致:瞋恚、怒恨、凶恶、轻率过急、缺乏忍耐、懒惰与疲劳。因此,汝等宜勿染及上述恶习。
  4、人能履行正法,功德无量。惟正法所含容者如何?正法具有甚多之德行,如慈悲、自由、诚实与真纯等。
  5、凡人对于世事应作如是观:“暴行、作恶、愤怒、瞋恚,皆足以导致我人入于罪恶之途。我人应于上述情欲之发生而洁身自爱。”人人应深思谛观,我作善行不但为此一世,且顾及来世也。
  6、我尝思及,所谓正法作业与正法履行,乃包括慈悲、自由、真实、纯净、雍容与善等项。更企求此等德行,被大众所善用。
  由上列训文中,可明显看出阿育王所推行的正法便是佛陀所教导的八圣道,也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阿育王推行正法是广及各阶层、各宗派,由下列石训可以看出:
  1、今者,我颁布此一公告,旨在不论贫富之人,宜为“正法”奋力以赴;即居于域外之民,亦当知晓实践,永恒不懈。我所希望者,庶民对于“正法”之实践宏扬,与时俱进,能有加倍之效。
  2、凡各宗教教徒应当知晓:天所亲王所注重者,在于“正法”能在各宗教阶层发扬起来。
  3、我尝思及,如何使人民获得欢愉,不论彼等为我之亲属,或居于附城及边疆地区之人,其唯一之道,祇有实行正法,才能使众人获得欢愉。我乃依此而行,永远为之。依同样之方法,我细观所有各阶级人民,亦唯有实行正法,方得快乐。此外,我对所有各宗各教,无不同样礼敬之。
  4、我将正法在人民社会施行,依持下列二种方法:一即依据正法作种种限制,一即依据正法道理而宏扬之。惟前者效果有限,后者效果殊大。
  上列石训中指出,正法要施行到各种阶层,甚至各种宗教,这也明白显示”正法”必须是具有普遍性的,是人人皆愿意接受的,且实行之后必会得到快乐。阿育王所施行的正法有二部份(Asoka and Vipassana, R. Panth, The Buddha Exhibiton Magazine,
World Buddhist Cultural Foundation, 1988):一部分是使人民遵守法规 (Dhammani yamani)是消极性地遵守正法的约束,如不杀生。一部分是积极地实践正法的禅修(Nijhatiya),因而能主动爱护生物。所以说“前者效果有限,后者效果殊大”。
  由于阿育王也推展了正法的第二部分,使印度各地充满安详与和谐的气氛,石训上说:
  1、因天所亲王告示“正法”之实施,过去数百年以来,以天车天象与夫地狱火烧、天庭快乐所示于人民而未获效果者,今则人民停止杀生、爱护动物、孝顺父母、礼敬尊长。
  2、天所亲王不仅在其本土内获得以“正法”服人的目的,而且远在边疆以外之地,如安谛约伽所统治之耶婆那,与夫在耶婆那以外,杜罗摩耶、安谛基尼、摩伽、阿黎陀罗四王所统治之地,再向南如拘陀、邦地及多摩罗泊尼所居之地,皆被“正法”所降伏。
  3、在我即位后二十六年述此有关正法之训:我人若非笃爱正法,严于自制,尊老敬贤,畏惧罪恶与夫热心从事正法之履行,则实难获得今生与来世之欢愉生活。诚然,因我之笃信正法与爱慕正法,所有人民对于崇尚正法,亦日渐加多矣。政府中,上中下级官吏亦遵奉正法并履行与正法有关之职责,进而使他人亦同样为之。
  阿育王推行正法的实效,由上列训文可以明显地看出来,除了印度本土之外,其邻国也都奉行正法。而正法之所以能被奉行,实因其普遍性——能被各宗派的人所接受,及其直接性——能得到此刻心灵的净化,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由此也可看出,真正的“正法”必须不落入宗教外表的各种仪式、祭祀,只有超越这些形像的执着,才能为各种教派所接受。阿育王之能推展正法成功,主因在于正法是以净化内心为实质的内容,而不在外表的仪式及门户之见,其次则在于“正法官”的协助推动,《阿育王及其石训》上记载着:
  1、在我加冕后之第十三年间,乃设置“正法官”之位置。此等“正法官”掌理在各宗教中建立正法,宏扬正法,以及对于皈依正法之耶婆尼人、柬波迦人、干陀罗人、罗须梨伽人、贝多耶尼人,暨居于帝国西陲之人民等,注意其福利事业。正法官等不但负贱民阶级、商贾农民之福利事业,而且对于婆罗门族、皇族等亦然。
  2、驻于帝国边境之正法官,自亦同样履行前述之职责。彼等应守之官规,为依正法而治民,依正法而执行法律,依正法使民乐,依正法而护人民。
  3、所有正法官之职责,在使出家禅修之士与夫在家信士,有所获益。同时正法官之职务,亦兼及各宗教事务。我曾经规定若干正法官应专门负责僧伽事务;若干正法官则负责婆罗门与阿耆毗伽教团事务;又有些正法官则专负耆那教教务;其余则负其它各宗各教事务。
  4、为了人民之如何履行正法,我曾建立石柱,将训文镌刻其中,并委派正法官,掌理正法弘扬事宜,此外更将正法公布之。
  由上列训文可以看出,阿育王以“正法官”来推行正法,使出家众及在家众接受这超越宗教的正法,并且获得实际的利益。经由阿育王的推展正法,其效果明显地泽及印度及其邻国。这个事实,在《善见律毗婆沙》卷2中也有所记载。
  由于正法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因此阿育王所派遣的末阐提、摩诃提婆等大德到邻国后,当地的人民都接受了正法。由于阿育王推展正法的成功,使我们相信人间净土是可以达成的。
  由上面的内容我们来看,五戒十善所形成的一种道德约束,成为民众普遍遵循的道德准则,同时积极推行佛说的观照自心和净化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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