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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 龙树菩萨告诉你--35条不能饮酒的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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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开门 于 2012-1-6 15:00 编辑

龙树菩萨告诉你--35条不能饮酒的因缘。
问曰: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欢喜,何以不饮?

答曰:

益身甚少,所损甚多,是故不应饮。譬如美饮,其中杂毒,是何等毒?

如佛语难提迦优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

一者、现世财物虚竭,何以故?人饮酒醉,心无节限,用费无度故;

二者、众病之门;

三者、鬪诤之本;

四者、裸露无耻;

五者、丑名恶声,人所不敬;

六者、覆没智慧;

七者、应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

八者、伏匿之事,尽向人说;

九者、种种事业,废不成办;

十者、醉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惭愧、忧愁;

十一者、身力转少;

十二者、身色坏;

十三者、不知敬父;

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门;

十六者、不敬婆罗门;

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长,何以故?醉闷恍惚无所别故。

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

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党恶人;

二十二者、踈远贤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

二十四者、无惭、无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

二十六者、纵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恶,不喜见之;

二十八者、贵重亲属,及诸知识所共摈弃;

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弃舍善法;

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

三十二者、远离涅盘;

三十三者、种狂痴因缘;

三十四者、身坏命终,堕恶道泥梨(即地狱);   
   
三十五者、若得为人,所生之处,常当狂騃。如是等种种过失,是故不饮。

                                                             ----摘自《大智度论》

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 :
畋猎嬉戏,耽淫嗜酒,放逸无度,横为非人夺其精气。
(属九横死之三,横为非人鬼怪之类,夺其精气而死,是为横死。)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不食肉、不饮酒。五辛荤物,悉不食之。是故,其身无有臭秽。常为诸天、一切世人恭敬供养,尊重赞叹。

《念住经》:
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善恶经》: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辩善恶经》:
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斗诤,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庄严论》:
佛说身、口、意三业之恶行,唯酒为根本,复堕恶行中。
                               ——《翻译名义集》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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