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066|回复: 10

修行的秘密——不间断:梦参老和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使你每天念地藏圣号,南无地藏菩萨、南无地藏菩萨念一千遍,每天念一千遍,能念到一千天,三年,三年一天不断,这个就难了。念一千圣号很容易,那你一个小时都不到,但是,你每天能够不断念三年,得靠你坚持力量了,经常一打闲岔就把你岔过去了,你有时候就断了。不要说一千声,十声都有时候还断,忘了,这叫业障。
  咱们经常说业障业障,当你发一个愿,修行的功力做做给忘了,谁让你忘的?不是你自己想忘,业障。
  这有默念的金刚念法,不出声,能够做到三年,一千天大概是三年吧!
  你发愿一天诵一部地藏经,三年不断,十年不断,二十年不断,那利益更大了。
  一般的说,我们出家人,乃至于四众弟子,这个愿力我们是能做得到的,特别是我们出家二众,你一天吃完饭干什么?一定要了生死,这个就了生死的。
  第一个信力不够,没有这个信心,第二个愿力不够,做做就断了。假使你发愿一个功力,哪管先念一部心经,一千日不断,一天不断;或者你一天念十声阿弥陀佛,十声不多吧?一千天,一天没断过,每天必须念十声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恐怕有的人念不了十声吧?但是他中间断。
  这在西藏讲密宗时候,中断魔障最厉害。你念个咒,或者修一个法门,那魔鬼就使你断,不让你相续。一断就完了,断了得重新再起。断了之后,你再起,得从你再起那天算,重新另算,以前的都没有了。修道的时候,最难的不中断。
  我经常跟我们道友说功课不要定太多,太多你做不到,也容易中断。说我一天念一千声,就念一千声阿弥陀佛,时间很短。一千声好长时间?但是我天天不断,可就长了,日久才见功力,愈久功力愈大。说一劫两劫,为什么修那么长?他断了,修修断了,断了得重新再开始。
  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希望我们的道友,不论你修哪一门功夫,一定要做到。
  做到什么呢?不间断!

原帖见:http://bbs.bushinet.com/forum.ph ... p;extra=&page=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真空 于 2011-12-25 20:15 编辑

不间断联系到:《大威灯光仙人问疑经》中的殊胜愿力!不可不发
设我今者有大火坑。尽其劫际应处其中。复有大山犹如须弥。其山岩峻高远峙立。乃至上到阿迦尼咤天。于彼时中。我身在上自坠而下。复有大火其聚犹如劫尽时火。如是等火猛焰炽然。五热炙身其日长远。一日时分等于一劫。如此劫时。以三十日持作一月。满十二月以为一年。如是时节尽彼劫际。修此苦行欢喜甘受。终不因是暂舍精进。而不求于一切智也。

愿所有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刹,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依其威德自在力于一念中过不可思议劫,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永不舍此愿。

原帖见:http://bbs.bushinet.com/forum.ph ... 7800&extra=page%3D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设我今者有大火坑。尽其劫际应处其中。复有大山犹如须弥。其山岩峻高远峙立。乃至上到阿迦尼咤天。于彼时中。我身在上自坠而下。复有大火其聚犹如劫尽时火。如是等火猛焰炽然。五热炙身其日长远。一日时分等于一劫。如此劫时。以三十日持作一月。满十二月以为一年。如是时节尽彼劫际。修此苦行欢喜甘受。终不因是暂舍精进。而不求于一切智也。

愿所有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刹,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于不可思议劫,于一念中将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永不舍此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设我今者有大火坑。尽其劫际应处其中。复有大山犹如须弥。其山岩峻高远峙立。乃至上到阿迦尼咤天。于彼时中。我身在上自坠而下。复有大火其聚犹如劫尽时火。如是等火猛焰炽然。五热炙身其日长远。一日时分等于一劫。如此劫时。以三十日持作一月。满十二月以为一年。如是时节尽彼劫际。修此苦行欢喜甘受。终不因是暂舍精进。而不求于一切智也。

愿所有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刹,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于不可思议劫,于一念中将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永不舍此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4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间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4 20:36 , Processed in 0.153683 second(s), 20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