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井陉县城陉山大道附近投河,民警赶到跳入河中将其救起。 7月19日11时许,井陉县公安局微水分局接到报案称,一名女子在县城陉山大道附近投河。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发现轻生女子正在水里挣扎,民警立即跳入河中将其救起,带回派出所。但是此女子的情绪非常激动,一心想着要自杀。于是,两位女民警悉心对她进行安抚,并陪同该女子在分局洗澡、吃饭,给她换上了干净衣服,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疏导工作,这名女子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慢慢地向民警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名女子叫宋小雨(化名),廊坊人。去年与井陉一名已婚男子高某在网上结识,一个月后两人同居。由于高某长时间不回家,引起了高某妻子怀疑,高某妻子2011年7月17日找到高某,并发现了高某的婚外情,遂将高某领回家。在高某妻子的劝说下高某决定离开宋小雨,宋小雨经受不起感情的打击,遂找到高某家讨要说法,话不投机,与高某大打出手。一时想不开的宋小雨便跳了河。 当日晚8时,宋小雨的家人赶到,在民警和家人的共同劝说下,小雨和家人连夜赶回了廊坊。(记者 程丽娜 孟醒石 李兵 通讯员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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