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697|回复: 16

[大德开示] 心量穷如何布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心量穷

    这可是个大题目。从相上看,为自己讲,修行就修了个心量。

    记得一老友言:“心心心,难可寻,即时遍法界,窄也不容针。”哈哈,说得好!心量穷的主,就窄得连自己也容不下,最后直到在五无间地狱中才学会想明白。

    慧命来自佛陀的教育,身命得于父母的恩赐。一天到晚跟佛过不去,念念没有孝敬父母的心,又要破佛身血,又要杀害父母,这样的人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因此,多念地藏菩萨。

                                   相上动时帐算明,
                                   佛陀父母第一重。
                                   若是心量穷无极,
                                           还有地藏在其中。

    在世间做事时,为人坦荡,不忘恩负义,知理明事,符合社会人伦道德,一般不会产生嗔心的。

    贪心无非享受,乃落饿鬼道。嗔心、诅咒则是把双刃剑,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把自己拉到地狱中了。造成这个的原因,多是因忘恩负义,无明横理引起的。

    还有一类人,自认为证得了,呵佛骂祖,轻视诵经的人,这都有忘恩负义的成份(这段不包括过去那些高僧大德)。

    现在是末法时期,如想想在刚学佛时对佛是如何恭敬,诵了多少本佛经,是因什么才开悟的,就不会轻视诵经,呵佛骂祖。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表现不‘着’佛法。”那请问:“敬佛诵经就是表现‘着’佛法了?那禅宗老和尚拿经遮遮眼,就是‘着’进去了吗?”哈哈,那是你根本没出来,吓得连经也不敢看了。

    不“着”不是这种境界,至少要“唯观如幻,以佛力故,变化世界,种种作用,备行菩萨,清净妙行,于陀罗尼,不失寂念,及诸静慧”[3](这是一个八地菩萨以上的境界),决然不是怕自己失了寂念与静慧,而在末法时期,表演一个呵佛骂祖、轻视末学、毁谤诵经者的发心、错误影响幻众的反面人物。

    另外,你要真是通透彻悟,就很难生活在2005年这末法时期了,因为这个时期亿万人修行,罕见一二人得道,比中六合彩还难亿万倍,不要自己骗自己了。

    地狱门前僧道多,愿这段文字能帮一切末法众生不失正念,不失菩提心,直到无余涅槃。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摘自《也谈布施》http://bbs.bushinet.com/viewthread.php?tid=80170
发表于 2011-4-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发表于 2011-4-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发表于 2011-4-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发表于 2011-4-8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发表于 2011-4-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发表于 2011-4-8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发表于 2011-4-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发表于 2011-4-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发表于 2011-4-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7 编辑

将心量穷布施出去的方法,在般若的基础上,一个是忏悔,一个是学做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3-5 05:11 , Processed in 1.913622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