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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布施网] 正观“法相如是”的生住异灭,才能正受其启示相(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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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2:24 编辑

正观“法相如是”的生住异灭,才能正受其启示相(光明) ——小老百姓浅论孔热 篇幅有限,此处只转载开头部分,原文全文请参阅: 最近,天安门广场新立的孔子像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对此,我这个普通的无法再普通的小老百姓也想谈些肤浅的看法。 被不少人尊称为圣人的孔子,他的《论语》可以成为利国利民的法宝,也可以不起丝毫的作用。何以故?“一切万法皆无自性,以何为自性?以心为自性”故。也就是说,法无正邪,正邪在心。心正法亦正,心邪法亦邪。心邪执正法,正法即变邪;心正执邪法,邪法亦成正法。别忘了,若没有一颗和孔子相应的心,那么对《论语》的认领,必成颠倒的错认。仅举《论语》中一句圣训说明一下此意。“克己复礼”是一句有字有义的圣语,可是当人们追名逐利时,有谁又能不厌弃这句话呢?排斥之下又怎能正解这句有字有义的圣语之义呢?应知,不同的人,以不同的心去认领同一句话甚至同一个字,都会赋予不同的意义。只有当认识者与被认识者平等了,才能有正观,正观之下才能正解其义,否则就会执文遣义,歪批三国。应知,克己者,戒也;复礼者,礼仪仁德也。诸多的法律条文都可称为应守之戒条,不可毁犯之禁律。可又有多少人,包括一些党员干部,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奢靡而身不由己地去钻法律条文的空子,去逃避它、去绕开它,以致自谓权大于法时就会无视法律,那么这些“戒条”对于他们又会有什么作用呢?社会上出现的贪赃枉法、腐败堕落、蜕化变质、假冒伪劣、豆腐渣工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坑骗偷盗等等不良现象不就是最好的说明吗?可见,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有相戒、死戒),是不能根除人心中的恶根的。那么既然不能“克己”,又何谈“复礼”呢?这就在于大家不能正解“克己”的“克”字义!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将其理解为“克制”自己不去违反戒条。但别忘了,克制乃外力法,就是表面不做,可造作的心却从没停止过。比如当人在面对利益得失时,可以口善心恶,言行不一的装假正经。但在外境的强诱惑力之下,人就会因克制不住而去违禁,甚至去犯法。可见外力法并非究竟也。而对同一个克字,有人却能正观其字,从而正解其义。如此才能有对症的药,应机的法,将人心中的恶根灭除。此正观之法,亦内力法,名无相戒,即不二真法。何以故?它既是小我、假我的克星,也是成就大我、真我的觉悟故;觉悟就是识破错认的真实力量故。此心中开启的真实力量,非有相戒所能为。如此之法,如同大明灯,能照世间愚痴黑暗。也只有如此的法力,亦彻照一切的智光,才能使人根除心中的过患,永呈光明。但此智光绝不是太阳光或灯光,因为人在太阳光或灯光之下,仍然会搞暗箱操作。只有在智光彻照之下,人才能看透一切,从而选择好的,弃舍坏的,远离灾难险径,心行在利人益己、自他两利的正念道上。所以,正念无邪,才名究竟。这才是“克己”中“克”字的真实义。 请大家想一想,为什么新中国的工人阶级队伍中有很多不识字的老工人,他们不知法,可却能一辈子不违法?而我们现在有些知法、懂法的执法者们,却在犯法、践踏法律?因为这些老工人在水深火热的旧社会深受三座大山的剥削与压迫,深体被迫为资本家卖力是苦,所以他们才越发地珍惜新社会做主人翁的尊严,真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绝对正确的,珍惜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这种真正的母爱与关怀。他们深感为国家为人民劳动是最光荣、最快乐的,所以都是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如此在他们心中也就根本不会生出对不起党和人民的邪念。他们被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所感动,也就激发出了他们自性的光明,与这世间唯一的真理相应。被真理甘露滋润了的老工人们,他们虽然不识字,却能在技术革新中显现出实践出真知的智慧,奉献于国家和人民,令那些高级知识分子倍感汗颜。可见,文字知识不是力量,只有无染无杂的清净心才会流出清净的真如,真实的力量(真理)饶益一切人民。应知,离开与人民相融与共、同体无异的真平等心,那么世上就绝不会有真理存在,因为有一句恒古不变的觉言——“视平等如一真地”。 。。。(全文未完,待续) 篇幅有限,此处只转载开头部分,原文全文请参阅:
发表于 2011-3-1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2: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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