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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曙后孤星

[大德开示] 《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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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地”烦恼又可分为“四种”,即是:“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这可约二方面说:一、约修行断烦恼说:可分为二种,即见道所断的,与修道所断的。见是证见谛理。见谛时所断的,为迷理的,即迷于真理,障碍正智的烦恼。一旦正见谛理,惑也就息灭了。然见道虽能断迷理的烦恼,但还有未断的──修道所断惑,这是迷事而起的。触境随缘,于事相还生起种种的错乱染著。例如鸦片,嗜好的如以为是有益的,这是颠倒是非;如了解它是本帖涉嫌刑事犯罪类广告,见者请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举报!,不再以为好的,即颠倒想除。此如见断的见谛即断。可是,虽知鸦片是本帖涉嫌刑事犯罪类广告,见者请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举报!,瘾来了仍不免要吸它,这是事的染著;如修道所断惑,要逐渐的舍除它。


      所以说:‘理必顿悟,事则渐消’。证见的悟道,不是一切都成就了,还得从现实生活去不断练磨(修),消除不合理的染著。二、约烦恼说,也可分二种,即属于见的,与属于爱的。见惑是思想的错误,如执我执常等。爱是事行的染著,如贪瞋等。今综此二意,解释四种住地:见一处住地,是各式各样的见,集在见所摄的一处,而是见道时一处顿断的。见有执著性,坚定的认为如此。璎珞经分为七见,即我见、常见、断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疑见,此即见道所断的属见的一切。阿含经说:断三结,得须陀洹果;三结就是我见,戒禁取,疑──七见的重要者。属于爱的,又分为三种,这因为修道所断惑,是三界分断的;欲界的修所断惑,色界的修所断惑,无色界的修所断惑。欲爱住地,即欲界的一切修所断烦恼;色爱住地,是色界的一切修所断烦恼;有爱住地,是无色界的一切修所断烦恼。


     这都是爱所摄的,所以都名为爱。外道误认无色界为涅槃,不知这仍在生死中,所以名为有──生死的存在爱。修所断惑,璎珞经中说为六种著,即贪、爱、瞋、痴、欲、慢。贪、爱、欲三,即三界爱的别名。璎珞经所说,与一切有部的见断八十八随眠相合,不过开合的不同。



  “此四种住地生”起“一切”现“起”的“烦恼”。从见一处住地,生一切见的起烦恼;从欲爱住地,生一切欲爱所摄的起烦恼;从色爱住地,生色爱所摄的一切起烦恼;从有爱住地,生有爱所摄的一切起烦恼。所以起烦恼,从住地烦恼说,也应有四种。


  起是什么意思?“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刹那是生而即灭的一念的别名;心是刹那刹那的,名为刹那心。烦恼刹那生起,与刹那心相应,名刹那心刹那相应。烦恼是心所,心是心王,王所是相应的。如眼识了别色境,与之相应的烦恼,也在色境上转。心与烦恼,所缘同,行相同,同时的相应而合作,名为相应。但住地,是不与心相应的,如心起善时,并无起烦恼相应,而住地烦恼还是潜在的;它不与刹那心同缘同事。这“心不相应”的,为“无始无明住地”。


  依上文说,烦恼有二种:一住地,二起。住地有四,从四住地生起的是起。起烦恼是心相应,心不相应的,名为无始无明住地。此无始无明住地,与四住地是同还是异?四住地,是心相应还是不相应?四住地,是住地,当然也是心不相应的。依本经所说,四住地而外,别有无始无明住地。所以一般所说的五住烦恼,实以本经所说为本。在本经译者──求那跋陀罗所译的楞伽经(卷四)中,每说‘四住地无明住地’。虽对校魏唐的楞伽译本,只说四种熏习,四种地,或四种习。但依本经及璎珞经,四住地外,应别有无始无明住地。所以依本经辨析,起烦恼有二:一是四住地所起的──恒沙上烦恼;二是无始无明住地所起的──过恒沙上烦恼。住地烦恼也有二:一是四住地,二是无始无明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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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法本源于阿含毗尼,今略为叙述。总摄一切烦恼,为见一处及三界爱──四种,为佛法共义,大乘不共说有五种。然阿含及毗尼说:阿罗汉断烦恼,但有不断的,名为习气。此习气,即本经的住地。罗汉不断习气,辟支佛稍侵习气,唯有佛,烦恼习气一切断尽。二乘不断的习气,在声闻学派中,称为不染污无知。无知即无明的别名;习气,是极微细的无明,这与大乘的无明住地一致。龙树说:‘小乘习气,于菩萨为烦恼’。声闻学者,以为习气是不染污的,无碍于生死的;而在大乘学者看来,习气是微细的染污,还是要招感变易生死的。二乘不断,而唯佛断尽的无明,大乘学者说,菩萨在修行中,已分分渐除;佛究竟断尽无明。所以,或分无明为十一重,二十二愚等。大乘所说的无明住地,实为根本教典所固有的,不过与声闻学者解说不同。


  又阿含经中说烦恼有缠与随眠的二类;声闻学者,大抵以为缠是心相应的,随眠是心不相应的。心不相应的随眠,是潜在而没有现起的,经部师等即解说为种子或熏习。所以见一处与三界爱烦恼,约种习与现起说,即四住烦恼(随眠),及起烦恼(缠)。这都是二乘所能断的──四住及起;而不能断的,是无始无明住地。本经即综合这些教义而建立。四住的起烦恼,最明显无诤;而习地的称为无明,也是一般所公认的,所以本经在说到起烦恼的心相应时,即说心不相应的无明住地。而心不相应的四住地,与无明住地的起烦恼,且略而不论。天台宗说:烦恼有见思、尘沙、无明的三惑。见思惑即四住地,尘沙惑即从无明起的过恒沙烦恼,无明惑即无明住地,这实依本经而立。然应大分为二,别分为四:一、四住地,二、无明住地。此二类各有它的起烦恼。


  璎珞经说见(七)爱(六)的四住地,以见烦恼为生得一住地,爱烦恼为作得三住地。由于无明不了一法界相,无始来即存在,名无始无明住地。依璎珞经意,不了一法界的无明,是无始而有,极难理解。因无明而众生起一念识,心住于缘(即成为心境相关的存在)时,即生得有见烦恼。因迷理的见惑,又起作得的爱烦恼。生得与作得,都称为住地,也应都有现起的。所以生得与作得,并非种子与现行,而是本性成与习所成(依现成种,种又生现)。由性成的生得,引生习成的作得。心境的相对存在时,就有生得的烦恼的存在。但此生得以前,昧然不觉而还不可说心说境时,就是无始无明住地。无始的无明,不但凡小不知,十地菩萨-也不能知道究竟,唯佛能知。所以,璎珞经的五住地,是可以假说为从无明而生得见,从见而作得爱,分为三阶段的。此与本经略不同:见爱四住地,是没有说到生得与作得,而是同有住地与现起。但此依烦恼微细根源的无始无明住地,并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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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卯二无明力大辰一法说‘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种,比无明住地,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世尊,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


  无明住地,比于四住烦恼,力量要大得多。先法说。“此四住地”的功“力”,为“一切上烦恼依种”。上烦恼、或译为随烦恼。名义有通有别:约通义说:一切烦恼,都是随逐心识而烦动恼乱的,或依随种习而生起烦恼的,


     所以一切烦恼,都可名随烦恼。约别义说:烦恼中有根本烦恼,如见爱等,即依于分别四住的(如有部九十八随眠等)。此外,如无惭、无愧、忿、恨、掉举、惛沉等,是依贪等烦恼而生起的,是烦恼的分位等流,所以名随烦恼。这里,应约通说,依心依种习而生起的名随烦恼,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起烦恼。这一切起烦恼,以四住地烦恼为种,以四住烦恼为所依。一切起烦恼依四住地而生起,四住地的力量是很大了,但是“比无明住地”的力量,“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两相比较,或用数目──如说八分之一(八与一之比),或十六分之一(十六与一之比)等,或比喻──如说恒河沙、微尘等。无明住地的力量,比起四住地的有限力量来,是不可以用算数譬喻去较量的。“如是,无明住地”的“力”用,比“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在四住地中,有爱住地最胜,所以举以例余,数即等类的意思。这里的无明力大义,不是约感招生死说,是从它的深细,不容易断除,为一切烦恼所依说。


  辰二喻说‘譬如恶魔波旬,于他化自在天,色、力、寿命、眷属、众具、自在殊胜。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恒沙等数上烦恼依,亦令四种烦恼久住。’


  次举魔王为喻:“譬如恶魔波旬”。梵语魔罗,译为杀者,以伤害众生的善法为义。魔,是一切魔的通称。波旬,是这一世界中魔王的名字,译为极恶。恶魔波旬,是四魔中的天魔。居欲界顶,名他化自在天。生他化自在天的有情,不都是魔王,魔王是他化自在天的领导者,和世间的国王一样。魔王占有他人的功力或变化力所得的果实,供自己享受,所以名他化自在。波旬“于他化自在天”中,最为殊胜,本经凡说六事:一、“色”殊胜,即相好严。二、“力”殊胜,即精力充足。三、“寿命”殊胜,约合人间九百二十亿年。四、“眷属”殊胜,魔子魔孙多得很。五、“众具”殊胜,即资身物的众多精美。六、“自在殊胜”,即神通力的自在。魔王有这六种殊胜,比其他的天子天女,是极为超胜的。魔王的殊胜,如无明住地;其他天子天女,如其余四住地。


      所以说:“如是,无明住地方,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有爱等四住地,有力能为一切起烦恼的依种;而无明住地,不但为“恒沙等数上烦恼依”,更能“令四种烦恼久住”。恒沙等数,形容它的数多,一切起烦恼,即一切见修所断的现行烦恼。四种烦恼,即四住地,约种习说。从无始以来延续不断的久住,是由于无明的力量。这样,四住地及依四住地所起的随烦恼,都依无明住地而生起了。这如树木的枝叶花果,依于树干而有的,而干是依根而有的。所以,树根不但为树干的依因,也为枝叶花果的依因。由此可见无明住地的力量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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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经的无明住地,即所知障;四住地及上烦恼,为烦恼障。烦恼障是以我我所执为本的,由我我所执而起贪等烦恼,由此而招三界分段生死苦。所知障,是迷于一切法空性,而不能彻了一切所知的实事实理;为一切法空智的障碍。烦恼障是人执,所知障是法执。我执必依于法执,烦恼障是依所知障的;所知障或法执,是烦恼障或我我所执的所依,即此处无明住地为上烦恼及四种烦恼所依的意义。


  辰三结说‘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唯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如是世尊!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承上文而总结说:无明住地,是“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的。阿罗汉与辟支佛的智慧,能悟入无我,不能通达法空如来藏性,所以不能断无明住地;这“惟如来”的大“菩提智”“所能断”。从它的为烦恼根本说,唯如来能断说,都可见“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唯如来菩提智所能断,这含有一些问题。一、证菩提智而成佛的时候,无明住地已经断尽了。断此无明住地的,是菩萨最后心的金刚喻定,起如金刚的智慧,能断无明住地。金刚喻定是无间道,成佛得菩提智是解脱道。佛菩提智现前,无明住地再也不会生起了,所以说菩提智能断。


  二、菩萨也能断无明,这是大乘的通义。如说断十一重无明(或断二十二重愚)──十地各断一分,等觉断一分而成佛。天台宗说四十二分无明,初住以上能断。贤首宗说五十二分,从初信起就能断无明了。无明住地,即是所知障,而本经说此障唯如来菩提智能断,当知这是约究竟断尽而得般涅槃说的。若约分断说,初地等菩萨也能断。如黑板上写满粉笔字;如揩去三四个,这当然也是揩去了,但也可以说,黑板上的字,还没有能揩去。其他经论,约少分断义,说初地等菩萨能断无明,本经约究竟断,所以唯如来能断。


      又如经论中说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约究竟说,唯如来能得;若约分证说,初地菩萨也能得无上菩提。又如有处说,初地菩萨得无生法忍;有处说八地菩萨得。要知道,大乘的行位,第八地,是一特殊阶段。初地以上的菩萨,虽也能证法空性,但真俗未能融通,有相与无相还相杂而起。到八地,真俗能一念并观二谛无碍,纯无相智任运而生。所以多处经中,说八地得无生忍,说八地(或七地)以上断无明习。然有处说初地能断能得;有处又说如来能断能得,约究竟说,唯在如来。总之,经论虽所说不同,事实是不会两样的。这也可以说:约佛法本义说,唯如来(对二乘说)能究竟断,能圆满觉。初期大乘说,八地即能断能觉;后期大乘即初地能断能觉了。然站在后期大乘的立场,可以说,约但证法空性说,在初地;约无相无功用的智境说,在八地;约究竟圆满说,在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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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卯二无明业异‘世尊!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如是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漏业生,依无明住地,有缘非无缘,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世尊,如是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


  再说明无明住地的作用不同。


  “又如取缘”。即取为缘,取是四住地烦恼的总称。佛曾总约三界见修烦恼,立为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四取。这些烦恼,都有取著境界招感生死的力用,所以统名为取。分段生死,依四住烦恼的发业润生而感果。因烦恼所引发,而造善不善不动业,名发业。起布施等善心造善业等,也还是由烦恼间接引发的。发业而外,烦恼还有润业而使生起的功力,如谷麦等种,播入土里,还要灌水施肥才能抽芽。由烦恼造业;再经烦恼的滋润熏发,才能感果。烦恼所发所润的业,名有漏业,漏即烦恼的别名。烦恼是招感生死的助缘,“有漏业”是招感生死苦果的亲“因”,由此因及缘,“而生三有”。


       三有是欲有色有无色有──三界报,即分段生死。烦恼有见一处住地等四名,而能感的分段生死有三:造善业生欲界人天善趣,不善业生三恶趣,不动业生色无色界天。分段生死,有此烦恼、业、果三者,现在举以为例说:“如是无明住地”为助“缘”,“无漏业”为亲“因”,能感“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的变易生死。甚么是无漏业因?唯识家说:是慈悲愿力等。然无漏业因并不能正感生死,所以声闻初二三果,有爱住地烦恼未尽断,如回小向大,仍由烦恼润业。但因悲愿等无漏业,熏发有漏业,能转分段身为变异意成身,如神通延寿。


       如二乘证罗汉果,入无余涅槃,四住烦恼已尽,即不能回小向大了。然本经不应这样说,依嘉祥大师说:如二乘不染污无知,于大乘是染污;如变易生死,对一般的有为生死而名无为生死,其实还是有为的。今称无漏业,也对一般的有漏说,其实还是有漏业。因为阿罗汉辟支佛所修的戒定慧业,菩萨所不共修习的悲愿,都没有究竟清净,所以由无明为助缘,无漏业为亲因,能感变易生死。由此,二乘人就是入了涅槃,也可以回小向大。大智度论说:‘有妙净土,出过三界,阿罗汉辟支佛生在其中’,这都足以为证。“此”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乘“地”中,“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漏业生”,都是“依无明住地”而生起来的。无漏业与三种意生身,都是“有缘”而生起的,并“非无缘”。


       切勿以为四住烦恼已尽,有漏业无惑润生,即没有缘感生死了。“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凡夫也有无明住地,但没有无漏业,所以没有意成身。等到四住地烦恼断了,无明住地的作用,才显发出来。如锣鼓声停止的时候,微小的声音就发现了。那时,无明住地即助无漏业而感生意生身。这样,“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四住地助有漏业而感三有身,无明住地助无漏业而感意生身。所以应确切的认定“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而别有;这是“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而不是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所能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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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寅二约三人辨不断之失卯一二乘无漏未尽


  ‘何以故?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漏不尽,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为“何”不说阿罗汉辟支佛也断无明住地呢?因为“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明住地不能断,所以“无漏不尽”。漏是烦恼,有烦恼即不清净,所以二乘的无漏,未得究竟。因为无漏不尽,所以虽修圣道,而“不得自在力”。虽证得少分灭,也“不”能“作证”。作证,即是证得涅槃,所作已办而究竟了的意思。这三句,无漏不尽是断集不究竟(兼摄知苦);不得自在力是修道不究竟;不作证是证灭不究竟,所说的“无漏不尽”,“即是指“无明住地”而说,这显示了二乘的无漏不究竟。


  卯二三圣智断有余辰一总说‘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不觉,以不知见故,所应断者,不断不究竟。’


  “阿罗汉辟支佛”断分段生死,自以为是涅槃,其实未得真灭。菩萨以成佛为究竟,未成佛时,当然是不究竟的。所以二乘及“最后身菩萨”,直到成佛的前一刹那,都是“为无明住地”“所覆障”。由无明住地,蒙蔽真实,不能彻见一切法的如实性相,所以说:“于彼彼法不知不觉”,不觉即不见。或知约达一切如幻法相,见约证一切法空性。菩萨虽也分得法空智,分见法空,然未圆满未究竟,故说不知不见。经说菩萨的见法性,如隔轻纱。上明智有余,“不”得真“知”真“见”,所以“所应断”的,都“不断”,断惑而“不究竟”,此说断有余。不断不究竟,是除佛以外,三乘圣者所同的。推求所以不断不究竟的根源,即由于无明住地烦恼。


  辰二别说巳一约三事明有余‘以不断故,名有余过解脱,非离一切过解脱;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


  再分别的说。先说三事有余:“以不断”无明住地,故“名有余过解脱”。过患──烦恼的解脱,是不究竟的,所以仅是有余解脱,“非离一切过”的无余“解脱”。过患没有能究竟解脱,所以离惑所显的真法性,如二乘但见我空真如,大力菩萨见一分法空真如而不彻底,都不够清净,仅“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唯佛证得最清净法界,才是无余清净。阿罗汉辟支佛的戒定慧功德,菩萨的悲愿六度功德,都未究竟,所以“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此中,解脱约解脱德说,清净约法身德说,功德约般若德说:三圣都是有余而非究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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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巳二约四事明有余‘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断有余集,证有余灭,修有余道。’


  这样,因为阿罗汉辟支佛及大力菩萨,“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所以,能知苦而只能“知有余苦”;能断集──烦恼,而只能“断有余集”;能证涅槃──灭,然只能“证有余灭”;虽也修圣道,而只能“修有余道”。阿罗汉辟支佛及大力菩萨,于知断证修的四谛事中,都是有余,即根源于无明住地的不断。


  辰三结说‘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从上智断有余,三事有余,四事有余,可知阿罗汉辟支佛的证得涅槃,仅“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所以名“向涅槃界”,不是到达究竟涅槃,不过在到涅槃的路上,走向涅槃界而已。所以前面说:‘离涅槃界远’。二乘的涅槃非真,所以经文结示二乘是向涅槃界;菩萨未得般涅槃,是共明的事实,所以略而不论。


  卯三如来乃为究竟辰一明常住涅槃巳一约四事明


  ‘若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于无常坏世间,无常病世间,得常住涅槃,于无覆护世间,无依世间,为护为依。’


  以下,对二乘有余而说如来究竟。先示常住涅槃的德相,为如来所得。上来说,二乘(与菩萨)不知不见不断,所以三德、四谛都是有余的,不是究竟涅槃。反之,“若”能遍“知”三界内外的“一切”──分段、变易生死──“苦”,“断”四住及无明住的“一切”烦恼──“集”;“证”三界内外的一“切”有漏离系“灭”;“修”三乘共及大乘不共的“一切”圣“道”。如这样,才能得究竟常住的涅槃。世,有迁流变化的意义,凡堕在迁流变化中的,就名世间。世间即是无常的。坏就是死。


       也可以说:坏是分位的突变的分段死,所以说“无常坏世间”。病是渐变的变易死,所以说“无常病世间”。离此分位的、刹那的二种无常,就“得”究竟“常住”的“涅槃”,在这涅槃界中,不生不灭,再也没有无常的转变。能达到这样的常住涅槃,就可以于“无覆护世间”“为护”,于“无依世间”“为依”了。覆是覆蔽,护是保护,依是依止。世间有情的所以无覆无护无依,就因为一切在不息的变化中,没有究竟的归宿处,也就没有究竟的安隐。如证得常住涅槃,即得究竟的归宿,身心绝对的安乐,再也没有恐怖了。


        如风雨中得到荫覆,危难中得到保护,孤苦零丁时得到依止处。但这不是说,佛为众生的依护,是说常住涅槃,为无常世间的依怙。阿含经中,每喻涅槃为覆、为依、为护、为洲、为舍宅等,都是约离一切生死怖畏而说。世间是无常的,无常即是苦,所以经中常说:‘我以一切行无常故,说三界是苦’。涅槃是常住的,离无常的坏病,即离苦而得究竟的安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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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巳二约三事明‘何以故?法无优劣故得涅槃;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脱等故得涅槃,清净等故得涅槃,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谓解脱味。’


  这可说是为常住涅槃下一注解。四事圆满的涅槃,为什么是常住的?“法无优劣故得涅槃”,是总说。一切法的本性,是平等而无优劣的,如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一般说的大乘优,小乘劣,一乘优,三乘劣,浅深高下,都是为了众生转迷成悟所作的施设,如直论一切法性,法性是平等的,有什么优劣可说?此优彼劣就是相对法,非不二法。法法平等,是本来如此的。因为法法本来如此,所以能证得此无优劣的平等性,就能实现常住涅槃。如有优劣,即有无常变化,即不是涅槃了。


      由于一切法的本来平等,所以能证的“智慧”也就“平等”,称为平等大慧。平等有普遍的意思,智慧达一切法平等,遍一切法而转,所以有平等智。以此平等大慧,断一切烦恼过失,得大解脱自在,所以“解脱”也是平“等”的。约智证离垢所显的“清净”法界说,虽随智而似有分满,而实本性清净,也是平“等”的。智慧等是般若德,解脱等是解脱德,清净等是法身德。从此三德的平等,显得大般涅槃的常住究竟,所以大般涅槃经说:涅槃是三德秘藏。这三德的平等,从法性平等无优劣而显。


       所以在无二的法性中,一切智慧,一切解脱,一切清净,都圆融不二;不即不离,相摄相入,而名大般涅槃。三德一一是绝对究竟不二的,所以如伊三点,不一不异,不纵不横(宝性论引此文,明智慧解脱法界的不离”。“是故、涅槃”是“一味等味”的,即所“谓解脱味”。一即不二,等即平等。不二平等,也即是圆满究竟。味,显涅槃是安乐自在的。一切圣者,以证得此法味为究竟;究竟,即是平等不二。如江湖河池的水,一经流入大海,即成同一鹹味。众生流转生死时,千差万别;到得究竟涅槃,唯一平等的解脱味;涅槃即在此解脱上显出。这本为阿含经旧说,但今从般若、解脱、法身的三德平等,以明涅槃的一味等味。显示了究竟常住的涅槃,非二乘所见的灰身泯智可比。


  辰二明无余断惑巳一不断之过失午一总说‘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谓明解脱味。何以故?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不究竟。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故,过恒沙等法应得不得,应证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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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出究竟涅槃体相;但无明住地不断,即不能证得,要无余断惑的佛地,才能圆成。所以说:“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的话,就“不”能“得一味等味”的“明解脱味”。明就是般若。前文说解脱味,依宝性论所引,也是明解脱味。本来,涅槃是不二而备三德的,所以或简说解脱;或说般若(明)解脱;或详说般若、解脱、法身,意义并无不同。“无明住地”如“不断不究竟”,因为它是烦恼根本,所以“过恒”河“沙等”的烦恼──“所应断法”,也就“不断”了。如“过恒沙等所应断”的烦恼“法,不”能究竟“断”的话,那“过恒”河“沙”数的一切功德“法,应”该“得”的也就“不”能“得,应”该“证”的也就“不”能“证”。


      应得不得的是无量道;应证不证的是无量灭。烦恼与道是相违的,道修成了,烦恼就灭;烦恼起了,道就不能修得。又烦恼与灭,也是相违的,证灭必然断烦恼;烦恼不断,即不能证灭。所以,这里总括的说:无明不究竟断,就不能断一切烦恼,也不能得一切(道与灭)功德。


  午二别说‘是故无明住地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彼生心上烦恼,止上烦恼,观上烦恼,禅上烦恼,正受上烦恼,方便上烦恼,智上烦恼,果上烦恼,得上烦恼,力上烦恼,无畏上烦恼。如是过恒沙等上烦恼,如来菩提智所断,一切皆依无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烦恼起皆因无明住地,缘无明住地。世尊!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这里别说不断的过失,且重在烦恼滋生一边。


  “无明住地”含摄一切微细的所知障种,烦恼习气,故称为“积聚”。经论说阿赖耶无始来为一切过患所积集;说阿赖耶为过失聚,也与此意相同。过失聚的无明住地,“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这句话,可这样的解说: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简单的说,生起一切随烦恼;这一切随烦恼,为修道所断的(唐译缺修道断烦恼句)。此中说的修道断,并非与见道所断相对的修道所断,是泛指道谛应修的修道。修道与随烦恼相违,有随烦恼,即障修道;修道即能断此随烦恼。约别义说,今不论一般凡夫所有的烦恼;然二乘圣者,得无漏道,而有根障,定障,不能得佛一样的深定,大智。声闻学者称此为不染污无知,今即说为从无明住地所起的随烦恼。使二乘及菩萨的修道,不得究竟圆满,不得无余清净。这种障于修道而为大乘不共修道断的,即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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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彼生心上烦恼”下,共有十一句。彼,即无明住地,上烦恼是随烦恼。心上烦恼,是障心的烦恼。或可说,心本性净,修道时,障于自性心而不得究竟净的烦恼。心上烦恼,为总说,因为一切随烦恼,都是随逐心而为烦动恼乱的。其他十句为别,解义也准前可知。“止”为奢摩他,是寂静的意思。系心一处而不散动,名止。“观”为毗钵舍那,即分别观察。止观与定慧略同,然古德说:‘止观为定慧之根’,即止观重在初修。禅与正受,都是修止所成的定。“禅”那译为静虑,指色界四静虑的根本定说。“正受”,梵语为三摩跋提,或译为等至,指四无色定及灭受想定说。方便与智,都是修观所成的智慧。


     “方便”,梵语沤和,即是智慧的善巧;“智”即般若。二者的不同是:达诸法真性的是智,了差别事相的是方便。般若又名根本智或如理智,方便又名后得智或如量智。“果”指声闻果,辟支佛果,以及菩萨的分证果,以道及灭──功德为体。“得”约能证能得的得说。也可说:果是道果,得是灭得。“力”是十力,“无畏”是四无所畏,然菩萨也有十力等。如所说的十一种上烦恼,都是属于修道的,与定慧修证有关,所以不妨说为修道所断上烦恼。这修道的“过恒沙等上烦恼”,不是二乘果智及菩萨因智所能断的,唯有“如来”一念相应的大“菩提智所”断。这“一切,皆”是“依”于“无明住地”所“建立”的;“一切上烦恼”的现“起”,无不是“因”于“无明住地、缘”于“无明住地”。


      总结这一切随烦恼的根源,以显示不断无明的无边过失。大树紧那罗王经说:紧那罗王会作乐,大迦叶听了他的音乐,不期然的欢喜得起舞。天冠菩萨见了,便对迦叶说:你是世尊的尊德上座,怎么听了音乐,喜跃得如小儿一样?迦叶说:我是声闻,对三界的五欲,虽能不染著,但对大乘微妙功德,还不能无染,这可作为二乘所知障习现行的明证。所以,二乘断三界内的烦恼障,而于大乘无漏功德,还有随烦恼现行,古人或称之为界外烦恼。


  “世尊!于此起烦恼”,这是呼应前文,结示无明住地与起烦恼的差别。上文,初说住地烦恼有四,次说生起烦恼,四住地及四起烦恼,为二乘所断的;而接著对论起烦恼与无明住地的差别──心相应心不相应。此中说无明住地及生起过恒沙上烦恼,为如来菩提智所断,而为二乘所不断的。接著也对论起烦恼与无明住地的别异。文义影显,实因为初期佛法,但明四住烦恼乃四起烦恼。次于四住中,别出甚深细的无明住地;从此而又出过恒沙的起烦恼。阿含时举烦恼为见、爱、无明。五住地说,似即偏据此特胜义,以二乘见道断为见,二乘修道断为(三)爱,以如来究竟断尽的为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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