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楼主: 学佛无坏事

[大德开示] 解疑释惑问答集语----释常辉法师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佛者:破坏戒相戒法戒行戒体,毁犯斋供法则者,获何果报?
释常辉:当堕禽畜物类,愚痴下劣,也遭贫寒饥饿苦报。


学佛者:非理毁用财物,挥霍无度者,获何果报?
释常辉:凡有所求,辄以少有或缺乏,极难满足。


学佛者:唯我为尊,贡高我慢者,获何果报?
释常辉:身份卑微,受人使唤,为人奴役。


学佛者:两舌恶口,激起斗争者,获何果报?
释常辉:当遭无舌或多舌、百舌之报。


学佛者:不具正念,邪知邪见,谬解正法,获何果报?
释常辉:其人精神错乱,魔种眷属,当堕边地(投胎)受生之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佛者:极乐世界在哪里?如何寻找?
释常辉:
迷则十万亿,悟则当下是。
弥陀心中现,净土唯心智。
若云如何觅?念佛一心持。   
三昧成就也,何劳苦寻思。

……………………………………………………………………
学佛者:念佛三昧是何意?如何达到?
释常辉:
念佛获正受,持名能正定。
自性与弥陀,生佛同本真。       
此心入禅定,无作戒体生。
物我两相亡,极乐境现成。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佛者:四种念佛法门,何种法门是捷径?
释常辉:
执持万德名,观佛庄严像。
观想净土界,实相即自心。 
念佛本四门,门门殊胜行。
释尊观机教,弥陀应机说。
…………………………………………………………
学佛者:“定业不可灭”与“念佛一句,罪灭河沙。”是否矛盾?
释常辉:
心生种种罪,罪生种种心。
事灭无量罪,理即空花影。
真空与妙有,贵在明自性。
事理莫偏废,法门渡迷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学佛者:念佛中妄想不断,如何除去?             
释常辉:
且观汝妄念,妄念亦真心。
如是静思惟,即获三法印。

………………………………………………
学佛者:诵经时常常走神,是否有罪?
释常辉:
起心动念时,无量罪业生。
诵经起妄念,其心失本真。
当秉毗尼剑,速斩无明根。
如是净心持,定慧自圆成。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学佛者:人们常说,先做人,后学佛。请问:我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然后学佛呢?
释常辉:不计个人得失,与人无争,与事无争,做一个愿常利乐他人,然后,乃可学修佛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佛者:搬柴运水,无非妙道;衣食住行,尽显禅机。如何运用与觉受?
释常辉:
莫作圣凡想,不住善恶观。唯识造国土,即心是佛性。因果业不虚,随缘由它报。但用平常心,做个无事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佛者:请问禅宗“佛来佛斩、魔来魔斩”之意?
释常辉:佛魔本是名字相,妄念分别成两个。 了悟自性无佛魔,是故应当斩除却。

学佛者:如何是“本来无一物”?
释常辉:水面映彻森罗相,其性湛然不染着。世界充塞万象物,虚空荡然无损益。


学佛者:在禅修中,如果觉受“本来无一物”,是否还需执持佛号?
释常辉:本来无一物,即是自性佛。当持阿弥陀,能悟大正觉。
发表于 2010-7-26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陀说,念无念而念,就是参加般若奥运会,乃是启用一切幻善法影响幻众入无余涅槃,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为这个法界、为我们的母亲地球、为人类、为我们的国家祈福,没有为自己;是让一切的瘟疫天灾永远不要在法界显现;是让我们的地球远离一切毁灭性的战争,慢慢地适合于人类的生存;是祈祷我们的地球像个大家庭一样,所有的人都能摒弃一切的分歧、一切的隔阂,永久和平、风调雨顺……从来没有一念为自己,有的只是报佛恩。

  先法界之忧而忧,后法界之乐而乐。

  这就是不为自己修行。

  在念经、诵咒,或者抄写经书时,当内心有无穷大的感恩的心:这不是为自己做的,而是为一切因缘众生的幸福而做,那么,这就是佛陀所说的:吾法,念无念而念,行无行而行。


  也只有这样才能不丢失真正的菩提心,同时也可以慢慢地破掉四相,见到真正的自己。

                                
                               ------------------选自《为一切众生修行---回师在首届般若奥运会开幕式上的发言》
发表于 2010-7-26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9-21 11:34 , Processed in 0.306363 second(s), 13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