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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布施网] 如何如法的赎回佛前的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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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9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如何如法的赎回佛前的供物   依《优婆塞戒经》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而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   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   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   若依<大乘造像功德经>法义,亏佛物者,当向佛忏谢,然后计算所亏负物,以数倍偿之,同修们若曾犯如上过失的,亦无须太过担心,可向佛至诚忏悔,发誓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计量往昔所曾盗取供品之价值,以数倍价值之物   偿还于佛,如此则罪应得灭了。   此行犯者甚多,若见此贴之师兄,烦请广而告之,救护学人,亦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   万法虽空,因缘果报不虚,慎之,慎之!   赎果偈示意:   愿此清净香,赎回供佛物   祈请佛加持,增长诸福慧   正法传十方,皆共成正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3称)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南无大势至菩萨,南无清静大海众菩萨。
发表于 2010-2-19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阿弥陀佛,弟子忏悔!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
发表于 2010-2-1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发表于 2010-2-1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阿弥陀佛!忏悔!!!
发表于 2010-2-1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发表于 2010-2-1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发表于 2010-2-19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发表于 2010-2-20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2-2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发表于 2010-2-2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1 编辑

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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