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章的缘起性空,讲到非常重要的十二缘起,如果大家能够好好去体会、消化,后面的缘起甚深,我们才能够谈。因为要体会到缘起,再体会到缘起甚深之后,再体会到涅槃、空、无为,那是甚深极甚深!再来就逐步要深入比较更深的这些了,现在先来看缘起性空这里。
有人问尊者舍利弗,佛陀弟子里面他们在对答、在探讨,有人就问舍利弗:“彼识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作无因作,然彼识缘名色生 ”“尊者舍利弗复问:‘尊者摩诃拘希罗!以前你曾经说名色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作无因作,然彼名色缘识生,而今复言名色缘识,此义云何?’尊者摩诃拘希罗他就回答:‘我今当说个比喻。譬如有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这里面因为讲到比较深的这些,包括说自作、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作,有时候你会搞得迷迷糊糊。事实上,舍利弗他是知道,但是却故意要问摩诃拘希罗,看他了不了解?当然彼此的讨论、探讨之中,也可以增加彼此对这方面的观念更确立,最主要就是要去探讨一个识,因为一般众生对这个识,都不了解、不清楚,不知道这个识是怎么样形成的?然后就一直在抓著自我,抓著一个灵魂,抓著一个不变的自我、自性,而佛陀就坦白讲:这是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如果你这一关看不透,不知道它是怎么来,那么你就是会一直去抓著这个。摩诃拘希罗他就回答:“彼识非自作、非他作”这个识不是本来存在,也不是另外一个人能够有能力赐给你这一种识。
尊者舍利弗继续问:“然彼名色缘识而生,而今复言名色缘识,此义云何?”你以前曾经说过是因为有识之后,后面才有名、色的产生,今天你的回答怎么说是有名、色,然后才会有识的产生呢?到底你这样的说法有没有违背呢?有没有矛盾呢?摩诃拘希罗他就继续再回答:“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以前在成功岭受训的时候,到野外去,如果枪要架起来,是用三支枪架起来。立体、空间要存在,必须要三个支撑的东西,这样放著才能成立。
在乡下有时候要晾衣服,如果没有东西可以支撑,就会用三个竹竿把它结在一起,然后分开,这样就可以做一个支撑的架子,因为三个点就形成一个面,然后加上上面这个点立体,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空间,可以支撑东西。
名、色跟识这三种,就如同这三支枪,必须互相依赖,然后才会成立、继续运作,只要去掉其中的一支,能不能存在?它就会垮掉。“譬如三芦 ”就是三支竹竿,“立于空地,展转相依”大家是互相依赖而得竖立,如果你抽掉其中一支竹竿,其他的二支,就没办法单独存在,它就会垮下来。“若去其二,一亦不立”一样“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这里最主要的比喻,就是“真空妙有”的意思。我们的觉知是觉知、还存在,修行是要破除自我的意识,不是要破除那个觉知,不要用头脑在理解无我、用头脑在理解“空”。
事实上,不是说一个证悟无我的人,他就变成什么都空掉、什么都不知道,不是这样!他能够清楚的知道外境,但不会被外境所转,但绝不是顽空,他是溶为一体。像石头在大海里面,石头的自我存在著,它没有跟境界合一,那个自我就抓住;如果它溶入这整个境界,它了了分明、清楚觉知,世界、世间的这些还是存在,只是说你内心的这些冲突、矛盾、二元对立消失了。解脱,最主要是把我们内心的那些不平,把我们内心的那些苦消除,再怎么样高的一个解脱者,不可能让外面的世间没有冲突、没有矛盾,解脱是讲我们自己内心的苦、内心的冲突矛盾没有了。解脱者跟这世间有什么关系呢?当内心的冲突、矛盾消失之后,会把你这一份的安详,把你这一份柔和,会散发出一种气氛、一种磁场,然后他会回向这个世间、回向给有缘的人,慢慢的带出一股详和、安详的气氛。
所以,解脱是要从自己开始,然后慢慢的去扩及。此经的含意很深,要进入深观,才能体悟“识”是什么?“识 ”如何形成?此关如果参不透,就会在“阿赖耶识、如来藏识、真常唯心”里面绕,不入里面绕的,也是死死抓著「自我 ”不肯放,然后大谈“无我”,这里的含意很深,大家要慢慢的去体会。
由四大(地、水、火、风)聚合而形成有形质的色身,但四大一定是覆裹于空(名),有机生命体才会诞生、存在。名色组合成有机生命体的刹那,起了变化-- “识”于是产生。注意这里的名、色跟空,这里巧妙的这一种关联,识一增长,名色也会加速增长。以生理学的理解角度,在精虫跟卵还没有结合以前,胎儿是不存在的,当精虫跟卵一结合之后,这时候的卵就不是原来单纯的卵,叫做受精卵;一有受精卵之后,它就会开始不断的变化变化,由 “一”,本来还没有结合以前,胎儿不存在,它是空、它是零,当它结合之后,就是一个一,然后它会开始进行细胞的分裂,它会由一个受精卵,然后慢慢的分裂、分裂,一然后变成二、四、八……,不断的一直变、化变化。
受精卵在还没有受精以前,卵本身是一个生命体,也是有识的存在;精虫本身在还没有受精以前,精虫本身还是个生命体,它还是有识的存在,但是当这二者结合之后,它的识、它的生命体,跟原来单独分开存在的不一样。因缘一聚合之后,整个就起很大、很奥妙的变化,就像氢气跟氧气分开,你单独灌氢气进去,单独灌氧气进去,与这H2加O合起来,然后合起来的进去,不一样!这就是缘起的甚深。生命的功能、生命机能,也有分很多层,但是不管再怎么区分,这些都是由因缘聚集而生,不管它再多么深,都是缘起。
记得!就算投胎识的种子,不是单独的一个投胎、一个灵魂、一个识,一样都是由地、水、火、风……元素所组合而成。从植物方面,可以了解到这些,一粒稻米或是芒果的种子,或是波罗蜜的种子,可以再绵延它的下一代,一样有地、水、火、风、空……元素。人也一样,如果在还没有了悟生死大事以前,自我意识也会紧抓不放,当在面临生死时,又会形成下一世的种子,称做投胎识,但是它不是一个单独不变的灵魂体,还是一样由地、水、火、风、空组合而成,里面是很奥妙的,只是组成的比例变化不同而已,有些种子很重,有些种子很轻,可以随风飘走。
佛陀一直希望大家了解,所谓“识”,不是单独存在的一种元素,都是各种因缘聚合而成的。【法义分享】“识 ”一增长,名、色也加速增长,识、名、色三者,形成互相影响、水涨船高,身、心渐渐发展,于是“我的”幻觉就产生,有“我”就会有“我所”的意识跟著而来。两大团压力不同的云会合之后,雷电产生了。因为最主要有电位、能量有很大的差距(位差),然后就会产生雷、电,雷电能起作用、发光、散能、打死人。但是雷电不是本来就存在,雷电不是从外来加入的。
所谓“识”能够起作用,“识”就像这里面的雷电,一般人如果不了解,会以为雷电就像一个雷公、一个天公,有雷神、一个神在里面。其实,那些都是因缘聚合、形成之后就会有。雷电不是本来就存在,不是从外来加入的,“识”不是从外来加入名色的,更不是一位雷公、雷神在天上操控。“识”是一个种子,种子的形成也是一样,都是地、水、火、风、空,这样所组合而成。色(四大)与名(空)未聚合之前,“我”是不存在。在两大团压力不同的云未会合之前,雷电是不存在。就像那个卵跟精虫在还没有结合以前,胎儿生命是不存在,这是“无我”的真义--本来“我”就不存在,但是在还没有结合以前,新生命的那个我不存在。但是,卵以及精虫也是一个生命,也是一个小我,也是一个生命体,精虫一样有生命,一样会动、有生命,而且有识别能力,只是它的寿命只有几小时,或是有的寿命几天而已。
受精卵在还没有结合以前,它们都有单独的生命体,但是当它结合之后,产生的生命体又不一样,里面有很大的缘起变化,这是“无我 ”的真义,本来“我”就不存在,这个“我”都是因缘,不断错综复杂变化、变化、变化,就在大自然运行过程中,四大聚合、覆裹于空--“识”就产生了。有形的身体就逐渐成长。这就是“无我”与 “缘起”的深义,但是不要与断灭空混为一谈。这里的法义渐渐越来越深了,十二缘起,是第四节的经文内容。
(第二节)“愚痴无闻凡夫于四大身厌患、离欲、背舍,而非识。所以者何?见四大身有增、有减、有取、有舍,而于心、意、识,愚痴无闻凡夫不能生厌、离欲、解脱。所以者何?彼长夜于此保惜系我,若得、若取,言:是我、我所、相在。是故,愚痴无闻凡夫不能于彼生厌、离欲、背舍。愚痴无闻凡夫宁于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于识系我、我所。所以者何?四大色身或见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复少过;彼心、意、识日夜时刻,须臾转变,异生异灭。犹如猕猴游林树间,须臾处处,攀捉枝条,放一取一,彼心、意、识亦复如是”。
一般人会比较容易看到我们身体有生、老、病、死,生病、丑陋、残缺,或是觉得身体不净、污染、染污……,因此比较容易对身体产生厌离,而放下对身体的执著。当然,一般没有修行的人,对于身体还是很贪著,只是走上修行之路,一般还比较容易放下这个身体,但是对于“ 识”、心意识方面,却非常、非常不容易去放下的意思。
“愚痴无闻凡夫于四大身厌患、离欲、背舍,而非识”都只有在放下这个身体,或是觉得这个世间是五浊恶世,这个世间不好,想要逃到他方世界去,一样都是在放下,然后逃避、逃离有形的世界,逃离有形的身体,但是对心意识的“识”,却一直死抓著不放。 “非识”就是没有针对“识”来对治,没有针对“自我”来对治,只有治标而没有治本。
“所以者何?见四大身有增、有减、有取、有舍”看到我们的身体,因为有生、老、病、死,对这方面就容易放下了,心甘情愿的放下了。但是,对于心、意、识呢?愚痴无闻凡夫却不能够生厌、离欲、解脱,对生命的“自我”核心却死抓著不放。当然,一般人一直在世间的名利堆里面,一直抓、一直抓“我的”、“我的”,我的财产、我的名利、我的地位、我的妻儿、我的父母、我的亲友……种种“我的”,这些慢慢都可以放下了。
进一步来到自己的时候,“身体”也可以放了,不会在乎色身的漂亮与否,不会在乎这个色身、可以放了,但是对于深层 “自我”的生命核心,却是非常不容易断,就是初果到四果之间不同的地方。如果能够厌患这个身,身体方面能够厌离,是初果到三果方面可以做到。但是,证到三果的人,他的“自我”还是没办法放下,虽然很容易理解“无我”,但是 “自我”还是没有放、没有断。
“而于心、意、识,愚痴无闻凡夫不能生厌、离欲、解脱。所以者何?彼长夜于此保惜系我,若得、若取,言:是我、我所、相在,是故,愚痴无闻凡夫,不能于彼生厌、离欲、背舍”所谓“我思故我在”,一般人很容易从“六根”与 “六尘”接触的当下,就会产生“我、我是、我能”的觉知、觉受,但是却看不到背后的“我是、我能”。事实上,这个“我”的存在,它是很多很多的因缘聚集、聚合而成的,如果你看不到缘起,就会紧抓著不放。所以,当这一种“我、我所”的意识很强,深层的自我、深层的我慢,都没办法破除的。
“愚痴无闻凡夫不能于彼生厌、离欲、背舍”佛陀希望大家能够从三果,继续向上到阿罗汉果,因为三果的“五上分结 ”还没有断除,针对“识”方面,你还看不到、还放不下,亦即在以我慢、以慢断慢的过程,以我慢在断那些粗浅的慢,像断身见、对身的贪爱,就是属于是粗层的。但是,你后面的慢还都紧抓著。因为佛陀知道要真正能够断除深层我慢,很不容易!佛陀就坦白讲,如果“ 愚痴无闻凡夫宁于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于识系我、我所”佛陀做一个比喻,在还不能够到达究竟解脱、不能够放下以前,你对这个“ 识”、身的执著,一般众生是容易放下身的执著,但是不容易放下“识”。
于是佛陀就反过来讲了,在你还没有解脱以前,一定会执著、一定会抓取,因为你还不知一归何处、回归到法界,没办法回到法依止、法界依止,你一定会有所抓取。以佛陀的了解,如果这二种不能够完全放下,必须要执著其中一种,建议你宁愿抓这个身体,这样还好!不要去抓这个“识”,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这个身体、我们的色身好好调养,还有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七、八十年、一百年的寿命,还比较容易观察到。
而“识”却是日夜刹那须臾生灭变化,我们身体的变化还比较慢。如果拿出你小时候5岁的照片,还有15岁、25岁、35岁、45岁的照片摆出来,就可以看到同样一个人,一个阶段、一个阶段,不同的在成长变化,但是脸型还是多少可以看得出来。事实上,我们身体也是刹那在变化,整体身体的变化是比较慢,以身体的寿命来讲,一般平均七、八十年都没什么问题,但是这个“识”方面就不一样,它是每天、每分、每秒都在流动变化。因为“六根”与“六尘”接触之后,就产生我们这个“识”,我们的 “六根”,身体这个“根”不断在变化,“六尘”也是不断在刹那变化,我们的 “识”更是刹那在变化。
如果在还没有解脱以前,你想要抓一样东西,佛陀建议我们宁可去抓这个身,也不要去抓那个识。“所以者何?”如果身体好好调养,还有可能到达一百岁,甚至超过一百岁都有可能,“若善消息,或复少过”如果你好好养生,也有可能超过百岁,而彼心、意、识呢?它却是“日夜时刻,须臾转变,异生异灭”所以,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识”,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 “我”,是要破除深层的我,让大家体会“无我”的深义。
“多闻圣弟子于诸缘起……”注意“缘起”,对“缘起法善思惟观察,所谓乐触缘生乐受,乐受觉时,如实知乐受觉;彼乐触灭,乐触因缘生受亦灭止、清凉、息没”佛陀希望大家好好深观缘起,那个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都是属于“识”的觉知。所谓“观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时焰,诸识法如幻”意思就在告诉我们,它都是不断的因缘情况不同,根、尘接触每一刹那不同,每一刹那的那个“识”,它都不断的在变、不断的在变,至于说心、意、识这三者的关系,其实是同一样东西,当它到最核心的时候,就是一个心。
所谓“心”,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一种清楚明觉的状态,如果你要起心动念、有一个意向,一开始会有一个波动。通常要在起心动念之时,会有一个意向、意愿开始启动,念头一起来,意向一出来,就会从这个心起功能、起作用,就会产生意向、波动,当你的意向、波动一出来,再来你就会进一步去做二元对立的分别,“识别”就是在是非、好坏、对错、大小……二元对立的分别,这样就越来越粗、越向外。所以,我们修行一般都是在这个“识”上面,“识神”就在是非、好坏… …分别,用头脑思惟在作意、想像……,都是在“识”跟“意 ”二个层面。
我们修行要慢慢来到“无为”,保持那一种空的状态之下,回到单纯的心、明觉的情况,对整个境界都了了分明,但是你不会去对火车声兴起“好讨厌!”或是说听到鸟叫声,认为“鸟叫声好好听、好喜欢!”希望它唱歌唱久一点,认为火车声很不喜欢。
当你在喜欢、不喜欢情境中,都是落入在意识里面,所谓要修行是你要回到心的明觉,就是心、意、识的整个关联,是这样微细的划分。像色、受、想、行、识, “五阴”的“识”,事实上整个就是合一体讲,要细分是色、受、想、行、识这样,但是有时候只有讲一个 “识”,代表就是合为一体,有时候是讲一个“意”(“六根”的意根),但是其实都是代表一体,如果要加以细分,才是这样一个不同的分别,因为这里有提到心、意、识。
【法义分享】此经请参考前节的法义分享。愚痴无闻凡夫(包括一般修行人)于四大身观察其不净与后患,因而厌患、离欲、背舍,但却看不到识的成因与后患,由于幻觉而产生我、我的观念,所以“自我”就一直紧抓著不肯放、不敢放。虽然口说无我,但却很怕无我。证到三果的阿那含都还舍不掉、突破不了。大家慢慢越深入之后,就可以体会到这里所讲的,因此佛陀就明讲:如果无法放下抓取,一定要执取的话,宁愿抓这个色身,也不要去抓心意识,两相比较,色身比心意识还可靠一些。整体色身的生住异灭平均可有七、八十年,而心意识的生灭却是日夜时刻,须臾生灭变化。
一般众生容易抓的是身体,比较会在乎身体、形象、身相方面,修行人,当然有很多还是很在乎身体、身相方面,但是有的修行人在更深入之后,重视的是 “自我”、自我意识的形象,亦即修行人抓心意识之后,会产生更大的我是、我能、我慢。一般众生抓身体的我慢,虽然是有我慢,但是那一种我慢,不会比欠缺正知正见,而抓住心意识的大修行人更大,那些修行人的我慢反而是比较大。一般的众生虽然有我慢,但是不会随便、也不敢随便让人家顶礼,但是一些知见不是正确的大修行人,认为他的修行境界很高,是大法师、大法王,字认为是什么、什么,理所当然要受人家的顶礼,受人家的恭敬、受人家的礼拜,这方面会形成深层的自我、我慢这些,如果没有看到,就容易走偏差、走到这里来。
今天把此讲具体、讲清楚一点,希望大家能够突破这一个关卡,如此“五上分结”就容易突破,就不会卡在那里。所以,佛陀跟我们讲,一般容易看到色身方面的放下,但是对深层自我方面,却不容易看到,因为这是很微细,我们把这些全程讲出来,希望大家能够在分岔点看到,就可以避免掉。
(第三节)“彼愚痴无闻凡夫无明所覆,爱缘所系,得此识身,彼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命终,还复受身;还受身故,不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所以者何?此愚痴凡夫本不修梵行……”“若黠慧者无明所覆,爱缘所系,得此识身,彼无明断,爱缘尽;无明断,爱缘尽故,身坏命终,更不复受”证到四果的人“不更受故,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
【法义分享】同样有此色身后,凡夫不明其成因与实相,所以起了我、我所的幻觉而执取不放,导致身坏命终、还复受身。死抓不放,下一世的种子就会形成出来,但是这个种子仍然是一些地、水、火、风、空的组合,遇缘又会再长出新芽。所以,这个种子也是一些地、水、火、风、空的组合。有智慧的解脱者,了知此身心形成之因与本来面目,体证到缘起性空、无我、无我所,体证到空,因而放开、完全不抓取,任运而浮沉。所以不会去结下一世的种子。身坏命终,更不复受,解脱自在,脱离生死轮回。这里二样的比喻,希望大家也慢慢去体会、慢慢去了解。
修行方面,如果观念偏差走错,越修我慢越大,这种情况很可惜;如果一个真正有正知正见,然后实修实证上来,事实上证初果的时候,我慢就已经大大降伏、减少,身心会越柔软,再来二果、三果,会一路一直上来,当然这是世间的四双八辈,有修有证的圣者,是值得众生来恭敬,值得众生顶礼,这样是不错,但是当事人他不会自认为修行境界很高,你们要顶礼我、要膜拜我的心态。如果是正知正见的解脱道修行,你是越修之后,身心越柔软,我慢越减少,这是自然而然的。至于众生遇到这样的一个智慧者,一个修行者,一个四双八辈的福田,众生怎么样来顶礼、来恭敬,那是众生的事情,你要怎么样来恭敬他,这是众生的事情。众生的身心有没有柔软?有没有想要亲近善知识的这一种心?是看众生的意愿如何,身心柔不柔软?那是众生方面的事。但是对当事人、四双八辈的人来讲,他的内心里面不会自认为修行境界很高,你们要来顶礼我的一种心态,如果有如此情况、意思,里面都还有很强的我慢。
(第四节)这里要讲到十二缘起的法说与义说,什么叫做法说呢?“我今当说缘起法法说、义说”“云何缘起法法说?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是名缘起法法说”“云何义说?谓缘无明行者。彼云何无明?”法说是说一个总原则,经文里面是讲说“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佛陀告诉我们:现象界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是有它背后的原因,都有很多因缘、很多的条件聚合之后,现象才会产生出来。所以,法说是讲一个总原则。“此有故彼有” 因为有这些元素、条件,才会有下一种现象出来,这是一个总原则。
“义说”方面呢?“十二缘起”、“无明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义说”是详细的解说,“法说”是说一个总原则,所有现象界的产生,它都是有各种因缘聚合而成,就像要生产一辆汽车,需要有很多的零件具足之后,这一辆车才会出产。因为有这些零件具足,才会有这辆车子跑出来,即谓“此有故彼有”,因为我这些汽车的零件、条件各方面,加上工厂的这些设备齐全之后,“此有”有这些条件、元素,“故彼有 ”这边生产线的另一端,车子就会跑出来,再来这辆车子有了,然后我现在有钱、也有需要,我要买一辆车子,“此有”因为有车子,加上有钱、有需要,于是这一辆车子就会跑到我家里,亦即“此有故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