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6:24 编辑
我有缘护持一位道品高尚的大和尚,他这些年来建立寺庙,带领大家“改习性,念佛”修行,不化缘、不做佛事、和尚本人不接受供养,随缘建寺院,逐渐形成了大僧僧团、二僧僧团以及在家居士,在同一个寺院但独立分开来修行的情况,这些年来一直相对太平,省市县各级宗教部门领导早就了解并默认;同时,寺院早就提出申请建立二僧院,但迟迟没有得到批准。这家寺院历史上就有上、下院,目前,在建的二僧院楼距离其它建筑达到2-3里。就在约2-3个月之前,当地县级宗教管理部门的某官员(贪赃枉法、讨好上司欺负辱骂僧人,索贿不成就成心报复),强行迫使二僧团离开寺院,迁移到官员指定的寺院并许诺尽快解决这种困难。但是,后来不承认许诺过什么,不但如此,他暗中操纵,要求这个二僧团改变修行方式,要求她们去化缘、叠纸人,并在生活上屡遭刁难、迫害,睡凉炕(不准生火),当地不法流氓多次骚扰、恫吓,造成二僧不敢上厕所,等等遭遇不一一列举。并且,如果不从,放话逼迫二僧们还俗!令人发指!
我恳求学诚法师为我们做主!并指点迷津!
1、国家、省级(辽宁)关于寺院成立上、下院的有关规定?
2、僧团跨地区迁移的有关做法和政策?
3、成立寺院、念佛堂是否很难?目前,我们有居士欲发心捐献自家的田、宅给这位师父,政府相关的政策?
可查阅《宗教事务条例》、《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合法的宗教活动及僧俗是受法律保护的,先可以形成文字材料(可附照片;一式数份),向当地佛协或市级佛协报告,争取帮助,再向市级宗教管理部门报告。如果得不到解决,再上报省级佛协和宗教管理部门。如果必要,可向公安局报告。
119.36.24.* 2011-10-0321:21 请问照智法师现在哪?
人要是能看淡色声香味触,那岂非草木一般?生为人身,又有何意义呢?何况,人千辛万苦修行好了之后,还是要轮回,或者像草木一样在极乐世界里呆着,那修行的意义又何在呢?还不如做无情的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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