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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印光大师:既受佛戒,必须节欲,但当节欲,不必绝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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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来说法,悉顺人情,不强人以所难。如受优婆塞戒者,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具受之,悉随人意。即如淫戒,出家则须全断,在家则唯制邪淫。以男女居室,大伦所关,故不为制。然既受佛戒,必须节欲。若不为宗祀,唯图快乐,虽不犯戒,亦有大过,不过比邪淫为轻减耳。菩萨处俗,既有妻室,虽无欲念,亦当俯顺人情,时行夫妇之事。以凡夫不能无情,若欲绝不与相亲,则或出怨恨,致起毁谤佛法之衅。不但不能增长善根,或致造谤业,堕落恶道。以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乃曲顺人情,巧设方便之大慈悲也。但当节欲,不必绝欲。一季一亲,庶不致妻有怨望之苦,于汝修持亦无碍,且可以诱令修持净业。当云若不修行净业,即永与绝交,彼自会勉而行之。

  至于生子与否,固不须论。以汝兄弟子甚多,岂必自己有子,方为不绝先祖之嗣哉。良以夫妇相处,殆有夙缘。不能使其种善根,忍令致彼堕恶道乎?《诗》云: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宜尔室家,乐尔妻孥。孔子曰:父母其顺矣乎。汝一意修行,断绝欲事,彼或长时怨望,或致抑郁而死。汝果上品上生,固无大碍。否则于亲有拂意之咎,于妻成怨对之人,亦属大累。较稍开欲事之累,深之多多矣。光为僧人,断不劝人造业。人既以身从汝,当尽夫妇之道。此实修行要义,伦常至情。祈发菩提之心,摄彼不知欲为苦本者,同生无欲之极乐世界,庶可不负夙生有缘,今为夫妇矣。又妻若生子,则为大累,无子则安乐之极。而侄子一群,何一非子。刻实而论,汝之福,较汝兄汝弟为殊胜多矣。但世人多看不到此,遂毕生为儿女作奴仆。试一思之,实为大幸。此语虽违情,实至理至情。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周群铮居士书”

发表于 2018-11-18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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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2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随喜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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