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20|回复: 1

转帖:偷盗的直接果报是贫困,如何消除偷盗罪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28 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偷盗的直接果报是贫困。因为人取了别人的东西,而众生的神识是全知的,冥冥之中别人还是要你还。

  《道德经》中有云:“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不予而取,后必偿还。所以要先施再得,方合正道。单从人一生一世看,可能一个人总是骗人、捞取不义之财,却一生富贵,另一个人老老实实工作生活,却一生贫穷;但从永恒不灭的众生神识角度看,一切最终还是要平衡的。

  偷盗的死后果报则是成饿鬼。虽然看上去比下地狱要好一点,但也非常痛苦。总是感到肚子很饿,却又没食物吃,即使找到食物,食物到口也会化成火,吃不下去。其实鬼不吃也饿不死,之所以感到饿,总想吃,是往日贪心的业障习气所致。如果偷盗罪过重,甚至严重损害了人,还是要下地狱。偷盗之因是贪,如果贪心过重,可能业感寒冰地狱。纵上所述,受“不偷盗戒”意味着:

  1不明抢、暗偷;

  2不获坑蒙拐骗、偷税漏税、贪污腐败、非法行业等所有不当赢利;

  如何消除偷盗罪业

  消除偷盗罪业,除了至心忏悔外,主要的对治方法是布施。首先是要把偷盗的财物还给原物主,并求得原谅。如果贪污的是国家人民的财产,我这儿并不强调非得去投案自首。返回财产、投案自首当然是一个方式,但并不是非这个方式不可。第一当然要立刻停止贪污腐败,第二可多做公益事业,多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事情。我这可不是鼓励贪污者隐匿罪责逃避法律制裁。因为我这儿讲的是佛门戒律,也就是一种自律,所以当然和宣扬遵纪守法不同。

  布施,最有益的当然是向佛门寺庙布施。其次是要向穷苦的,需要的人布施。布施佛门,是因为佛门具有无上的加持力,佛教僧侣通常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行,那么我们前面已经知道,利益越有德行的人或神,收益越大。布施穷苦的、需要的人,相对而言给人的利益也就越多,回报自然也就越多。注意布施佛门,要含恭敬心布施;布施贫困人,要含着慈悲心、平等心布施。千万不要含着贡高我慢心布施。其次布施要含着快乐之心布施,不要布施了以后又后悔,反而不美。在这个时代,能布施就已经算可以了,布施的量多量少,一定要看自己乐意,不要勉强。布施的功德主要在于发心大小,而不在于绝对量。也就是说,一个一生积蓄只有一万元的人布施一万元和一生积蓄只有一百万元的人布施一百万元相比可能差不了多少。

  据说释佛时代有位很穷的人倾其一生积蓄供了灯油,结果第二天白天熄灯的时候灯怎么都吹不灭,就是因为他发心太大的缘故。释佛座下的阿那律尊者,过去有一世是非常贫穷的农夫,自己也吃不饱肚子,但他看到一位辟支佛讨不到饭时,想想这位辟支佛更可怜,因为他每七天才出来乞讨一次,吃不到得饿七天肚子,就将原先自己要吃的午饭供养给了这位辟支佛。因为这样的发心就非常难能可贵了,所以当世即获大富,后感九十一劫天上人间无贫之报,直至遇释佛出世修成阿罗汉。辟支佛不是像释迦牟尼佛那样的十方三世佛,要略低一级,简而言之,就是一种修外道的大觉悟者。十方三世诸佛是自觉觉他的佛,辟支佛则主要还只是自觉,觉行还未具足圆满,但也属于圣道中人了。修道的人有可能修到辟支佛,比如李老君可能就达到了辟支佛的层次,所以供养这种人也可能有很好福报的。当然总的来说肯定是供养佛门福报最大。

  如果一个人时时以人我平等之心处事,追求最大的众生利益,那么碰上这位辟支佛的情况,就很可能做出像那位农夫一样的有益选择。因为当时虽双方都饿,但自己若不吃只饿一顿,对方若不吃得饿7天,所以这一钵饭从众生整体角度看是给辟支佛吃的获益比自己吃的获益大的。另外,有些聪明人,不要存着先捞钱,以后再向佛门布施消灾之想。因为众佛是全知一切的,众生的神识也是全知一切的,用偷盗诈骗或者贪污腐败得来的不净财物布施,自己的贪心不灭,恐怕根本消不了灾,充其量只是帮那些被损害的人积福报,自己也会消点罪而已。而现在捞,以后需要还的,可能大很多很多。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衣食无忧后,就不要再过多追求世俗贪欲的满足了,而要追求长远的福报,追求自心本就具足的真正快乐。阻止他人偷盗、劝人戒偷盗,亦有消除偷盗罪业的大功德。



发表于 2018-9-2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地藏王菩萨
随喜赞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2 18:13 , Processed in 0.159558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