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4302|回复: 1

转帖:智谕法师:处堪忍世界要修生忍法忍 佛七讲话 第五集 第三期 第七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七讲话 第五集 七十八年第三期

第七天 处堪忍世界要修生忍法忍

娑婆世界称为堪忍,因为娑婆世界的众生安忍于贪瞋痴烦恼、诸恶业当中。时 时起惑,时时造业。所以称为堪忍世界。

我们念佛人,处在这堪忍世界当中,应该学忍耐。因为娑婆世界处处险恶;娑 婆世界的众生,人人险恶。只令一切众生不得安宁。所以念佛人要学忍耐。

忍有两种。龙树菩萨说有生忍、法忍。生忍就是众生忍;法忍就是对一切法要 忍。如果修生忍,可以得无量福;修法忍,可以得无量慧。

娑婆世界的众生,五浊恶世,人人险恶。凭空地造诸恶业,令人热恼。毁谤、 伤害,甚而言之,有打骂之缘,杀害之缘。

念佛人对这些都应该忍耐,因为我们生在娑婆,也是恶业造成,所以应当忍耐 。

对于众生恭敬、供养你,要忍耐,不可以受到恭敬、供养,得意忘形。要知道 那是染污;对于轻慢、破害,应该忍耐,甚至,对于打骂、杀害,都应该忍耐,这 样可以得无量福。

佛成佛,就是忍,众生忍、法忍求来的。所以佛是福慧两足尊。慧是法忍求得 ;福是众生忍求得。

再谈到法忍,可以得无量慧。娑婆世界,苦寒苦热,应该忍;饥饿、贫穷,应 该忍;病苦,应该忍;一切不如意的事,应该忍。总要作到诸恶不作,众善奉行。 娑婆世界,五浊恶世,就是如此。要不然就不称为五浊恶世了。

如果大家能修到生忍、法忍,渐渐可以得到福慧两足尊。

念佛人如何忍法呢?遇到这些情形,要坚持名号,遇到恶法、恶人,不动瞋恨 心。要想不动瞋恨心,就持阿弥陀佛名号,十数百声阿弥陀佛名号持下来,怒火就 化为清凉池。

还有一点,男众见女众,女众见男众,莫生贪爱心,那也是众生忍。总要知道 ,无论男众,无论女众,皆是清净妙法身,看对方如佛。

清净妙法身是一真法界。一切众生的清净妙法身同体。要深生同体大悲,不可 以互相贪爱,毁彼此之慧命。

如果对方以淫欲法来引诱你,要提醒自己,慧命第一。不但佛法中如此矜持, 世间法也是一样。不被淫欲法所动的人,是大善知识,是大英雄。

如果动淫欲法的人,失掉光明,失掉利益。

所以众生忍当中,不对众生起贪欲心;法忍当中,不对淫欲法投降。这样,定 可往生,定可成佛,称为大丈夫。

修学众生忍,要学慈悲观;修学法忍,要修因缘观。对一切众生要起慈悲心。 慈者爱念,爱念如母爱子一样。怎么还会有人害对方呢?如母亲爱儿子,时时刻刻 不忘,不使他受到迫害;悲者愍念心,愍念一切众生,不知惑业是苦之因。众生不 知,只顾起惑造业,一旦落入恶道,大苦难免,所以对他应该起愍念心。起爱念心 ,应该想办法,随缘度化他;起愍念心,应该处处时时要想救拔他。所以对于众生 忍,应修慈悲观。

我们仔细看一看,一般众生,实可怜愍。他为了一时快意,造下恶业,果报成 熟,还须自受。我们看得见的一切畜生,就是这样子。它不以恶业因缘,不会落入 畜生道。仔细想一想,实可怜愍。

诸佛菩萨对这般众生,起大悲心。我们念佛人,也应该对他们起大悲心。这样 ,你可以得无量福。

修学法忍,要修学因缘观。知道一切法,皆是因缘生,因缘所生法,就是空的 。什么原因呢?法以因缘而生,并无自性。

好比说,布是经纬线因缘所生,既然是经纬线因缘所生,布是空的。如果布不 空,不必等经纬线织成。一切因缘所生法,皆是空的。

既然知道因缘生法是空,你就不会在这法起贪爱、起瞋恨了,这非大智慧者, 不能办到。

我们虽不能和大智慧者相同,我们应该学。大智慧者是佛,我们是众生,可是 众生应该常随佛学。

所以修学法忍,要修因缘观。

佛说十二因缘,是法性。十二因缘皆是空。所以古德说:「劝君学佛莫生瞋, 法中无我亦无人。」

譬如说十二因缘,无明生行,没有我没有人啊!仅仅是无明生行啊!行生识, 也没有人也没有我啊!如此推演下去,生生老死,也没有人也没有我。

这个无明生行乃至生老死,仅仅是因缘。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不但没有 我没有人,也没有法啊!不相信,我们看一看。

无明生行,没说生法;行生识,也没说生法;乃至生生老死,也没有生法啊! 所以说十二因缘中,无我无法。

所以佛说,生是因缘生,灭是因缘灭,于法无所有。

念佛人遇到众生,使你起热恼,遇到法,令你起热恼的,你应该忍耐。如何忍 耐法呢?不要受他左右,只管念阿弥陀佛。

七天来,和大家说了不少闲话,耽误大家很多时间,希望我们结法缘,同生极 乐国,在西方莲华池内,聚会一起。

现在开始念佛。

发表于 2019-5-2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4 13:16 , Processed in 0.145777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