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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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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前言: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裡有一首偈頌:「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這是一句相當有名的偈頌,看似平凡,卻深含義理,是諸法實相的具體描述。古今大德對此的解說,百分之九十九,都依俗諦,依文解義,文不及義。如隔靴騷癢,騷不到癢處。(見本文附錄)。一個人的修行境界,是否明心見性,只要看他對這句偈頌如何解說,就可一目了然。所謂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凡有言說,皆無實義,義在言外。人是活的,字是死的。對於一乘佛經,如法華及華嚴,世人往往依世俗觀點,依文解義,斷章取義,誤入歧途。難怪起信論一再強調,看經書要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諸法實相。唯證乃知,法爾如是。

華嚴經云:譬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但我們也不能亂看法師對經文解說,否則易入歧途。看經解要看已公認的明心見性聖人的解說,才能了解如來真實義,才不會誤入歧途。看經書要有智慧決擇,要有明師指點,盡信書不如無書。亂看解說,不如不看。

二、靈界基本定律

在解說此句之前,須對靈界實相有正確認知。它可簡單的歸納成一條基本定律 (或者說,基本假設) 。這基本定律,唯證乃知,法爾如是。對不信或還沒證悟的眾生,可以將它們看作是基本假設,有待求證。依此可推論到一乘佛經裡所描述的諸法實相。

第一義: 宇宙萬有的本體,叫做 性清淨圓明體。這是所謂的造物主。即我們熟知的所謂真我,自性,佛性。真空妙有;妙有真空。

基本定律: 由本體起作用,萬法唯心所現,唯識所變 (相依緣起)。一念起,宇宙森羅萬象,一時海印頓現,剎那隨念生滅。[即所有十方三世的森羅萬象,缘聚而現,都只是在各自的時、空點上 (當下、此時此刻、moment) 一時頓現,剎那存在。]

信堅註: 森羅及萬象。一法之所印。海印是妄盡心澄,萬相一時頓現,如印印物,沒有先後,沒有遠近。[印,像中國人印章蓋印,印章上很多字,一蓋下去,這些字統統現前,沒有前後。] 有如 澄清大海,頓時映現,森羅萬象;或如明鏡,頓現物象。

三、物不遷論

由上面的基本定律,可以推論物不遷之真理,以為闡釋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的根據。物者,指所觀之萬法,即宇宙間的森羅萬象。不遷,指諸法當體之實相。眾生以常情妄見,認為諸法念念遷流,有如大江東去,狂風怒號,山崩地裂。但若以實智觀之,則頓見諸法實相,當體寂滅真常,一時剎那頓現,了無遷動之相。物不遷,是說諸法如如不動,故諸法不去不來、不生不滅、動靜一如。(只有當下一念,無地第二念)。

物不遷,如以靈界基本定律裡的刹那實在,相依缘起的角度來理解,則能豁然貫通。因只有刹那真實存在,故諸法只於于其存在之刹那(此刻、此地),方為真實存在。宇宙萬事萬物的現相,在當下、此刻,是一副靜止的無限次維度的全息圖 (hologram)。眾生念念成形,念念相續,故有相似相續相,才有時間、空間,才有因果、業相。

從時間不遷來說,每個顯現都只是在自己當下那個時間點上的刹那顯現、真實存在 (當下、此刻、此地)。每一現象的顯現,都有無限因緣,但都毫無關聯 (independent of each other),而且隨念,剎那生滅。過去的現象住在過去時,現在的現象住在現在時,彼此是毫無關連的不同的現象。因此過去法,没有來到現在,現在法,没有過去,没有任何往来動轉的迹象。這就是時間不遷移,唯一的真實存在是當下一念。其他時候,所現的相,如幻、夢、泡、影。了不可得。

從空間不遷來說,沒有一件物體,從此處被移到彼處。理由是俗間所謂移動,是指物體在空間中,不斷的遷移,而有了位置的變更。但依頓現、剎那生滅定律,運動中的每刹那的顯現,是完全不相關聯的物體。(被移動是六根對六塵,起心動念,對相似,不同物體的相續相的迷惑)。因此,並没有同一個物體,從此處被運行移動到彼處,這叫空間不遷移。

上面所說的現象,可用放電影來作比喻。眾生對宇宙萬相的運行的認知,有如看電影。電影播放是每秒鐘播放24幅靜態的畫面,因為放映速度快,導致第六意識的錯覺(視覺暫留,相續相),我們的見聞覺知,起心動念,念念不住,以為物體、影像在動。如果把電影機的速度調低到一秒鐘只投放一幅畫面,那在銀幕上看到的只是一幅幅獨立的靜態圖像,個個獨立。這時,我們的心意識就不會感覺到電影上的人物在活動。我們所謂的時間、空間,只是影片投射在銀幕上的先後順序而已。所有底片圖像,同時存在,各各獨立,靜止。這個放慢放映速度 (slow motion) ,是理解物不遷的最好的比喻。

所謂明心見性,是心意識沒有起心動念,沒有妄想、分別、執著,因此所看的外境,是一副副的靜態畫像,海印頓現。修行達到寂靜的靜界,瞭知、證悟宇宙間的萬事萬物,都只是”剎那頓現”,就是明心見性了。就如菩薩問明品第十的偈頌所說,僧肇《物不遷論》的偈頌一颂同一樣道理:

譬如河中水 湍流競奔逝 各各不相知 諸法亦如是
亦如大火聚 猛焰同時發 各各不相知 諸法亦如是
又如長風起 遇物咸鼓扇  各各不相知 諸法亦如是
旋嵐偃岳而常靜,旋嵐偃岳而常靜,江河竟注而不流,野馬漂鼓而不動,日月經天而不周。

憨山大師年輕的時候讀《肇論》,對“旋嵐偃岳”等四句疑惑不决。後来讀到一則故事, “梵志從小出家,到他回故鄉時,頭髮花白,鄰居見了驚訝地說:昔人還在呀!梵志答說:似昔人,不是昔人。憨山大師讀到這里恍然有悟,昔人非今人。

然後憨山大師現量証到了“物不遷”的境界。他在禮佛時,不見有身體起動的相,飛葉满空,見葉子没有任何飘動,只是一幕幕不動的飛葉满空圖。這是因為憨山大師修到了没有心意識分别,所以現象,各住各位,本來没有遷移過。而我們心意識,念念不住,它會在一瞬間,把前前後後的一時頓現景相,誤認為是同一個事物,在從此處移到彼處,由此生起運動的錯覺。

四、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正解

正確解說此句,要依華嚴經菩薩問明品經文。較淺顯、明瞭的解說,要看上章所解說的僧肇”物不遷論”及”憨山注解”。

所謂静止,是說一件事物,在時間上,仍停留在同一地點。最起碼要有兩個刹那的安住,才能安立。一刹那就變了,怎麼能說是静止?所謂動轉,是說一件事物,隨時間,由此處移到彼處 (遷流)。同一個物體,在時空中遷移,但是因為刹那生滅的缘故,找不到不變的同一運動者,這是萬物本無動静的道理。

所以,依上節所說,“物不遷”: “萬物從本以來,法住法位,從來没有遷移過 (世間相常住)。” 從時間、空間不遷來說,每個顯現,都只是在那特定的時、空點上的刹那顯現、存在 (當下、此刻、moment)。每一現象的顯現,都毫無關聯。因此,在靈界,凡所有相,剎那生滅,同一事物,無所謂動靜。不同(相似)的事物在運動,在靜止。在紛紛雜亂的現相中,只有一幕幕彼此不同物體的顯相,除此之外,没有所謂物體來去、動靜。

是法住法位是說宇宙間萬相,在其法位(當下,此地、此刻);世間相常住是說森羅萬相,一時頓現。當我們放下妄想、分別、執著,沒有起心動念,達到念而無念時,念念都專注在當下,此地、此刻,我們無時無刻都見到諸法實相的海印頓現,念念都停住在諸法實相裡。瞭解了這道理,就明心見性了。

當我們一念不起,放下妄想、分別、執著時,是諸法住法位。此刻無住、無念、無著,常住於涅槃。雖有一念,沒有二念,因之,諸法如如不動。世間相常住,是說諸法不遷不移,永遠住於現相的當時、當念,沒有來去,生滅。

憨山注: 是法住法位等者。以佛稱性說法。謂之海印森羅常住用。其所說之法。皆不動本際。故住法位。以住法位故。世間相即常住實相。是則無有一法非真實者。道場所證如此而已。所謂本住法。乃實智也。

言是法者。即前所知之法。所以常無性者。由住真如正位故。以緣生無性。緣起即真。由即真故上云無性。言法位者。即真如正位。故智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異名。世法即如。故皆常住。謂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若解無常之實。即無常而成常矣。常與無常。二理不偏。故涅槃況之二鳥。今於道場。證知一切世間無常即真常理。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方便力假以言說。一尚假說。況有二三。清涼云。上法字指諸法。下法字指真如。言一切諸法皆住真如正位理中。既住於中。全體即如。性常相亦常。故云世間相常住。即諸法如義也。前解依此。肇法師云。皆指諸法。一切諸法。皆住法之自位。以緣生無性。一剎那間此法生。即此法滅。無容遷至餘處。昔不至今。今不至昔。此不至彼。彼不至此。豈非法住法位乎。

憨山大師三十歲時在五台山坐禪。起先,時常刮大風,萬千空穴都在怒吼,山涧裡化了的冰水在冲擊奔腾,震耳欲聾。静裡聽聲音就像千軍萬馬奔騰,喧鬧異常。憨山大师就去请问妙峰禅师,禅師说:“境由心生,非從外来。聽古人说:三十年聽水聲,不轉意根,當証觀音耳根圆通。

溪水上有一座獨木橋,憨山大師天天在橋上端坐或站立。最初水流聲很明顯,久了動念才聽到,不动念则聽不到。有一天,他坐在橋上,忽然忘掉身体,音聲當時就静下来了,從此之後,各種聲響都寂滅了。[所以妙峰禅師说:“境自心生,非從外來。”憨山大師修定没有動念時,就聽不到水聲。再後來“眾響皆寂”,明心見性了。] 又有一天,憨山大师吃完粥经行,忽然站着入定,不见身心,唯一大光明藏,圆满湛寂,就像大圆镜那樣,山河大地都影现其中,等到觉察,则明明朗朗,尋找自己的身心了不可得。當時說偈曰:瞥然一念狂心歇,内外根塵俱洞徹,翻身獨破太虚空,萬象森羅從起滅。

附錄、近代名家的解說

佛法無人說,雖智不能了。但不能亂看解說經文,否則易入歧途。看經解要看已公認的明心見性聖人的解說,才能了解如來真實義。

此章略舉近代名家對此句的解說,用以闡釋近代名家解經,都依文解義,文不及義。說了等於沒說,看了白費時間。

此章可略過不看,只是指出”不正確的解說,充斥世間。” 看經書要依智慧決擇。盡信書不如無書。

元音老人:世間法都是桑田滄海,瞬息萬變,生住異滅。我們的身體也不常久。蘇東波在《前赤壁賦》裏有兩句說得很清楚:「客亦知夫水與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你們看水和月亮,水在嘩嘩地流,水儘管在流卻沒有減少啊。同樣,月亮雖有圓缺時,但也沒增減啊!這就告訴我們,事相就是如此,這不就是常住嗎?「是法住法位」,就是說一切事相離不開真性,真性常住,世相也常住,世間只是因緣變遷而已,都是假相。(胡言亂語,毫無內容,解說不對題。)

佛學大辭典【世間相常住】法位者,真如也。住於法位者,謂十界三千之諸法住於真如也。即性具之謂也。故真如常住,世間之相亦常住也。(不知所云,不正確。)

蕅益大師: 是者。指上性修不二之一乘也。此一乘者。卽是法住。亦名法位。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無住本。不可動故。名為法住。種種諸法。總不出此範圍。名為法位。舉此法住法位而為正覺世間之相。法住法位是常住故。所以正覺世間之相亦是常住。舉此法住法位而為眾生世間及器世間之相。法住法位是常住故。所以眾生及器世間之相亦是常住。是則三世間相。一一無非常住。一一無非法住法位。一一無非一乘。但眾生迷闇。不能覺知。於常住中。妄見生滅。於一乘中。妄見差別。唯有大覺導師。坐於道場。如實知已。於不可說離諸戲論寂滅理性。能以方便說此理一。又能以異方便助顯此理一也。(咬文嚼字,舞文弄墨,不關痛癢。)

文珠法師:是法,指常無性的實相之法,亦是本經所說的一乘妙法。住是常住不離之意。法位指十法界四聖六凡,情與無情諸法的本位。佛的意思是說: 此一乘妙法,周遍於十法界諸法的本位,常住不離。世間相,是指世間上一切諸法現象種種不同的差別相,此等諸法之相,原是變幻莫測,屬於無常,唯因此一乘妙法常住於諸法的本位,時刻不離,因此世間諸法現象之相,亦常住不滅。 (依俗諦,依文解義,不解如來真實義。)

南懷瑾: 這是《法華經》的要點,而《法華經》是上上乘的法門……兩句話就是點睛的地方。「是法」,指這個法。這個佛法在哪里呢?就在佛法的本位上。翻成白話只能這麼翻譯,但是你會覺得這句話說了等於沒說。……正法是永遠都存在的,除非世間萬有都沒有了,佛法才會消失;否則它永遠在這裏。(不知所云。)

宣化上人: 是法就是妙法蓮華經的法。法位,「是法」就是「法位」,「法位」也就是這「是法」。「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住法位,住在什麼地方呢?即住在世間相上。世間相常住,這世間法即是出世法,出世法即世間法。所以六祖大師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覺在世間,若是離開世間法,再去找這個覺悟的覺,猶如在兔子頭上找角似的。(胡言亂語,言不及義。)

海雲繼夢:此是所有經家不太敢觸及的頂級佛法,其實就是古代的語言;今解為法身與化身交融的不變定律即是!法住法位約法界、法身言,法身在法界中永不滅乃生命的永恆性。 世間相常住乃約化身言,化身在世間隨緣示現,只要眾生不盡,化身示現亦無有盡,是曰:世間相常住。從法身言,佛乃法界中無盡的能量!在恆動性的前提下,眾生的緣引發化身的示現,所以法身化身的不變定律是一直在運用著,只是眾生不見而已!從此處言「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的法化不變定律是就果地而言;而行者示現則是從因地言。如是,則因果相通,說明理事無礙、事事含融的廣大境界。(稍觸到癢處,但本人意識心太重。)

悟慈大師: 此諸法住于法當然應住之位處,會現出世間各方面永久不變之相來。是「法住于法位」就是諸法能夠發揮其諸法之本性之意,位是當然之位置,所有之萬物住于當然之場所,是表示發揮其各物本來就具有之性質,一點也沒有遺憾之意。佛陀說法之目的就是為了此事,也就是說:萬物居在自己的場所位置而不差,各物可以盡量的發揮其本來就具有之性質,發揮到沒有遺憾,各物作應當作之事,行至各物都不會感覺遺憾的程度!……

眾生因迷妄不能覺知,在此常住中,妄見生滅,于一乘中妄見差別,未能明瞭此常住之實相。惟有大覺導師,坐在菩提道場,如實知道,以種種方便之法將此常 住之法講說出來。(只見文句,不知在說什麼。)

– 信堅 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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