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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第六章 部派分化与大乘
第六章 部派分化与大乘
第一节 部派分化的过程
第一项 部派分化的前奏
佛入灭后,佛教渐渐地分化,终于成为部派的佛教。部派佛教流行到西元前后,大乘佛法又流行起来。大乘佛法的兴起,到底出于部派的僧团内部,或在家信众,或兼而有之?这虽然要作进一步的研究,才能确定,但大乘从部派佛教的化区中出现,受到部派佛教的影响,是不容怀疑的事实。古代传说,大众部Maha^sa^m!ghika及大众部分出的部派,上座部Sthavira分出的法藏部Dharmaguptaka,都与大乘经有关。这虽不能依传说而作为定论,但在传说的背后,含有多少事实的可能性,应该是值得重视的!
佛教部派的显著分立,约在西元前三00年前后。然佛教部派的分化倾向,可说是由来已久。从佛陀晚年,到部派分化前夕,一直都有分化的倾向,有重大事件可记的,就有三次: [P316]
一、释族比丘中心运动:我在『论提婆达多之破僧』中指出:佛陀晚年,提婆达多Devaddatta 要求比丘僧的领导权(「索众」);由于没有达到目的,企图创立新教(「破*轮僧」)事件,含有释族比丘与诸方比丘间的对立意义(1)。提婆达多是佛的堂弟,出于释迦S/a^kya族。提婆达多的四位伴党,都是「释种出家」(2)。『律藏』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据律师们的传说,释尊制立学处s/iks!a^pada,几乎都由于这几位犯戒而引起的。『僧祇律』说:「六群比丘共破僧」(3)。而这六位,不是释种,就是与释种有着密切的关系,如『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大正二三?五二六上)说:
「五人是释种子王种:难途、跋难途、马宿、满宿、阐那。一是婆罗门种,迦留陀夷」。
六人中,难陀(难途Nanda)、跋难陀(Upananda),是弟兄,律中传说为贪求无厌的比丘。阿湿鞞(马宿As/vaka)、不那婆娑(满宿Punabbasu),在律中是「行恶行,污他家」的(依中国佛教说,是富有人情味的),也是善于说法论议的比丘(4)。阐那(或译车匿Chanda)是释尊王子时代的侍从,在律中是一位「恶口」比丘。迦留陀夷(或作优陀夷Ka^lodayin,Uda^yin),是释尊王子时代的侍友,在律中是被说为淫心深重的比丘。佛世的比丘尼,以释迦族及释迦近族的拘梨Koliya、摩罗Malla、梨车Licchavi族女为多(5)。女众更重视亲族及乡土的情谊,『十诵律』就称之为「助调达比丘尼」。总之,释种的比丘、比丘尼,在提婆 [P317] 达多「索众」时,多数是拥护提婆达多的。
在「六群比丘」中,举二位来说明。「恶口」阐那,到底是怎样的恶口?如『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三(大正二二?二一中)说:
「大德!汝等不应教我,我应教汝。何以故?圣师法王是我之主,法出于我,无豫大德。譬如大风吹诸草秽,并聚一处。诸大德等,种种姓,种种家,种种国出家,亦复如是,云何而欲教诫于我」!
『善见律』译为:「佛是我家佛,法亦是我家法,是故我应教诸长老,长老不应反教我」(6) 。阐那的意思是:佛出于释迦族,法是释迦佛说的,所以应由我们释种比丘来摄导教化大家(僧众)。这不正是释种比丘、比丘尼,拥护提婆达多向佛「索众」的意趣吗?另一位是迦留陀夷(优陀夷),虽在律藏中极不如法,但确是一位杰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证得阿罗汉果(7);是波斯匿王Prasenajit妃末利Mallika^夫人的门师(8);曾教化舍卫城S/ra^vasti^近千家的夫妇证果(9);作赞叹佛陀的『龙相应颂』,说佛是「龙一切时定」(10);又是一位参与阿毗达磨论辩的大师(11)。这样的人物,竟然也被数为「六群比丘」之一(12)!释族比丘、比丘尼,的确拥护提婆达多,但提婆达多因为达不到目的,要破僧叛教,那就未必能得到释族比丘的支持了。佛教是没有教权的,如『游行经』所说:「如来不言我持于众,我摄于众,岂当于众有教令乎」(13)?在 [P318] 一般看来,佛是僧众的领导者,而不知佛对大众的教化,是义务而不是权利。佛只是以「法」来感召大众,策励大众,为真理与自由的现证而精进。提婆达多争取领导权,违反了出家与为法教化的意义,难怪要受到佛的呵斥了。从争取领导权来说,当然是不对的。如从佛出于释种,佛法含有释种文化的特性来说,那末释种比丘自觉更理会得佛法的真精神,释族比丘中心的运动,也许有多少意义的。这次释族比丘中心运动的失败,使释种的比丘、比丘尼们,在律师们的传述中,绝大多数成为违法乱纪被呵责的对象。
二、王舍城结集的歧见:提婆达多破僧,是在佛陀晚年。不几年,阿难A^nanda随侍佛陀到拘尸那Kus/inagara,佛就在这里涅槃了。大迦叶Maha^ka^s/yapa得到了佛入涅槃的消息,与五百比丘,从王舍城Ra^jagr!ha赶来,主持佛的荼毗jha^pita大典,并立即发起在王舍城举行结集。这次结集,大迦叶为上座,优波离Upa^li结集律,阿难结集法。但在结集过程中,显露出僧伽内部的严重歧见,如大迦叶对阿难的一连串指责;大迦叶领导的结集,与富兰那Pura^n!a长老间的异议。大迦叶与阿难间的问题,我在「阿难过在何处」(14)文中,有详细的论述。以律典为主的传记,大同小异的说到:大迦叶选定五百比丘结集法藏,阿难几乎被拒斥在外。在结集过程中,大迦叶对阿难举发一连串的过失。阿难不承认自己有罪,但为了尊敬僧伽,顾全团体,愿意向大众忏悔。阿难受到大迦叶的指责,载于有关结集的传记,各派所传, [P319] 略有出入。归纳起来,有三类:有关戒律问题,有关女众问题,有关侍佛不周问题,主要是前二类。
阿难被责的起因,是阿难在结集大会上,传达佛的遗命:「小小戒可舍」。什么是小小戒?由于阿难没有问佛,所以大众的意见纷纭。大迦叶出来中止讨论,决定为:「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如佛所教,应谨学之」(15)。为了这,大迦叶指责阿难,为什么不问佛,犯突吉罗(恶作dus!kr!ta)。阿难的传达佛说,比较各家广律,有二类不同的句法。1.如『僧祇律』说:「我当为诸比丘舍细微戒」(16)。『四分律』说:「自今已去,为诸比丘舍杂碎戒」(17)。『根有律杂事』说:「所有小随小戒,我于此中欲有放舍,令苾刍僧伽得安乐住」(18)。这似乎为了比丘们得安乐住,而无条件的放弃了小小戒法。在现存的律典中,不受持小小戒,是被看作非法的。如大迦叶在来拘尸那的途中,听到跋难陀说:「彼长老(指佛)常言:应行是,不应行是,应学是,不应学是。我等于今始脱此苦,任意所为,无复拘碍」(19)。「无复拘碍」,不就是舍小小戒得安乐住吗?大迦叶反对这种意见,才决定发起结集。又如轻呵毗尼戒(学处)说:「用是杂碎戒为?半月说戒时,令诸比丘疑悔热恼,忧愁不乐」(20)。这是说:这些杂碎戒,使人忧愁苦恼,这与舍小小戒,令僧安乐,是同一意思。2.另一类是这样说的,如『十诵律』说:「我般涅槃后,若僧一心和合筹量,放舍微细戒」(21)。南传『铜鍱律』及『长部』『大般涅槃经』说: [P320] 「我灭后,僧伽若欲舍小小戒者,可舍」(22)。『毗尼母经』说:「吾灭度后,应集众僧舍微细戒」(23)。这不是随便放弃,说舍就舍,而是要僧伽的共同议决,对于某些戒,在适应时地情况下议决放舍。戒律中多数有关衣、食、行、住、医、药的制度,是因时、因地、因人,为了僧伽清净和乐,社会信敬而制立的。如时代不同,环境不同,有些戒条就必需修改。佛住世时,对于亲自制定的学处(戒),或是一制、再制,或是制了又开,开了又制;因为不这样,就不免窒碍难行。佛是一切智者,深深理会这些意义,所以将「小小戒可舍」的重任,交给僧伽,以便在时地机宜的必要下,僧伽可集议处理,以免佛教的窒碍难行。阿难传述佛的遗命,是属于后一类的。但在头陀(苦行)第一大迦叶,持律第一优波离他们,认为舍小小戒,就是破坏戒法,便于个人的为非作恶(第一类看法)。这才违反佛陀的遗命,而作出「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的硬性决定。佛所制戒,本是适应通变而活泼泼的,但从此成为固定了的,僵化了的规制,成为佛教的最大困扰(如今日中国,形式上受戒,而对某些规制,明知是行不通的,不能受持的,但还是奉行古规,非受不可)!
阿难与女众有关的过失,主要是阿难求佛度女众出家。佛的姨母摩诃波阇波提Maha^praja^pati^ 与众多的释种女,到处追随如来,求佛出家而不蒙允许。阿难见了,起了同情心,于是代为请求。据「比丘尼犍度」及阿难自己的分辩,理由是:摩诃波阇波提抚养如来,恩深如生母 [P321] 一样;女众如出家,一样的能证初果到四果。这两点理由,是经律所一致的。阿难求佛准许女众出家,到底有什么过失呢?主要是由于女众出家,会使佛法早衰。佛陀晚年,比丘们没有早年的清净,大有制戒越多,比丘们道念越低落的现象(24)。大概佛法发展了,名闻利养易得,动机不纯的出家多了,造成僧多品杂的现象。由于女众出家,僧伽内部增加了不少问题,头陀与持律的长老们,将这一切归咎于女众出家,推究责任而责备阿难。女众出家,从乞求而来的经济生活,比比丘众要艰苦得多。往来,住宿,教化,由于免受强暴等理由,问题也比男众多。尤其是女众的爱念重,心胸狭隘,体力弱,古代社会积习所成的情形,无可避免的会增加僧伽的困难。在重男轻女的当时社会,佛是不能不郑重考虑的。但问题应谋求解决,在佛陀慈悲平等普济精神下,终于同意阿难的请求,准予女众出家,到得了修道解脱的平等机会。「女众出家,正法减少五百年」,如作为头陀苦行与持律者,见到僧伽品质渐杂,而归咎于女众出家,那是可以理解的。但女众出家,虽是阿难请求,却是佛所允可的。这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大迦叶当时为什么不说?现在佛入涅槃,不到几个月,怎么就清算陈年旧账呢?问题是并不这么简单的。大迦叶出身于豪富的名族,生性为一女性的厌恶者。虽曾经结婚,而过着有名无实的夫妇关系,后来就出家了。他与佛教的尼众,关系十分不良好。被尼众们称为「外道」(25),被轻视为「小小比丘」(26);说他的说法,「如贩针儿于针师家卖」(等于说「圣人门前卖字」)(27)。大迦叶与尼众的关系,一 [P322] 向不良好,在这结集法会上,就因阿难传佛遗命「小小戒可舍」,而不免将多年来的不平,一齐向阿难责怪一番。
还有几项过失,是怪阿难「侍奉无状」。阿难没有请佛住世,佛要水喝而阿难没有供给,阿难足踏佛衣。这包含了一个问题:佛入涅槃,圣者们不免惆怅,多少会嫌怪阿难的侍奉不周:佛就这样早入涅槃了吗?佛不应该这样就涅槃了的!总是阿难侍奉不周。这如父母老死了,弟兄姊妹们,每每因延医、服药的见解不同,而引起家庭的不愉快一样。
五百结集会上,大迦叶与阿难的问题,论戒律,阿难是「律重根本」的,小小戒是随时机而可以商议修改的。大迦叶(与优波离)是「轻重等持」的;舍小小戒,被看作破坏戒法。这就是「多闻第一」的重法系,「头陀第一」、「持律第一」的重律系的对立。论女众,阿难代表修道解脱的男女平等观;大迦叶等所代表的,是传统的重男轻女的立场。在这些问题上,阿难始终站在佛的一边。从大迦叶起初不要阿难参加结集来说,怕还是受到释族比丘中心运动的影响!
五百结集终了,富兰那长老率领五百比丘,从南山来,对大迦叶主持的结集,提出了异议,如『铜鍱律』『小品』(南传四?四三三)说:
「君等结集法律,甚善!然我亲从佛闻,亦应受持」。
这是说,富兰那长老所亲闻的佛说,也要受持流通了。『五分律』举出富兰那自己的意见: [P323] 「我亲从佛闻:内宿,内熟,自熟,自持食从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无净人净果除核食之。……我忍余事,于此七条,不能行之」(28)。依『五分律』说:「内宿」是寺院内藏宿饮食;「内熟」是在寺院内煮饮食;「自熟」是比丘们自己煮;「自持食从人受」,是自己伸手受食,不必从人受(依优波离律,要从别人手授或口授才可以吃);「自取果食」,「就池水受」(藕等),都是自己动手;「无净人净果除核食」,是得到果实,没有净人,自己除掉果实,就可以吃了。这都是有关饮食的规制,依优波离所集律,是禁止的,但富兰那长老统率的比丘众,却认为是可以的。富兰那长老的主张,不正是小小戒可舍吗?对专在生活小节上着眼的优波离律,持有不同意见的,似乎并不少呢!
三、东西方的严重对立:在阿难弟子的时代──「佛灭百年」(佛灭一世纪内),佛教界发生东西双方的争论,有毗舍离Vais/a^li^的七百结集。详情可检拙作『论毗舍离七百结集』(29)。问题是为了「十事非法」。耶舍伽干陀子Yasa-ka^ka^n!d!akaputta,见到毗舍离跋耆Vajji^ 族比丘,以铜钵向信众乞取金钱(这是主要的诤端),耶舍指斥为非法,因此被跋耆比丘驱摈出去。耶舍到西方去,到处宣传跋耆比丘的非法,邀集同志,准备来东方公论。跋耆比丘知道了,也多方去宣传,争取同情。后来西方来了七百位比丘,在毗舍离集会。采取代表制,由东西双方,各推出代表四人,进行论决。结果,跋耆比丘乞取金钱(等十)事,被裁定为非法。 [P324]
王舍城结集以来,大体上和合一味,尊重僧伽的意思。尊敬大迦叶;说到律,推重优波离;说到法,推重阿难,成为一般公认的佛教。从传记看来,阿难与优波离弟子,向西方宏化,建树了西方摩偷罗Madhura^为重心的佛教。在东方,摩竭陀Magadha的首都,已从王舍城移到华氏城Pa^t!aliputra,与恒河北岸,相距五由旬的毗舍离,遥遥相对,为东方佛教的重心。阿难一向多随佛住在舍卫城S/ra^vasti^晚年经常以王舍城、华氏城、毗舍离为游化区。等到阿难入灭,他的遗体分为两半,为华氏城与毗舍离所供养(30)。阿难晚年的宏化,对东方佛教,无疑会给以深远的影响。当时支持耶舍的,有波利耶Pa^t!heyya比丘,摩偷罗、阿盘提Avanti 、达!9孍那Daks!in!a^比丘。有力量的支持者,是摩偷罗的三菩陀Sambhu^ta,即商那和修Sa^n!ava^si,萨寒若Sahaja^ti的离婆多Revata。这是摩偷罗为中心,恒河上流及西南(达!9孍那即南方)的比丘。其中波利耶比丘六十人,都是头陀行者,是这次诤论的中坚分子。或说波利耶在东方,论理应属于西方,可能就是『西域记』所说的波理夜呾啰Parya^tra。东方以毗舍离为重心,跋耆族比丘为东方系的主流。东方比丘向外宣说,争取各地僧伽的同情支持,其理由是(31):
「诸佛皆出东方国土。波夷那比丘是如法说者,波利比丘是非法说者」。 「波夷那、波梨二国比丘共诤。世尊出在波夷那国,善哉大德!当助波夷那比丘」。 [P325] 「诸佛皆出东方,长老上座莫与毗耶离中国比丘斗诤」。
东方比丘所持的理由,着重于地域文化。波利耶、摩偷罗、阿盘提、达!9孍那,一向是佛教的「边地」pratyantajanapada。边国比丘不能正确理解佛的意趣,所以论佛法,应依东方比丘的意见。佛在世时代的迦毗罗卫Kapilavastu,属于憍萨罗Kos/ala^,不妨说佛出憍萨罗。佛是释种,与东方的跋耆、波夷那,有什么种族的关系,而说「世尊出在波夷那」呢?佛被称为释迦牟尼S/a^kyamuni,意义为释迦族的圣者。阿难被称为「毗提诃牟尼」Videhamun!i (32),即毗提诃的圣者,毗提诃Videha为东方的古王朝。毗提诃王朝解体,恒河南岸成立摩竭陀王国,传说国王也是毗提诃族(33)。恒河北岸的毗提诃族,分散为跋耆、摩罗等族。『长阿含』的『种德经』、『究罗檀头经』,有六族奉佛的传说,六族是:释迦、俱利、冥宁、跋耆、末罗、酥摩(34)。释迦为佛的本族。俱利Koliya与释迦族关系最密切:首府天臂城Devadaha ,『杂阿含经』就称为「释氏天现聚落」(35)。冥宁,『长阿含』『阿!2鲳夷经』,说到「冥宁国阿 !2鲳夷土」(36);『四分律』作「弥尼搜国阿奴夷界」(37);『五分律』作「弥那邑阿!2鲳林」(38)。冥宁的原语,似为Mina,但巴利语作Malla(摩罗)。六族中别有摩罗,冥宁似为摩罗的音转,从摩罗分出的一支。冥宁的阿!2鲳夷Anupriya^,是佛出家时,打发阐那回去的地方,在蓝摩Ra^magra^ma 东南境。从此向东,就是拘尸那Kus/inagara、波波Pa^va^,或作波夷那Pa^ci^na [P326] 等摩罗族。跋耆为摩罗东南的大族,『西域记』说:由毗舍离「东北行五百余里,至弗栗恃国」(39),弗栗恃为跋耆梵语Vraja的对译。弗栗恃「周四千余里」,西北去尼泊尔Nepa^la千四五百里;「东西长,南北狭」,约从今Purnes北部迤西一带,古称央掘多罗(上央伽An%guttarapa)。酥摩为「大典尊经』的七国之一,巴利语作Sovi^ra,即喜马拉耶山区民族。这六族,从释迦到酥摩,都在恒河以北,沿喜马拉耶山麓而分布的民族。这东方各族,实为广义的释迦同族。理解恒河北岸,沿希马拉耶山麓分布的民族,与释迦族为近族,那末「世尊出在波夷那」,阿难称「毗提诃牟尼」,都不觉得希奇了。东方比丘以佛法的正统自居,「世尊出在波夷那,善哉大德,当助波夷那比丘」,这不是与佛世阐那所说:「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的意境相同吗?这次争论的「十事非法」,也都是有关经济生活。除金银戒外,尽是些饮食小节。跋耆比丘容许这些,正是「小小戒可舍」的立场。从史的发展来看,释迦族,东方各族比丘为重心的佛教,虽一再被压制──提婆达多失败,阿难被责罚,跋耆比丘被判为非法,而始终在发展中。以阿难为代表来说,这是尊重大众(僧伽)的(见阿难答雨势大臣问);重法的;律重根本的;尊重女性的;少欲知足而非头陀苦行的;慈悲心重而广为人间教化的。这一学风,东方系自觉得是吻合佛意的。毗舍离七百结集(西方系的结集),代表大迦叶、优波离重律传统的西方系,获得了又一次胜利,不断的向西(南、北)发展。但东方比丘们,不久将再度起来,表示其佛法的立 [P327] 场。
注【43-001】『论提婆达多之破僧』(海潮音卷四五?十一、十二月号)。
注【43-00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九(大正二四?一四五中)。
注【43-003】『摩诃僧祇律』卷二六(大正二二?四四三上)。
注【43-004】『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大正二三?五二六上)。
注【43-005】『摩诃僧祇律』卷三九(大正二二?五三五下)。
注【43-006】『善见律毗婆沙』卷一三(大正二四?七六九下)。
注【43-007】『善见律毗婆沙』卷一七(大正二四?七九0下)。
注【43-008】『十诵律』卷一八(大正二三?一二五上)。
注【43-009】『十诵律』卷一七(大正二三?一二一下)。
注【43-010】『中阿含经』卷二九『龙象经』(大正一?六0八中──下)。『增支部』「六集」(南传二0?八九──九一)。
注【43-011】『中阿含经』卷五『成就戒经』(大正一?四四九下──四五0上)。『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二六 八──二七0)。
注【43-012】六群比丘,南传毗奈耶作Assaji, Punabbasu, Pan!d!uka, Lohitaka, Mettiya, Bhummaja.。前二人,即马宿与满宿。中二人,即有部律的黄、赤比丘。后二人即慈地比丘兄弟。 [P328]
注【43-013】『长阿含经』卷二『游行经』(大正一?一五上)。『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六七)。
注【43-014】拙作『阿难过在何处』(海潮音卷四六?一、二月号)。
注【43-015】『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一九一下)。上座系诸律,均同。
注【43-016】『摩诃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二中)。
注【43-017】『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七中)。
注【43-018】『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五中)。
注【43-019】『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一九0中)。
注【43-020】『十诵律』卷一0(大正二三?七四中)。
注【43-021】『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九中)。
注【43-022】『铜鍱律』『小品』(南传四?四三0)。『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一四二)。
注【43-023】『毗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中)。
注【43-024】『杂阿含经』卷三二(大正二?二二六下)。『相应部』「迦叶相应」(南传一三?三二七)。
注【43-025】『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三上)。『相应部』「迦叶相应」(南传一三?三二0)。『十诵律』卷四0(大正二三?二九一上)。
注【43-026】『十诵律』卷一二(大正二三?八五中)。
注【43-027】『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二中)。『相应部』「迦叶相应」(南传一三?三一六)。 [P329]
注【43-028】『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一九一下──一九二上)。
注【43-029】拙作『论毗舍离七百结集』(海潮音卷四六?六、七月号)。
注【43-030】『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四0(大正二四?四一0下──四一一上)。
注【43-031】1.『铜鍱部』『小品』(南传四?四五二)。2.『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七0中)。3.『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五二中)。
注【43-032】『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二中──三0三上)。『相应部』「迦叶相应」(南传一三?三一六、三二0)。
注【43-033】『普曜经』卷一(大正三?四八五中)。『方广大庄严经』卷一(大正三?五四二上)。
注【43-034】『长阿含经』卷一五『种德经』(大正一?九五上)。『长阿含经』卷一五『究罗檀头经』(大正一?九八上)。
注【43-035】『杂阿含经』卷五(大正二?三三中)。『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七)。
注【43-036】『长阿含经』卷一一『阿!2鲳夷经』(大正一?六六上)。
注【43-037】『四分律』卷四(大正二二?五九0中)。
注【43-038】『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三(大正二二?一六下)。
注【43-039】『大唐西域记』卷七(大正五一?九0九下、九一0上──中)。 [P330]
第二项 部派分裂的谱系
佛教的部派分裂,起初分为大众部Maha^sa^m!ghika与上座部Sthavira,以后又一再分化,成为十八部,这是一致的古老传说。但所说的十八部,还是包括根本二部在内,还是在根本二部以外,就有不同的异说。分为十八部的谱系,各部派所传说的,名称与次第先后,也有不少的出入,如『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大正五四?二0五中)说:
「部执所传,多有同异,且依现事,言其十八。……其间离分出没,部别名字,事非一致,如余所论」。
冢本启祥所著『初期佛教教团史之研究』,广引「分派的系谱」,共十八说(1);推论「部派分立的本末关系」(2),极为详细。依众多异说而加以研究,有关十八部的分立,主要的不过四说。一、上座部所传;二、大众部所传;三、正量部Sam!mati^ya所传。这三说,出于清辨 Bhavya的『异部精释』。四、铜鍱部Ta^mras/a^t!i^ya所传。此外,还有说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所传,与上座部所传的大致相同。
一、铜鍱部所传:如『岛史』Di^pavam%sa、『大史』Maha^vam!sa等所说,即冢书的A.说。分派的系统,为: [P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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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闻Bahussutaka
┌牛家Gokulika─┴─说假Pan~n~atti
大众部 ───────┤一说Ekabyoha^ra
Maha^sa^m!ghika└────────────── 制多Cetiya
┌说一切有Sabbatthava^da──饮光Kassapika
│ ──说转Sam!kra^ntika
┌ 化地 ──────────┤ ──说经Suttava^^da
│ Mahim!sa^saka│
│ └法护Dhammaguttika
上座部─────┤ ┌ 法上Dhammuttarika
Therava^da│ │
└ 犊子 ──────────┤ 贤胄Bhaddaya^nika
Vajjiputtak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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