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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老居士:佛学十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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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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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第一讲 先明佛义
             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第四讲 人生当前之所受
             第五讲 人生三际之抉秘
             第六讲 宇宙有情概况
             第七讲 宇宙器界概说
             第八讲 内容设施梗概
             第九讲 方便五乘解脱
             第十讲 五戒十善
             第十一讲 四谛十二因缘
             第十二讲 六度万行
             第十三讲 行门中一特别捷径
             第十四讲 吾人应有之警觉
 
 
 【佛学讲座第一讲】
   先明佛义
   佛学,是一门觉悟的学问。内觉人生本身,外觉宇宙 环境。觉则支配人生宇宙,得大自由 ,获大解脱;不觉则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它束缚,不得自在。人人宜觉,故人人当研佛学。
   欲研佛学,有其次第。首先,明白佛字真义,自然心中有一正确目标,而不致迷信。
  甲、佛之释义
   佛*.之一字,本是梵语“佛陀耶”省称。译为智*/者,或云觉者。
   先说智者。“智”具云智慧,慧是明了,智是决断。此与世智辩聪不同,专指能澈底认识 宇宙 真相,而具办一切事而言。其实,一切众生的心性,本来清净光明,天然就具备这种智慧。 但以无始来,一念不觉,而有无明,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隐而不显,此在佛经上称之为“ 识”。识只是七情(喜怒忧惧爱恶欲)无明的作用,一团漆黑。学佛目的,就在去除无明,转 识成智;浅言之:只是理智办事,绝无感情冲动。所以学佛之人,就如同一采矿者,金藏矿 中,须加开采陶炼,方得金用。
   依照开智慧之浅深次第,分三种智:(一)是“一切智”*0:指能知一切法总相之智慧。 一 切法总相是什么?经上说是万法*1皆空*2。盖宇宙万法,凡夫执为实有,其实皆是因缘 所生,并无自性,所以是空。譬如:两手相合有缝,而本无实缝。是故,金刚经云:“凡所 有相,皆是虚妄”。小乘四果罗汉,修析空观,证遍真理;大乘别教十住菩萨,修从假入空 观,见真谛理;同断见思惑尽,即开一切智。(二)是“道种智”*3:能知诸法别相之智慧 。盖菩萨必须度化众生。而度化众生,必须懂得诸佛道法(“道”,包括藏通别圆四教,有 、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门四门),和诸众生善根心理(“种”包括上中下根)。佛法与众 生,虽亦不离因缘性空,却缘起现有,且别别不同。别教十行菩萨,修从空入假观,遍学四 教四门,见俗谛理,界内外尘沙惑断尽,即能用诸佛道法,发起众生善根,是为道种智。( 三)是“一切种智”*4,又称“一切道种智”。盖佛法无量,众生无边;一般菩萨只能知 下不能知上,唯佛究尽,知一切道与一切种。故无一事而不知,三千大千世界外下毛毛雨, 悉知其点数;无一事而不办,纳须弥山于芥子许,如反掌折枝。此则修中道观,断根本无明 惑,见空有不二之中谛理,是为通达总相别相*5之佛智慧。
   次说觉者:“觉”之一字,有觉察、觉悟二义。觉察指对其事注意,觉悟指对其事了然。 先觉察,而后觉悟。上言成佛的办法,是转识成智;而转识成智,就在觉上。因为唯有正觉 ,才能除去覆住本性的无明。无明能障,依其障碍之宽狭义,在唯识论上,分之为二:曰烦 恼障与所知障。烦恼障*6,从我执生,即贪、睼、痴、慢、疑等, 能扰恼有情身心, 而障涅*1;所知障?H10?,从法执生,能覆一切所知,而障菩提。( 详参相宗纲要“烦恼所知”)觉 察功夫用以对治烦恼障,烦恼?H11?之扰恼有情身心,侵害如贼,能劫本性功德法财;世 间之 贼,能偷家中财宝,若是主人能随时警觉注意,纵彼有偷天换日本领,亦无能为功。学佛之 人,对治心中之贼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说“不怕念起,但恐觉迟”,烦恼障自然渐伏、渐断 。觉悟功夫则用以对治所知障,吾人有所知障,则於一切所知境界,昏昧无知,有知亦是错 觉。譬如一人昏沉大睡,则不能识东西南北,梦中皆是颠倒;然待清醒,自是分明。觉悟亦 然,一旦壑破无明,则见无量大千世界,如视诸掌矣。
   如上所说,起觉察、觉悟的功夫,对治烦恼、所知二种障碍,而开发一切智、道 种智、一 切种智的本性德能,这就是学佛之始末。但能依之以自行,那只是小乘的罗汉;又能兼之以 化他,则是大乘的菩萨;若又能自行,又能化他,而且做到觉行圆满,究竟至善的境地,那 就是佛了。
     乙、二障略举
   佛字之义,既是一智一觉;所以学佛的目的,不外在开智慧,求觉悟。 而其关键,即在去 除烦恼,所知二障。经云“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证得”。治 病当先知病,故将二障,再为略举一二,以作求觉梯航。
   世间学说有讲人生观、宇宙观者,谓观察人生本身,和宇宙环境,而所得之一种概念。佛 学之觉二障,亦不离此二观。然世间学说依观察者之知识浅深,其所得概念,则或邪或正, 或偏或圆,种种不同。至於佛学之讲人生宇宙,乃佛以一切种智观察所得,故属正而非邪, 圆而不偏。
   先言人生观,吾人本身,因有我执起烦恼障之故,遂得如此之苦?H12?人生。何 者 ?当前所领受之生活,不外(一)者众苦,如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八万四千苦,无量无 边。(二)者不自由,身心皆受束缚?H13?,事事不合理想。(三)者不平等?H14?,如贤 愚、美丑、贵贱、贫富等,千差万别。此应觉之一。又,当前所造作之事业,则皆 是一者苦因?H15?,如杀、盗、淫、妄等恶业?H16?。总言之,糊涂人则办糊 涂事,举凡身之所行,口之所言,意之所动,无一而非湖涂事。今既造苦,后故受苦果。此 应觉之二。须知,人生虽苦海无边,一般人却仍我见深固,故必觉察而后能以离苦得乐。
   次言宇宙观:宇宙环境,因有法执起所知障之故,遂获如是之坏环境。何者?万事万物, 森罗万象?H17?,而恶者难以遣离,如贫贱为人所恶,遣之不去。而好者难求得, 如 富贵为人所好,非求可得。虽勉强而得,亦容易逝去;例如秦始皇并吞六国,何其不易争得 天下,却转眼成空。此应知之一。再者,人情事理,千变万化;动植矿物,本皆吾之环境, 而人尤其密切。却是人情多异,俗云:人心不同如其面。而人事亦多变异,今日仇家,乃是 昨日之刎颈。其中道理则多奥秘难了,故中庸云:极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此应知 之二。须知,环境虽恶浊不堪,一般人依旧迷恋不舍,譬如蛆之趋粪,故必觉悟,而后方能 破迷启悟。
  丙、宇宙人生范围
   上面所列人生宇宙?H18?观事,但就二障所障者,举一二耳。 此固亦佛之所觉,除 此之外;乃至空间十方?H19?,时间三际?H20?,推之无尽澈之无穷,无 不一一悉见悉知。
   佛之所觉,须如此大者,以佛度众生,而十方三世皆有众生,且各居环境;若有一事不知 ,一生不度,则觉行不满。
   佛之所觉,能如此大者,以吾人心性无外故;楞严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又云 “虚空在吾人心内,如片云点太清里”,可见心性尽虚空遍法界。佛已断尽无明,澈见本来 ,开一切种智,故无一事不知,无一事不办;是为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今者,苟 对人言,有欲办全球之事者,则必以为虚夸其志;然相较於佛,其志又何其小哉!
   【注解】
 *.佛:佛陀之略。译言觉者,或智者,觉有觉察、觉悟之 二义。觉察烦恼,使不为害,如世人之觉知为贼者,故云觉察。觉知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 明,如睡梦之寤,谓之觉悟。自觉复能觉他,自他之觉行圆满名为佛。自觉者,简於凡夫; 觉他者,简於二乘;觉行圆满,简异於菩萨。何则,以凡夫不能自觉,二乘虽自觉而无觉他 之行,菩萨自觉觉他而觉行未圆满故也。
 */智:於事理决断也。
 *0一切智:声闻、缘觉之智也。知一切法之总 相者。(总相即空相也。)
 *1法:为通於一切之语。小者大者、有形者、 无形者、真实者、虚妄者、 事物其知者,道理其悟者,皆悉为法也。又法者,兼摄有体,无体,该尽一切法也。
 *2空相:诸法皆空之相状。因缘所生之法,无 有自性,是空之相状也。又真空之体相,名为空相。
 *3道种智:菩萨之智也。知一切种种差别之道 法者。
 *4一切种智:佛智也。佛智圆明,通达总相、 别相,化道断惑一切种之法者。
 *5别相:事事物物各别之相也。
 *6烦恼障:二障之一。对於所知障而言。百 二 十八之根本烦恼(即见思惑也)及随烦恼,恼乱有情之身心,能障涅*1 (圣道),故名为烦恼障。由我执而生。
   ?H10?所知障:贪、睼、痴等 诸惑, 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故云所知障。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又云智障。由法执而生。
   ?H11?烦恼:贪、睼、痴、慢、 疑等诸惑,烦心恼身,谓为烦恼。
   ?H12?苦:逼恼身心之谓也。
   ?H13?缚:烦恼之异名。烦恼能系缚人,不使得自在, 故曰缚。
   ?H14?平等:对差别而言。无高下浅深等 之别曰平等。
   ?H15?苦因:苦之业因。所为一切皆是苦因。
   ?H16?业:造作之义。
   ?H17?森罗万象:谓宇宙间存在之各种现象 ,森然罗列於前也。
   ?H18?宇宙:(淮南子)四方上下谓之宇, 往古来今谓之宙。宇为空间之义,宙为时间之义。
   ?H19?十方:东、西、南、北、东南、西南 、东北、西北、上、下谓为十方。
   ?H20?三际:犹言三世也。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也 。
 【佛学讲座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佛义既明,求觉之心,不免油然生起。可惜,佛经三 藏十二部,浩如烟海,大正藏即有 七千余卷,?续藏亦有九千余卷,且深赜难了,以致初学茫无头绪,往往望而却步。此因不 懂研学先后之故也。
  甲、佛学难解
   佛学*.深广,因所公认。然非佛学故弄玄虚,而唱高调。原来佛学本 身,即是复杂之宇 宙,与复杂之人生。此在世间一般之科哲、宗教、学术等,只是作虚妄分别,皆不能以澈底 。唯佛以一切种智(佛的智慧,又称“大圆镜智”)圆澈照见,故能无一物不知,无一事不晓 。然后用文字般若(语言文字)演说宇宙状况、人生实际,来觉悟一切众生。但是,内容复杂 则必言语难说,说既难说,听必难解,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乃学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证”四大纲 宗(纲是纲领,宗是宗旨)。信*/是信乐佛所说法,亦即相信经上之言;解*0则了解佛 法内涵义理;行是依所理解,实地修行;证则证得各种果位。或问:何不先解后信,却来先 信后解呢?这是因为佛法深广无边,如果先解而后信,则恐无学佛之期。故使先信而作随分 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弥坚,证亦弥速矣。此四大纲宗,各有方便 ,而行证在后,尚非初学所急,初学之急,在於信解,遂为明“信解”的方便*1。
   方便者何?曰信依总相、解从别相。信依总相者,佛既是大觉悟者,故凡佛所说,皆为觉 悟之语(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绝非似是而非 ,颠倒迷惑之言,故当一一相信不疑。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智度论亦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可见信之重要。若是学佛,而妄改经典,呵佛骂祖 ,则知其人信门尚未得入,遑论解与行证矣。复次,解从别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 是千头万绪,其实总离不开几个方面。若是研究佛学之前,能先略知这几个方面,自得提纲 挈领之便,可免望洋兴叹之憾,入海算沙之诮矣。下且归纳为若干组,依次来略述这几个方 面。
  乙、诸法三分
     第一组:诸法三分——体*2、相*3、用*4。
   当知,一切万法(万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法”字,是轨持义,持是住持自性,轨是轨 生物解。)皆具备“体相用”三大部分。体是本体,相是现象,用是作用。譬如:一铜铸香 炉,铜是言其本体,香炉外表是其现象,盛香是言其作用。世俗之人,大概只见到法之相 ,而不明法之体,亦不达法之用。其实,彼所见到之相,亦虚妄分别之相耳(唯识论名此为 “遍计所执”),非真能知相也。
   先说“体”:一般言之,万法之体即指万法之“性质”。细究之,言“性”尚可,言“质 ”则非。何者?质是本质,然万法中实无一法有本质,亦实无一法可为他法之本质。譬如布 非衣之本质,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缝衣之专料;而丝亦非布之本质,以丝亦可再分析, 亦非织布之专料。如是推衍,今日科学所发现各种元素之原子、中子、电子等,乃至佛经上 所说之羊毛尘、兔毛尘……邻虚尘等,皆非本质。如此说来,凡有物质,皆非本体;而万法 之本体,必是空而无质也。
   万法本体,虽是空而无质,却不可言其无,佛学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万法曰法性, 众生曰佛性。性者,无改为义,其为物也,空空洞洞,无形无相;如姜之性热,黄莲性凉, 皆不可以眼见,不可以耳闻。又如花之有香、镜之有光,双手亦捉摸不著。识是之故,一般 人皆不知有本体也。
   分别上说,万法各有本体;融通来讲,万法本体,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 ),此乃造作一切万法之真正本体也。(是故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说“相”:相包括二,表显於外者,曰物质现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现象。万法本体 虽空,但当因缘条件凑合时,就现出一切现象来;而因缘条件分散时,本来无相。譬如氢 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气分离,其实无水。又如土石积聚,而现高山;着眼土石,山相则没 。故知不论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皆是因缘假合,暂起幻影,无有实法。金刚经云:凡所有 相,皆是虚妄。智度论亦云:因缘所生法,佛说即是空。可惜,众生迷惑无知,一味著相, 以为实有,故为相转,不得转相也。
   再说“用”:万法作用无量,各各随相而变。譬如:液体三态,水与气冰,功各不同。然 相既刹那转变,用亦刹那随变。故惟洞澈本体,明了诸相者,而后能通达诸用也。曰明体达 用,岂其易哉!
   须知,佛陀说法,契机施度,或说体(如云“真如平等,无生无灭,不增不减,毕竟常恒 ”) ,或说相(如云“大智大悲,常乐我净,无量功德”)或说用(如云“内潜源底薰妄心,外现 报化教众生,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学者於此应当分别清楚,若於说相误为本体, 或於说用误为现象则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组:生起三由——因、缘、果。
   或问:法体既空,万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终,不外此三来由,曰因缘果(略称因果 )。经云: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孤因不长,独缘不生,必因缘*5具足,而后生起一 切宇宙现象。故佛学讲究一切不离缘起。
   先说“因”*6:因是主因,指最初之动机,最初之造作。此事最为微细,鲜有知者,故 世法云:知机其神乎!何者?真如体内,本来如如不动,平等无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觉悟, 遂起无明,而演现一切差别妄相。此最初之动机,唯识论上,称之为“种子”(第八阿赖耶 识 ,又名藏识。含藏无量无边世法出世法的种子。)譬如世间五谷种子,播种於地,即能生长 万物。吾人八识田中之种子,亦能现起一切宇宙万有。故名此种子为因。
   次说“缘”?H10?:缘是助缘。譬如:只有稻种,不能生果,必须加上土地、水分 、日光、 肥料等之帮助,然后才能长出稻来。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即是助缘。唯识论上, 论生起万法之缘有四(如表),略释於后:
 (一)亲因缘?H11?:即上面所说之“因”(种子),盖彼能以亲自成办自己之果, 故名亲因缘。
 (二)无间缘?H12?:亦名等无间缘。众生的念头,前念后念,接续不断,而前念 开 导后念,前念不灭,后念不生。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后水,后水推动前水,相续不绝。此中 前念后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间不容他念间隔,故名无间。
 (三)所缘缘?H13?:指众生念头所攀缘之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 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也。
 (四)增上缘?H14?: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有 违 、顺之别:例如霜雪能令青叶变为黄叶,此霜雪对於青叶,即是违增上缘;对於黄叶,则是 顺增上缘。
   万法具缘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只要具足亲因缘、增上缘二缘即能生起。心 法(包括一切心理现象)则须四缘具足,然后方生。
   再说“果”?H15?:果即结果,指生成之一切现象。因缘和合,则能生成一切万 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H16?道理,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因种有常暂之不同,助缘有强弱 之 分别,结果则迟早有时。或因同而果异,或果同而因异;如同为杀人,论罪有别;同受畜报 ,业因不一。总关键就在“缘”字的关系。
   明乎万法生起的道理,则可以立命,亦可以转命。何者?要得善果,必须先种善因,若种 恶因,必得恶果。当知,吾人尘点劫来,八识田中,已种满无量无边之恶业种子,若要不结 恶果,则勿增上助缘。古德云: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这是修行最好之办法。
  丁、法有两端
   第三组:法有两端——事?H17?与理。
   事是事实,理是理论。事实乃理论之事实,理论乃事实之理论;故有时讲事实,有时讲理 论,二者不可偏滞。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体。理体是空,事相是有;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空有 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若执著理性,偏废事修,则等说食数宝;反之,专务事修,不 明理性,则恐盲修瞎炼。
   是故,分析万法,必须事理双讲,方能避免偏见;学佛修行,必须理事兼进,才能福慧俱 圆。
   整个说来,佛陀既依照体、相、用、因、缘、果、事、理等八方来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 亦当依这八方面来认识本身和环境,才能八面玲珑,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经,如是以听教, 庶几获条贯统系之益矣。
   【注解】
 *.佛学:即智觉之学问,亦即破愚迷、求智觉的 方法。
 */信:自明见理,心无疑虑也。
 *0解:有二义。一、释之义。即释文义而消疑滞也。又具 云解释或曰解义。二、知解之义 。即谓由见闻义理而生之心解也。对於行而言。如信解、领解、悟解、了解之类是也。
 *1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 方法也。
 *2体:物之“一定不变”而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谓 之体。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为相。
 *3相:相者事物之相状,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义章 :“诸法体状、谓之为相。”
 *4用:理体或现象所发生之作用。
 *5因缘: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 例如稻种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
 *6因:原因之义。
   ?H10?缘:攀缘之义。又由藉之义,依藉於他者。
   ?H11?亲因缘:亦曰因缘。四缘之一。因即缘之意。此 非因与缘各别而论,亲因即名为缘。
   ?H12?无间缘:亦即等无间缘。等者等同之义。谓此缘 无有间断。
   ?H13?所缘缘:谓所攀缘之机会。
   ?H14?增上缘:谓起他法与以强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 麦等是。
   ?H15?果:木实之义。对於因而言。一切之有为法,前 后相继,故对於前因而谓后生之法为果。
   ?H16?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 果则必有因,是谓因果之理。
   ?H17?事:凡人类所作为所遭逢皆曰事。
   【附注】:
 (1)三大—(一)体大。众生心之体性,真如平等,无生无灭,无增无减, 毕竟常恒也。(二 )相大。众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乐我净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众生心之体性, 具足一切功德,内潜源底而薰妄心,外现报化二身教化众生,依此内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 间之善因而得世间之善果,后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为真如之体性,第二 为真如之德相,第三为真如之作用也。
 (2)四缘—旧译曰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新译曰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 缘。(一)因缘(亦曰亲因缘),谓六根为因,六尘为缘也。如眼根对於色尘时,识即随生,余 根亦然,是名因缘。(二)次第缘,谓心心所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三)缘缘 ,谓心心所法,由?缘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缘虑,名为缘缘。(四)增上缘,谓六根能照境发 识,有增上力用,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3)事理—因缘生之有为法谓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谓为理。即事者森罗万象之相,理 者真如之体也。
 (4)性—性释有四义:一者种子因本之义,二体义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别为性。
 【佛学讲座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一个航海者,要想航程顺利,在航行之前,除了先要 定下航行的目的地,熟悉航海之技术 外,其次就是要检修船只之毛病和校正方向盘,然后才能开始航行。而一个学佛者,要想学 佛路途无差,在解行之先,也得立下学佛之目标,了解研学之方法,接著就当要消除心中之 误会和确立正知见,然后才能研学佛法之内容。上来两篇,一“明佛义”,是点示目标;一 “知别相”,即略举方法,皆已如前述,今且言“消除误会”和“确立知见”。
  天、消除误会
   世人对於佛学所以产生误会*.的原因,不外有两种:一是自己本身, 随意假设理想*/ ;一是听信别人,捏造妄谈谬论。但是不论哪一种原因,皆不免或根本未见,而道听途说; 或虽有见,而认蛇为龙;或只见其事,而未究其理。如此的结果,他所领会的佛学,自然不 是佛学的真相,而与真正佛学,实有相当的差距。
   然而,先入为主,后入为奴,为人之恒情。既然这人对於佛学先前已有错误的观念,后来 即使再闻到真正的佛学,也就难以接受,反要加以排斥了。
   详细分析起来,一般对於佛学或学佛者排斥的错误心理,都为下列数端:(甲)迷信*0, (乙)?
   佛学十四讲
   消除几种误会
   消极*1,(丙)神权*2主义*3,(丁)忽略现实,(戊) 不合科学*4。依次驳斥於後:
 (甲)迷信属他,正信属佛:欲断邪正,先知标准。何者?所谓迷信,是指迷惑於 事理真相 ,而随加相信者,谓之迷信;反之,若能正确认识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则是正信。可 见信之迷正分别,主要在於是否正确认明事理真相而定。依此客观标准加以观察的结果,事 实与一般人所误会的恰好相反。真正迷信的是他们,而确实能以正信的惟属学佛。何以如此 ?让我们观察他们所信的是什麽?不外:㈠无谓有:万法因缘所生,本是暂起幻相,而他们却 执之为实有,而且贪取不舍,这如渴鹿奔逐阳焰*5,只落得一场空辛苦。㈡有谓无:真如本 性,虚灵不昧,而他们只因未见即斥之为无。这如近视之斥星辰,实在星辰布满虚空。㈢偏 陋执:中道难明,世人或偏空见,或偏有见,或主张唯心,或主张唯物,总是法执偏见;这 如瞎子摸象,给人一隅之讥。反观学佛者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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