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645|回复: 0

灯火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27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灯火灸

    灯火灸是灸法之一。指用灯草蘸植物油点火后在穴位上直接点灼的灸法。又称灯草灸、打灯火、焠法。操作时应蘸油适量,动作迅速,以防燃油下滴引起烫伤。当灯火灼及穴位皮肤时可听见轻微“拍”声,灯火即灭,称为一燋。每穴一般只灸一燋。灸后局部稍起红晕,应注意清洁,避免感染。《本草纲目》卷六:“灯火,主治小儿惊风、昏迷、搐搦,窜视诸病,又治头风胀痛。”临床还用于腮腺炎,呃逆,呕吐,阴痧腹痛,小儿消化不良,功能性子宫出血,手足厥冷等病证。

一般操作法:选定穴位之后,用龙胆紫药水或有色水笔作一标记。取灯芯草3~4cm,将一端浸入植物油(麻油或豆油)中约1cm,取出后用软棉纸或脱脂棉吸去灯草上的浮油,以防油过多点燃后油珠滴落造成烫伤。   施术者用拇食二指捏住灯心草之上三分之一处,即可点火,但要注意火焰不可过大。然后将灯火向穴位缓缓移动,并在穴旁稍停瞬间(此时浸油端宜略高于另一端,或呈水平状,以防火焰过大),待火焰由小刚一变大时,立即将燃端垂直接触穴位标志点(注意:勿触之太重或离穴太远,要似触非触,若接若离),此时从穴位处引出一股气流,从灯心草头部爆出,并发出清脆的“啪、啪”爆淬声,火亦随之熄灭。有的不灭,则可继续点灸其它穴区。灸火顺序为先上后下、先背后腹、先头身后四肢。点灸次数宜灵活掌握,一般3~5日一次,急性病可每日1次(但须避开原灸点),5~7次为一疗程。   特定穴操作法   1.取穴:特定穴A:在大椎穴区域。为全身疾病的反应区域。在此区域寻找阳性病理反应点,表现为局部压痛、皮下条索状结节等。下同。特定穴B:第七胸椎下至阳穴区域,是背部疾病的反应集中区。特定穴C:三阴交区域,是腹部疾病的反应集中点。   2.方法:取准病理反应点,将灯心草一端浸入植物油内,术者用拇食指捏住灯心草上1cm处,将火点燃,待火焰略变大,立即垂直触点穴位,此时发出一声“啪”的爆淬声,一般每穴每次淬一淬即可,个别可视病情淬2至5淬。即淬成∴形或::形,视病情况而采用每日1次,2日1次或1周1次。多数疾病灯火淬特定穴,随阳性反应点不断缩小及消失,疾病就显效至痊愈,反之则预后不良。
  1.本法灸火处多有小块灼伤,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灸后3日内不宜沾生水。   2.灯心草蘸油要适量,以不滴油为度,否则容易滴落烫伤皮肤。   3.对儿童体质敏感者,体弱及颜面,眼眶周围等部位,灼炷要小,灼爆要轻,壮数要适当,不可太多;头为诸阳之会,若多淬必会头晕几个月,切记。   4.动脉浅表部、大静脉浅表都、孕妇腹部均不宜点淬。   5.如遇毛发处最好剪去,淬灸后要保持穴位皮肤清洁,以防感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9 06:48 , Processed in 0.159277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