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973|回复: 4

[大德开示] 世尊亲口宣说的“忏悔文”--出自《金光明最胜王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35 编辑

佛告天帝释。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修行。欲为无量无边众生。令得清净解脱安乐。哀愍世间福利一切。若有众生。由业障故。造诸罪者。应当策励昼夜六时。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一心专念。口自说言。 归命顶礼。现在十方一切诸佛。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转妙法轮。持照法轮。雨大法雨。击大法鼓。吹大法螺。建大法幢。秉大法炬。为欲利益安乐诸众生故。常行法施诱进群迷。令得大果证常乐故。如是等诸佛世尊。以身语意。稽首归诚。至心礼敬。彼诸世尊以真实慧。以真实眼。真实证明。真实平等。悉知悉见一切众生善恶之业。我从无始生死以来。随恶流转。共诸众生造业障罪。为贪嗔痴之所缠缚。未识佛时。未识法时。未识僧时。未识善恶。由身语意。造无间罪。恶心出佛身血。诽谤正法。破和合僧。杀阿罗汉。杀害父母。身三语四意三种行。造十恶业。自作教他。见作随喜。于诸善人。横生毁谤。斗秤欺诳。以伪为真。不净饮食。施与一切。于六道中所有父母。更相恼害。或盗窣堵波物四方僧物现前僧物。自在而用。世尊法律不乐奉行。师长教示不相随顺。见行声闻独觉大乘行者。喜生骂辱。令诸行人心生悔恼。见有胜已便怀嫉妒。法施财施常生悭惜。无明所覆邪见惑心。不修善因令恶增长。于诸佛所而起诽谤。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如是众罪。佛以真实慧。真实眼。真实证明。真实平等。悉知悉见。我今归命。对诸佛前。皆悉发露。不敢覆藏。未作之罪。更不复作。已作之罪。今皆忏悔。所作业障。应堕恶道地狱傍生饿鬼之中阿苏罗众及八难处。愿我此生所有业障皆得消灭。所有恶报未来不受。亦如过去诸大菩萨修菩提行。所有业障悉已忏悔。我之业障今亦忏悔。皆悉发露不敢覆藏。已作之罪愿得除灭。未来之恶更不敢造。亦如未来诸大菩萨修菩提行。所有业障悉皆忏悔。我之业障今亦忏悔。皆悉发露不敢覆藏。已作之罪愿得除灭。未来之恶更不敢造。亦如现在十方世界诸大菩萨修菩提行。所有业障悉已忏悔。我之业障今亦忏悔。皆悉发露不敢覆藏。已作之罪愿得除灭。未来之恶更不敢造。 善男子。以是因缘。若有造罪。一刹那中不得覆藏。何况。一日一夜乃至多时。若有犯罪欲求清净心怀愧耻。信于未来必有恶报。生大恐怖。应如是忏。如人被火烧头烧衣救令速灭。火若未灭心不得安。若人犯罪亦复如是。即应忏悔令速除灭。若有愿生富乐之家多饶财宝。复欲发意修习大乘。亦应忏悔灭除业障。欲生豪贵婆罗门种刹帝利家。及转轮王七宝具足。亦应忏悔灭除业障。 善男子。若有欲生四天王众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睹史多天。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亦应忏悔灭除业障。若欲生梵众梵辅大梵天。少光无量光极光净天。少净无量净遍净天。无云福生广果天无烦无热善现善见色究竟天。亦应忏悔灭除业障。若欲求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亦应忏悔灭除业障。若欲愿求三明六通声闻独觉自在菩提。至究竟地求一切智智净智。不思议智不动智。三藐三菩提正遍智者。亦应忏悔灭除业障。何以故。善男子。一切诸法。从因缘生。如来所说。异相生。异相灭。因缘异故。如是过去诸法皆已灭尽。所有业障无复遗余。是诸行法未得现生而今得生。未来业障更不复起。何以故。善男子。一切法空。如来所说无有我人众生寿者。亦无生灭亦无行法。善男子。一切诸法皆依于本。亦不可说。何以故。过一切相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如是入于微妙真理生信敬心。是名无众生而有于本。以是义故。说于忏悔灭除业障。 《金光明经》是经中之王,它主要是阐述了如何忏悔,如何发愿,如何赞叹佛和佛法,及功德利益 。因为,忏悔,发愿,赞佛,是一切善法之首,一切佛都是以此成就,故说此经为经中之王。能见此经,听此经,读诵修持此经的人,必定成就不退转菩萨,必定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 能见此经的人,必定已值遇过千百亿佛,种得善根。有人读、讲此经,各路神仙天人,天王俱得大福利,精气功德增长,更加护持经卷所在之处 。宅主,村主,城主,国主读诵此经,宅屋,村庄,城镇,国家无有灾患,疾疫,怨敌,平安丰足 。如是《金光明经》,有大福德力,真实不虚 。 诵读七遍,不计时间,真心发愿,可得大利益。 南无金光明经!!! 南无金光明经!!! 南无金光明经!!!
发表于 2016-5-15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35 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35 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5 18: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35 编辑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30 12:34 , Processed in 0.201077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