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万物,和谐共生,是中国古人追求的与自然的相处之道。 看那“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滕王阁序》,唐•王勃),且听“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南宋•辛弃疾),再瞧“山头鹿下长惊犬,池面鱼行不怕人”(《题金家竹溪》,唐•王建)。 那么,怎样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呢?王建在《寄旧山僧》中这样建议:“猎人箭底求伤雁,钓户竿头乞活鱼”,倡导要怜爱动物、救助生命。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在中华文明悠久的历史传统中,有哪些动物保护的做法和思想吧。 【西周】 大司徒管山管林管鸟兽 西周统治者把对人口居住环境的考察和保护列入了官员考察的范畴。 《周札•地官》规定大司徒的职责是,除掌管天下舆图与户籍外,还要“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明确了大司徒的职责是考察动植物的生态状况,分析它们和当地居民的关系,并对山林川泽和鸟兽等动物加以保护,使之正常繁衍,保持良好状态,最终使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 给现代人的启示:古代官员不仅要管土地管树木管老百姓吃饱,还要管那些不能说话的山鸟虫兽,真是天人合一精神的一处现实体现啊! 【汉】 春夏时严禁毁鸟巢杀飞鸟 《汉书•宣帝纪》记载汉宣帝颁布诏书,宣布春夏两季不得破坏鸟巢,探取鸟卵,射击飞鸟。 敦煌发掘出的一处汉代遗址里,用一整面墙大书特书了皇家诏令《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其中有“孟春月令”不许破坏鸟巢的禁令,甚至空巢也不许毁坏。如果巢中有鸟和鸟卵,则全年都禁止破坏。不得杀害幼鸟的规定,则是全年“尽十二月常禁”。 给现代人的启示:中国人爱吃燕窝。事实证明,“血燕”根本就不存在。而燕窝中的极品——金丝燕也因为人们的滥采巢穴而到了几乎灭绝的境地。我们需要鉴别哪些饮食传统是可以保留的,哪些已不合时宜,哪些营养成分完全可以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从其他途径获取。 【明】 思想家李贽痛批食肉寝皮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的《三皇五帝纪》“有巢氏”条目中说:“太古之民,穴居野处,与物相友。逮后物始为敌,爪牙角毒,概不足以敌禽兽。……未有火化,饮禽兽之血,而茹其毛,取其皮蔽前后。” 李贽批评道:“人不足以敌禽兽,故茹毛饮血,圣人之权教也。今禽兽不足以敌人矣,何必食肉寝皮也哉。”意思是远古时,人类遭受野兽的残害,为了自卫和生存,所以“茹毛饮血”,圣人肯定这种做法也仅作为一时权宜。而现今禽兽已没有力量和人类抗争了,何必还要“食肉寝皮”呢? 给现代人的启示:这段话,可以看作我国古代提倡素食和抵制穿皮草的最早宣言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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