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197|回复: 7

[智慧人生] 机会,留给有教养的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久以前,我应约去一家报社做评委,他们要招聘9名编辑和记者。天气不好,我没有开车,我家附近的巴士也正巧可以到达报社门口。

  我上了车。正是上班的时间,车上的人很多,早就没有了座位,我就一手抓住吊环,一手拿起带的报纸看起来。也就是过了两站,一位大约有70多岁的老人上了车。公交车的喇叭里响起了“尊重老人是社会美德,请为老人让座,我们表示感谢!”的声音。我就站在车右侧靠前的位置,我的身边就是写“老残妇孕专座”的位置。可是,我却发现,那上边坐着的一位年轻人丝毫没有让座的意思,他似乎没有听到喇叭里的声音。车上的很多人都看他。看他无动于衷,我忍无可忍,主动对他说:“青年人,你坐的位置是老残妇孕专座,请你让给老人!”

  年轻人似乎没有听到我的声音,他把头扭向了窗外。

  任凭车上无数双眼睛投来鄙夷和愤怒的目光,年轻人始终没有让座。我始终看着他,也记住了他的相貌。 
  到了报社附近的站牌,我该下车了。我惊奇的是,年轻人也在这里下车了。我奇怪,这个年轻人不像是媒体的人员,媒体工作者应该没有这样的素质吧? 
  我到了位于报社大楼二楼的会议室,这里是招聘现场。我坐到了写着我的名字的座位后面,专家评委共计4人。 
  招聘程序开始了,每一个应聘者有5分钟的陈述时间。今天来的应聘者,都是笔试已经过关的优秀者,我们几位是来把关面试的,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第一个应聘者很优秀,我们几位评委一致通过了。第二个应聘者上来了。看着他,我十分惊诧,这个穿着得体的青年人,不正是我刚刚在公交车上遇到的主角吗?那个不肯为老人让座的人,正是他啊。

  他显然也认出了我,上台以后,站在我的面前,他也露出了十分尴尬的表情。 

  该他陈述了,但是我发现,他已经完全乱了方寸,表情局促,目光闪烁,满脸羞愧,答非所问。

  在场的人当中,刚才的故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理智告诉我,我不能当众戳穿他。但是,我内心决定,无论他现场回答问题多么圆满,我也会投上自己的反对票。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没有通过,他失去了一个人生的机会,而这个机会,也许可以成为他人生成功的起点。

      ——摘自网络

发表于 2014-6-9 1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教养,才算是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0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养是个人魅力的基础,个人修养的提高要靠自己平时的一言一行。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一个有个人修养的人,才称得上有人格魅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0 0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闲人 发表于 2014-6-10 07:09
修养是个人魅力的基础,个人修养的提高要靠自己平时的一言一行。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一个有个 ...

渴望人格魅力!什么是一个人的基本修养呢?平时的一言一行,敢问如何贴切自然真实的落实?最大的修养,当如何?跪请您示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1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我认为待人宽容,记住感恩,乃是做人最大的修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1 1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闲人 发表于 2014-6-11 06:59
我认为待人宽容,记住感恩,乃是做人最大的修养。

弦外有音:无论如何大慈悲的待人,任何时候,别负义忘恩,错失心灵.算是最大的修养,以观世音菩萨,地藏菩萨等……为首,是真正的修养!发自内心的尊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1 1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待人宽容,心心开了……记住感恩,心定了,幸福也有了着落。宽容像纯洁的梨花,片片雪白,阵阵心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0 2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奏心曲

本帖最后由 梨花若 于 2014-7-23 21:24 编辑

[quote]闲人 发表于 2014-6-11 06:59
我认为待人宽容,记住感恩,乃是做人最大的修养。北斗七星永远朝北,常怀感恩,报答天下恩情,灵魂所需乃大爱…这是各位老师为我续的最上好的慧命,永远感激佛是我们最愿意奏的心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3 00:51 , Processed in 0.144433 second(s), 20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