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475|回复: 1

[大德开示] 佛法遗产(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2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法的遗产中有两种,分别是善的遗产与恶的遗产。继承人也有两种,分别是善的继承人与恶的继承人。此处,我将说明《中部.法嗣经》的根本要义。


佛陀说:“诸比丘,汝等应继承我法,勿继承我财,我慰汝等,作是愿言:‘我诸弟子,是继承我法,非继承我财也。’”


这段经文的意义如下:佛陀的遗产包括了‘财的遗产’与‘法的遗产’两种。‘财的遗产’有三种,分别是‘助缘财’、‘世间财’、‘轮回财’。


食物、衣服、居住、医药等利益,称为助缘财。世间的声望、庄严、尊严、权力,世间的地位,诸如老师、国师、部长、有钱有势之人,拥有随从,这些都称为世间财。


愉悦的轮回,例如轮回到较高的地位、富裕的家庭、欲望需要都可满足的环境,以及轮回到天界、梵天,这些都称为轮回财。


至于法的遗产,之前已经解释过了。佛陀已预见到,在他证入般涅槃后,佛法会被这三种‘财的遗产’的极端增长所压倒,


就像汪洋中的岛屿,为三股大洪水淹没、浸入一样。因此,佛陀留下如此的警语:“诸比丘,汝等应继承我法,勿继承我财。”


怜愍,是指佛陀的忧虑或关切。佛陀忧虑的是,当大海的洪水涌现的时候,居住在岛上的人民会被洪水冲击而四处漂浮。


‘财的遗产’生起,扩张的时候,佛法中的弟子会被浸入而无所适从,进而阻断了无上的‘法的遗产’。


因此,佛法会留下如是的警语:“我诸弟子,是继承我法,非继承我财也。”所以,这三种‘财的遗产’会引起佛陀的忧虑与关切。


这三种‘财的遗产’是坏的遗产。另外,三十七道品则是佛陀所赞许的,可以清澈的心灵、从忧虑中解脱的遗产,因此,是善的遗产。


我们已经说明了善的遗产与恶的遗产,接下来要检视善的继承人与恶的继承人。有时,在‘财的遗产’中的某些遗产是受到佛陀赞美的。


它们是一团食、粪扫衣、树下住、陈弃药(由尿发酸所制成的药),这四种‘财的遗产’称为佛陀的遗产,它们是佛陀所准许的四种伟大传统。


如果在这种情形下,就可以解释佛陀为何会接受一般奉献者所布施的‘余财’,正如他所说的:“多余的寺庙、居住地点等等。”


包括律、经、论三藏在内的学习圣典,是修持佛法与实证佛法的基础。只有学习圣典安立了,其余的两种佛法也才能够稳固下来。


现在是劫微弱的时刻,人的生命时间也在减少中。因此,护持学习佛教圣典长达五千年的责任,就显得很伟大。


身为佛法的奉献者与护持者,这些僧侣的身心强度也在减弱中。因此,佛陀预见到,这些奉献者与护持者想要在未来的时刻,


去承担护持圣典以及单独住在树下,不对‘余财’妥协,是不可能的。这是一项理由。对于修行资粮不足的人,佛陀预见到,


提供给他们的修行功课,例如广泛地学习圣典、布施、持戒、提供资粮等,保障他们在来生的时候可以从苦界中解脱,


并且在下次佛法的阶段,可以从世间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是另外一项理由。在此处,我们可以说,如果上述属实,


就等于是佛陀亲自巧妙地救度众生,让他们避免在‘财的遗产’中流转。在这点上,我特别要指出,因为学习圣典的奉献者与护持者,


不可避免会与‘助缘财’、‘世间财’有所关连,为了不沉溺在‘财的贪欲’上,佛陀所开示的,以及留传下来的‘观察净’修行法门,


例如:如理观察钵食、如理观察衣,就要加以关注。所以,如果这些修行人依照‘观察净’的仪轨,生起资具依止戒律所思的智慧,


就可以乘此智慧之船,从两种‘财的贪欲’中解脱出来,即使他们必须生活在‘财的贪欲’当中,也不可能沉浸、漂浮在财的汪洋大海中。


所谓的沉浸、漂浮,它们的意义是指:在‘助缘财’、‘世间财’、‘轮回财’这三种财当中,失去了觉察过失的智慧,就是所谓的沉浸。


长时间缺乏力量觉察过失,即使经过生命的三个阶段,还是在这三种财里面享乐,这就是所谓的漂浮。


为了防范所谓的沉浸与漂浮,佛陀在《法句经》第一五七偈颂中就说:“三时中一时,智者应醒觉。”


这是说,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一个时期是沉浸、漂浮的,就应该在第二个时期当中努力自我净化。


不过,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二个时期当中,还是沉浸、漂浮的,就应该在生命的第三个时期当中努力自我净化。


在此,所谓的自我净化,是指摆脱了对于‘财的遗产’的执着之后,在三十七道品中安立下来。这就是指,在‘四种圣人财法’中自我安立。


它们分别是:衣寂静:在衣着上很容易满足;乞食寂静:在乞食上很容易满足;住所寂静:在住所上很容易满足;修习乐:在静修中生起喜乐。


佛陀说过,如果一个人在生命的三个时期,都是沉浸、漂浮在‘财的遗产’中,他就会被丢进苦界当中。


因此,佛陀在《法句经》第二四十偈颂中就说:“如铁自生锈,生已自腐蚀。犯罪者亦尔,自业导恶趣。”


这段佛陀的开示,提到了一位在只树给孤独围去世的比丘。由于这位比丘在临死前还执着他的衣服,结果就重新投胎为寄居在他生前僧袍上的虫。


如果连执着在衣服上,都会让一位修行人落入苦界当中,那么对于更为巨大的执着,还需要说什么吗?


衣服应该视为僧团的共有财产,所以是法的财产。这位发生问题的比丘,也是细心护持二二七条毘奈耶学戒的修行人。


所以说,一套僧服可以让具足二二七条学戒的比丘沦入苦界,那么对于只有受过五戒的一般凡夫而言,他们对财物充满了贪爱、嫉妒,结果会如何还需要多说吗?


因此,一位有修行的人应该观想和要求厌离心(由于观想这个世界的悲苦所生起的恐怖感)。我现在举例加以说明。


曾经有一位富人家,他坐拥金银财宝,可是为了避免在艰困的时候遗失这些财产,就把它们埋到地底下,只保留价值约六万的现金、稻米、衣服与装饰品,可以随时使用。


这位富人有六个儿子。他死亡的时候,将财产平分为六份给六位继承人,而埋藏在地底下的财产,也以同样的方式分配。


不过,这些埋藏起来的财产,只有当这些主人自己从地底下挖出来,才能为这些继承人所拥有。


有一个儿子非常贪婪,对于可以直接使用的财产,他相当不满足,有意垂涎埋藏起来的财产,不耐于长久的等待。所以他努力挖掘出宝藏,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非常精进,不会把日以继夜的努力当作是一种负担。所以,他用尽心力,努力挖掘那些埋藏起来的财富,结果他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非常执着,从继承财产开始,他的心总是悬挂在财产上,因为他太执着在财产上面,于是寝食难安。所以他全心全力挖出那些埋藏起来的财富,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非常聪明、机灵,他就设法建造机器来挖掘宝藏,所以就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则缺少贪婪心,他认为一万元的财产就够用了,不需要那些埋藏起来的财宝,安于那些可以直接运用的遗产。


有一个儿子挥霍无度,花掉所有的财产,最后连购买挖掘宝藏铲子的钱都没有剩下来。他堕入犯罪歧途,终于被放逐到他乡流浪。


在这个例子当中,佛陀就像这位富有的父亲,戒清净与法学习就像直接可以使用的财富,建构心清净的禅定与神通,就像埋藏起来的宝藏。


譬如见清净等的四种世间智慧,就像埋藏起来的黄金;而出世间的智见清净,就像埋藏起来的珠宝,佛教内的凡夫与比丘就像这六位继承人。


在佛教当中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充满贪婪的第一个儿子。他们不会满足于戒清净与法学习的资粮。


他们认为,以这种资粮不会遇见佛法或者变成佛法的继承人。为了达到更高的清净之道,他们蕴育了巨大的欲望,不达目的,绝不终止。


具足‘勤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努力精进的第二个儿子。这种修行人只有当他们着手去追寻还没有拥有的高等成就时,内心才会感到快乐与自在。


具足‘心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强烈执着的第三个儿子。这种修行人一旦认知到修持一项功课会产生巨大的利益,他们就会祈求强烈的占有,他们的心也不会漂浮到其他的事务上。


具足‘观神足’的修行人,就像聪明机灵的第四个儿子。这种修行人只有当他们着手去追寻难以证得、深沉但又可以生起巨大利益的智慧时,内心才会快乐与自在。


缺少‘神足’却只拥有初级欲望、精进、心与智慧的修行人,就像满足于现有财产的第五个儿子。


这种修行人缺少信与‘欲’,他们甚至认为在今生当中是达不到更高的清净道。由于他们缺乏精进的力量,纵使勉强去实践,也会欲振乏力。


因为他们的意志力是脆弱的,所以会反对精进,并认为不可能证得更高的清净之道,于是他们的心没有贯注在这种修行功课上。


当他们听到众多的理论与开示,可能会动摇。由于缺少知识与智慧,他们认为这种修持功课超过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就加以拒绝。


因为佛陀期待这种修行人,才会如是说:“修习欲神足!修习勤神足!修习心神足!修习观神足!”


佛陀在这些语句中驱策一切众生强化他们的‘神足’,例如‘欲神足、勤神足’等,只有这样子,才会生起新的欲望与新的思想。


在佛教中,德行上有缺失的凡夫与比丘,就像是第六个儿子。对于一般凡夫而言,在护持三皈五戒、八关斋戒等常戒上有所缺失的修行人,


就不具足优婆塞、优婆夷的特质,仅仅是佛法的继承人而已。对于比丘与沙弥而言,犯了波罗夷戒(失去出家身分的罪行),


就不具足好比丘或好沙弥的特质,只是佛法的继承人而已。如果一般的凡夫,即日起发愿护持三皈五戒,就可立即成为优婆塞、优婆夷的佛法继承人。


这个例子说明了,有许多修行人的确是列在佛陀这个父亲的遗产当中,可是只有以‘四神足’当中的任何一项为基础的修行人,才能够享受到这些遗产的全部利益;


连‘四神足’当中任何一项都没有具足的修行人,只能享有这些佛法遗产的表面利益,他们没有机会享受这些遗产的真实本质。


有些修行人因为任意花费他们的遗产,甚至没有机会享有这些遗产的表面利益,因此与佛陀的遗产、佛法的遗产切断关系了。


善良的、有德行的修行人,会觉察出什么是善的遗产与恶的遗产?什么是决定的遗产与未定的遗产?什么是善的继承人与恶的继承人?


如果这些善良的、有德行的修行人,渴望变成佛法中恶遗产的继承人,他们不会在过去生累劫中付出努力;


就是因为希望变成佛法中善遗产的继承人,他们才会付出努力;若他们渴望变成未定的继承人,就不会修持布施等;就因为他们渴望成为决定的继承人,才会修持布施、戒律与禅定。


以既有的事实来细心观察,从成为佛陀的弟子暨继承人的行者身上,佛陀并没准许他们成为恶的继承人、未定法的继承人,因此佛陀是反对佛法中的恶遗产的。


这些修行人应该努力成为三十七道品这种善法遗产的继承人,努力成为决定法的继承人。在多生累劫的轮回中,不论是何时修持了布施、戒律与禅修的行为,


由于众生通常希望藉由这些善的行为,能够在来世转生人类的时候,可以遇见佛陀,可以从世间的痛苦中获得解脱,或者可以证得道智、果智与涅槃。


所以对他们而言,希求‘法’的遗产是很稀松平常的。可是,希望藉由这些善的行为,在未来生中可以遇见佛陀,并且获得世间的财富与地位,这就很少有了。


他们很少渴望这些‘财的遗产’,也很少渴望以这些善的行为,来获取‘有成就、财成就、轮回成就’的机会。


然而在今天,‘助缘财’、‘世间财’、‘轮回财’这些恶的遗产却变成主导因素。现代社会的男女,不再喜欢听到与上述三种财相反的‘四圣种财’。


四圣种财,是很容易在食、衣、住上面满足的,而且可以在禅定与观禅的功课中获得喜悦与快乐。


四圣种财之所以被称为‘四圣种法’,就因为这是诸佛、诸阿罗汉、诸圣者佛弟子及佛法的继承人,所不能弃置的法门。


在此处,是提醒已经具足智慧的修行人。面对在智慧上出现瑕疵的修行人,只要大量去做善事,就可以称得上是善良的修行人。


不过,对于已经具足智慧的修行人而言,若希望在今生或来世在天界中成为决定法的继承人,就要受持活命戒、安立身念处;


而且在一天当中至少有三个小时,去努力觉察身体的五蕴及完成无常、苦、无我三实相的观照。


如果他们可以在五蕴中觉照出三实相并证悟道智,就可以成为决定的继承人,达到初级预流圣人(初果)的位阶。


为此,请参阅拙著《诸相手册》、《明智道手册》、《第一义谛手册》、《四圣谛手册》及《第一义谛灯炬》中有关涅槃的章节。
摘自缅甸雷迪禅师所著《佛教手册》


发表于 2013-6-25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清净,远离恶行少烦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7 01:05 , Processed in 0.132161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