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353|回复: 5

[素食与佛教] 吃肉是吃母亲肉 众生无知实堪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3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索达吉堪布

    世间人有这样的习惯,不属于自己的,始终不愿意帮助,只要是属于自己,绝对不能伤害,即使人已经死了,也要尽量去饶益。现在菜市场里卖的肉比较多,如果人人像大乘佛教所讲的那样,对众生有一种父母之感,那肯定不敢吃它的肉。毕竟这是母亲的肉,不管前生或是来世,它都当过我的母亲,吃母亲的肉,真的特别特别可怕。可惜的是,无数众生并不知道这一点,一旦知道的话,决不会像现在这样。

  《广仁录》中有一个故事说,在四川蓬溪有一个人,原来在那里当县官,后来辞职回乡。回去的途中,在朋友秦先生家里借住一宿。当晚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妇女对他哭诉说:“我是秦先生的妻子,生前曾谋杀我先生的姨太太,因而死后堕落为母羊,现于羊栏中。明天秦先生要杀我来招待你,我死不足惜,可是我腹中的小羊,若因我被杀而同死,那么我的罪过更加重了。”

  那人早上醒来,天都已经亮了(就像现在有些学佛的人一样,特别爱睡懒觉),他把夜间的梦告诉秦先生。可是不巧得很,那只母羊刚已宰杀。秦先生大为悲恸,抱着母羊的尸体失声痛哭。(以前上师如意宝在许多地方劝大家不要杀生时,也说:“我们附近的很多旁生,以及自己家里的宠物,很可能是前世或今生亲人的转世。”)后来他们全家和那个客人,再也不忍吃那羊肉,就把死羊连同胎中小羊,一同葬在旷野。

  所以,我们若知道周围的旁生,前世今生跟自己是什么关系,根本不敢吃它的肉。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我执和我所执。其实我执和我所执并非实有,圣天论师说:“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如果“我”有真实的自性,那修行人没有必要去观无我。但众生由于俱生我执在作怪,本来“我”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我所”也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所”。有了我和我所之后,自然就有了他和他所,于是便如《入中论》所言,最初将五蕴妄执为我,进而依之产生我所,颠倒执著诸法为实有,以致漂泊在轮回中,始终无有自在[注:论云:“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如水车转无自在。”]。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菩提心很难生得起来。因为菩提心的范围相当广,她普及的是一切众生,并不局限于我和我所。有了菩提心的话,凡是有生命的众生,一定都会帮助,但在世间上,纵是举世闻名的慈善家,所做的善事也有一定的限度——对自己的家乡或有关系的人,就愿意去帮助,而其他众生,则不轻易伸出援助之手。

  现在也有一部分人,当旁生遇到生命威胁时,让他花钱来放生,他不愿意;而把钱捐给学校或慈善机构做一些善事,他很愿意。尽管他的我所范围稍微扩大了,愿意把钱捐给社会,但这只包括在人类群体中,并没有把天边无际的众生作为我所。

  我们每个人从无始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串习,即生中若没有受过大乘教育,执著“我”的习气很难改变。作为大乘佛教徒,每天应该观察自己,看在一天当中,不管是发心也好,做事情也好,为自己考虑了多少,为众生考虑了多少?这样一统计下来,我们的过失会暴露无遗。我们凡夫人真的很坏,如果认真观察,几乎天天都在想着自己,为众生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转载自:http://www.xuefo.net/nr/article6/60152.html

发表于 2012-12-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每个人从无始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串习,即生中若没有受过大乘教育,执著“我”的习气很难改变。作为大乘佛教徒,每天应该观察自己,看在一天当中,不管是发心也好,做事情也好,为自己考虑了多少,为众生考虑了多少?这样一统计下来,我们的过失会暴露无遗。我们凡夫人真的很坏,如果认真观察,几乎天天都在想着自己,为众生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每个人从无始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串习,即生中若没有受过大乘教育,执著“我”的习气很难改变。作为大乘佛教徒,每天应该观察自己,看在一天当中,不管是发心也好,做事情也好,为自己考虑了多少,为众生考虑了多少?这样一统计下来,我们的过失会暴露无遗。我们凡夫人真的很坏,如果认真观察,几乎天天都在想着自己,为众生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忏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忏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忏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23 07:21 , Processed in 0.134678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