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413|回复: 3

[素食常识] 教你终身吃素的几个过渡方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圆 于 2011-12-14 12:52 编辑

045.jpg

    古老的中医学一直是主张多用清淡素食,少用肥腻厚味。佛教的朔望斋戒则被认为有利于修正月潮引力对于人的情绪的影响。现代的医学研究进一步指出素食者可能比非素食者更健康。不过,作为一名素食者,不必过分强调素食对健康的好处,最重要的是改变对生命和世界的态度。

  曾任国际素食者联盟主席的马克斯威廉•格林(Maxwell G.Lee)先生说:“生命是一个整体,每一部分都在相互影响。人类对其他生灵的态度、饮食习惯、如何看待大自然等,都会直接影响人口和人类存亡。”


  他还认为,作为一名素食者,不必过分强调素食对健康的好处,而应该更重视素食主义作为一种道德情操所能带来的影响。近年来,素食主义已发展成生态保育和生态伦理的一部分。


  然而,怎样才算一名真正的素食者?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素食者?在成为素食者的道路上,你会遇到哪些麻烦?这正是当下中国有心素食的人们所关心的问题。

  终身吃素的条件
  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素食者,不仅从自己健康的角度考虑,更重要的,是要关注我们环境生态的和谐与安宁。


  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素食者,首先得接受素食主义的理念。这并不难,只要你是一个有理性、不执拗的人,同时又有机会接触一些素食者,或看到与素食主义相关的一些文字。有关素食营养、人道和环保低碳的理念,并不高深玄妙,反而是非常朴实和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一旦了解之后,稍微与自己在生活中的体验对照尝试,你就能立即体会到素食的好处。


  接受了素食理念之后,对于有些性格坚定果决的人,马上就能改掉吃肉的习惯,从此长年茹素,毫不困难。这类人在佛教中被称作是“善根深厚”的人,按一般世俗的眼光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起码也算得上是能做大事的人。


  但人群中善根深厚或能做大事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虽然接受了素食理念,知道吃素比吃肉好,但要下决心戒肉吃素,一般都要经历一个适应过程。毕竟发愿终身吃素,是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


  如果你觉得立即改变吃肉的习惯困难很大,也不妨慢慢改变。比如考虑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尽量不再吃牛肉猪肉等,等到习惯了,再逐步放弃鸡鸭鱼和海鲜之类;也可以先实行每天吃全素一餐,习惯了之后再增加次数。


  佛教徒由吃“花斋”过渡到吃“长素”的经验,也可以作为现代素食者的经验借鉴。先是固定每月初一、十五吃斋念佛,全天茹素;然后渐渐增至每月“六斋”、“八斋”、“十斋”。其“十斋”日子为每月农历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


  另外,每年有许多佛菩萨的纪念日,一般统计下来有四五十个之多。在这些日子里,善信们也都是吃素念佛,洁身净心。做到上述要求之后,佛门中还有“三斋月”之说,即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全月长素斋戒,念佛行善,其功德会比平日加倍增长。


  只要一个人能如此由少渐多地坚持下来,不急不躁,不间不断,达到完全戒荤吃素,终身“长斋”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如果你并不是一个宗教信徒,但也想安全舒适、顺顺利利地由习惯肉食过渡到完全素食,那么也有比较平稳的方法可以施行。除了前述的阶段性渐渐适应之外,最好还要想方设法增加对素食的信心,这是最为重要的。


  一般前功尽弃的例子并不是身体不适应,而是信心不足,抵挡不住长年习惯性的饮食方式和外界的诱惑。


  为此,建议初期吃素者多跟素食朋友来往,积极参加素食者团体的各种活动,多了解素食的方法和相关知识,这是树立和坚定信心的最好办法。


  尽量不要参加非素食的公开筵请和私人的吃喝聚会,要等到半年至一年以后,待素食的习惯真正养成,方可随心随缘与非素食者相处。


  当然,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素食者,最重要的是改变对生命和世界的态度。从改变生活节奏和价值取向开始,令自己的生活变得清淡、简朴、从容、自在。不仅从自己健康的角度考虑,更重要的,是要关注我们环境生态的和谐与安宁,进而去探索生命的本质,最后获得人与世界和谐一体的最终归宿。这样,素食便可由简单的改变饮食习惯,而渐渐走向“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发表于 2011-12-14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2-15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9 01:40 , Processed in 0.173420 second(s), 20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