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700|回复: 4

不要得理不饶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不讲理,是一个缺点;人硬讲理,是一个盲点。理直气“和”远比理直气“壮”更能说服和改变他人。
  一位高僧受邀参加素宴,席间,发现在满桌精致的素食中,有一盘菜里竟然有一块猪肉,高僧的随从徒弟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来,打算让主人看到,没想到高僧却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盖起来。一会儿,徒弟又把猪肉翻出来,高僧再度把肉遮盖起来,并在徒弟的耳畔轻声说:“如果你再把肉翻出来,我就把它吃掉!”徒弟听到后再也不敢把肉翻出来。
  宴后高僧辞别了主人。归途中,徒弟不解地问:“师傅,刚才那厨子明明知道我们不吃荤的,为什么把猪肉放到素菜中?徒弟只是要让主人知道,处罚处罚他。”
  高僧说:“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无论是有心还是无心。如果让主人看到了菜中的猪肉,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当众处罚厨师,甚至会把厨师辞退,这都不是我愿意看见的,所以我宁愿把肉吃下去。”待人处事固然要“得理”,但绝对不可以“不饶人”。留一点余地给得罪你的人,不但不会吃亏,反而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感动。每个人的价值观、生活背景都不同,因此生活中出现分歧在所难免。大部分人一旦身陷斗争的漩涡,但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响了胜利的号角,但这却也是下一次争斗的前奏。因为对方虽然“战败”了,但为了面子或利益他自然也要“讨”回来。
  在日常生活中,切记:留一点余地给得罪你的人,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少讲两句,得理饶人。否则,不但消灭不了眼前的这个“敌人”,还会让身边更多的朋友疏远你。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放对方一条生路,给对方一个台阶下,为对方留点面子和立足之地。这样做并不是很难,而且如果能做到,还能给自己带来很多好处。如果你得理不饶人,让对方走投无路,就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不择手段,不顾后果,这将对你自己造成伤害。放他一条生路,他便不会对你造成伤害。即使在别人理亏时,你在理已明了的情况下,放他一条生路,他也会心存感激,就算不如此,也不太可能与你为敌。这是人的本性。况且,这个世界本来就很小,变化却很大,若哪一天两人再度狭路相逢,届时若他势强而你势弱,你想他会怎么对待你呢?得理饶人,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
发表于 2011-10-2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之道,以刚介为自立之基,以敬恕为养性之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9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切记:留一点余地给得罪你的人,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少讲两句,得理饶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9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解怨释结烦恼少,得饶人处且饶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8 06:14 , Processed in 0.132149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