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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与佛教] 宣化上人:欲度众生 先不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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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0311151003248.jpg

众生乃众缘和合而成,众十二因缘演变而成人。蚂蚁乃至细菌皆是众生。我们不用往外找众生,人自性(身)中已有无量众生。现在科学发达,可证明人体中有很多细菌和微生物,五脏六腑中有无量众生。
人吃的食物也是众生,如猪肉、牛肉、鱼类等,这些肉类中有很多细菌。不吃这些肉类,肚里就没有了这些细菌的种子。吃那一类众生较多,即与之成为眷属,与彼因缘加深,而致纠缠不清不能分离。吃猪肉多者,有机会生为猪。吃牛肉多者,则生为牛。若多吃米是否也变米呢?米是无情,而众生是有情。若啖食有情众生,即会生为有情众生。吃无情众生,却能助长法身慧命。
人若禁食那一类众生,即是度那一类众生。“度”,即渡过苦海,登涅盘彼岸。人若明白这个道理,则不应吃众生肉。
从前有一个吃肉的人,死后到阎罗王处。他生前曾吃过的肉类众生,都要来跟他算帐,吃肉者还自我辩护:“我虽然吃肉,但罪不归我,应归咎卖肉贩。”于是阎罗王传召卖肉贩,卖肉贩亦自辩:“我所以卖肉,皆因有人买肉。若无人买肉,我又何必卖肉呢?”卖肉贩跟吃肉者互相争论。
后来两人把责任推在屠夫身上,阎罗王又召见屠夫,屠夫也自辩说:“我确是宰猪,但是有人买,有人吃肉我才会屠宰,若无人买,无人吃,我也不会宰呢!”于是各说各的道理,所说的尽是造罪业的道理。结果,阎罗王仍然判食肉者偿还血债。可见我们吃那一类众生,就与那一类众生结下不解之冤,所谓:“肉字里边两个人,里边还吃外边人,众生还吃众生肉,仔细思量人吃人。”楞严经中云:羊死为人,羊既可为人,猪牛亦可为人。
若未得天眼通,不能观察其因缘,则以为猪即猪,羊即羊。人多吃众生肉,把本有的自性埋没了,失去灵性,变成愚痴。故欲度众生,先戒食众生肉。人欲度众生,先度自性众生,度众生还要离相,无所执着,方为真度。
  (转)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香馨 于 2011-8-17 09:41 编辑

一个不吃肉的小孩子的话
http://bbs.bushine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5697&extra=page%3D1
  这是一个现年16岁的男孩与他母亲之间的故事。
  
  这个男孩从出生后就开始吃素了。
  
  当男孩5岁时,有一次在超市,母亲问他:“你怎么知道什么是素食,什么不是?”
  
  小男孩说:“这要看它们是否有眼睛、鼻子和嘴巴。你看蔬菜有眼睛吗?”
  
  当男孩10岁时,母亲问他:「“你为何不能吃活生生动物的肉?”
  
  男孩紧紧握住母亲的手,天真地问:“妈,你爱我吗?”
  
  母亲回答:“当然爱啊!”
  
  小男孩接着说:“那如果有人要咬我,你会怎么做?”
  
  母亲说:“我绝不会让他们这么做。”
  
  后来,母亲忍不住又问:“那为什么你不能吃动物死尸的肉?”
  
  小男孩抬起清秀可爱的脸庞说:“妈,你还爱我吗?”
  
  母亲回答:“当然啊”。“那假如有一天我死了,你把我的身体埋葬了,但是却有人把它挖出来吃,你会怎么办?”小男孩问。
  
  “我会跟他们打起来。”母亲回答。
  
  如今这个小男孩已经16岁了,长得高大健壮又聪明,而且对茹素的饮食方式依旧奉行不渝。
  
  他将来想当律师。经过多次讨论之后,男孩说:“宇宙的法律是:假如有生命,所有的众生彼此之间,包括动物在内,都适用相同的法律。不过我们人类非常自私,只遵守我们自己的法律,而不尊重宇宙的法律,也就是万物同一体、和谐共处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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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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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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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顶礼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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