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311|回复: 9

[以戒为师] 积阴德最最快最最大的方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积阴德最快最大的方法!冥罚淫律篇: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圠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  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卣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幤即受苦于地狱,个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此即同性恋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奣: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 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准施行。
  谨  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 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 上帝所定,秘之玉箧, 文帝恳求 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灮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 玉帝准后,颁《轮科》彠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 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古时要广传多人,非耗费很久时间,甚至数百年以上方能流传天下,然拜网络科技所赐,如今只要移动鼠标点按贴文,一夕之间即可完成古时不可能的任务, 上天慈悲,亦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

朋友如果你想在最短时间根戒让你痛苦无边的淫邪乃至达成心中所愿,请将此戒淫宝文传给更多的人看到,让他人因你的善心流传而得大利益(心诚则灵全赖你信不信!!!)切莫入宝山空手而归!!!!
发表于 2011-7-12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戒邪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戒邪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種清淨明誨》經文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阿難。雲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雲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雲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份。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份。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炫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雲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熱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蓄。乞食余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是一顛迦。消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海。不成三昧。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婦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洩佛密因。輕言末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雲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雲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三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4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4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9-27 07:08 , Processed in 0.504065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