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密宗续部中说文殊、观音、手金刚分别代表佛的智慧、慈悲和能量。文殊是代表佛的智慧的,也就是佛的智慧的人格化;观音是代表佛的大慈大悲,也是精神的人格化;手金刚代表佛无限的能量。真正的文殊、观音是真智和大慈悲心,如何皈依观音呢?不是皈依观音的像,而是心中产生大悲心,这才是真正皈依观音。你心中无慈悲,慈悲的观音也帮不了你的忙;自己心中有了观音慈悲的精神,才能得到观音的保佑和感应。文殊也是同样的,因此说佛像都是俗谛的假相,可以因人因民族而异。藏传佛教的度母也是观音,四臂观音、千手观音是男身,汉传佛教的观音也是男身像,南海观音则是女身像,藏族称她为度母。佛像的服装、饰物都随民族文化影响而异,无固定形象,都是假相。所以密宗续部中说文殊、观音是大智和大悲心,是无色无相的。文殊、观音的色相属于俗谛假相。佛的智慧是遍知一切的智慧,它的覆盖面和一切事物的总量相等,所以称“正等”。正等就是知识和智慧对象的数量和范围大小是一样的,只有佛的智慧和知识的总量才是相等的。知识永远是无穷无尽的,而一般人的智慧和知识却是有限的,达不到“正等”。正如《圆觉经》所说“觉遍十方界”,觉就是佛。佛的智慧所到之处,便有佛体、佛能,所以说佛是无处不在处处在。这种遍及一切的佛,就是无形无相、不可思议的佛,所以把相打破以后,才能感到没有局限性,不是这里有佛,那里没有佛,佛是这种样子,那种样子。空气是看不见的,所以到处都有。佛的智慧也是无形的、看不见的,所以遍及十方界,因此说真正的佛是无形无相的。地球再大,对整个宇宙来说只是小小的尘团,无法和虚空相比。因为地球是有形的,虚空是无形的。一切都在虚空之中,万物生于虚空,虚空遍及万物,宇宙整个都在虚空之中。“觉者如虚空”,佛如虚空,遍及一切。佛若有相,就无法遍及一切,就无法超时空。释迦牟尼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生于印度,说法几十年,最后圆寂了,佛也就没有了,这是一种有时空限制的有限的化现佛。真正的佛无时空限制。释迦牟尼代表佛的一种化身,代表诸佛宣扬佛的真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俗眼所看到的相都不是真相、实相,见虚相时,见缘起相时,你才真正见到如来了。你见到如来是假的、空的、性空、假有时,你才见到佛的真理了。佛的真理是平等的,佛没有特权。有人说:“世间是空的,谁说佛是空的?否则修佛干什么?”所以,特别要讲佛也是空的,空理到处是一样的,没有说过佛不空别的一切是空的。从事相上来说一切都是有的,从理相上来说一切都是空的。
“颇有众生,得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意思是说众生听到金刚经中这种说法,会不会相信?“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即你不要这样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时小乘教说佛法只能存在五百年。“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 …….. 得如是无量福德。”金刚经这样深奥的佛理,一般人是不会信仰的,信奉证明不仅给一佛二佛,而是曾在无数佛前闻过法,发过心,发过善愿,才能产生信心。这段文字中“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义净本作“有诸菩萨,具戒具德,具慧”,与藏文本同。“以此为实”就是以此为根据。这段经文是说:即使在佛灭度后的末法时代,仍有许多具戒德智慧的大菩萨出世,能对这类高深的般若经典产生信心,进行奉持,能诚信奉持此类般若经典,就足以证明他们在以往世于无数佛处种过善根。闻法难,生信难,闻大乘般若法更难。更难的是理解和相信。空法过去就称为“密法”,佛对小乘弟子不讲空,因为他们理解不了反而不相信。只有对能达到大乘层次的弟子才讲大乘佛法,小乘弟子的智德均未达到相信的程度。一说佛空了,心中的偶像也崩溃了,这还了得。你说佛也是空的,我们还信什么?能闻此空法,产生信仰,本身就足以证明此人有缘,过去世种过善根。没有善根的人,有魔障的人,没有对这种高深经典产生信解的福德。因此佛说:“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具有福德的人,具有智慧的人,具有慧眼的人,才知道这是佛法的核心和精华,才能深信不疑。当知此人,非于一佛承事供养,植诸善根,已于无量百千佛所行奉事,植诸善根。“闻是章句”就是听到这样的话,甚至能产生一刹那的纯净信念,如来都会觉知,这些众生会种无量福田。“福聚”就是很多福的意思。原来的罗什本上是“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意思是别说经常相信,即使是一刹那的诚信的念头也能种善根。“如来悉知悉见”即如来都会知道。因为如来是遍知一切的,究竟他的因缘是什么?他的福报是什么?什么地方生的?将来死了以后转在什么地方?佛都清清楚楚。“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义净本作“彼诸菩萨当生,当摄无量福聚”。为什么信奉此经就能种无量福田呢?因为奉行此经的菩萨无人我相、众生相、生存相,不执著法相、非法相。因为人我相、众生相、生死相、法相(正法相)、非法相(邪法相)都是执实虚妄相。无相般若的作用,就是把有限的东西变成无限的东西。就是用这种无限法,无相的心才能变成无量的功德,有了相就被限制住了。“是诸众生,若心取相 …… 不应取非法”。无我相,无众生相,无生存相,不执著法相,非法相。“相”都是世俗分别心引起的虚妄执著相,从真如理性的角度看,一切事相都是虚妄,如梦幻泡影,不应当看成真实的而助长妄念妄想。不但对一般事相不应执著,就是对佛法也不应执著。“以是义故,如来常说……何况非法。”如来经常对他的弟子说:“你们这些比丘应当知道我说的法都是工具。”佛常说“法如船筏”。船筏是渡江渡海的工具。具体地说:
1. 一切佛法都是超度众生脱离愚味和苦难大海的工具和手段。 佛在世间说法,对世人说法,只能根据世人的理解程度说法,因此,一切法都是权宜之法,方便之法。因为世人的智能结构习惯,只能这样讲,否则理解不了,故是应机说法,对什么人说什么样的法。只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一个人脱离苦海,产生智慧,在精神修养上起一定的作用,佛的作用就达到了,不能过多要求。所以有小乘、大乘、显乘和密乘之分,都是根据不同的对象来说,不能一律对待。有的人适合念佛号,不能理解更深的经典,对空慧也不理解,只念阿弥陀佛就行了,念比不念强。思想集中起来多想善心少想恶心,可以拯救思想精神,脱离苦海。信仰也是这样,一执著思想就僵化了,就不能前进了。《金刚经》就大刀阔斧地破一切执著,《金刚经》是有破有立,叫你不要停留在一个地方固步自封,执著僵化。 2. 一般习惯上,“佛法”是指佛的教言和佛典佛书,语言、文字形式的,这类佛法只是一种理解真佛法的辅助手段。 真正的佛法是指人的智慧觉悟和思想行为。当佛的教导变成了你的智慧、你的精神,变成你的思想行为时,佛法才对你起了作用,否则始终是两张皮。“法性”是指人和事物的本质规律。因此这类权宜之法、文字般若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后,就可以抛弃,就像过江到彼岸后抛弃船筏一样。但有些人片面地理解“不应取法”和“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之语,以为佛法无用,轻视经教,在没有过河之前就想抛弃船筏,岂不可笑。破对佛法的执著,并不否定佛法。理法和事法应分清,事法讲的是善恶、报应、品德修养应一一按佛法来执行。从理谛上来讲是放弃对以上的执著。从事谛上讲要立,从理谛上讲要破,这也是佛法最难理解的地方,也是常常发生歧义的问题。有人只知道破,不知道立;有人只知道立,不知道破,就是犯了片面性的错误。思想上应该是有破有立。不执著立,也不执著破,这才是“中观”。
“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这段经文的“阿耨”是无上无比的意思;“三藐”是圆满的意思,也叫“圆觉”,汉语译为“正等”。小乘中也有智慧、功德、神通,但都不圆满,只有到佛的层次才圆满了。“三菩提”的三是正确的意思。“三菩提”是正确的菩提。这句话总的意思是:“如来还得到过无上菩提吗?”从事法上说就不应提这个的问题,这是从理谛上来发问。须菩提答:“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须菩提答佛问这段义净本作:“如我解佛所说义,如来于无上菩提实无所证,亦无所说。”即对“无上菩提这一点也没有什么得到的,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法。”从“事谛”的角度上讲,佛证得了无上菩提,说了八万四千法,说法 45 年,佛法有承传、有经典、有弟子,到现在还有法脉。但从理谛的角度上讲,从法自性的角度上讲,菩提和法都是一种缘起的假相,是相对的存在,无绝对的具自性的无上菩提和正法可言。法像中医的药方一样,高超的中医无成法成方,而是辩证施治,因人开成方。
菩提也是修慧修福达到的一种因缘,水到渠成的东西。像种庄稼,洒上种子,施了肥,若无其他自然灾害,就自然成长。菩提是觉悟,觉悟和不觉悟是相对的,法和非法是相对的,没有一方,就没有另一方。就像佛和众生也是相对的,如果都成了众生,还有佛吗?如果都成了佛,佛也不存在了。又如道德的标准也是相对的,好人和坏人也没有一定的标准来衡量,而东方人和西方人的标准就不一样。长短、大小、有无也是相对的。消除虚妄颠倒意识(无明)就是觉悟。觉悟的对立面无明既已消除,已不存在,觉悟也就不复存在了,释迦牟尼就不存在觉悟不觉悟。这是比较难理解的。佛法讲的空也是同样的道理,得到了就没有了。得和失、和和无、长和短、好与坏、生与死都是相对的,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存在。没有绝对的,所以就是空的。同样,法是指事物的本质法性,不在于说与不说。佛经中说:“佛出世或不出世,法性都不变”。佛只是发现了缘起性空这种法性,并不是创造法性,也改变不了法性,佛的作用仅仅是挑明说破别人还未看清的东西,只要事物存在,法就存在。现在一些书上讲释迦牟尼生于哪年,是佛教的创始人,一般不懂佛教的人可以按世俗道理这样说,我们不能承认这种说法,否则矛盾百出,许多道理无法解释。若佛法是释迦牟尼佛创造的,而释迦牟尼在过去世燃灯佛那里闻法,那些佛法又是谁创造的?他发心又是根据什么法来发心?他是根据菩提发心才成佛的,“释迦牟尼创造佛法”的说法是根本说不通的。“如来法”的意思是:三世一切如来都是从这个道路走过来的,是从永恒不变的法性,顺自然规律走过来的。佛只是解释了这种自然规律,所以过去有无数佛,将来有无数佛,释迦牟尼是其中的一个。从逻辑上推,根本找不到第一个佛,也就像找不到第一个人一样,生命是无始无终的。苏联人奇尔巴茨基说,佛法的逻辑达到了现代逻辑的高度。藏传佛教中的每个命题笼统地说都是不行的,必须从逻辑上讲通讲透,必须经过辩论。“非法”是指对法性的歪曲和无知,“法”是指对事物法性的正确显示。对获得正见的佛来讲,无明尽除,没有非法之见,消除无明的正法也就不复起作用了。就像黑暗消除后,灯光毫无用处一样。因此说:“无菩提可证,无法可说。”“无有定法,如来可说。”有很多人根据自己错误的理解,以“法无定法”为理由,随心所欲地解释佛法,这是对佛法的亵渎行为。如果把“法无定法”理解为“法无自性,法性本空”的理谛义,就不会影响事法。法无定法就是不要执著,义净本上作“无有定法,如来所说”。法是事物的法性,不是靠说来产生的,所以,言语无能为力。你要觉悟,光靠说是不行的。佛在经典中说:自己的觉悟不能移植给别人,要靠自证自修自观来体验。这是不能靠语言文字能可以说清楚的。语言文字是一种表示抽象概念的东西,所以,这也是说佛没有说法的原因。佛说的都是一些假法、手段之法、权宜之法、方便之法,真正的法无法说。不是佛不说,不是佛没有慈悲,这是语言和思维的限制,世俗之人无法理解。还有逻辑上的两分法。因明论中说:世界上的语言最后只有两个字:“是”、“否”。归根结底就是一个肯定,一个否定,这就是对事物的两分法。但事物是各种各样的,不能以简单的有和无来判断,而世俗就是肯定和否定两种概念、两种类型,把事物片面地说成有或无。所以佛法的境界就是非有非无,破除了简单的肯定或否定。举一个例子,说什么东西“有”、“没有”不能以见过或没见过为依据。你若说你没有见过,你未见过的东西多着哩!而你见的过未必是真的,往往还有幻觉。若说别人未见,你怎么知道别人未见过?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故不能武断地说别人未见过。不能确定有的东西也是这样。我们看见了的东西,别人发现了的东西,我们便认为是有的,这也是很有限的。也就是说:用我们自己的存在和不存在的标准来进行衡量,用看见了没有、听见了没有来确定,你认为看见了、听见了就是正确的,把自己主观的见闻作为衡量存在不存在的标准。反过来说又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你的感觉是正确的呢?有没有标准呢?若用客观来证明你是正确的,那么互相证明,谁能证明谁?我证明你,你证明我,没有另外一种东西证明,怎么能证明这个问题呢?在哲学上来说这是一种很大的矛盾。反过来,你见到了认为是有的,又以见了的东西证明你是正确的,这两上都是说不清楚的东西,没有第三者来证明的话,也就无法说清。正如法律上不能只凭被告和原告两个人,还需一个证明人。我们见到的、认识到的谁来证明?这是逻辑上的问题,也是佛法上的问题。佛法深层的问题就是讲到这些问题,所以我们的认识靠不住就在这里。没有更权威的东西来证明,最后还得靠自己的感观来确定对与不对,没有第三者来证明。所以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这是比较明智的说法。既不确定他的有也不确定他的无,在任何事情上持这种观点不会有错。有人会说这样的观点是模棱两可的,一确定麻烦就多了,这也是哲学上深层的问题,佛经上龙树的观点归结到一点,也就是这些问题。打破肯定和否定的界限,即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反过来说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的观点就是一种事物自然的状态。不要附加否定和肯定,是怎样就怎样,这不就是事物本来的面貌吗?何必加上主观的意向性的判断和确定。发心本来就是这样,何必肯定它有或无。最后就是回归自然,真正的境界是通过观修后自然体验的境界。不好说,佛也说不了,我们更无法说清。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也是说理谛之法,真如实法。这种理谛之法是般若智慧的直观体验境界,无法想象,无法用言语表达,就像哑女做的爱情美梦,本来没办法说自己心中的体验,实际上已不存在,只是梦中的东西,体验也已经过去了,也无法开口说,是自己心中的一种感受,是“言尽意灭”的境界。佛经上说:言语也起不到作用了,世俗意识也没有了,也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显出的才是纯直觉境界。因此在《不可思议经》中说:“如来未曾说过一字。”龙树说:“分别思想熄灭,缘境意识消失,诸佛从未对谁说过任何达摩(法)。”说法时要有分别思维,思维活动本身不存在了,缘境意识也就消失了(根据境产生的认识是缘境意识)。我们的认识都是靠主客观产生的缘境意识,这种意识本来也消灭了。佛就是这样的境界,佛怎么会说法?因此说佛对任何人都没有说过任何一种法。宗喀巴解释这句话时说:“所谓佛陀说法,只是处于无明沉睡中的人们的一种分别意识所产生的梦境一样的感觉。”从真谛意义上来说佛没有说法。消除分别意识,就没有法和非法的分别知见。“非非法”是否定之否定,是指法。这就是肯定了。非法是否定,非非法是否定又否定,变成肯定的东西,就是法和非法都不存在了,没有分别意识了,没办法说,只是一种自证的直觉境界。所以,对这种法,如同佛没有说,没办法说。佛没有说法的意思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否则为什么会这样讲呢?佛没有说法,那八万四千法又从何而来呢?所以《金刚经》最难理解的就是这些问题。主要要把事谛和理谛分清后,事事用理来破,事事用事来立。有时正面讲事法,有时正面讲理法,但另一方面不能否定事法。事法就是世俗范围内的法。是理法的对立面,没有事法,理法也就不存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