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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 佛塔信仰与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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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探讨大乘思想的兴起时,不能忽视佛塔信仰。因为以《法华经》、《阿弥陀经》为首的许多大乘经典中,都很重视佛塔信仰。大乘佛教中重要的「救济佛」信仰,可说是源自佛塔信仰。而部派佛教所认为的佛陀,主要是「法的导师」的佛陀。

在部派佛教,佛陀所说的「法」十分重要,经由实践这个法而获得解脱,此外并没有说其他的解救之道。因此在部派佛教中,纵然认为佛陀超乎常人,但并不认为他是救济众生的佛陀,只是赞叹佛陀的难行能行。因为部派佛教是以出家为中心的佛教,是重戒律的佛教,所以也是以法为中心的佛教。

相对于此,大乘佛教本来便以在家为中心。早期的大乘经典已经宣说以在家菩萨为中心的教理,之后大乘固然也成为以出家为中心的佛教,这是由于在家佛教逐渐转变成出家佛教。在家者无法严守戒律、切实修习禅定,无法按照佛陀所教的法去实践,但是如果还是希望得到救济的话,除了仰赖佛陀的大慈悲外,别无他法。


可以说,相对于出家佛教是「以法为中心」的佛教,在家佛教则必然是「以佛为中心」的佛教。为了顺应这种在家宗教的要求,便出现了宣说佛陀救济的教说。换句话说,逐渐宣说阿弥陀佛信仰,以及宣说像「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众生,悉是吾子」的《法华经》的救济佛。

但是虽然谈到在家佛教,如果没有任何根据地的话,便不可能发展教法;而且如果没有师徒交流的场所,也无法期望教法能流传后世。如果在家教团真的附属于部派教团的话,他们就有可能接受部派教团的指导;但是在家者很难同时又接受部派教团的指导,又发展出独自的教理。


换句话说,如果在家者要独自发展「以佛为中心」的佛教,他们就不一定要附属于出家教团、接受他们的教导。因此,如果有发展出以佛为中心的教理的在家教团,他们应该是独立于出家教团之外,自己研究教法、从事修行、发展教理,接着再流传于后世。产生这种教法的场所,应该可以推断是在佛塔。

第一、佛塔在本质上就是在家信徒的。根据阿含《大般涅槃经》,佛陀即将灭度时交待阿难,出家弟子毋需参与处理佛陀舍利的仪式,其遗言为:「汝等当为至善而努力」。至于佛陀的遗骨,「有信心的婆罗门及贤能的居士当供养如来舍利」。佛陀入灭后,负责处理遗骸的是拘舍罗的末罗人,而分骨于中印度建八舍利塔的,也是在家信徒。佛舍利和佛塔一开始都是由信众护持、礼拜。


同样地,《大般涅槃经》也记载,佛的诞生地蓝毗尼,成道地菩提伽耶,初转法轮地鹿野苑,入灭地拘舍罗,在佛灭后被尊为佛陀的圣地,在这些地方建有圣庙,并有人到这些圣地朝拜。因此应该可以认为,佛塔信仰始于在家信众,其后根据传统,由信众护持。即使在现在,缅甸的佛塔也是由信众组织委员会负责管理,比丘不参与。

传说阿育王也建立了许多佛塔,现存佛塔的遗构中,最古的部分有不少可以追溯到阿育王时代。中印巴尔胡特和桑其,还有塔克西拉的法王塔等佛塔的起源都很早,最早的部分可以追溯到西元前二、三世纪。之后,到了西元前后,十分盛行兴建佛塔,直到近世才被挖掘出来的古碑文,几乎都和佛塔有关。而且佛塔本来是信众所建立、护持,但礼拜、护持的,却不只是在家信者。因为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等也礼拜、信奉。

巴尔胡特和桑其的佛塔中,石柱、栏杆、墙帽上所刻的捐赠者名称,除了在家的善男信女外,也可以看到不少比丘、比丘尼的名字。没有财物的比丘、比丘尼要捐赠栏杆及墙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从这里也显示出,出家者对于供养佛塔的热心。从西元前后起,部派教团的寺院中已经建立佛塔,比丘的精舍与佛塔并存,以供养佛塔;不过这应该是因为僧团外盛行供养佛塔,所以僧伽佛教将之引进,此事有种种证据证明。

例如锡兰上座部自古就在寺院中兴建佛塔,但这一派所传持的《巴利律》对佛塔并未作任何说明,这就表示,巴利上座部本来并没有供养佛塔,巴利律编定后,巴利上座部才引入佛塔崇拜。其次有部的《十诵律》和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已经提及佛像,但它如今固定的型态是在巴利律之后,因为佛塔供养引入僧团之后,律藏才固定下来,所以才能将关于佛塔的措施列入律藏。但在这二派律藏中记载,必须区别塔地和僧地,塔物和僧物也区分开来,禁止混用,以塔物供僧用的比丘,犯波罗夷罪。可见佛塔虽包含于广义的僧团中,但仍然独立于僧伽之外。

其次,法藏部的《四分律》及化地部的《五分律》中,采取「僧中有佛」的立场,在僧地中兴建佛塔,但仍有区分佛物和僧物,规定僧伽不能分享布施给佛塔的东西。于是在制定教团法的律藏中,佛塔也独立于僧伽之外。然而自《异部宗轮论》中发现,法藏部主张「供养佛塔得广大果」,但大众部系的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化地部等主张「供养佛塔不得大果」。此制多山部的碑文在南印度的阿马拉瓦提发现四种以上,不可能与昌盛于西元四世纪的阿马拉瓦提大塔没有关系。


不过制多山部认为,供养佛塔的果报很少。《婆沙论》及《俱舍论》也说,即使布施塔庙,果报也很少。因此部派佛教虽然也供养佛塔,但僧伽和佛塔并没有合并在一起,可以看到不欢迎信者供养佛塔的言词。这表示僧团佛教确立后,佛塔信仰进入僧伽,也表示部派教团不希望佛塔信仰盛行。因此,可见除了被包含在部派教团的佛塔外,还有不属于部派、由信众团体独立经营的佛塔。此事从近代挖掘出来的许多碑文中,不记部派名的佛塔碑文比记部派名的佛塔碑文多,也可推知。

此外供养佛塔时,使用花、香、幢、幡、音乐、舞蹈等。在佛陀的葬仪中,拘舍罗的末罗人也用舞蹈、音乐、花、香等,尊敬、崇拜、供养佛陀遗体之后,才进行火葬,此事详述于《大般涅槃经》。出家佛教禁止在这样的法事中,使用音乐、舞蹈;比丘两百五十戒和沙弥十戒中,明白禁止从事娱乐活动,因此很难想像部派教团中,音乐、舞蹈、戏剧,或是美术、建筑很发达,这些与肯定现世、想要从现世解脱的部派的出家佛教思想相矛盾。


此一与佛塔供养有关而发达起来的音乐、舞蹈、艺术等,被大乘佛教采用而蓬勃发展。合并音乐和舞蹈的伎乐等,便与大乘佛教一起传入中国和日本。从这一点可知,佛塔供养不是部派教团的产物。佛塔信仰不只是信仰而已,也包含了在教团方面,发展为佛塔教团的契机。一般认为,佛灭后立刻形成的佛塔信仰,受到信众的护持,逐渐兴盛起来,各地相继建立佛塔,信众和朝圣者络绎不绝。

但建立佛塔时,必须有人捐赠土地,这块土地用作神圣的用途,已经不是个人所有,土地不只盖塔身,还包括巡礼者的宿舍、水井、洗浴处等。也就是说,这些财物都属于佛塔。而且佛塔四周围绕有走道和栏杆供信众绕行、礼拜佛塔;塔门和栏杆等有佛陀过去世的舍身善行和佛传图等种种雕刻。所以佛塔中可能住有为参拜者解说这些佛传图和本生图的人,进而可能还需要有负责分配朝圣者宿舍等事的人。

如此一来,佛塔一定要有管理所属财物及经营佛塔的人。而且佛塔中的金银、花、香、食物等,当然是信众和巡礼者布施的。这些布施物是要布施给佛陀的,但实际上可能由护持佛塔的人接受并享用。即使是部派所属的佛塔,也禁止僧团享用其布施物。佛物属佛宝、僧物属僧宝,两者有别。


于是佛塔有财产,当有护持、管理这些财物的人时,他们必然是完全不同于一般信徒、也不属僧伽的「非僧非俗」的专人。特别是为朝圣者说明本生和佛传图者,根据这些来赞叹佛陀前生的菩萨行,同时强调佛陀慈悲的伟大,当他们不断地反覆说明时,自然会成立有关佛陀救济的教理。强调佛陀慈悲的伟大性,可能也是为了吸引佛塔信众所必要的吧。

此外礼拜佛塔也是「观佛三昧」产生的因素。至今仍然可以看到在菩提伽耶的西藏朝拜者,于佛塔前五体投地礼拜数百次;一心一意地念佛,同时不断地重覆这种苦行的礼拜时,心很有可能就入三昧,佛陀出现于此三昧中;这就是所谓的「观佛三昧」。大乘经典所说的般舟三昧(佛现前三昧)就是指这个。般舟三昧的起源被推断为,可能来自佛塔中礼拜佛陀的宗教体验。一般认为,这种「能观想到佛陀」的宗教体验,对于引发自己是菩萨的自觉,是一有力的契机。

总之一般认为,佛塔拥有财产,宗教者的集团生活和活动有可能以此为根据地,因此以佛塔为中心,发展出宣说佛陀救济的教理后,便成立了佛塔教团。从许多大乘经典和佛塔信仰有密切关连一事看来,此一佛塔教团在大乘佛教的兴起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大乘经典显示,菩萨集团以「菩萨伽那」,有别于部派教团的「声闻僧伽」而存在。把菩萨伽那的起源推断为佛塔教团,也不会太过勉强。但《般若经》的支持者的起源,则应从佛塔以外的方向去探求。

摘自平川彰《印度佛教史》
发表于 2011-5-2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路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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