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68|回复: 0

阿毗达磨的思想体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达磨」一词在佛教之前就已通用,而「阿毗达磨」则是佛教的专有名词,阿含经中已经出现。在阿含中,阿毗达磨使用在「关于法的方面」,因此便形成了「对于法」、「对法」(法的研究)等意义。「阿毗」(abhi)有「向、对」的意思,同时也具有「超胜」的意思,因此就有将阿毗达磨解释为「胜法」的说法。在说一切有部,大多将阿毗达磨解释为「对法」,巴利上座部主要解释为「胜法」。

总之,阿含经中已经可以看到研究释尊所说的「法」(这里应作「教法」),称为「阿毗达磨论义」。即广为搜集、分类佛语,或将它的意义化约为简单的术语,或反过来分析、广释它的意义。分析性的解释教法称为「分别」,释尊的体悟本来就具有这种性质,例如「中道」就有统二边为一的「总合」,和择中的「分析」;因此,《阿含经》中也有依法数和相应来整理教法的经典,也有分别、广解的经典。

《阿含经》被固定为「经藏」后,佛弟子对阿毗达磨的研究,逐渐组成和经藏不同的作品。这些作品汇集成「阿毗达磨藏」。阿毗达磨,亦即「法的研究」,要务在于分别,即「法的简择」和选出应研究的题目。这些研究的题目称为「论母」;至于忆持这些论母的人,称为「持论母师」。说一切有部的论书中,无法明显地见到论母;巴利论书则以论母为中心而成立论书。七论中最早的《人施设论》,首先就以「说明指示论母」为标题,举出蕴、处、界、谛、根、人六种「施设」的题目。这些题目自然相当于论母。


尤其在「人施设」里,对一人到十人举出许多论母,然后只就「人施设」,自一人起顺次解说(分别)。《舍利弗阿毗昙论》也是从卷一起,依序解说入品(十二处)、界品(十八界)、阴品(五蕴)、四圣谛品、根品,显示出和巴利《人施设论》的六施设内容相同的论母。不过《舍利弗阿毗昙论》中不称「论母」,而且从卷五〈根品〉(二十二根)到卷八〈人品〉之间,插入许多其他论题。亦即《舍利弗阿毗昙论》中也有相当于论母的作品,但似乎不称为论母。

巴利论藏的《法集论》中,首先举出三法二十种,二法百种「论的论母」,次举二法四十二种「经的论母」,然后解说这些论母,就完成了《法集论》。不知道巴利上座部根据什么原则整理这些论母,不过经的论母二法四十二种中,和长部第三十三《等诵经》中的二法三十三种法数,有三十一种相同,顺序也差不多。因此《等诵经》的法数也许可视为论母的基础。《等诵经》相当于汉译《大集法门经》和长阿含的《众集经》,以本经为基础而构成有部的《集异门足论》。

巴利论藏中的《分别论》和《发趣论》也提到论母,可见巴利佛教中经常使用「论母」一语,上述的《舍利弗阿毗昙论》虽然举出论母,却不称为论母。同样在有部的「六足发智」中,似乎也不用「论母」一词。不过《集异门足论》和《法蕴足论》等确实以论母为根本,是以注释论母的形式而成立的论。因此在《顺正理论》卷一中说明「摩怛理迦」(matrka),举四念处、四正勤等三十七道品等为首的法数为例,并说:「……及《集异门》、《法蕴》、《施设》,如是等类,一切总谓摩怛理迦」,已将这几部论视为论母。


而且在《顺正理论》中,说明十二分教的「论议」,认为论议便是摩怛理迦,并将之与阿毗达磨等同视之。原文:「……亦名论议,即此名曰摩怛理迦,释余经义时此为本母故。此又名为阿毗达磨,以能现对诸法故」。阿育王传》卷四也以「摩得勒伽藏」表示论藏,内容则是四念处、四正勤等三十七道品为首的法数,和《顺正理论》的说法吻合。《阿育王经》卷六,《根本有部律杂事》卷四十中,也有相同的记述。可见有部、根本有部都知道「论母」,三十七道品以代表论母而受重视,不过「六足.发智」的系统中,似乎采用「阿毗达磨」而不用「论母」一词;一般认为,《婆沙论》和《俱舍论》没有谈及论母,可能是这个缘故。

论母不只是法的论母,也有律的论母,巴利律不用,然而见于有部《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集录律的论母一事由经名可知。此外四分律系统的律释有《毗尼母经》八卷,「毗尼母」的意思就是律的论母。因此,「论母」一词通行于达磨和毗尼中,达磨的「论母」发展后,消失在阿毗达磨藏中。而在有巴利七论中,还保存着「论母」的名称。一般人认为,在《舍利弗阿毗昙论》及有部的《六足发智》等,论母的名称都被删除,而以阿毗达磨一词代替。

总之,对论母作语义的解释、注释、广说,接着便基于法的理解,逐渐发展出各自的学说;这种「法的研究」方式,便被称为「阿毗达磨」。阿毗达磨的「阿毗」含有「在眼前」的意思,从面对法、对观法的层面,译为「对法」。但是「阿毗」也具有「胜」的意思,因此阿毗达磨也有「殊胜法」(胜法、无比法)的意思(《大毗婆沙论》卷一),在这里面,主张阿毗达磨有凌驾达磨之势。《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中也记载,「阿毗昙者,谓九部修多罗」,将阿毘达磨解释为胜法的意思,认为佛的教法便是阿毗达磨。

阿毗达磨此一研究法的特征,就是所谓的「分别」。从各方面分析式地探讨问题,以便充分理解问题。觉音在《殊胜义论》一之三中,称此分别为「经分别」、「论分别」、「问答分别」。有部也是从有见无见、有对无对、善不善无记、界系、有漏无漏、有寻有伺等各方面,分析式地说明诸法,称为「诸门分别」。

达磨与阿毗达磨:达磨是佛陀所说的教法,佛陀的教法在处理现实的人类存在问题;因此,达磨便如实地显示现实人类的存在。但是现实人类的存在,是不断变化的「现象」,同时也是构成现象的「成分上的实在」。现象方面的现实表现为肉体、精神和外界等,这些都可以再分析成更细微的成分。例如肉体具有视觉、听觉、味觉,因为视觉与听觉的作用不同,所以存在的性质当然也不同;这种知觉能力称为「根」。


此外肉体可以分析式地理解为,是由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等五根成立。「身根」就是触觉,指整个由肌肉构成的肉体。同样地,精神方面也可分析为判断、记忆、感情等,再仔细分析后,可以区分为许多心理作用,例如烦恼可分为贪、嗔、慢、疑、见等;此外还可以再分析出各种心理作用。并认为,由于这些心理作用的协调,心于是成立。因为爱与憎,贪与嗔,善与恶等,是互相矛盾的作用,所以把这些当做「心这个实体」的属性,是不合理的。

因此有人认为,相信的作用与怀疑的作用、贪与嗔等种种心理作用,是个别独立的实体,想要在彼此协调之中,理解心的活动、变化。但是构成这种现象(自己存在的现实)的要素,就叫做「达磨」。阿毗达磨的达磨,也具有这种真实存在(现象方面的真实存在)的意思。其实这种意思的达磨,在部派佛教十分重要。

胜义有与世俗有:关于达磨的实在性,《俱舍论》卷二十二中,把存在分为「胜义存在」和「世俗存在」(假有,施设有),胜义存在就是达磨。例如:瓶子如果破了就没有了,这种存在称为世俗存在;布等东西也一样。人的存在是肉体、精神等各种成分的组合,所以也是世俗存在。相反的,假设瓶子是蓝色,这个「蓝」不因瓶子的毁坏而消失。把瓶子分割到最后的「极微」,此时蓝色还是存在。像这样,自体不依他而存在的(自性),就是「胜义存在」,称为「达磨」。

同样地,「贪」这种心理作用也是不可再被分析的要素。而且,在心中具有引起贪念的能力,这种不能再分析的要素,就是胜义存在,就是达磨。称此为「持自性」,或「具实体者」。《中论》解释「自性」为「自己存在者」、「不被作者」,「不依他而存在者」。也有定义为「能持自相故名为法」《俱舍论》卷一。所谓「自相」,例如蓝这种法的蓝色就是自相。相对于此,自性就是由极微所构成的「蓝」的存在者。总之,自性本身就是法,所以不能说「持自性者叫做法」。持法(自性)者为世俗有;没有自性,是持自相的,才是法。不过也有自性和自相不分的情况。

有为法与无为法:法(达摩)在成分上是实在的,但在现象上则变化不息,是无常的。因此即使法是实在的,也有不是「永远实在」的情况;此时,法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常住的法是无为法(无法造作之法),无常的法是有为法。《阿含经》中已经可以见到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分别,而到部派佛教时代才有完整的体系。无为法的代表是「涅槃」,涅槃是超越时间的实在,佛陀便是在开悟中,与此涅槃合而为一。有部称涅槃为「择灭」,意为依「择力」(智慧力)所得的「灭」。这是从由觉悟的智慧力断烦恼、烦恼永远不再生起的角度来说。此外,有部还举出「非择灭」和「虚空」,合为三种无为法。所谓「非择灭」,是不经由择力,由于欠缺生起的缘而永远不生的法,称为「缘欠不生」。

总之,「法」之中最高者为涅槃。《俱舍论》卷一说,「胜义法」唯是涅槃,而「法相法」也包含在法之中。持自相者是法,涅槃也是其中之一;有为法也是持自相的法,但有为法是无常的。关于有为法是无常一事,按上座部和有部的解说,有为法虽持自相,但只是一剎那存于现在。《俱舍论》卷十三记载,「有为法剎那灭故」。《清净道论》说:「能持自相及自位剎那,即是法」。有为法是实在的,但是就剎那生灭而言,法便成了不可理解的东西。若论究这一点,恐怕会牵涉到「法空」的问题。但是部派佛教侧重于「法有」的问题,还没有进展的法空的思想,这是大乘佛教的课题。

如果从字面上解释「诸行无常」此一圣句,则会主张一切有为法是剎那生灭。有部便是站在这个立场。也有解释为,心理作用很明显是剎那生灭,但构成外界的山川大地、身体等法,则不是剎那生灭。犊子部和正量部承认剎那生灭的法,但主张外界的法也有「暂住」的。据《异部宗轮论》记载,除有部外,化地部、饮光部等也主张剎那生灭。

胜义阿毗达磨与世俗阿毗达磨:法有许多种,而以涅槃为最胜,研究这些法就是「阿毗达磨」。因此所谓「阿毗达磨」就是理解法的智慧。尤其体见涅槃的智慧,就是与涅槃合一的智慧、是觉悟的智慧。因此《俱舍论》卷一叙述:「净慧、随行名对法」,合称开悟的清净慧和同时引发的身心诸法为「胜义阿毗达磨」。此外,研究使人得到开悟的智慧,亦即胜义阿毗达磨方面的「阿毗达磨论书」,以及研究这本书的智慧(有漏慧),也可以称为「阿毗达磨」,别称「世俗阿毗达磨」。阿毗达磨既是体悟涅槃的智慧,所以有人主张阿毗达磨是「佛说」。因此引申而言,阿毗达磨论书应该也可以说是阿毗达磨。把阿毗达磨解释为胜法、无比法,理应是就胜义阿毗达磨的角度而说。

摘自平川彰《印度佛教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3-5 05:07 , Processed in 0.327539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