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40|回复: 0

[事迹传记] 论议第一迦旃延(续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7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0:59 编辑

马哈咖咤亚那(迦旃延)在《经藏》的开示,都符合这样的定型模式:佛陀略说法义,起身而进入住处;比库们去找长老请求解释法义;他责备他们来找他,而未去请问世尊;但最后还是顺从比库们的请求,详细阐释佛陀的说法;比库们回去找佛陀,重复马哈咖咤亚那的分析,大师则以赞许表示同意。 《迦旃延贤善一夜经》是以著名的‘贤善一夜’诗为中心,那是一组佛陀所说的诗,在僧团内广泛流传。此诗强调放弃渴望过去与期盼未来的必要,并呼吁要勇猛精进,洞见当下的实相。许多佛弟子都将它与佛陀的解释牢记在心,并以它为禅修的妙方与说法主题。 然而,三弥提比库却不知道这首诗,更遑论它的解释。某个慈悲的天神很同情他,有天清晨来找他,劝他学习‘贤善一夜’诗与解释。三弥提于是请求佛陀教授,佛陀诵出此诗:“众生不应念过去,或寄希望于未来,往昔已成身后事,未来渺茫不可知。应于心中生洞见,安住当下念分明,应知此事并确信,不屈不挠不动摇。今日应精进努力,明日即死未可知?面对死魔无可逃,身家财产皆须抛。彼若如此勤安住,无分昼夜不间断,寂灭圣者如是说,彼已有贤善一夜。” 然后,世尊便起身,进入住处。三弥提比库与当时在场的其他比库,一起去请马哈咖咤亚那尊者解释。一如《蜜丸经》的前文,马哈咖咤亚那尊者先是指责他们,但之后还是同意分享他对此诗的了解。他取前两行为解释主题,分别以六入处加以说明。 有人‘念过去’,当忆念过去所见的眼与色,便将它们安住在欲爱中;对于其他五根与五境也是如此。当将心放在体验未来尚未遭遇的根与境时,他便‘植希望于未来’。当不和忆念过去与渴望未来感官经验的欲爱缠缚在一起时,他就‘不念过去或寄希望于未来’。 同样地,内心被当下根与境的欲爱所束缚者,即称为‘于当下被征服者’,而不受制于欲爱时,即称为‘于当下不屈服者’。再一次,比库们回去找世尊,佛陀说:“如果你们问我此事的意义,我的解释,将会和马哈咖咤亚那所作的解释一样。” 有部《中部》经典是《总说分别经》,一开始,佛陀向比库们宣布,他会教导他们‘总说’与‘分别’。佛陀总说如下:“比库们!比库应以这样的方式来检视事情,当检视它们时,他的意识不向外散逸,也不向内固着,藉由不执取,他不会不安。这对他来说,没有苦——未来生、老、死集起的因。” 说完法之后,一如过去略说法义之状况,佛陀起身、离开,并未作详细的解释。这是一个奇怪的忽略,因为他曾说会教导它。但比库们并不担心,因为马哈咖咤亚那尊者就在他们之中,而他的解释一定会获得大师认可。 在一贯的推辞后,马哈咖咤亚那尊者开始分析,他挑出佛陀‘总说’中的词语,将它们仔细拆开。意识如何‘向外散逸’呢?当比库以眼见色时,‘如果他的意识随色相转,被系缚与禁锢于色相的满足中,他的意识即称为向外散逸。’ 但如果在以眼见色(或其他五根对五境)时,这名比库不随色相转,不被系缚于色相中,则他的意识即称为‘不向外散逸’。如果他达到初禅乃至第四禅,而心被喜、乐、一心与舍的满足所系缚,则他的心即是‘向内固着’。如果能达到禅定而不贪着它们,他的心即是‘不向内固着’。 无闻凡夫‘缘于执取而有不安’,总是将五蕴视为我、我所、我的自我。当他的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发生改变或者恶化时,他就会变得焦虚、忧伤与担心。因此,缘于执取五蕴,无闻凡夫会有不安。 但是,多闻圣弟子则不将五蕴视为自我。因此,当五蕴发生改变或转化时,他的心不会被变化抢先占据,故能解脱焦虚、忧伤与担心。马哈咖咤亚那尊者说,这就是他对世尊略说‘总说’的了解细节。当比库们向大师报告时,佛陀赞许马哈咖咤亚那的解释。 《相应部》里有马哈咖咤亚那尊者广释的三经,在其中展现他论议佛陀‘略说’的长才。这些经典在背景与性质上都和《中部》三篇重分析的开示不同。在这三经中,马哈咖咤亚那长老并未和佛陀住在一起,而是住在阿槃提的‘鱼鹰出没山崖’,那应该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一个闻佛法的在家信徒诃梨提迦去拜访他,并请求详细解释佛陀的简短开示。马哈咖咤亚那的回答是对诃梨提迦一人所说,而非比库众。在开示结束后,他的解释也未得到佛陀的认可。似乎难以确定这些交流是在佛陀在世时或之后发生,但显然为了被纳入巴利藏经中,讨论报告一定有被送达僧团的重要中心。 在《相应部》中,诃梨提迦请长老详细解释一首偈的意义,它是出自‘摩犍提的问题’,包含在《经集》的<义品>中:“出家游行无定所,圣者村中无熟人;舍弃欲乐无偏爱,彼不与人起争执。”在此,迦旃延不只是将它们视为有待厘清的晦涩词语,而是视为说话的隐喻或象征,为了正确地了解,一定得重新定义它们的抽象意义。他先从选定的象征词语中,引出它们内含的字面意义,然后将意义对应到其他更有系统的教理结构上。这技巧成为后代巴利注释书的特色,我们甚至可将马哈咖咤亚那的这种注释风格,至少在某些方面视为注释方法的最初原型。 先看‘出家’,马哈咖咤亚那说所谓的‘家’,不仅仅是指人们居住的地方,而是‘意识之家’。他解释‘意识之家’是指其他四蕴——色、受、想、行,在此称为「界」,在别处则描述为四「识住」。如果意识被贪欲引向这四界,他就被说成在家里四处走动;如果舍弃对意识这四个家的一切贪求、爱恋、喜好与渴望,他即名为「无家行」。 在此应注意,最后这一项实际上并未出现在偈中,但马哈咖咤亚那还是介绍了它,来充实解说。长老接下来解释「游行无定所」(非居家),他先定义反义词「在家游荡」(居家),它也未出现在偈中。一如前述,马哈咖咤亚那将这个词句当作隐喻,以便使用组织化的教理来诠释。 在此例中,他并非以五蕴为支架,而是引用外六入处。因为系缚于色相或声、香、味等,或在色法的家中游荡,所以他被称为「在家游荡者」。当断除一切色、声、香等相的束缚时,他就被称为「游行无定所」。 马哈咖咤亚那更逐字解释剩余的部分,都是以对照的方式,直接定义偈中的文字。「村中无熟人」者,被定义为比库远离在家人与它们的世俗考量。「舍弃欲乐」,是对感官欢愉毫无爱欲与渴望。「无偏爱」是不向往未来。「不与人争执」,是对于「法」的诠释不被卷入争吵或纠纷中。 在下一经诃梨提迦请长老解释下述「界相应」的引文:“比库们!缘于种种界,而生种种触;缘于种种触,而生种种受。”佛陀以何种界会引生何种「触」与「受」,来解释这段话:“缘于眼界,眼触生起;缘于眼触,眼触所生之受生起。”其他五根也是如此。 然而,马哈咖咤亚那不仅模仿佛陀的分析,更将分类往下延伸到更细的层次:“善男子!比库眼见色,便如此了解可爱的色:「如是,缘于眼识,触被体验为乐,由此而生乐受。」然后,比库眼见色,便如此了解不可爱的色:「如是,缘于眼识,触被体验为苦,由此而生苦受。」然后,比库眼见色,便如此了解平等舍的色;「如是,缘于眼识,触被体验为不苦不乐,由此而生不苦不乐受。」 同样的分析也被运用在其他五根上。如此佛陀只是以六根区分触与受,而马哈咖咤亚那则区分六入处内,物件的三种特质——可爱、不可爱、无差别;并区分「触」的三种特质——苦、乐、不苦不乐。接着相互对照这三法,由此而得出因果关系:对象的特质缘生「触」的特质,「触」的特质缘生「受」的特质。马哈咖咤亚那说,具正知的比库如理思惟整个过程,这也意味着他藉由洞见缘起,而拥有克服诸受束缚的能力。 于《增支部》里,提供了马哈咖咤亚那尊者注释技巧的另外两个例子。在一篇短经中长老解释一首偈,它的意义似乎原本就很清楚,藉由将它转移入象征模式,然后再对应到组织化的教理结构中,而萃取出它内含的意义来。有个在家女弟子伽梨,请长老详细解释「女子之问」中的一首偈。 这是佛陀遇见魔罗女儿的故事,在他觉悟之后第一年,她们试图引诱他,女儿「渴爱」问他,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树林中独自禅修,而不在村中与人亲热。对此佛陀回答:“战胜乐与可爱军,独自禅修得喜悦,究竟成就心安稳。因此不与人为友,吾亦不与人亲密。” 伽梨请马哈咖咤亚那尊者解释这首偈,长老的解释方式,似乎无法从文字本身推知。他的解释和佛陀对「遍处」的态度相呼应,那是其他沙门与婆罗门修习的禅法。他解释有些沙门与婆罗门视「地遍」的成就为最高目标,因而有这个成就。其他人则可能视水遍或火遍等其他遍处为最高,而达到相应的禅定。 但对于各种遍处,世尊完全了解它的极限,由于了解而能洞悉它的起源、过患与出离,且洞悉正道与邪道的智与见。由于洞悉这一切,因此他了解究竟成就与心的安稳。长老总结说,应如此详细地了解上述偈的意义。 从这首偈表面的意义来看,它似乎是赞叹隐居禅修的喜悦,高于感官与社会接触的愉悦——魔罗女儿曾试图以此享乐诱惑佛陀,但马哈咖咤亚那给了一个不同的延伸意义。对他来说,对此不只是介于感官欢愉与禅定的喜乐之间,而是介于对禅定进阶的两种不同的态度之间。 一般的沙门与婆罗门,以修习遍处可达的禅定与其他非凡的意识状态,作为修行的究竟目标。但他们这么做,却落入「有爱」的陷井中,而得不到究竟解脱。因为他们贪着于禅定的喜乐与平静,而看不到它们也是缘起与无常的,对它们的贪爱便无法断除。他们因而困在魔罗的领域中,被他「可爱与欢乐色法」的大军给征服,无论它们可能有多么崇高。 但佛陀已看见这些成就的「起源」——作为痛苦起源的渴爱;他已看见「过患」——它们是无常、苦与变易的;他已看见「出离」——涅槃;且已获得智与见,他能据之分辩正道与邪道,亦即八正道与八邪道。藉由这四种智——四圣谛智,他已达到涅槃目标,体会到只有漏尽无余才会生起的内心安稳。 在庞大的《增支部》最后,我们又发现一篇和《中部》三经相同型态的经典。此经由佛陀的「略说」开始:“比库们!应了解非法,也应了解法;应了解弊,也应了解利。了解这一切之后,就应该如法与如利修行。”说完之后,世尊就起身进入住处。 比库们于是去请求马哈咖咤亚那尊者解释。在一贯的声明与强调后,马哈咖咤亚那举十不善与十善业诠释佛陀的教导:杀生是非法,不杀生是法。许多恶都是因杀生而引起,这是弊;许多善都是修习圆满不杀生而引起,这是利。同理可类推到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与绮语。最后,贪、嗔、痴是非法,从它们引起的恶是弊;不贪、不嗔与不痴是法,藉由修习圆满它们而引起的善是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3-5 02:21 , Processed in 1.720007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