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329|回复: 0

[佛化生活] 火熄灭后去了哪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7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人问你,火熄灭后去了哪里?你会说,这是一个不适当的问话。但是,对于迷失于生死轮回之中的众生,一直在追寻着熄灭之后的火。
五蕴身心如同火,因缘而生,因缘而灭,它生起,乃是因为因缘,它熄灭,也是因为因缘,它们都是因缘现象,其中并没有一个真正的主体存在。火之生起,乃是因为因缘相聚,火之熄灭,是因缘消失,没有火这样的主体存在。

但是,轮回当中的众生,对刹那生灭的五蕴性质不了解,一直在追寻着自我的主体。每一个身形,每一个心念,都是因缘而生,因缘而灭的现象,它们的存在仅仅是一刹那。看似整体的身心,其实只是刹那流变现象的相续而已。众生在认知上发生了错觉,以为那种缘起现象就是自我。

在浩淼的宇宙当中,不存在任何一种形式是永恒的,其中包括我们的身与心。生起的现象刹那间消失,消失后的现象无影无踪。这正如同火一样,当火熄灭的时候,你不能说它去了哪里,消失的火并不存于某处。它们是因缘法,没有实体。

佛法的修行就是认识这种因缘法的性质,当行者通过自己的身心体验到这一缘起法则,他便不会再执取五蕴及其衍生物。

佛说,缘起法甚深而微妙,不易了知。谈到缘起,《中部》记载了佛陀与瓦车乔陀一段交谈。

外道行者瓦车乔陀来到佛陀面前,问道:“乔达摩,解脱了的比丘往生何处?”他这里指的是阿罗汉。


佛陀回答说:“瓦车乔陀,不可说其再生。”

  “乔达摩,则其不生。”

  “瓦车乔陀,不可说其不生。”

  “那么,乔达摩,其生又不生。”

  “瓦车乔陀,说其生又不生亦不可。”

  “乔达摩,其既非生又非不生。”

  “瓦车乔陀,说其既非生又非不生亦不可。”

  听了这些看起来不怎么连贯的回答,瓦车乔陀困惑不解,迷茫之余,他问道:

  “乔达摩,我被这个问题弄得不知所措,我被它搞糊涂了。”

  “够了,瓦车乔陀。不要迷惑不悟,不要混淆不清,此法博大微妙,不易明了,精深善美,不可仅依逻辑而了悟;深奥富有理性,唯智者知。身为外道的你,有其它信仰,另外一种追求,另外一种律制,追随另外一种导师,你亦不易明白。因此,瓦车乔陀,我将问你,谨慎思考后回答。瓦车乔陀,假如一堆火在你面前燃烧,你会不会注意到火在你面前燃烧?”

  “乔达摩,如果有火在我面前燃烧,我将会注意到火在我面前燃烧。”

  “但是,瓦车乔陀,假如有人问你:在你面前之火因何而燃烧?你将怎样回答?”

  “乔达摩,我将回答说,因草木的燃料,在我面前之火得以燃烧。”

  “但是,瓦车乔陀,如果你面前之火熄灭,你将会意识到它己熄灭了吗?”

  “乔达摩,如果在我面前之火熄灭了,我将会意识到它的熄灭。”

  “但是,瓦车乔陀,如果有人问你:火到哪个方向去了,东西南北?你将怎样回答?”

  “这个提问不适于此。乔达摩,因为有草木燃料。火得以燃烧,而当此燃料烧完后,不再续有。如果燃料烧完了,则说火的熄灭。”

  “正是如此,瓦车乔陀。抛弃、根除一切色,受,想,行,识,它们如同棕榈根桩,不复存在,亦不可能在未来重新生起。”

  “瓦车乔陀,圣者从五蕴中获得解脱,其法深不可测,如同大海,不应说其往生,亦不应说其非生非不生。”
  
从佛陀与瓦车乔陀的对话当中,我们明白地知道,佛陀以缘起法则说明了完全解脱的阿罗汉,当他们般涅盘后的去向。佛陀与阿罗汉之后的去向,不可以用“生”或“不生”这些词来描述。


缘起法博大精深,不易理解,关键正在这里,因为宇宙至深的法则是,一切事物只是缘起现象,以缘起究竟的义理看来,它们只是一种因缘现象,没有主体,所以不存在于“有”或“无”当中——这是非常难以理解的。

缘起法则是宇宙的法则,由佛陀发现。佛陀在菩提树下悟道的时候,就是明白了五蕴的缘起法则,于是从无休止的轮回当中解脱了出来。

观察“缘起”的修行者,一般容易忽略缘起的本质——“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通俗地讲,一切现象只是由因缘而生,由因缘而灭。宇宙间存在的一切现象,特别是我们的身与心,都是因缘法,无常变化,从因缘而生,没有主体——故称其为空。

在许多经典中,佛陀都以火为比喻,阐述五蕴现象的缘起性质。因缘具足,火生,因缘消失,火灭。火这一现象完全是因缘的产物,不存在一个火的主体。

如果火有其主体,那么,当火消失的时候,它一定存在于某处。但是,若有人说,彼处刚刚消失的火焰跑到此处,存于此地,人们一定会说此人很愚痴。火不存在于某处——因为它没有自体。我们的五蕴身心也是如此,因缘具足,身与心生起,因缘消失,身与心消失,消失的身与心不存在于某处,如同火一样。

未生的身与心也不存在,因为因缘尚未聚合,它没有产生。我们不能说未来的身心存于某处,以待将来产生。身心五蕴是因缘法,无常变迁,随缘而生,没有主体——只是缘生的现象而已。


转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2-28 13:26 , Processed in 0.288140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