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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 关于供品的问题--请看各位法师们的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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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弥陀佛!

我是刚开始在家学佛,想问该如何对待供养佛菩萨的供品才如法?(原先都是让家人在完事后吃掉了,是否犯戒有罪呢?)

依<<优婆塞戒经>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而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
    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
    因为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 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
    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
    若依<大乘造像功德经>法义,亏佛物者,当向佛忏谢,然后计算所亏负物,以数倍偿之,同修们若曾犯如上过失的,亦无须太过担心,可向佛至诚忏悔,发誓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计量往昔所曾盗取供品之价值,以数倍价值之物偿还于佛,如此则罪应得灭了.此行犯者甚多,若见此贴之师兄,烦请广而告之,救护学人,亦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
   
赎果偈示意:
愿此清净香,赎回供佛物
祈请佛加持,增长诸福慧
正法传十方,皆共成正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3称)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南无大势至菩萨,南无清静大海众菩萨。

万法虽空,因缘果报不虚,慎之,慎之!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
本文转自:华藏佛友莲社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来的师兄!你问的“供品如何处理”问题在论坛的很多文章中,都有法师回答。上面回答的很好,再补充几点,供您参考。

    一,此问题的实质是怎样如法地守戒,所以回答前要先搞清戒律概念和相关问题。
    1,佛教戒律都是针对三皈依以上层次的佛弟子而言的,所以非佛(不受戒)弟子谈不上犯戒甚至破戒问题。
    2,以佛教“三法印”看,简单地说,戒律是止恶修善的法律,“善”就是戒律的精神所在,故以何种心对待供品,是看此问题的关键。
    3,一切佛教戒律都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与供品有关的戒律也不例外。
    4,戒律的性质上分为性戒和遮戒(“盗戒”属于性戒),处理供品会因不同情况,犯(破)戒的结果也不同,可能犯,也可能是不犯,甚至只有过失而无罪,不能一概而论。
    5,行持戒律,有“开、遮、持、犯”四纲,处理供品也会因此有不同的结果,不能一概而论。
    6,汉传、zang chuan、南传佛教对供品处理的戒律略有差异,应视情况而定。


    二,我帮你汇集了论坛里在这六个前提基础上法师们的不同回答,并找了网上**法师的答案,作简单说明如下。

    1,圣严法师在《学佛群疑》文中,回答“在家信佛有禁忌吗?”时,说“佛前鲜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属于消耗品,必须每日更换;如果尚是可用可食,应该移作他用,或是家人食用,不得抛弃;如果腐烂、败坏,则做垃圾处理。至于供品的单数或双数,没有限制,以对称的美观而言是双数,如限于物力、财力、位置及场地的关系,单数也没什么不可。至于品类,质料是以各人的财力可能负担的范围为原则,不敷衍也不铺张。”......“总之,是以恭敬、清净心来做到肃穆、庄严的程度为原则。”。
    简析:这里没明确说处理供品的细节,是因为文章是针对普通居士而开示,以“五戒”为标准衡量,将在家供佛供品的处理,按照“开性戒”对待的,因为毕竟不能用太高的僧人戒律来要求入门居士,这里面有个合情合理的过程,不宜要求的太细。照此要求做,是可以的。

    2,妙祥法师答问中有
    问:(1).应邀请在寺里吃饭,算否占四方僧物呢?我们在家人如何做,更合适呢?
        (2).供养佛菩萨后的饭菜,是否可以供在家及出家人继续食用呢?
        (3).供养金翅鸟后剩余的饭菜,是否可以食用呢?
    法师答:应补偿,或者在寺院干些活。或带些食物供养佛菩萨是可以的。
    简析:表面上看,这里似乎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其实三个同时作答。因为第二问没讲清是在何处供养的,所以按最高标准,不言而喻,是不能继续食用的,应遵照寺内戒律,由执事僧处理,居士不须问。若自带食物,应和供品分开,因此不存在继续食用的问题(供养的那一部分,居士就不用再操心了)。至于第三问,是关于外道的,就更不用多说了。很显然,妙祥法师是用僧人戒律要求居士们在寺庙里应如何做,这个高标准也是对的,故供品和私人食物不能混淆,当然也就不能随便吃了。

    3,净空法师答问中有
    问:......供养佛菩萨的供品,应当要在中午以前上供,几点以前?晚上可不可以供?供品的品种还有何规矩?为什么供养佛、祖先时,需要打开供品,如有外壳包装的,要把它拆封?供佛的清水是否要烧开过的,还是用生水?有法师开示说,若用烧开过的水供佛对佛不尊敬。因佛曾说,观生水中有八万四千虫,若烧开的水,水中有虫的屍体,供佛对佛是不敬的。要如何才是正确的?
    法师答:......供养是表法,佛菩萨不会吃的,这一定要知道。......果是代表果报,不是给佛看,是给我们看的,我们看到果就要想到我们将来一定要有好的果报。花是代表因,花开得好,果就长得好。所以花代表修因,我们看到花就要想到我们自己要种善因,要修好因,将来才有好果报。......至于像供饭菜,供吃的这些东西,多半是供鬼神。供鬼神要选择,最好不要选择肉食,动物的不要供,这要懂得。让鬼神也要修慈悲心。......这没有别的,是表我们自己一种诚敬。我们供养祖先,供养佛菩萨,如果供品封得好好的,不打开,我们这个要给人吃的话,你想想看,人家说你这不是诚心,你看你封得这么紧,我也吃不到。这是表示自己的诚敬,表法,不管他是不是吃,我们的诚敬心表示到了,是这个意思。这都是培养我们自己孝心,诚心诚意的供养。对佛菩萨、对祖先都这么样诚意,对父母的照顾肯定很周到,这一定的道理。......,刚才讲过了,它是表法,它不是供给佛喝的。......早晚决定不能供饭菜,日中一食。中午供上,上供完了之后就要撤下来。就好像你们请客,请人吃饭一样,饭吃完了,当然饭菜剩下来的都要撤走,你总不能老放在客人面前,随时用完了随时就撤走了。所以用饭菜供佛,供养完毕立刻就撤出,撤出之后供众。先供佛后供众,这个道理一定要懂。
    简析:把在家里的供品所代表的意义搞清楚,处处自净其意,就是礼敬佛菩萨(这也是《普贤行愿品》的法理之一),所以活动后处理供品的方法,完全一样,人存恭敬真诚的心,正常处理就行,形式不很重要。

    4,释龙相法师答问中有
    问:我在网上看到:供佛之物,须上香念偈赎回后方可撤下,否则便为盗罪! 我请观世音菩萨时开光的师父没有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呢?
    法师答:所谓“赎回”的说法,实在是奇怪得很。佛菩萨可能贪我们这点贡品么?还会需要我们拿什么去换么?不需要的。在家居士供佛,每日贡品更换或撤除时,没有什么一定要上香磕头之类的硬性规定。更绝对谈不上盗罪。——除一样:如果你供的是钱,那就再也不能拿回来自己用了。衣服,食品,鲜花等等,都是可以自用的。上香磕头固然好,好是好在你的恭敬心,而决不是所谓的“赎回”之类。不磕头不念咒就撤掉,也不会有问题。当然,我想谁也不会就着佛龛迫不及待直接大吃大嚼的,那毕竟太不恭敬了。
    简析:这里和圣严法师、净空法师开示完全一样,对家庭里的居士供养活动,形式大体上如法,自心诚敬,懂得供养的道理就可以了。

    5,中国佛协推荐给居士的《入寺须知》文中有:
    寺中一切物品,皆为十方信施供养,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动用或带走,乃至一花一草一木,亦不得任意攀折。
   使用常住物,应节约爱惜,不可任意浪费或侵损。
   借用常住物,用毕应立即归还原处,并放置整齐。
   不带荤食入寺院,不边走边吃,不在寺院内抽烟、喝酒、嚼槟榔。
   不以荤食或用过的食品供佛,不得任意燃烧冥纸。
    参与就餐时,不私带小菜食用。
    简析:这规定了寺庙里,居士无论受不受戒,都不能私吃供品。延伸一下此意,在家里如果也能这样做,当然就更好了,因为三宝是众生的皈依师。

    6,慈诚法师在《慧灯之光》文中开示
    “......第一种供品是食子,如果不会做食子,或者因为在气候炎热的季节,食子容易变质,就可以用饼干、水果之类的食物来代替。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居士都喜欢把供佛的供品拿来自己享用,甚至想当然地将这些供品视为加持品。但是,依照mi zong外密以下的要求,这些供品是不允许自己吃的。虽然在mi zong内密中没有这些要求,但内密所要求的境界也是很高的,我们在具体行持的时候,最好遵照保守的要求去做。所以,供佛的供品不能自己吃。”
    简析:这里是对正式皈依的佛弟子而言,将对待供品问题作为“性戒”,不许开戒处理,用高标准要求,和前面妙祥法师是一样的,故无论在哪里,都不应吃。

    7,云乡法师答问中有
    问:供佛的时候要念什么?注意什么?放供品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法师答:
    把你的心无限扩大,没有任何对象,是最好的。做不到,你就可以念“愿此香花遍十方”等等。
    供养的食物,尽量在午前供,而且食物必须是人可以吃的。比如供菜,不能是白水把菜一煮就行了,必须是烹调到可以吃的,比你自己吃的还香,那才有功德。有人因为听说在佛前供花就可以长得美丽,为了这个而经常供花,这就有点执著了。真正的美丽是什么?不发火就是美丽。再美丽的人,一发火,眼如铜铃,青筋暴露,肯定不美。如果一个人长得平常,但是慈祥、温柔,你会觉得这个人很好,很美丽。所以佛教讲,忍辱,才能真正感召到来生美好的果报。
    有人供水果时,看到台上已经有很多水果了,其实你把水果放在旁边也可以呀,他非要把别人的水果收起来,把自己的放上去。
    供品没有一定的先后顺序,一般来说,可以是香、花、灯、涂、果、药,一排下来。
    简析:这里是按照大乘戒精神讲的,要求学人无相恭敬对待供养就可以了。延伸一下,处理供品也是如此,和净空法师讲的一样。

    8,有佛弟子针对6慈诚法师对供品的开示,请教另一位著名zang教法师(名字略)
    问:请问师父,我家有摆设藏式佛堂,但不是三层式的,每天都会以水果,糖果,饼干,饮料来供佛,但慈诚法师在《慧灯之光》里说不能吃,那最终能给谁吃?  还有一般在参加法会时,都会带供品去供佛,是不是不能拿回来?但有些在会供时,修法完毕后,lama都会把供品分给我们吃,这又是为什么?
           法师答:shang师教授师也在书中多次提到,供佛的供品之后可以自己吃,(如“您送给友人的礼物,送完了,又要了回来,自己享用”,这个除外)。供品一般放在清净的地方,如屋顶,山上,空行(乌鸦,麻雀等飞禽)会吃。但鉴于城市很可能没有屋顶,山丘,且城市有城市的环保条例,shang师也开许,可以观想佛菩萨将供品赐给自己,我们可对佛菩萨感恩,而后享用。
  您说的分供品是属于会供,会供,所谓“会”字有三方面的含义:1、修行者集聚在一起修法;2、把法师、本尊、空行、护法祈请至坛城集会;3、召集山神、土地、鬼神、六道父母有情、冤亲债主到坛城集会。
  而陈设供品一起上供诸佛菩萨,下施六道众生,称之为“供”。会供是快速积聚福慧资粮的殊胜修法。
    简析:这里对供品的处理,是zang教戒律针对特殊情况的“开性戒”,吃之前用“虔诚观想佛菩萨赐予”方法受持,也完全符合戒律精神。

    9,《古农佛学答问》中有
    问:大悲忏行持法云,佛前所供食物,行者不能自食,不知何故何据。
    老居士答:行者既以物供佛,则已认为佛有。自取食之,则有诳佛之嫌。若以施人,则是广佛之慈。行持法是法智法师所作,必有经律依据也。”
    简析:这是一分为二对待供品,供者不能吃,但可以转相供养众生,绍隆佛恩------这也是对守戒佛弟子说的高标准。

    10,达真法师针对汉藏佛教处理供品问题,曾写过专文,摘录片段如下
    “做善业还是做恶业,制造快乐还是制造痛苦,完全掌握在自已的手里,就是一颗心。恭敬心也是一样。没有恭敬心,表面上看起来很恭敬,然而实际上都是不恭敬的行为。有恭敬心摄持,所有的行为才都是恭敬的。
  比如说念佛,只要你对佛的心是恭敬的,那么你坐着念也行,躺着念也行,怎么都行;如果你的心不恭敬,你坐着念也不行,躺着念也不行,怎么都不行!很多人都说“睡觉的时候不能念”,佛说过这样的话吗?没有!你内心里没有恭敬,即使在行为上、表面上恭敬也没有用,都是假的。这不是欺骗shang师三宝吗?这也是一种罪过。
  供品也是。在藏地,供品已经供给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净的地方。在汉地就不一样了,供品一定要吃,一点也不能丢掉。这两种情况看起来是截然相反的,但是实际上并不矛盾。藏地人认为供品既然已经供养给佛菩萨,自己就不能再拿回来;而汉地人认为,供品是佛菩萨赐予自己的加持品,里面有加持力。这两个行为都是发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为,都是如理如法的。如果你供养佛菩萨了,还心存吝啬,自己又拿来吃,这样的发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为有罪过。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净的地方,自己不吃,但还是觉得很可惜,这样的发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为也有罪过。
  供养shang师三宝,是恭敬心的一种表现,自己喜欢的东西都可以供。如果你把好的东西留做自己用,不好的东西供养给法师三宝,那就有罪过了,因为你的心不正。如果你的心是完全清净、完全恭敬的,那么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供的。你看见的、听见的、想到的都应该供养给shang师三宝,不能有贪心。听见好听的音乐、看到和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那个时候不能有贪心,应该在心里供养给法师三宝。自己吃的、喝的、用的,包括穿戴的衣服和装饰品,对这些都不要有贪心。你在穿新衣服之前,可以在空中甩动一下,这是一种表法。不这样做也行,你在心里先供养给shang师三宝,然后自己再穿,这不仅没有罪过,反而还有功德。这都是修行的方法。”
    简析:这里如前,讲的是《普贤行愿品》供养原理,强调大乘戒的根本精神,融合了“性、遮、开、犯”,非常透彻。

   
    综上所述知道:
    辉兄文中的标准是对受戒佛弟子而言的最高要求,也是妙祥、慈诚法师和古农老居士的意思,把处理供品问题按不能开方便的“性戒”对待,坚决不犯不破;
    圣严、净空、龙相、云乡法师的开示,是对受戒佛弟子的最低标准(注意,不是没有标准!!!),把处理供品问题按可以开方便的“性戒”对待,恭敬为之即可,不拘小节(当然,如能做到高标准,就更好)。
    《入寺须知》的标准是皈依居士在寺院必须遵守的,不再另说。





    所以,具体如何做,全在因人因地的不同,你灵活掌握。只要依理而行,都不为过。
     


本文转自:华藏佛友莲社
发表于 2010-9-1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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