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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布施网] 关于在家吃佛前供品算盗佛物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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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问:盗佛物者依何结罪耶? 作者:弘一大师… 问答来源:盗戒释相概略问答 答:望守护主边结重罪;无守护主者,望断施主福边结重罪。 释:第一个问题,盗佛面前的东西,那么你是找哪个结罪呢?供佛的东西,佛又不在乎的,佛是无相,真的佛又没有在,那么这个罪是从哪个边生的罪?它是从“守护主边结重罪”,哪个管这个东西的,就是在他身边结的罪;这个罪多少?盗佛的东西是根本罪,“重罪”。假使没有守护主的,这个东西供了佛,也没人管的,那么对施主所,对他那边 犯了罪,也是根本的重罪。 请教师兄我小时候在家里吃过供佛的供品,供品还没有撤下我就拿来吃了,供品是我父母供的,我父母算不算守护主?算不算施主所?如果是的话算不算犯盗佛物罪?《五百问》云:“负佛法僧物,纵偿还入阿鼻,而得早出;何况不偿者,永无出期。”请问是不是无论如何都要还要坠入呀? 转自月海空明师兄的原文
发表于 2010-6-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我也有这个疑问啊~~哪位师兄能解答
发表于 2010-6-4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供不供佛,主要是表我们的恭敬心,也是让我们时时刻刻对我们伟大的佛陀起恭敬心,但学佛可不能学出负担,佛并不会因为我们的过错而起嗔恨心,责罚我们,没有的。万法唯心造,学佛是要我们学的快快乐乐的,开开心心的,每天都法喜充满,活活泼泼。 还有就是佛法是重实质不重形式的,新加坡国宝许哲修女,一辈子没有学过佛,不懂佛法,到108岁才值遇上净下空老法师,而老法师得知许哲修女的事迹后说,她的行持就是行菩萨道,念念为众生,念念为别人,自己都108岁了,两照顾几十名七八十岁的老人,自己不要一分钱,把钱都供养别人,她虽然没有学佛,但她是真正的佛弟子,佛法就是这样重实质不重形式的。我们在家天天拿鲜花、水果供佛,心里却仍充满杀、盗、淫、妄,那有什么用,那只是名字学佛,做做样子,样子做的再好,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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