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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布施网] 捐助百万善款 未逃因果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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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2:08 编辑

    1997年,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点麻烦事。有一天,我去文化宫和朋友老宋聊天,无意中提起了这件事情,老宋马上说:“我们这儿有一个仙儿,让她给你看看,看能不能解决。”我问“什么仙呀?”她告诉我说:“这个仙是个女的,东北人,现她们全家都住在文化宫,还开了一家公司,专门给人查事看病,和许多大首长都认识呢,你可以去试试。”于是,老宋带着我来到了文化宫一处比较偏僻的处所。   这里,我先说说北京这座文化官的历史。这座文化宫的前身是皇室太庙,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嘉靖、万历和清顺治、乾隆年间都曾重修、改建,是明,清两代封建皇帝祭祖的地方。太庙在明代供的是朱元璋、朱棣等人。1644年清兵入京后,福临称帝,把他们先人的牌位从沈阳请到北京,供在太庙,将明皇的祖宗牌位迁到今天的阜成门大街路北的"历代帝王庙"里去了。   辛亥革命后,当时按照"南北军代表"制定的"清皇室优待条件"规定,城内宫殿坛庙等应归国家来管理,但包括太庙在内的,一直到1914年,才将三大殿以南部分归当时的北洋政府所管,不久,社稷坛改造为中山公园。中山公园开辟南大门时,为了对称,也在太庙南墙上开了一座门,即今天文化宫的正门,但是当时一直没有开放。1924年皇帝溥仪被赶走后,太庙开辟为"和平公园",不久又被改为"故宫博物院分院",向游人售票开放。当时的人很少。只有参天古柏,灰鹤飞翔,寂静无声。解放后,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把太庙改为劳动人民文化宫,交给市总工会作为工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并于 195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正式开放。所以,郭沫若作诗说:“昔为帝王庙,今作文化宫”。   还有,就是在清朝年间,因为朝廷上下官员与民间百姓都信奉狐仙,所以在文化宫里,还为官员辟出了一间专门供奉狐仙的大殿。这里古树参天,松柏林立,阴气极盛。即使是夏天,也是阴气森森的,给人的感觉并不是凉快,而是阴冷袭人。据老宋说,在这里工作的同事年年都有死人的。现在的文化宫虽紧挨天安门,也是一个旅游景点,但平时的游人并不多。我从小就经常来这里玩,因为那时候,门票是免费的,不像现在进门就要十块钱。所以我对这里的环境很是熟悉。   我和老宋来到东北女仙住的地方,这是一个位于文化宫后面的独立小院,据老宋说,光这里的租金每年就好几十万呢,能租得起这里的大殿,可见女仙的经济实力。我们一进屋,一个打扮怪异的女人就迎了出来。说其怪异还不如说把我吓了一跳。因为她的脸上涂了极厚一层本帖涉嫌刑事犯罪类广告,见者请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举报!,上下嘴唇却用口红点了极浓的三个红点,形成一个倒三角形,让我一下子想起了一只狐狸的嘴巴。(后来老宋告诉我:“女仙说她越这样化妆,功夫就越好”)她知道老宋是文化宫的人,于是热情的把我们迎进了屋。   屋内有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老太太,女仙介绍说,男的是她哥,老太是她娘。她把我们领进她供奉的“大堂”,我发现,大堂正中放着一个条案,中间放着一个极大的太师椅(显然是一只老狐仙坐在那张太师椅上),而所有的佛像都被请到了条案的左边,案子上并没有香火供奉。老宋告诉我,因为这里是古建筑,所以不容许点明火,所以,这里没有香火供奉(听到这里,我明白了,原来女仙因为不能用香火供奉狐仙,而为了与狐仙取得相应,所以才把自己化妆成狐仙模样的。难怪老宋说,“她越这样化妆,她的功夫就越好”呢!老宋还告诉我,这位女狐仙还向北京云居寺的藏经洞,捐助了240万元的善款)。   我再定睛一看,狐仙堂的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内中标明是“龙吟咨询公司”。窗台上,还摆放着几张女仙与各位首长的放大合影,甚至还有与中央首长的合影照片。据老宋说,她一周两次被那位中央首长接去看病。可见这位女仙的功夫不一般了。听了老宋的介绍,这位长相极其一般的狐仙,就把我领进一间小屋,让我坐在一张椅子上,然后站在我的对面,向着窗外,手里比划着,说起了一种叽叽喳喳的我根本听不懂的语言,也可能是“宇宙语”吧!之后,她告诉我,我担心的事对我并无妨害。我疑惑的对她表示感谢,然后就离开了那里。   后来的事正如女狐仙所说的,并未发生什么问题,证明我的担心完全是自己自寻烦恼所致。但是,不久一条报纸上的消息令我大为震惊:这个女狐仙因为涉嫌赖昌星走私案,与同为窝案同犯的原河北省委一位书记不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还为其窝藏了大量赃物,为此导致其被判刑8年,而那位书记被判刑14年。报道中说,那位书记是一位佛教徒,其贪污受贿的款项,大部分都捐助五台山建寺庙了,但是佛菩萨并未保佑他俩,而是让他们因为自己的罪行而得到了法律的惩处。   多年后,我再一次来到云居寺的藏经洞时,发现捐助者的功德碑林处,醒目的伫立着四大石碑,而其中的一座,镶有女狐仙的照片和刻有表彰她捐助240万元巨款的赞词。睹物思人,我不仅感叹业的力量是多麽的强大,即使做出了巨额捐款建藏经洞的功德,也消不了女狐仙的牢狱之灾。为什么?因为功德是功德,恶业是恶业!女狐仙的经历已经证明,功过是不能完全相抵的!   这使我想到现在的许多人,以为自己只要做了捐款或救人的功德,就能够抵消自己所做的恶业一样,同样是非常糊涂的认识。佛说“神通不敌业力”,民间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管你做过什么善、恶业,老天爷,也就是你的阿赖业识,也就是你的深层潜意识,也就是你海底轮的那盘录像带,都会精确的将它们录制下来,并且储存在我们所看不到的时空仓库中,以备今世或来世或某个来世机缘成熟的时候,来完成与这个业因相应的果报程序。   女狐仙虽然做了那么大的捐助功德,那个书记也捐助了不少赃款修建寺庙,之所以仍然受到了世间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本一点就是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世间法的道德与法律,他们钱的来源同样不干净!企图用不干净的钱来抵消自己所做的恶业,企图清除那盘录像带上已经录制的信息,显然是极其愚蠢与幼稚的幻想。所以啊,平时要关注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看好自己的六根,不造恶业,少造恶业,才是最大的功德。而这个功德将在我们临终的时候,导引我们去向佛国净土或其他美好的境界,或保障我们再得宝贵人身!当然,他们所做捐助的功德也不会被消磁,只是何时才能显现并由此获得福报,那就不好说了。 转
发表于 2010-2-1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2:08 编辑

善哉
发表于 2010-2-1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2: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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