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094|回复: 14

[大德开示] 大悲寺 妙祥法师 开示:应酬中喝酒吃肉 是恒顺众生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问题十二、 第二个问题:有在机关领导阶层的学佛居士,对待应酬中喝酒吃肉的问题,说应该恒顺众生才对,什么叫恒顺众生? 这个“恒顺”二字啊,恒顺众生指的是度众生,就是度贪嗔痴。不管是从哪个角度,就是把我们立着或倒过来,都不会改变我们度众生的这个心,也就是我们守戒的心不应该改变。而且我们只能是不离开佛法,也就是说“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这叫恒顺众生。并不是说众生需要什么,我们就跟着做什么叫恒顺众生。那不是恒顺众生,那你本身就是众生,本身就是堕落,那不叫恒顺众生。所以说这个问题,在学佛中有很多的模糊概念,特别有很多无奈。 比如说机关领导阶层学佛的居士,领导也是眼前花、水中月,今天有了明天就没了,不能把领导这个职务看得过高,这个东西虽然在生活中有人们所羡慕的一方面。我们更应该利用领导这个阶层学佛难的这个机会来锻炼自己,来成佛,这才是正确的。越是领导越应该坚持佛的戒律,绝不能去喝酒!这个问题上,坚决吃素! 我记得盖县有一个居士刚学佛,他在没学佛之前就是特别爱喝酒,几乎每天都喝。学佛以后,就不喝酒了。有一次他到朋友家去做生意,这朋友就说:“咱俩好不容易见面,你得喝点酒。”他说:“我不喝。”说:“白酒不喝,喝啤酒。”他说:“那我也不喝。”最后不管怎么说,他也没有喝。一个爱喝酒的普通的居士都能做到。他回来跟我讲,他学佛时间并不长,也知道说不喝就是不喝,不管怎么劝。最后他把皈依证都拿出来给人看,“你看我这个不能喝,说什么也不能喝。”他还做生意,还求人家,那也不喝。 所以这个很重要,很重要!喝酒它会障道的。特别是不吃素,将来会有恶的果报。因为我们一念的错误,就会带来终身的遗憾。一旦做了,我们终身都会后悔的。如果我们这一念坚持住了,不怕失去一切利益,守住五戒,我们获得的利益是终身的,生生世世都不会缺少的。甚至你这个生意没成,它也会从另外的角度获得更大的利益。 所以说恒顺众生,只有坚持佛的戒律叫恒顺众生。不管这个众生怎么想,他生气也好,同意也好,赞叹也好,你只要是坚持佛的戒律就叫恒顺众生。如果你不坚持佛的戒律,他欢喜,你也是在破坏戒律,俩人同时堕落。包括吃素问题,吃蒜的问题,吃葱的问题。有人说我吃不点行不行?戒律上说就是这个葱和蒜烧成灰了,也不允许吃,吃也犯戒。酒,沾一滴都犯戒。就你给别人递酒瓶子,空酒瓶子、空酒杯,也犯戒,一点都不允许。因为佛是法王,法王定了的命令,不允许任何人去违背。不是在你身上起多大作用才叫犯戒。如果没有病绝对不允许开缘的。 这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犯糊涂,一犯糊涂了,我们就会失去成佛的机会。我们按照佛的戒律去做,必然有所保证。任何人说的观点都不能给我们作保证!他自己都不知道将来上哪去了,是不是?谁能给我们作保证?我们还得自己度自己。
发表于 2010-1-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戒为师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0-1-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忏悔
发表于 2010-1-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发表于 2010-1-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顶礼法师
发表于 2010-1-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发表于 2010-1-9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发表于 2010-1-9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0-1-9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5:56 编辑

只有坚持佛的戒律叫恒顺众生。
发表于 2010-1-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2-21 19:27 , Processed in 0.158842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