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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善先资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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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安士全书》



万善先资集序
圣教虽云大同。佛法实为最胜。不必深求奥义。即所制不杀一戒。可以断为圣中
之圣。无可比伦矣。夫人无智愚。莫不以杀为极苦。生为大德。罪福之甚巨者。
莫过于戕生止杀。而物类之好恶趋避。与人情初无少异。乃大烹用享。宴宾充庖
之类。犹杂见于书传中。致使人忽于习见。狃为固然。自非大雄氏。首垂禁戒。
痛切提持。谁复知蠢动含灵。万物一体之义。今儒门亦云爱物。吾未知脔割刳剔
之可以称爱也。云断树杀兽。不以其时。非孝。不知太和常在。宇宙间固无可杀
之时也。旱干水溢。亦知禁绝屠宰。仰格天心。而平时之鼓刀肆毒。干和酿灾者
。置之不问。吾不知其解也。经云。转轮圣王。出现世间。普行教命。令除杀业
。而国土人民。寿命福乐。乃至不闻刀兵饥馑之名。生当劫浊。世运江河。先圣
?极重难返之势。万不得已。为害去太甚之言。而经传遗文。犹未免为饕夫借口
。言之可胜悯叹。友人安士周子。慨然著书。警发良心。挽回杀运。搜抉分疏。
披诚沥血。兼示域外之旷观。大破拘儒之陋说。期于大梦顿觉。沈?必瘳而后已
。实贪残世界中大光明幢也。同志相劝。梓而传之。念杀为戒首。仁为善元。诸
圣昭垂。决定明诲。因目之为万善先资。是编所在。无量贤圣。慈心三昧。为之
护持。诸天鬼神。恭敬围绕。应以华香。而散其处。同邑五云学人。冰庵张立廉
述。
万善先资集 卷一目次
 【因果劝】(上)
 劝阅是集者(此篇是戒杀之纲领)劝宰官(以下言居官不宜杀生)
 劝在公门者劝养亲者(以下言居家不宜杀生)
 劝爱子者劝妇女
 劝勿畜猫劝诞日称觞者(以下言吉庆不宜杀生)
 劝节日杀生者劝弄璋家
 劝祀先者(以下言享祀不宜杀生)劝祷祀神祇者
 劝星卜之士劝宴客者(以下言宾燕不宜杀生)
 劝膳师者劝塾师
万善先资集 卷二目次
 【因果劝】(下)
 劝求功名者(以下言求福不宜杀生)劝求子者
 劝避难人劝食牛犬者(以下言自奉不宜杀生)
 劝勿烹蟹劝勿食蛙
 劝求寿者(以下言疾病不宜杀生)劝医士
 劝勿击蛇(以下言细行不宜杀生)劝绝养金鱼蟋蟀
 劝惜蝼蚁劝猎人(以下言营业不宜杀生)
 劝打鸟人劝屠人
 劝庖人劝开熟食酒肆者
 劝持斋(此篇是戒杀之究竟)
万善先资集 卷三目次
 【辨惑篇】
 释生物养人之疑(六辨)释俗见断杀之疑(八辨)
 释业重难救之疑(六辨)释宾燕违俗之疑(四辨)
 释荤血祷神之疑(六辨)释飨亲祭祖之疑(六辨)
 释古圣教杀之疑(五辨)释仁民爱物之疑(五辨)
 释因果差别之疑(七辨)释恶道有无之疑(四辨)
 释持斋断肉之疑(八辨)释佛理难信之疑(五辨)
万善先资集 卷四目次
 【谨微录】
 禁约部(二十条)家政部(二十四条)
 庆贺部(十五条)婚嫁部(八条)
 丧祭部(七条)营造部(十八条)
 器用部(二十一条)树艺部(十七条)
 卫生部(十六条)方便部(十八条)
 言语部(十七条)劝戒部(十条)
 神咒部(五条)强恕部(五条)
 忏悔部(七条)发心部(十条)
万善先资集卷一
玉峰周思仁安士氏述
 因果劝(上)
  劝阅是集者(此篇是戒杀之纲领)
仁列五常首。慈居万德先。皇哉三教论。异口若同宣。人人爱寿命。物物贪生全
。鸡见庖人执。惊飞集案前。豕闻屠价售。两泪涌如泉。方寸原了了。祇为口难
言。蓦受刀砧苦。肠断命犹牵。白刃千翻割。红炉百沸煎。炮烙加彼体。甘肥佐
我筵。此事若无罪。勿畏苍苍天。古来生杀报。往复如轳旋。吾昔弱冠时。目击
生哀怜。搜罗今昔事。将盈数万言。誓拔三途苦。此志久愈坚。落笔伤心处。一
字一呜咽。绣板贫无力。劝募亦辛艰。崎岖三四载。今日方流传。奉劝贤达者。
留神阅是编。
  示劝全禄(出梦觉篇)
交河孟兆祥。登万历壬子贤书。患脾疾。梦至阴府。王语曰。汝禄远大。但杀生
过多。将折尔算。今宜戒杀放生。刻梦中语劝世。可赎此罪。孟许诺。苏后忘之
。一夕。复梦如前。大惊。时正会试下第。急归成其事。是夕。寓屋栋折。?榻
虀粉。因刻梦觉篇行世。后登进士。官至理卿。
 人皆为因循二字。蹉过一生。孟君若有一念因循。便与筦簟?笫。同为虀粉矣
。安能更享后福耶。其所刻梦觉篇。诚哉梦觉篇也。
  冥主遵行(见感应篇广疏)
钱塘郑圭。病。梦已故孝廉陆庸成。来访。仪从盛于平时。问授何职。曰冥曹观
政。因出二书以赠。一孝义图。一放生录。郑曰。此放生录。莲池大师所刻也。
公在冥府。何以得之。陆云。冥主遇世间嘉言善行。随敕记录。且颁布遵行。惟
恐人之不信也。君能奉行。病将痊矣。寤而随觅二书玩之。即坚持杀戒。病果痊
安。
 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戒杀。仁也。戒杀书。与人共广其仁者也。独善者。
其仁小。兼善者。其仁大。莲大师。儒家麟凤。敝屣科名。后舍俗出家。为法门
砥柱。所以祈雨而甘霖速沛。居山而猛虎潜踪。则知戒杀一书。天且不违。?于
人乎。?于鬼神乎。
  阻善显戮(见证慈编)
程嗣昌在密州。见胶西镇人。好食生命。因夜拜星斗曰。昌欲为一切众生。并同
七世父母因缘。将戒杀图说一本印施。今日真武真君下降。愿凭圣力流通。部民
彭景妻华氏。扯破。投于秽处。明日买鱼欲脍。鱼忽跳。触破华眼。流血化虫。
绕身咀嚼。方喧传。监镇郭向。见一神。自言吾是真武。察知此地大善人程嗣昌
。印施戒杀图说。华氏弃投秽处。罪重当死。其不悔者。亦当获罪。俟再降施行

 末世之人。恶业转多。善根寖少。见人行一善事。发一善言。未有不阻挠之者
。且如见人戒杀。必曰此迂阔之为也。此薄福之态也。见人放生。必曰放之未必
终活也。纵去之后。不旋踵而被人取也。甚至露齿谈笑。谤无因果。或于多众之
前。讥其惑。或引他端之失。指其愚。直使善人面赤内惭。退厥初心而后止。噫
。此等恶人。天仙见而怒之。等于鸠盘恶鬼。一瞑目后。不可问其为何物矣。敢
劝同心善士。凡遇阻善之人。纵或肆行诽谤。但当顺受之而已。不可存忿恨之心
。劝化之而已。不可发自矜之语。怜悯之而已。不可萌弃彼之想。观于华氏。能
不凛然知所惧乎。
  劝宰官(以下言居官不宜杀生)
普天之下。富贵贫贱。万有不齐。有人焉。高车驷马。威德巍巍。即有人焉。负
贩肩挑。伶仃孤苦。有人焉。安富尊荣。金珠满藏。即有人焉。糟糠不继。哀乞
穷途。其间荣辱相去。不啻天渊。若不信佛家报应之说。宿世酬偿之理。则天之
赋于人者。亦甚不平矣。所以经言。为人豪贵。国王长者。从礼事三宝中来。为
人大富。从布施中来。为人长寿。从持戒中来。为人端正。从忍辱中来。宿生作
如是因。今生受如是果。喻如典乐之士。叩钟得钟声。叩磬得磬声。亦如治圃之
人。种桃必得桃。种橘必得橘。此富贵贫贱所以悬殊也。叩以小者小鸣。叩以大
者大鸣。乃至种一树。得一树果。种十树。得十树果。此富贵贫贱所以又有差等
也。今之年少登科。享高官厚禄者。皆宿生好善不倦。广修福德之人。不然。彼
苍何独厚于宰官乎。然居高乘势。顺风疾呼。为善有力。为不善亦有力。譬之服
参苓者。却病在于此。致病亦在于此。此孟子所以言。惟仁者宜在高位也。又?
爵秩既尊。则日用烹炰。宾朋宴会。所杀尤广。身至一方。一方水陆众生。蓦尔
而被凌迟之惨。居官一日。一日无辜物类。相继而遭刳剔之刑。是以往昔高贤。
恻然戒惧。随在设放生之河。不时悬禁屠之榜。发一令曰。宰牛者有罚。而觳觫
群牛。悉庆余生于屠肆。发一令曰。屠犬者有罚。而司阍义犬。皆脱惨报于刀砧
。至围山而猎。竭泽而渔。尤为申严号令。禁止杀机。诚恐事权既去。有善愿而
无善力耳。普劝当道仁人。速种善缘。乘机作福。仰体上帝好生之意。朝廷恺悌
之心。一操政柄。便当广积阴功。苟可生全。无或因循错过。爵尊者。谕各属以
禁其屠。位卑者。请诸宪以止其杀。若能奉仁风于万世。固当名挂仙曹。即使广
惠泽于一时。亦可福资后代。否则。何异身入宝山。空手而回者乎。
  勒石垂慈(出旧唐史)
唐颜真卿。字清臣。精于书法。信奉三宝。尝受戒于湖州慧明禅师。干元三年。
肃宗置天下放生池。凡郡县要津。沿江带郭。共八十一所。各乞御制碑文。勒石
以垂不朽。公爵至尚书右丞。封鲁郡公。为一代名臣。 
 设放生池。须奉宪立石。一切渔舟网簖。概不得近。方可久远。鲁公所请碑文
。虽称御制。实出自公手。自唐迄今。千有余载。其间所救无量物命。种无量阴
功者。皆公创始之力也。
  鱼泣志感(见广仁录)
宋诸暨县令潘华。修普贤忏法。禁捕鱼。后奉诏诣阙。梦江河中数万鱼。皆号泣
。曰。长者去。吾属不免烹矣。哭声沸天。华异之。作梦鱼记。嘱后来邑宰。
 圣人之心。岂不欲尽物命而生全之。但羊豕之类。势所难禁。至兽类中。若牛
若犬。水族中。若虾若鳝。若?若蛳等类。无不可禁者。宜于数日前。先申号令
。其有违者。所卖之物。人人得而夺之。且凭夺者。送官究治。通邑之人。亦不
许买违禁之物。如有买者。亦凭路人夺去。务在信赏必罚。慎终如始。则虽日挞
而求其捕生。不可得矣。所谓拔本塞源之禁也。
  两度回生(出感应篇广疏)
吴郡司理某暴卒。一宿而醒。急呼家人。请太守及僚属至。叩首曰。吾至阴司。
乞命甚哀。初犹不许。既而曰。汝能劝千人不食牛乎。限以三日。今幸再生。非
诸君为我?劝百姓。不可得也。众佯许。越三日。复死。郡守大惊。召僚属共持
此戒。复立簿于通衢。令百姓皆书名。得数千。焚之。少顷。司理复生。曰。被
使摄去。主者方怒责。忽黄衣人持簿至。云是戒食牛肉姓名。主者启视。大喜曰
。不但再生。且延寿六纪。太守与众。俱受福无量。司理后至百岁。
 迩来官长。亦有能禁宰牛者。第不得其方。所以禁榜虽悬城市。牛羹?列通衢
也。屠牛为业。本欲得利。利无所得。自当息刃。宜着衙役。更番纠察。有缉得
牛肉者。即罚卖主出银以赏之。务使缉获屠家之利。倍于私受屠家之利。则衙役
皆乐为官长?用。无所容其欺罔。不然。受屠人之重贿。互为掩饰。官长何从知
之。何从见之乎。
  禁牛益算(出戒牛汇编)
嘉靖间。福建布政胡铎。宴召众宾。座间尚书公林俊。忽昏倦熟寐。呼之不醒。
良久方苏。曰异哉。予适被召至冥。主者乃吾宗尚书林聪也。云今阎罗王即宋范
文正公。吾为其属。以尔昔为县令。未禁宰牛。合减寿一纪。故特摄汝。予辩曰
。吾任某县时。曾有禁宰牛榜。案卷犹存。聪愕然曰。得毋失检乎。急命再查。
有顷。县土神以予禁榜呈复。聪喜。仍代申奏。还寿一纪。敕原使送归。座客皆
惊。共誓不复食牛。俊后寿果一纪。
 贫人所望者富。富人所望者贵。贵人所望者惟寿耳。冥冥之中。为屠牛一事。
宰官之增龄者。不知凡几。减算者。不知凡几。惜幽明隔绝。无由觉悟耳。
  劝在公门者
衙门之士。见人婴木索。受笞棰。略不悲悯。其视戒杀。尤为迂阔。所以一至乡
村。肆行无忌。见鸡索鸡。见凫索凫。甚至迫其卖女鬻男。以供口腹。所欲既遂
。则又夸于侪伍。而凶暴之风日盛。抑知天道好还。或陨身杖下。或丧命囹圄。
或不再传而子孙乞丐。良由设心惨刻。以致自速其辜。普劝公门善士。行时时之
方便。见颠连莫告者。以善言安慰之。无辜被冤者。于公庭昭雪之。至于口腹。
无有穷尽。与其上干天怒。何如惜福延年。克昌厥后乎。古云。推人扶人。同一
运手。吞菜吞肉。同一举口。明理者何弗思之。
  党恶冥谴(见观感录)
龙游邵秋芳。崇祯甲申。县禁屠宰。乡间虑衙役为扰。贿秋芳御之。屠户遂得肆
志。乙酉四月二日。秋芳死。七日苏。自言至冥。见冥君审宰牛事。有牛来囓。
又屠人王十一。亦欲嫁祸焉。牛刀血盆。忽现目前。秋芳力辩。冥君曰。虽非汝
杀。然当日无汝。此辈畏罪。未必杀矣。查寿数未尽。因令回阳。死后处分。
 屠戮之事。开之易。禁之难。一劝人开。披毛戴角矣。出入衙门者。尚其慎之
哉。
  劝养亲者(以下言居家不宜杀生)
人子养亲。其道各别。全乎下养者为小孝。全乎次养者为中孝。全乎上养者为大
孝。惟全乎最上养者。为大孝之大孝。何则。下养者。惟知口腹之奉。酒食甘旨
。不致有无余之叹。是亦世所难能。谓之小孝。次养者。体亲之志。父母所爱亦
爱。所敬亦敬。使亲心安乐。是名中孝。上养者。谕亲于道。善则赞成。过则几
谏。使父母圣德在躬。是名大孝。至于最上养者。更有进焉。常念父母之恩。同
于覆载。父母之寿。易于推迁。当用何法。可报亲恩。何法可延亲寿。何法可使
父母出离生死。何法可使父母罪障消除。何法可使父母得入圣流。究竟成佛。譬
如刀兵劫至。负亲而逃。遁入山中。得毋亦有寇至乎。遁入水中。得毋亦有寇至
乎。遁入旷野。得毋亦有寇至乎。辗转熟思。必置父母于万全之地。是名最上养
。亦名无上养。亦名超出一切世间养。岂非大孝之大孝乎。若杀物养亲。使物类
抱冤来世。父母偿债多生。不啻以漏脯救亲饥。鸩酒止亲渴矣。何逆重之。而可
托言孝耶。或曰。士人功成名遂。光祖扬宗。可谓孝乎。答曰。功成名遂。固足
取也。若以此济其善。固为荣亲。倘以此济其恶。不反为辱亲耶。桧嵩之父。亦
宰相亲也。假令起于今日。人必恶之疾之矣。故知孝子荣亲。莫如积德。功名其
次焉者耳。 
  业钱偿报(见好生录)
嘉兴一老媪。子以捕?为业。常用草索缚卖。卖后。随易薪米给母。一日媪病。
即将草索纳腹中。纳尽。仍逐节抽出。出已复纳。纳已复抽。肠肺间血秽。一一
自口牵出。自云。我受子业钱奉养。故得此报。稍不如是。反觉难过。观者如蚁
。如是数日而死。
 昔世尊在王舍城中。见一大鱼。身有多头。头头各异。堕于网中。世尊见已。
入慈心三昧。乃唤此鱼。鱼实时应。世尊问言。汝母何在。答言。母在厕中作虫
。佛语诸比丘。此大鱼者。迦叶佛时。作三藏比丘。以恶口故。受多头报。其母
尔时受其利养。以是因缘。作厕中虫。观此。则知业钱养亲。尚非孝子所为。?
殉世俗之见。杀物以享乎。
  饾饤余业(出观感录)
常熟顾顺之。寓无锡。素茹斋。康熙庚戌二月朔。瞑七昼夜苏。曰。见道人约往
听经。至其处。前法堂讲金刚经。后法堂讲报恩经。讲毕云。茹斋者坚心念佛。
食肉者务戒杀生。一可超度父母。二可消己罪业。少顷。忽见母在血池中哭。螺
蛳蚯蚓绕身。道人云。汝今生之母已度。此过去母也。因其好食肥鸭。故群类绕
身耳。须念往生?度之。遂觉。 
 世俗称孝。止于一世。佛门尽孝。广利多生。所以为大。
  劝爱子者
儿童所造杀业。由于父兄不禁。则习以为常。始仅以昆虫蝼蚁为不足惜。继即以
屠牛杀犬为不必戒。恻隐既失。陨节败名。覆宗绝祀。靡不由之。故知总角之时
。习善则善。习恶则恶。不可一日失教也。普劝为父兄者。毋以物命微而不救护
。毋以儿童幼而弗防闲。使子弟见闻无非善行。虽至不仁之质。犹将化之。?本
善者乎。不然。幼时失教。后虽悔之。弗可及已。
  汤公述冥(出观感录)
溧水汤聘。顺治甲午乡试。出闱疾作。至十月六日夜半。举体殭冷。一生行事。
俱现目前。忆童子时。戏藏一鸡于沟中。为黄鼠所伤。又杀蝙蝠一窠。又一仆善
睡。燃油纸伤其手。须臾见蝙蝠等。皆来索命。心甚怖之。其余善事。亦丝毫必
记。忽思心经。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语。觉心渐安隐。见观音大士。杨枝一洒。遂
苏。至辛丑。成进士。 
 公之藏鸡杀蝠。特儿童时事耳。然方至冥间。皆来索命。则杀业之不恕于幼也
明矣。?儿童所害。岂止一鸡一蝠乎。爱子弟者。急宜思患。而预防之。
  探巢枯足(见好生录)
冀州一小儿。恒探巢取卵以食。一日有人唤云。彼处有卵。可同吾取。即牵之至
桑田。忽见道左一城。城中悉绣户花街。笙歌喧闹。儿怪曰。何时有此城。使者
喝勿言。遂引入城中。城门忽闭。满城热铁碎火。烙足不可忍。小儿号呼。奔至
南门。南门闭。至东门。东门闭。西北亦复如是。时有采桑者。见其在田中号泣
奔走。以为狂疾。归语其父。父至呼之。儿始应声倒地。城火俱不见矣。父视其
足。膝下焦烂如炙。儿语其故。抱归疗养。膝以下遂为枯骨。 
 地狱之苦。俱是自心所造。亦从自心所现。福力既厚。地狱即是天宫。罪恶既
深。天宫即成地狱。譬如病疟之人。与无病者同处。无病者初不以为寒。而病者
则摩牙股栗。若卧大雪之中。无病者初不以为热。而病者则汗注滂沱。如居猛火
之中。此一证也。又如六欲天子。皆享天馔。而其中福力胜者。其色纯白。福力
次者。其色渐赤。天衣天宝。及诸宫殿。亦复如是。此亦一证也。又如世人在母
腹中。为五脏血秽所蔽。而世尊在摩耶夫人腹。。入离垢三昧。则有旃檀妙宝宫
殿百千万数。以自庄严。岂非一切惟心造耶。是知此儿所闻有卵者。自心所现无
明卵也。桑田有城者。自心所现冤业城也。满城皆火者。自心所现烦恼火也。闭
于四门而不能出者。自心所现牢狱门也。故曰。地狱不远。即在目前。随人业报
以现耳。
  劝妇女
女子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其于屠割烹炰。往往习为故态。苟非宿植德本。不
能毅然信从。然既司中馈之权。则一家之生杀。操之者居其大半。好生者。岂可
不以慈祥之化。自淑其闺乎。
  写经脱苦(出法苑珠林)
唐龙朔元年。洛州伍五娘。死月余。托梦其姊及弟曰。吾幼时患疮。杀一螃蟹涂
之。疮虽得愈。而我已堕刀林之狱。现有七刀在身。痛不可忍。愿作佛事救吾。
姊乃以其遗衣送净土寺宝献师。为写金刚经七卷。写毕。复梦其致谢曰。今七刀
并出。蒙福托生矣。 
 有补于病。且犹不可。?徒造杀业哉。
  蝇蚁索命(出观感录)
明末。无锡余氏。年二十余。即持斋奉佛。而性恶蝇蚁。见辄杀之。七十二岁。
病甚。大呼有无数蚁子入口。又呼有千万苍蝇。皆来索命。少顷。见引魂童子来
。即死。 
 观余氏好杀蝇蚁。及临终恶报。则其持斋奉佛。必系泛泛之徒可知。不然。如
来具无量威力。至心念佛一声。犹能免宿世重罪。岂有毕世修持。而不能免现在
之业者乎。亦岂有真实奉佛。而尚欲戕杀蝇蚁者乎。
  劝勿畜猫
人造恶业。如植葛藤。一本既发。枝叶蔓生。且以畜猫论。自世俗观之。不过造
业一端。若明眼观之。则能长养无量恶业。今试略陈一二。盖鼠本无害于人。而
吾忽兴恶意以害之。是名无缘杀。吾不能害。而假手于猫。是名教他杀。见捕鼠
而悦之。是名随喜杀。见捕鼠而称之。是名赞叹杀。纵猫于有鼠之所。是名方便
杀。欲其日日捕鼠。是名誓愿杀。本欲养猫以食吾家之鼠。而猫正食吾家之鼠。
是名正杀。亦名通心杀。本欲养猫以食吾家之鼠。而猫反食邻家之鼠。是名盗杀
。亦名隔心杀。畜猫止欲杀鼠。而至烹鱼以啖之。是名增益杀。使亲邻效之。子
弟效之。是名辗转无尽杀。如是无量恶业。皆从畜猫一念基之也。可不严戒乎。
  硕鼠呈文(出古史谈苑)
李昭嘏应会试。主司阅其文。未佳。因投之架上。旋为大鼠衔于枕侧。弃而复衔
至者三。主司异而录之。榜发问故。曰。已三世不畜猫矣。 
 家中多畜一物。即多一业。菩萨戒经云。若佛子。长养猫狸猪狗者。犯轻垢罪
。优婆塞戒经云。畜猫狸者得罪。养猪羊等者得罪。养蚕者得罪。琅函所载不一
。惜世人无缘见之耳。惜物命者。种花养鱼之类。皆不可高兴为之。多杀生之累
也。幸细思之。勿以为迂言也。
  劝诞日称觞者(以下言吉庆不宜杀生)
诞日称觞。诚为乐事。然当念今日济济儿孙。衔杯上寿之辰。正是昔年哀哀父母
。生我劬劳之日。今人一遇寿诞。但杀物类。广宴亲朋。至罔极之恩。殊不念及
。良可异也。呜呼。人子一生。费父母无量精神。增父母无量烦恼。至皓首庞眉
。犹以杀业累及。于心何安。昔唐太宗居万乘之尊。犹且生日不敢为乐。?其它
乎。敢告仁人孝子。每逢诞期。宜怃然自思曰。今日无逸乐为也。当年父兮母兮
。为吾不肖形骸。几度彷徨濒死。在此日也。今日无逸乐为也。当年过此日后。
慈母夜夜朝朝。怀我腹我。推燥就湿。数载不得安眠也。今日无逸乐为也。吾则
妻孥完具。安享家赀。不知父母托生何道。此时苦乐何如也。纵或广修善事。以
资冥福。犹恐不及。忍以母难之期。为群饮酣歌之用哉。
  送经答寿(昆邑共传)
昆山徐母许太夫人。翰林公锡余母也。持斋好善。礼诵不辍。崇祯丁丑冬。系六
旬诞。是日。惟修福斋僧。将亲友寿分。刻法华经一部。答贶仍用蔬肴。即以所
刻之经。每人各赠一部。识者无不羡之。夫人后益康强寿考。子孙特盛云。
 他人以腥膻答贶。反招短寿之因。徐母以法味酬恩。乃种长生之果。此孰得孰
失。何去何从。唯愿清夜思之。
  福事酬宾(思仁目击)
昆山张冰庵。讳立廉。登崇祯丙子贤书。累世修德。虔奉三宝。公尤精研教乘。
雅志禅宗。康熙己未秋。系公周甲。捧觞者踵至。乃汇分刻普门品。大悲咒。数
种。其答贶也。一如许太夫人盛举。片鳞只凫无伤焉。
 亲友贺寿。皆谓喜祥之举。不知甚不然也。人若修善。自享遐龄。则高寿乃意
中事。何须作惊讶态。人人称贺。唐虞以前。寿皆百数十岁。然无庆贺之名。其
后福德渐薄。齿算渐亏。所以受贺渐早。呜呼。此三灾将至。人寿短促之兆。不
可不知。先生所为。可谓迥出寻常矣。 
  宴费惠贫(思仁目击)
武林袁午葵。讳滋。寓居昆邑。好善不倦。康熙己卯孟夏。正值五旬之诞。绅士
与交者。悉敛分称觞。袁公却之。不得。乃汇亲友于景德寺。以众分给散贫人。
及孤寡废疾者。而又自出几金。贮之同善会中。以作答贶云。
 果之熟者。其落也可待。木之大者。其伐也有期。是以智者过中年后。即当于
室家作旅舍想。眷属作同伴想。光阴作少水鱼想。若至视茫茫。发苍苍。齿牙动
摇之后。犹然恣意杀生。迷而不悟。则民斯为下矣。
  劝节日杀生者
良辰美景。人逢之而色喜。物遇之而心伤者也。何则。人于此时。欢呼畅饮。物
于此时。魄震魂飞。人于此时。骨肉团?。物于此时。母离子散。人于此时。饰
衣服。贺新禧。珍羞草芥。物于此时。血淋漓。肠寸断。肝脑沙尘。故节日杀生
。第一残忍者所为也。试于操刀之顷。蓦地回光一照。虽嘉肴在御。当必黯然神
伤矣。梵网经。有不敬好时戒。盖为此耳。
  鹅死代亡(见戒杀现报)
明末。杭州府庠赵某。仁慈不杀。岁尽。有以鹅馈者。家人欲杀。赵力止之。元
夕复请。又止之。逡巡至端阳。家人又请。赵怒。又得不杀。是月十七。赵病。
至六月朔。甚笃。见青衣摄至一衙门。有投文者三。堂官一一接览。又见某某并
杨妪。亦摄至。正欲讯赵。忽见一鹅。掷体吐人言。谓赵曰。汝去。我代汝矣。
赵从旧路归。见尸停棺盖上。以魂合体得苏。而鹅于是日。已自扑杀笼内矣。所
见三人。皆同日卒。
 生死之事。父子不能相代。赵虽有德于鹅。鹅焉能代死于赵。然思法性圆明。
互融互摄之义。则诚之所感。何所不通。鹅之救赵。不可谓无其理也。
  劝弄璋家
富家生一子。珍之如宝玉。物类若引群。便作羹中肉。清夜一提撕。此心何太毒
。愿将地藏经。与君三复读。经云。阎浮提人。初生之时。慎勿杀害。广聚亲戚
。能令子母。不得安乐。观此。
 楼主| 发表于 2018-8-18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则求儿孙长育。福寿康宁者。断断不宜杀生矣。
世人每遇生子。辄有一种鄙夫。争来索酒。口中虽称祝贺。心内实为甘旨。愚痴
者不觉为其所动。小则烹鸡炙凫。大则割彘刲羊。致来世今生。怨怨相报。甚无
谓也。
  烹羊速报(出法苑珠林)
唐显庆中。长安某氏。诞儿弥月。大宴亲朋。欲杀一羊。羊屡向屠人拜。不顾。
竟杀之。有顷。烹羊于釜。产妇抱子而观。釜忽自破。沸汤冲入猛火。直射母子
头面。顷刻俱毙。
 佛世一鬼王有五百子。幼者名嫔伽罗。其母凶暴。食人儿女。世尊取其幼子覆
?内。鬼母飞行天下。七日不得。问佛所在。佛言。汝子五百。仅失其一。何故
愁忧。世人生子。岂不爱惜。汝何食之。答言。我今若得嫔伽罗者。更不杀世人
之子。佛示鬼母?处。鬼母同五百子取之。尽神力不能动。还求世尊。佛言。若
受三归五戒。当还汝子。鬼即依佛敕。佛言。好持是戒。汝是迦叶佛时。羯肌王
女。以不持戒。受是鬼报。噫。天下为鬼母者。岂少哉。
  劝祀先者(以下言享祀不宜杀生)
祭祀祖先。不过尽报本之思而已。至祖宗来格与否。未可知也。何则。祖宗修人
天之福。必生人天受乐。造三途之业。必在三途受苦。然享乐者少。受苦者多。
故孝子慈孙。每遇节日忌日。但当虔诚斋戒。念佛持经。回向西方清净佛土。使
祖先出轮回苦。是为真实报恩。至杀生以供鼎俎。徒增死者业障耳。遇明眼人。
不胜悲悯。
  杀生冥累(出竹窗随笔)
钱塘金某。斋戒虔笃。没后附一童子云。吾因善业未深。未得往生净土。今在阴
界。然亦甚乐。去住自由。一日诃妻子云。何故为吾坟墓事。杀鸡为黍。今有吏
随我。不似前日之自由矣。子妇怀妊。因问之。曰当生男。无恙。过此复当生男
。则母子双逝。众异而志之。其后一一皆验。
 祭不能用蔬。第一不可杀生。而世有科名得志。杀猪羊以祭祖。彼且扬扬自得
。以为荣亲。旁观者亦肩摩睨视。啧啧称羡。问祖先此时。果能享一脔一箸乎。
徒杀物命。致父母沈沦。死者有知。当必拊膺痛恨于九原矣。反不如单寒之子。
蔬果告虔之为愈也。
  劝祷祀神祇者
世俗认造罪为烧香。以逆天为修福者。莫如祷赛。祷赛中最可恨者。莫如代人保
福。盖寿夭生死。皆宿世因。业果既定。不可复逃。譬如官吏奉旨摄人。衙役岂
因口腹之故。代其上击登闻。挽回圣旨乎。所以堂中献神。室内气绝者。举目皆
是。而沿习成风。皆口腹小人误之也。小人见人疾病。辄敛金杀物。以媚邪神。
主人愚痴。不知病者阴受其祸。反以为德。不亦重可怜乎。普劝世人。凡遇有疾
者。宜劝其作善消灾。诵经礼忏。如病势危剧。必劝其专心念佛。求愿往生。是
为无边功德。慎勿听巫卜妄言。使病人以苦入苦也。
  祀天遇佛(载法句经)
佛世有一国王。名曰和墨。奉事外道。举国信邪。杀生祭祀。王母寝病。经久不
瘥。召婆罗门问故。答言。星宿倒错。阴阳不调。故使然耳。王言。作何方便。
使得除愈。答言。当备牛马猪羊百头。杀以祀天。然后乃瘥。王即如数。牵就祭
坛。佛怀大慈。愍王愚迷。往诣王所。王遥见佛。为佛作礼。白佛言。母病经久
。今欲祀天。为母请命。佛言。欲得谷食。当行种田。欲得大富。当行布施。欲
得长寿。当行大慈。欲得智慧。当行学问。行此四事。随其所种。得其果实。祠
祀淫乱。以邪为正。杀生求生。去生道远。佛即放大光明。?照天地。王闻法?
光。惭愧悔过。遂不祀天。母闻情悦。所患消除。王于是后。信敬三宝。爱民如
子。常行十善。五谷丰登。
 生天宫者。皆具清净色身。光明赫奕。无有脓痰涕唾。大小便利之秽。所食甘
露。自然化成。下视阎浮世界。坑厕荆榛。腥膻恶气。不欲闻见。望其乘云来享
。无有是处。鸡虽自爱蜈蚣。岂可衔之以塞人口。若谓但吸其气。则普天之下。
肉气熏蒸。时刻不断。天亦吸之久矣。如云为天杀者乃享。则和墨国王。祀仅一
日。过此以后。天其枵腹耶。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书言可考。东邻杀牛。不如
禴祭。易有明文。惜读书者。不善会耳。
  祷树变羊(载杂宝藏经)
佛世有一老人。其家颇富。忽思肉食。指田头树。告其子曰。吾家薄有产业。由
此树神恩福所致。可于群羊中。杀一以祭。诸子从之。寻即杀羊。祷于此树。复
于树下。立一神祠。其后父死。即生己家群羊之中。时值诸子欲祀树神。执而将
杀。羊忽自言。此树无神。我于往日。思食肉故。妄使汝祀。与汝同食。不谓偿
债。我独先之。时有罗汉乞食。以神通力。令诸子皆见其父。遂毁此树。悔过修
福。不复杀生。(在七卷)
 增壹阿含经云。有五种布施。不得其福。一者以刀施人。二者以毒施人。三者
以野牛施人。四者以淫女施人。五者造作淫祠。世有无知之辈。遇三宝福田。不
肯布施。而于鬼神庙宇。辄欣然创造者。良由正眼未开耳。一祠既成。书其上栋
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彼且扬扬自得。以为我施财作福。呜呼。岂知自此之后
。大则猪羊鹿兔。小则鸡鸭鱼虾。哀鸣于白刃下。跳踯于镬汤中者。不知几千万
万乎。所谓天堂未就。地狱先成也。孔子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
无福。大哉圣训。不异金口亲宣矣。
  东岳受戒(出传灯录)
唐元珪禅师。俗姓李。伊阙人也。永淳二年。受具戒。后谒安国师。印以真宗。
卜庐于泰山之庞坞。一日有异人。峨冠而至。舆从赫奕。问师能识我否。师曰。
我等视一切众生。不作分别。神曰。我岳帝也。能操人生死之权。何得一目相待
。师曰。我本不生。汝安能死吾。吾身如空。汝能坏空乎。神即稽首曰。我亦聪
明正直。胜于余神。愿受正戒。令我度世。师乃张座秉炉。正几告曰。付汝五戒
。汝能不淫乎。神曰。我亦曾娶。曰非谓此也。谓无外色耳。神稽首曰能。又问
汝能不盗乎。神曰。我无所乏。焉得有盗。曰非谓此也。谓不因受享而福淫。不
奉而祸善耳。神稽首曰能。又问汝能不杀乎。神曰。实司其柄。安得不杀。曰非
谓此也。谓无滥误疑混耳。神稽首曰能。又问汝能不妄乎。神曰。正直之神。何
曾有妄。曰非谓此也。谓先后皆合天心耳。神稽首曰能。又问汝能不遭酒败乎。
神稽首曰能。师曰。如上五戒。乃佛戒之本。辩论良久。神曰。我受师教。当报
师恩。乞师命我为世间事。现我小神通。使未信之人。皆生信念。师辞。固请。
乃告曰。东岩寺之障。空旷无树。北山有之。而非屏拥。汝能移北树于东岭乎。
神曰。闻命矣。但昏夜间必有喧动。愿师无骇。即作礼辞去。师送出。观之。见
仪?如王者。云霞瑞霭。环佩幢幡。凌空隐没。其夕。果有暴风吼雷。奔云震电
。诘朝视之。则北岩松柏。尽移东岭。森然行植矣。开元四年丙辰。嘱门人曰。
吾始居寺东岭。没后可塔于此。言讫安然而化。
 水陆神祇。宿世亦曾修福。但不能发菩提心。所以一受福报。便复昏迷。世有
持戒之僧。转世居权要。遂饮酒食肉。毁谤三宝者。皆修福不修慧故。昔世尊未
成道时。在菩提树下端坐。魔王波旬。恐其成道。将八十亿众。欲来害佛。而告
佛言。悉达太子。汝可起去。若不去者。我执汝足。掷之海外。佛告波旬。我观
一切世间。无能掷我海外者。汝于前世曾作一寺主。受一日八戒。布施辟支佛一
?之食。故生第六欲天。为大魔王。而我于阿僧祇劫。广修功德。供养无量诸佛
。汝安能害我。波旬谓太子。汝之所言。有何证据。佛指地言。此地证我。说是
语已。大地震动。无量地神。从地涌出。胡跪合掌。白佛言。世尊。我为作证。
如佛所说。真实不虚故知福慧二者不可偏废。东岳圣帝。可谓不昧正因矣。所以
垂训有云。不因享祀而降福。不因不奉而降祸。明明是受戒后语也。世俗不察。
枉杀物命。良可慨已。
  关公护法(见道书关帝经注)
关公讳羽。字云长。后汉人也。没后奉玉帝敕。司掌文衡。及人间善恶簿籍。历
代皆有徽号。归依佛门。发度人愿。明初。曾降笔一显宦家。劝人修善。且云。
吾已归观音大士。与韦驮尊天。同护正法。祀吾者勿以荤酒。由是远近播传。寺
庙中皆塑尊像。显应不一。
 余阅道家书籍。见有文昌忏三卷。系帝君降笔。其言纯用佛书。虽不及梁忏之
圆融广大。然其归信三宝。殆不亚于关公也。因叹二帝现掌文衡。一应科场士子
。皆经其黜陟。出天门。入地府。威权如此赫濯。然且倾心归向。则佛法之广大
。不待辩而可知矣。孟子以伯夷太公为天下父。曰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余
于二帝亦云。
  劝星卜之士
刀杖杀生。显而易见。言语杀生。微而难知。且如卜人占病。必曰某神见咎。遂
使愚人误信。燔鱼?。割鸡鹅。无所不至。由是被杀物命。生生与病者为怨。且
生生与占病者为怨。则卜筮者一言之害。岂不大乎。普劝卜者。凡遇占疾。必告
以行善修福。念佛持斋。倘诚系鬼神见咎。祷祀势所难已。劝之以蔬代腥可也。
  师巫偿报(出广仁录)
江陵吕师巫。断事必言杀生。后至病家。正欲判断。忽仆地死。两日苏。问之。
曰见一丈余恶鬼。摄至王所。王以我妄言祸福。广害生灵。大加诃骂。又见鬼囚
数百。泣且詈曰。误听汝言。致吾受罪。皆持枷抵触。又见无数禽兽。皆咆哮怒
目。争来攫掠。时王即欲驱吾入狱。一绿衣者云。彼阳寿未尽。姑放之。旋当追
论也。因得苏。尔家病人。闻已上牌。想不复起矣。不数日。果死。巫自此改业
。?书其事以告人。
 城隍社令。江河土神。人皆谬称为菩萨。甚至杀生设祭。亦名献佛。噫。此等
么么神鬼。滥加以佛菩萨之号。则朽木亦可指为旃檀。若夫史鉴诸书。皆称西域
有神。其名曰佛。则是佛而反称以神矣。正眼未开一至于此。
  劝宴客者(以下言宾燕不宜杀生)
世人皆恶吃亏。而人人做吃亏之事。世人皆畏堕落。而在在种堕落之因。有人于
此。父母无故而詈之曰。尔乃犬豕。尔乃异类。彼必愀然不乐。愠父母之辱己矣
。夫犬豕异类之名。既恶之惟恐不至。则犬豕异类之实。宜绝之惟恐不深。独至
宴客。辄炰?烹鱼。屠鸡割凫。惧以三途之苦报而不悟。岂非但恶虚名。不畏实
祸耶。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食余众生。亦复如是。死死
生生。互来相噉。恶业俱生。穷未来际。佛无诳语。何敢不信。故知割鸡者得鸡
报。屠犬者得犬报。理所必然。呜呼。向虽父母詈我而不受。今为他人口腹为之
。向虽父母詈我而不受。今为一时欢笑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夫杀羊妻(见广仁录)
刘道原。为蓬溪令。解官。宿秦氏家。梦一妇泣诉曰。吾乃秦之妻也。曾捶杀一
妾。冥官处我以死。仍罚为羊。今现在栏中。明日将杀以享君。死固不惜。但腹
中有羔。若因吾而死。则吾罪愈重耳。刘待旦言之。则已宰矣。举家大恸。纳羔
于腹而葬之。
 昔舍?国。有一邪见长者。名曰都提。一日偶出。世尊至其家。见一白狗。在
于?上。盗盘中食。狗见佛来。下?便吠。佛言。汝于往世。悭惜财宝。不肯布
施。故堕于此。狗闻而怒。卧地不食。都提归见。亦起瞋心。来诣佛所。佛言。
狗是汝父。汝若不信。回家问狗。令狗示汝伏藏。都提惭惧。如命问狗。狗即趋
至?下。以口足开土。大获宝物。都提乃信。归命佛僧。所以佛言有生之属。或
多宿世父母六亲。夫人一世。即有一世之父母六亲。无始以来至今日。托生之数
。满一恒河沙。则有一恒河沙之父母六亲。满百千恒河沙。则有百千恒河沙之父
母六亲。岂可妄杀。即如秦氏之羊。当被杀时。举家咸指为羊耳。夫不知为杀妻
以享客。子不知为杀母以娱宾。奴婢不知杀主母以供鼎俎。及四体瓜分。身首异
处。方悟辗转刀几者。即向之虫飞同梦者也。哀号挺刃者。即向之顾我复我者也
。口不能言。含怨就死者。即向之供服役。效勤劳者也。碎骨粉身。不可复赎。
向使秦氏戒杀。则自救其妻。自救其亲。自救其主母矣。乃以泛泛知交。杀至亲
骨肉。宴客杀生者。宜痛心切戒矣。
  多杀变猪
正德中。南京孝廉某。家巨富。多杀生。常以三四猪宴客。一夕梦城隍神谓曰。
汝杀生无算。当先变为猪。卒不戒。越半载。暴死。既殓。棺中有声。启视之。
已化为猪矣。
 世间杀生。大约为宴客居多。独不思密友良朋。当其饮我食我。未尝不称为莫
逆。至他日途遇。不过一谢而已。患难相恤者。千中希得一二。而三途之苦。已
冥冥注定。安见阎罗殿上。可引某客以宽其罪耶。即如孝廉宴客。非不自谓豪侠
多情。及尸化为猪。丑声外播。斯时成何意兴耶。
  黑气示灾(其友面述)
玉峰许某。富而好客。食务精美。所杀无数。顺治乙酉。?下忽有黑气如车轮。
绕庭一转而灭。未几。北兵陷城。家中四十口尽毙。
 富家中馈。乃大怨业薮也。地虽寻丈。然哀号望救者。恒于斯。母离子散者。
恒于斯。剖腹刳肠。脔心拔肺者。恒于斯。积之久久。将见怨气充塞。怒鬼悲啼
。愁声彻夜。或有现形为无头者。或有现形为血身者。或有现形为闭目突目者。
或有现形为摇头鼓翅者。或作咯咯喷血之声。或作啾啾忍痛之声。或作唧唧受苦
之声。莫不切齿椎心。磨牙掉尾。各欲得怨对而甘心焉。是以天地灵祇。往来神
鬼。录名恶簿。生遭九横。死堕三途。莫能救之。则中馈岂非大怨业薮乎。好客
之士。甚无蹈此覆辙也。
  劝膳师者
人情莫不爱子。不知用爱之方。即如延师教子。本望其成名。列身士林耳。然以
膳师故。往往炰?烹鱼。割鸡煮蟹。假令一岁伤千命。十年即害万命。积之久久
。子弟虽有大福。亦削去矣。?福力未厚者乎。如谓肴膳未丰。未遂西席之志。
则当移杀生所费。额外加隆。使为师者。常欣然教育。则沽酒市脯。自当相谅。
而子弟福基寿算。冥冥日增矣。何必伤杀物命。相率而入三途也。
  为膳殃儿(见广仁录)
常熟有人。善鸟铳。所杀无算。年四十。产一儿。头面端正。心甚爱之。因悔前
非。不复打鸟。儿长就塾。为膳师故。复理前业。年余。子患痘。满身发紫泡。
皮肉焦烂。毛孔皆出铁珠而死。
 铁珠从何而来。岂非一切惟心造乎。
  烹羊祸子(见续笔乘)
徽州方尚贤。家巨富。二子各请一师。幼子乃宠姬出。甚爱之。故待其师加厚。
其师田姓者。嗜羊羹。尚贤日进其味。至畜三四头于栏。择肥而宰之。康熙丙午
。幼子疽发于颈。哀号半月。未溃。尚贤日事医祷。一日。其子忽作羊鸣而绝。
 方既受报。田亦难免。
  劝塾师
设教之士固难。不知膳师之家尤难。朝而饔。夕而飧。日费经营。外而奴。内而
婢。咸供奔走。甚至庭闱之奉。反多缺略。而西席不致有无鱼之叹。比比然也。
今人不念及此。所以甫就西席。辄谓彼家礼当奉我。稍不尽礼。悻悻然见于面。
而生徒学业。反若置之度外。此弗思之故也。敢告同心善士。宁使功浮于食。毋
使食浮于功。倘生徒实系顽劣。教无所施。则馆课之外。当以福善祸淫之说。谆
谆劝勉。使主家得一培植元气之子弟。未始非西席大功德也。至口腹之奉。自有
定限。若享之既尽。命亦随亡。譬如有钱一千。日用百文。可延十日。用若倍增
。数必倍减。故知藜藿是供。亦延年之事。食前方丈。实堕落之因。诚能以戒杀
之理。劝勉东家。将东家父兄子弟。皆因吾言而积德矣。其不素餐也。孰大乎。
  惜福延龄(见因果目击编)
福建曹舜聪。设教于汀州郑氏。奉十斋甚谨。凡鲜鸡虾蟹之类。一切屏除。盖恐
主家为己烹杀也。席中若陈腌腊诸品。辄尽欢而退。顺治丙申。患腹疾。殭冷三
昼夜。举家号哭。后事悉备。忽苏。告妻子曰。吾命应于甲申初夏。被流寇所斩
。缘设教以来。诚心爱物。主家未尝特杀一命。故延寿一纪。且免横夭。又于庚
寅夏。劝人刻金刚经三叶。又延三载。今阳寿尚有二年也。果阅二年而卒。
 崇川一友。性慈戒杀。但不能持斋。故鲜鸡鱼蟹之属。生平严戒。亲友招之。
席间惟列腌品。虽至好杀之家。曾无一物为己而烹者。若仁人君子。能仿此而行
。是永无杀生之累矣。
  贪饕丧命(云间人共述)
松郡郭止一。三十六岁。顶何姓卷游庠。康熙十四年。馆某氏。主人以郭嗜犬。
时进其味。一日指主家黄犬曰。此犬腿甚肥。未识可烹而遗我否。主人从之。越
数日。郭忽昏愦。摄至郡城隍庙。时黄犬先在。神曰。何某。汝何唆主杀犬。郭
辩曰。我姓郭。不姓何。不过庠姓耳。神怒鬼卒误拘。郭遂苏。苏而甚夸其辩。
未几。何姓随卒。明日忽苏曰。被郭某诬我杀犬。吾力辩不食牛犬。犬亦言音声
非若。放我暂还。候郭到同审。但吾寿将尽。不能再生。处分家事而绝。是晚。
郭邻。途见鬼卒。严锁郭入城。归探其家。已闻哭声矣。
 膳师之馔。虽杀自主家。然为我而杀。自不得不分其咎。假令西席诿东家。东
家复诿西席。则物类默默受冤。无所控告矣。
万善先资集卷一
万善先资集卷二
 因果劝(下)
  劝求功名者(以下言求福不宜杀生)
海内操觚之士。夙而兴。夜而寐。继晷焚膏者。曰为求功名也。父诏子。师勉弟
。惟日不足者。曰为求功名也。然而少年之士。每有早掇巍科。博古之儒。往往
怀才不售。非荣枯得失。操之者天耶。既操之天。则合天而天佑之。违天而天弃
之。必然之理也。戒杀一端。文人每视为缓图。以为此特佛氏之教耳。噫。岂佛
氏好生。吾儒独好杀乎。昔程明道。
主上元县簿。见乡多胶竿以取鸟者。命尽折其竿。然后下令禁止。
而吕原明。得程氏正传。然累世奉佛。戒杀放生。为郡守时。署中多蓄?干。鳆
鱼干。以代水陆生命彼诚见好生恶死。天心所在。不可违耳。人能以天地之心为
心。则福禄随之矣。
  嗜蛤不第(见龙舒净土文)
宋初。镇江邵彪。梦至冥府。主者问曰。汝知未及第之故否。对云不知。遂引彪
去。见一镬煮蛤蜊。俱呼彪名。彪惧。合掌念阿弥陀佛。蛤变黄雀飞去。彪遂戒
杀。仕至安抚使。
 科名之事。虽锡自天曹。若有冤对相阻。鬼神亦不能禁之。欲向青云路。安可
不虑及乎此。
  帝君示梦(见护生编)
明末。蜀士刘道贞。客至。将割一鸡。忽不见。客坐良久。欲杀一鸭。忽又不见
。索之。见同匿暗处。鸭以首推鸡出。鸡亦如之。相持甚力而无声。刘悟。作戒
杀文劝世。辛酉七月。其友梦至文昌殿。帝君揭一纸示之。曰此刘生戒杀文也。
今科中矣。寤而语刘。刘不信。榜发。果符其言。
 禽兽与人。形体虽异。知觉实同。观彼被执之时。惊走哀鸣。踰垣登屋。与人
类当王难被擒之时。父母彷徨莫措。妻孥攀援无从。异乎不异。观彼临刑之际。
割一鸡。则众鸡惊啼。屠一豕。则群豕不食。与人类当?掠屠城之际。见父母血
肉淋漓。妻孥节节支解。异乎不异。观彼宰割之候。或五脏已刳。而口犹吐气。
或咽喉既断。而眼未朦胧。与人类当临欲命终之候。痛苦欠伸。点头熟视。异乎
不异。即鸡鸭之私相推诿。世人当痛心而镂骨矣。
  救物同登(见广慈编)
会稽陶石梁。与张芝亭。过大善寺。放鳝鱼数万。其秋。陶梦神云。汝未该中。
缘放生。得早一科。榜发而验。因曰。事赖芝亭赞成。奈何功独归吾。数日南京
录至。张亦中式。
 迩来恶俗。有应乡会试者。亲友必合赀祈祷。所杀无算。名为保福。实为造罪
。高明者其痛绝之。
  劝求子者
富家无子。挥金纳妾者有之。重价市药者有之。然求之愈切。得之愈艰。何哉。
盖三界中定业。苟非大善不能挽回。古来无子之人。往往因一念觉悟。勇猛修德
。因而连生贵子者。指不胜屈也。求之不得其道。而徒怨天尤人。致慨宗祧之失
守。亦惑之甚矣。
  放生得子(见广仁录)
元朝一富商。求子。闻太岳真人。召仙判事有验。因往叩之。判云。汝前生杀业
多。使物类不能保有子孙。故得斯报。今放满八百万生灵。方可赎罪。若误伤一
虫。须放百灵以准之。挽回造化。是为第一。商即立誓戒杀。捐资放生。未几。
得一子。以孝廉出仕焉。
 华严经云。杀业之报。能令众生堕于三途。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病
。二者短命。富商杀业甚多。而报不过无子者。想既受三途之正报。而后受无子
之余报。未可知也。否则或宿世福力尚厚。先受无子之华报。而后受三途之果报
。亦未可知也。今能赎前过恶。回心向善。自应免祸获福矣。
  悔过延嗣(见感应篇图说)
杭州吴恒初。好食牛肉。连丧子女。适一子患痘。医祷莫效。吴忽梦至阴司。有
诉吴杀牛者。争辩良苦。主者唤群牛嗅吴周身。牛竟无言。吴自供食牛不杀牛。
且誓永不复食。主者谕牛而遣之。吴遂得释。出见一阁。阁上有人呼己。吴仰视
之。忽掷一物。曰还却汝。视之。乃其子也。遂觉。子寻愈。
 食其肉而至连丧子女。则杀其身者可知。
  戒牛育子(见护生录)
京师翟节。五十无子。绘大士像。恳祷特至。妻方娠。梦白衣妇抱送一儿。妻方
欲抱。牛横隔之。不可得。既生子。弥月不育。又祷如初。或告曰。子酷嗜牛肉
。岂谓是与。节悚然。合门戒牛。未几。复梦妇人送子。抱而得之。后果生子成
人。
 所谓现妇女身而为说法也。
  嗜?速毙(袁午葵述)
明末。杭州有潘德斋者。老而乏嗣。偶见一书云。食?者有子。乃买而畜之。且
饲以小鳝。烹割无虚日。如是年余。?体皆生肿毒。毒有数口。宛如甲鱼之嘴。
其痛入骨。未几死。竟无后。 
 邪见之人。一时害人以言。百世害人以书。正谓此也。是故著书立说。虽善人
君子。犹不可不慎。?其它乎。
 
  劝避难人
世人当乱离之际。避处深山旷野。颠沛不一。望旌旗。则母离子散。闻金鼓。则
胆落魂飞。此等流离倾覆。虽国家大数。然莫非自业所招。慈受禅师偈云。世上
多杀生。遂有刀兵劫。负命杀汝身。欠财焚汝宅。离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报
应各相当。洗耳听佛说。由是观之。无论杀身亡家。属之前定。即一指之伤。一
针之失。乃至剎那恐怖。未有出于无因者。普告世人。但遇兵戈之际。宜回心自
念曰。吾身尚未被执。然且如此恐怖。则物类当被执之时。恐怖更当何如。骨肉
尚未分散。然且如此凄惨。则物类当分散之时。凄惨更当何如。四体尚未宰割。
然且如此悲苦。则物类当宰割之时。悲苦更当何如。由是过去杀业。必念佛超荐
。未来杀业。当直下斩除。如此用心。则来世必生太平之代。必不生危乱之时。
纵或生危乱之时。必不生被兵之地矣。岂非避难最上策乎。彼登山涉水。非万全
计也。古德云。世上欲无刀兵劫。须是众生不食肉。
  刀兵偿报
宋徽宗时。寇兵入内。所至焚戮。惟安阳镇被祸尤惨。后有一僧。能于定中勘冥
事。众叩之。僧为入定。具知其详。乃曰。此乡所造杀业。惨于他处。故受报亦
惨于他处。然业报未尽。怨对方来。众等未能安息也。后连年兵火。人民屡遭屠
戮。果无遗类。
 人见渔翁漉网。忽得大鱼。必鼓掌称快。不知此又增一怨对也。悲怜救解。犹
恐不及。奈何反称羡之耶。称之。是赞叹杀。羡之。是随喜杀。慧眼一观。皆是
刀兵种子矣。
  龙子救难
巢江水暴涨。寻复故道。有巨鱼重万斤。三日死。合郡食之。一老妪独不食。忽
有老叟告曰。此吾子也。不幸罹祸。吾厚报汝。若东门石龟目赤。汝急出城。城
将陷矣。妪因日往视龟。有稚子讶之。妪以实告。稚子伪以朱傅龟目。妪见。急
出城。遇一青衣童曰。吾龙子也。引妪登山。而城果陷为湖。
 佛世有一大臣。相士决其兵死。日夜以兵自?。至执剑而卧。一日请佛诘朝赴
斋。佛不受。告其国王曰。此臣今夜必死。是夕有四臣。亦在其家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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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8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妻见
夫熟睡。代为执剑。未几。妻亦睡去。落剑断头。国王闻之。疑四臣与妇有私。
俱断其右手。阿难问佛何因。佛言。其夫前世。作牧羊儿。妇为白母羊。四臣尔
时。同为?贼。见儿牧羊。同举右手。指羊谓儿曰。杀以食我。牧儿涕泣从之。
以是因缘。辗转酬报。童子伪赤龟目。亦系福力所致。因缘会遇。自然而然。不
可强也。
  劝食牛犬者(以下言自奉不宜杀生)
劝人戒食牛犬。不如劝人戒杀牛犬。劝屠户戒杀牛犬。不如劝官长禁杀牛犬。何
则。劝人莫食。虽或面从。然殽俎在前。谁能自制。是知劝人戒食。不如劝人戒
杀也。屠人因劝改者。十难其一。苟不摄以官长。惧以严刑。虽日进屠门诏之。
终为无益。何如号令申严。群凶匿刃乎。?禁屠一事。贫儒亦能得之官长。俟禁
榜既悬。而后严行纠察。奉为成规。虽不劝人戒。自无牛犬可食矣。惜乎。缙绅
之士。凡名利所在。辄俯仰当道。哓哓不已。遇此等事。则钳口卷舌耳。
  命终酬业(出颜氏家训)
齐贵人奉朝请。性奢荡而嗜牛犬。食必特杀。年三十余。一日见大牛忽至。?体
痛如刀割。?叫发狂而死。 
 异类有功者。莫如牛犬。食之最损阴德者。亦莫如牛犬。世人必欲沾其味。何
哉。
  戒牛得魁(出广慈会要)
金陵朱之蕃。未第时。梦神曰。今年状元。当是镇江徐希孟。因私一奔女。黜之
。次当及汝。但彼三代不食牛。汝父子未戒。倘能悔过。犹可及也。觉而语父。
父不信。是夕。父梦亦如之。始大惊。誓不复食。是年果魁天下。徐止二甲第三

 或云。牛系郊祀之物。唯有福者方得食。观此。可以塞口。
  鬼显业因(出观感录)
无锡书吏王某。顺治丁酉。以钱谷事。狱死北都。癸卯夏。苏州金太傅子汉光。
自京归。舟次张家湾。有人乞附舟。称无锡王书吏。泊舟待之。不至。舟发复呼
。诘之。以实告。舟中皆惊。鬼曰无妨。居舟隅可也。舟近岸。似有人跃入。未
几。忽叫跳。问故。曰遗一小囊于岸。内有钱粮数。乞停舟取下。从之。行三日
。鬼曰姑止。此地施食。吾欲往投。去即下。曰观音菩萨主坛。无饭与吾。以生
前喜食牛耳。汉光曰。天下有此奇事。吾素食牛。今当戒矣。俄而大哭。问之。
曰天上戒坛菩萨至。吾不敢居此。汉光停舟。鬼杳然。
 瑜伽法味。普济人天。上而天龙八部。下而地狱鬼畜。皆在所施之内。岂有菩
萨主坛。嗜牛者不与食乎。王鬼不得食。自业所见耳。饿鬼积劫。不闻水浆之名
。纵行于水上。望之但见为脓血。非业力使然乎。昔目连尊者。以天眼视世间。
见亡母在饿鬼中。以?饭饷之。其母左手障?。右手取食。食未至口。变成火炭
。目连大哭。求救于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虽孝动天地。
天地鬼神亦莫奈之何。必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目连遂大兴佛事。供
养众僧。其母即于是日。脱饿鬼苦。观此。则王鬼不得食。岂非自业所招乎。或
曰。既如此。则世间施食。亦多无用。答曰。众生与佛。分有缘无缘二种。有缘
者。即能沾惠。不沾。偶系无缘耳。非可执一论也。
  戏侮速殃(出现果随录)
麻城二孝廉。一信佛。一谤佛。同读书地藏殿。一人馈犬肉至。信者麾去。令不
得入。且仓皇避门外。谤者曰。吾奉儒者教。不知所谓佛老也。遂登座。夹肉戏
献菩萨。纔举箸。觉空中一推。仆地立死。少顷。门外孝廉亦死。见谤者百刑皆
受。颈陷火枷。?体烧烂。冥君向信者曰。汝有信心。不应到此。令汝来者。欲
汝见彼受苦。传示世人耳。敕回阳而苏。
 地藏菩萨。于娑婆世界。有大誓愿。一人不解脱。若己推而纳之沟中。世尊在
忉利天宫说法。称之曰。假使十方诸佛。赞汝功德。经千万劫终不能尽。又云。
若有天人。享天福尽。五衰相现。当堕恶趣。见地藏菩萨形像。志心瞻礼。是诸
天神。转增天福。又云。若有众生。专诚供养。终身不退者。未来世中。常在诸
天受乐。天福纵尽。下生人间。百千万劫。犹为帝王。嗟乎。大士有如是不思议
神力。名震
 河沙世界。威摄万亿诸天。一切众生。闻名见形者。皆获胜福。乃以愚浊凡夫
。?么知见。妄加讥毁。何异荧光敌日。蝇翼障天。亦不自知其分量矣。
  劝勿烹蟹
人闻地狱之苦。皆谓渺茫。不知世人烹蟹。即是沸汤大狱景像。人特习而不觉耳
。当其薪焰一扬。锅中发热。此时群蟹。恐怖惊惶。周身烦闷。俄而更热。则绕
釜循行。各各欲出。俄而大热。则互为妨碍。神识昏迷。尔时浮在水上。大痛难
忍。沈在水下。大痛难忍。相轧不动。大痛难忍。未几。锅中沸水。绕身涌注。
注目。则如热钉烙眼。注背。则如沸铁浇身。如是受苦无量。而后含冤就尽。周
身发赤。噫。众生不过为瞬息甘旨。造此无边业障。假令诸佛菩萨。以天眼观之
。则此人与蟹。自无量劫来。曾为父母兄弟六亲。特以改头换面。不复相识。以
故更相造业。更相杀害。乃至更相报怨。靡有底止也。普劝欲发慈悲。先行强恕
。彼此借观。贪化为慈矣。
  蟹山受报(出南阳广记)
湖州医 沙助教。母嗜蟹。所杀无算。绍兴十七年。媪以恶疾死。后有数岁孙。
见其立门外。?体流血。语孙曰。吾因生平杀蟹。今在蟹山受报。急告汝父。作
福荐吾。言讫不见。
 腌蟹之家。将生蟹抉去其脐。蓦以椒盐塞入。痛苦真不可形容。蟹山之报。业
力所招感也。?观蟹横行于地。知宿生必惯由邪径。不向菩提正路。绳系于背。
知宿生必爱欲羁身。不能解脱缠缚。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劝勿食蛙
捕蛙大约渔舟无赖。劝其戒杀。自不听受。但美味甚多。屈指及蛙。其细已甚。
食者既寡。捕者自稀矣。戒之。
  蛙诉商冤(见现果录)
苏州同知王某。在句容。忽见群蛙跳踯其前。王告曰。果有冤。指吾处所。众蛙
遂集一处。王命人掘之。得一死尸。口塞一鞭。柄上有?夫名。至丹阳。一询而
获。乃一商买蛙放生。露白而被?夫害也。立为抵命。吴人因呼田鸡王焉。
 蛙之被杀也。受八种小地狱之苦。人之杀蛙也。造八种小地狱之因。如蛙被杀
时。先斩其首。是为第一断头小狱。既断头已。次去其皮。是为第二剥皮小狱。
去其四爪。是为第三落足小狱。拔肺抽肠。是为第四刳腹小狱。热镬煎熬。是为
第五沸油小狱。调和五味。是为第六咸糟小狱。齿嚼牙摩。是为第七磕石小狱。
流入肠胃。是为第八粪尿小狱。是知杀蛙而卖者。前四种狱因。系自作。后四种
狱因。系教他作。买蛙而食者。后四种狱因。系自作。前四种狱因。系教他作。
杀而自食者。八种狱因。皆系自作。若不杀不食。从而和之者。八种狱因。皆系
教他作。人能如是观想。方知视听言动间。无非罪垢。而娑婆世界。五浊难居矣

  劝求寿者(以下言疾病不宜杀生)
人既乐生恶死。当知趋吉避凶。吾与物类同禀天地之气。吾爱天所生。天亦爱吾
生。吾愿物不死。物亦愿吾不死。今人自少至壮。自壮至老。无适而非杀。方其
甫离母腹。即称庆而杀生。未几弥月矣。复杀生。未几周岁矣。又杀生。长而就
塾。以膳师而杀生。继而议婚。因纳吉而杀生。请期而杀生。成婚而杀生。?子
复生子。子之子复周岁。复就塾。复议婚。辗转无非杀生也。有女者。女出阁而
杀生。信邪者。祀神故而杀生。好客者。宴宾故而杀生。多病者。贪味者。为口
腹而杀生。加之步履杀。树艺杀。随喜杀。赞叹杀。积之一生。将为吾毙者。不
下百千万数。以是求长寿。可得乎。普劝世人。欲冀延年。先持杀戒。杀戒既持
。延年可必矣。
  救蚁延生(见经律异相)
一比邱得六神通。与沙弥同处。定中见其七日当死。因遣省亲。谕以八日再来。
盖欲其死于家也。至八日。沙弥果来。比邱复入定察之。乃知沙弥于归路时。见
流水将入蚁穴。急脱袈裟拥住。以是因缘。寿至八十。后成罗汉。
 经云。人不杀。得长寿报。观于沙弥而益信。
  救鱼免摄(出法苑珠林)
唐魏郡马嘉运。贞观六年春。忽见两骑迎之。遂仆地。往谒主者。乃东海公也。
欲邀为记室。马辞以固陋。强之。举文士陈子良以代。马因得苏。陈暴亡。一日
马与其友同行。望空若有所畏。询之。曰见东海公使。将往益州追人。言陈子良
极诉君。君几不能免。赖君在蜀之日。见池鱼将被取。出绢数十匹救之。故得免
摄耳。后嘉运以国子博士终。  时太宗在九成宫。闻之。敕侍郎岑文本就问。
故得其详。
  算尽复延(见竹窗三笔)
华亭赵素。至青浦。见亡仆立舟上。惊问之。曰见役冥司。今追取三人耳。一湖
广人。一即所探之亲。余不答。疑己当之。至所亲室。已闻哭声。赵急还。复遇
亡仆。曰君且无恐。至夜吾不至。则免矣。赵问故。答于路见有为君解者。以合
门戒杀故。及夜。果不至。赵竟无恙。 
 所谓神灵?之也。
  膳减龄增(见感应篇图说)
寺丞萧震。梦人告以寿止十八。从父帅蜀。蜀官以主帅履任。大设宴。震偶至庖
。见系牛。叩之。曰。酒三行。例进玉箸羹。法取雌牛。烙铁钻乳。乳凝箸上以
为馔。震亟。白父索食牌。判永免此味。是年十七岁。复梦神曰。汝有阴德。不
但免夭。可望期颐。后享年九十余岁。
 一脔既可以延寿。一脔即可以削寿矣。
  劝医士
医道所以可贵。以其有救济之功耳。然药能医病。不能医命。若杀生以佐药饵。
不惟使病者反增怨孽。将来自己苦报亦不能免。何则。乐生恶死。人物同情。杀
一命以生一命。然且仁者不为。?不止一命乎。?又未必生乎。若谓病入膏肓。
不忍坐视。则当以净土法门告之。使其永离生死。其为救济。不更大乎。大抵人
有疾病。则善言易入。平时虽愤愤排佛。到此瓦解冰消。乘机化导。是为第一良
方也。
  改书赎过(见梁书)
陶弘景。字通明。母霍氏。梦天神擎炉至家而生。宋末为诸王侍读。齐永明中。
脱朝服挂神武门。隐句曲、华阳洞天。与梁武帝有旧。国家大事悉访之。号山中
宰相。其徒桓恺。得道飞升后。一日密降其室。曰君所修本草。以水蛭蚊虻为药
。功虽及人。而害物命。上帝以此谴怒矣。弘景悔。乃以他药可代者。别着本草
三卷以赎过。且诣鄮县阿育王塔前受五戒。曾梦佛授记。名胜力菩萨。临终以袈
裟覆体。安然脱化。年八十五。谥贞白先生。
 杀物济人。似不失正道。犹然上干天谴。可畏哉。
  劝勿击蛇(以下言细行不宜杀生)
世皆谓蛇能害人。惟恐不杀。甚有言击之不死。贻患于后者。独不念击而不死。
犹当报怨。倘击之至死。其怨不更深乎。无如世人所见甚小。但知今世。而不知
来世。所以作此断灭之想。又?害我必有宿因。若无宿因决不害我。何必先料其
杀我而害之耶。纵蛇欲害我。亦不当杀。何则。蛇因前世害彼而来。若又杀之。
则是前雠未报。今怨复结。反当两世受其患矣。世人奈何不思乎。
  焚蛇灭族(见好生录)
明方孝孺。父将营葬。梦朱衣老人拜曰。君所选穴。正我住处。幸宽三日。俟吾
子孙迁尽。当有厚报。言讫。复再三稽首。其父寤而不信。竟令人掘。有红蛇数
百。尽焚之。夜复梦老人泣曰。我已至诚哀恳。奈何使我八百子孙。尽歼烈焰乎
。汝既灭我族。我亦灭汝族。后生孝孺。其舌宛如蛇形。官翰林学士。触怒成祖
。命斩十族。计被杀者。正如蛇数。
 佛言。子以三因缘生。一父母先世负子钱。二子先世负父母钱。三怨家来作子
。人第知赌博饮酒者。为怨家。不知威权盖世。祸延宗族者。亦怨家也。人第知
亏体辱亲者。为怨家。不知荣宗耀祖。血食千秋者。亦怨家也。世人争财夺产。
无非为子孙计耳。想到后来结局。虽子女盈前。有何所用。一生拮据。徒自苦耳
。是故夺东邻财者。东邻为子耗之。夺西邻财者。西邻为子耗之。世人日在颠倒
中。日在羁縻中。终古没溺而不悟。殊可骇也。
  死蛇得度(出竹窗随笔)
姑苏曹鲁川女。嫁文氏。有蛇逐鸽。家人毙之。数日。蛇附女作人言云。我昔为
荆州守。侯景反。追我死江浒。父母妻子不知安否。鲁川惊曰。侯景。六朝人。
今历陈隋唐宋元而至明矣。鬼方悟死久。曰既作蛇。死亦无恨。但礼梁皇忏。我
行矣。忏毕。索斋。施焰口一坛。明日。女安稳如故。 
 人在世间。循环生死。犹如呼吸。俄而入一胞胎。俄而出一胞胎也。俄而又入
又出之无穷也。生不知来。死不知去。蒙蒙然。冥冥然。千生万劫而不知也。俄
而升天宫。沈地狱。俄而为鬼为畜。为人为仙。升而沈。沈而升。千生万劫而不
知也。昔须达为佛营室。佛视地上蚁子。而谓达言。此蚁自毘婆尸佛出世已来。
经今七佛。尚堕蚁身。夫一佛出世。历年甚久。矧曰七乎。释迦而后。过一千七
百二十万五千余岁。而后弥勒菩萨。从兜率天宫降生。未知此蚁脱蚁身否。由是
观之。此蛇自六朝至今。即脱蛇身。犹未为迟也。噫。如是而不求生净土。永脱
轮回。与物类浪生浪死者何异。
  劝绝养金鱼蟋蟀
正法念处经云。人命不久住。犹如拍手声。妻子及财物。皆悉不相随。唯有善恶
业。常相与随行。如鸟行空中。影随常不离。故知金鱼蟋蟀。虽可娱目。究之一
无所用。唯有杀业。永远常存。何苦为两眶瞳子。结怨生生。偿雠世世乎。
  红虫示报(见好生录)
明末。无锡薛子兰。喜畜金鱼。每取红虫饲之。所杀不可胜计。后得奇疾。舒手
于身。握而掷之。曰有千万红虫。在吾身上。痛楚难忍。?体搔烂而死。 
 白起坑赵卒。一夕四十万。项羽坑秦卒。一夕二十万。献贼在川中。断人手足
成山。尔时众生血肉糜烂。与红虫何异。噫。死于刀兵者。过去必有其因。畜物
伤生者。未来必有其果。故曰众生畏果。菩萨畏因。
  蟋蟀酬冤(见因果目击编)
明末。杭州张某。好斗蟋蟀。负即断头弃之。后疽发于背。烂黑肉如蟋蟀头者数
百。触之皆动。其痛入骨。号呼而死。
 世人造业。本于六根。一根既动。五根交发。如畜蟋蟀者。本为眼根。而捕时
静听其鸣。耳根造业。以手指挥。身根造业。计度胜负。意根造业。赌博饮酒。
鼻舌二根造业。楞严经所云。六交报。盖谓此也。
  劝惜蝼蚁
积德之人。如作家之子。不见其益。然日积月累。自成陶朱之业。丧德之人。如
败家之子。不见其损。然日侵月削。便无立锥之地。故曰。勿以善小而不为。
  蚁王报德(见古史谈苑)
吴富阳董昭之。过钱塘江。见一蚁走水中芦上。欲救入舟。众不可。乃以绳系芦
于舟。蚁得至岸。夜梦乌衣人谢曰。仆是蚁王。不慎堕江。蒙君济拔。后有急难
。可来告我。历十余年。昭之以盗诬入狱。思及蚁梦。欲告无由。一人曰。何不
取地上两三蚁。置掌中而告之。昭之如其言。夜果梦乌衣者曰。急投余杭山中。
可免于难。觉而逃之余杭山。遇赦得免。
 勿以蚁之报德为荒唐也。微细昆虫。每有不可解之事。昔苻坚与王猛苻融二人
。密议赦事于灵台。方定草稿。忽有大黑苍蝇。飞至笔端。其声甚厉。俄而国中
?闻将赦。苻坚念两人之外。更无泄其议者。因鞫有司所闻之由。奏曰。前日途
中。遇一黑衣小人。长三尺。?呼于道曰。朝廷将赦。朝廷将赦。言讫。忽然不
见。苻坚方悟即向之苍蝇也。天下之大。何所不有。蚁王报德。无足奇者。
  劝猎人(以下言营业不宜杀生)
佛言。念念仁慈修善者。造人天福德身。念念杀生食肉者。造地狱畜生身。猎人
自朝至暮。见鸟则思射之。见兽则思捕之。欲求一念之非杀而不得。所以怨对连
?。展转不息。沈沦亿劫。而无出期也。彼杀生如草芥者。何弗思之。
  慈鸟感人(见后汉书)
邓芝。征涪陵。见一鸟哺雏。射之不中。鸟以诸雏在。不忍远飞。再发中之。鸟
犹带箭喂雏。复衔余食在侧。呜呜教子取食。遂哀鸣气绝。诸雏亦哀鸣不已。芝
大悔曰。吾违物性。将死矣。未几。果为锺会所害。
 天下最惨者。莫如中年慈母。将欲病亡之时。呼垂髫儿女至?前。执其手以永
诀。眷眷叮咛。一语而愁肠百转。依依不舍。片时而雨泪千倾。既恐他人肆虐。
又虑后母行凶。见伶仃之状。魂魄因以悲怆。闻啼哭之声。肝心为之寸裂。此等
惨杀人事。皆系前业所招。以故无由解脱。
  沸汤猎报(出感应篇图说)
汾州猎户刘摩儿。与男师保。相继而死。北邻有祁陇威者。病卒复苏。因言在冥
司。见刘父子在沸汤镬中。肉尽见骨。良久。复还本形。叩其故。曰好用火猎。
故受此罪。
 经言。地狱之中。一日一夜。万死万生。从此死已。巧风吹活。还受其苦。若
彼业报未尽。纵使山河大地皆坏。受苦未尝少息。所以地藏经云。此界坏时。寄
生他界。他界坏时。更寄他方。他方坏时。展转相寄。此界成后。还复而来。呜
呼。不思则已。思之诚可畏也。
  人鹿同果(同前)
庐陵吴唐。善射猎。常携子同出。遇鹿与麑游。唐射麑毙之。鹿悲鸣而去。唐伏
草中。伺鹿出?麑。又射毙之。俄又逢一鹿。射之。矢中其子。唐抱子而哭。闻
空中呼曰。吴唐。鹿之爱子。与汝何异。惊视间。忽一虎跃出。搏折其臂而死。
 或问罪人不孥。吴唐固恶。其子何罪。恶其父而杀其子。冥间法网太苛矣。不
知行善之人。则托生积善之家以享福。行恶之人。则托生造恶之家以受祸。彼其
子必宿世积恶。应毙于虎。故投胎吴氏以受其殃。使天下知所畏。乃父知所惩。
此因缘会聚。不思议业力之所招也。?佛言。劫欲尽时。人寿十岁。众生相见。
各生毒害杀戮之心。无慈愍意。如猎师在山泽中。见诸禽兽。惟起毒害屠杀之心
。所以劫末七日内。草木土石。悉成刀杖。共相屠害。从此命终。皆堕恶趣。普
劝世人。见诸人类。皆生救度之想。见诸异类。亦生救度之想。在在发菩提心。
纵有罪障。如日照冰山。应时消释矣。
  劝打鸟人
禽鸟虽微。然雄者偶出。雌者唧唧以悲号。其母不归。子即喃喃而待哺。与人无
异也。倘离其匹耦。丧厥群雏。必悲鸣不食。凄惨无依。故曰。散物之偶者。得
夫妇分离报。伤物之雏者。得子孙夭折报。因果灼然不诬也。
  三燕念恩(出证慈录)
宋严州女。王亚三。见猫捕燕母。取饭饲三小燕。迨长。飞去。是冬亚三死。明
春有三燕来。飞绕不休。其母曰。燕寻亚三否。亚三已死。葬后园中。三燕辄入
园飞鸣。死于墓上。
 人有思念旧恩。情义深重。如三燕者乎。观之惨然知愧。
  ?鹊卜葬(出观感录)
武进瞿公。素有厚德。曾见一鹊。带箭哀鸣。悯之。呼鹊曰。汝欲拔箭。可急下
。鹊果飞至。公拔之。饲数日。纵去。后葬亲。得一佳地。而难点穴。有?鹊噪
集其上。一鹊啄公衣。复还墓者三。公曰。若果佳穴。再鸣三声。鹊遂应声而鸣
。地师审之。与穴法合。遂葬焉。后士达。士选。同举乡榜。子孙日盛。
 阴地生于心地。暴祖先之柩。而心外觅穴。愚夫也。
  罗禽异疾(出拙庵日记)
鄱阳染工董某。好罗禽鸟。竹贯其头。燎于茅薪上。去羽灰货之。所杀无算。后
得疾。?体皮麤如树。奇痒难耐。但取干茅燎之。又患头痛。辄令人以竹片击脑
。如是三年而死。
 竹击茅燎。痛苦事也。董某甘之如饴。何哉。盖人性本善。射鸟网雏。为其所
不为也。则竹击茅燎。亦欲其所不欲耳。
  众鸟啄身(见好生录)
明末。武进顾谋。捕鸟无数。病卧。自言曰。今日有鸟啄我手。复曰。今日有鸟
啄我足。日易一鸟。?身啄碎。病四十九日。曰。今日有鸟啄我目。遂死。家人
视之。果无瞳子。
 畜禽鸟于笼者。虽不害其命。然未必非牢狱之因。戒之。
  铁珠入腹(出因果目击编)
昆山龚福。善用鸟铳。顺治壬寅夏。以火照铳药。灯煤爆入药中。火大炽。须眉
尽脱。铁珠自胸入腹。奇惨而死。
 此等人。必堕铁丸地狱。若生人中。应得三种果报。一火伤。二炮死。三惊狂
丧命。?释迦如来。曾于无量劫前。为忉利天王。与阿修罗战。引兵将还。有金
翅鸟。巢于大树。帝释念曰。吾兵若至。鸟卵必坏。即敕驭者。回千辐轮。修罗
见帝释忽回车。惊怖退去。以慈力故。帝释得胜。帝释且不忍一卵之伤。?薄福
凡夫。而可草芥众生耶。
  劝屠人
猪羊虽系物类。畏死与吾同情。只如豢豕之家。甫受屠人之价。此猪便涕泪不食
。虽口不能言。然心知命在须臾也。所以就缚之时。哀号动地。出门之候。觳觫
彷徨。屠人行一步。则恐怖一步。此猪见一人。则望救一人。及其既入屠门。见
其攘臂就执。持刀相向。则大声疾呼。号天而天不赐梯。掉地而地不借孔。顾左
盼右。无非杀己之人。视后瞻前。尽是伤身之具。蓦尔之间。仰卧几?。尖刀入
腹。此时如沸油灌顶。此时如万戟钩心。声以痛极而转低。眼为血流而紧闭。是
诸苦楚。不可说不可说矣。尚忍言哉。嗟乎。此猪宿世为人时。岂无父母珍之如
手足。奈何膳夫视之如泥沙。岂无妻孥爱之如腹心。奈何屠户戕之如草芥。前生
恶业可畏。此日方知。夙昔盖世英雄。而今何在。不求解脱。人人难免如斯。一
入轮回。在在皆成堕落。故西方净土。是男是女总堪修。戒杀放生。若智若愚当
自勉。各请直下回头。莫致他生自悔。
  ?豕索命(出醒迷琐言)
宋淳熙初。台州径山路口。有赵倪者。世业屠沽。一夕梦豕百千头。俱作人言。
告曰。我辈被杀。受尽痛苦。今汝罪已盈。可速去。明日将起宰豕。忽叫号发狂
而死。
 余闻屠户杀猪。尖刀刺心。猪方就毙。不然。犹叫号不已也。呜呼。此猪前世
。吾决其必定杀生。其所以杀生者。心也。决其必定食肉。其所以食肉者。心也
。决其必定毁谤三宝。其所以毁谤三宝者。亦心也。心自作之。焉得不心自受之
乎。
  瞋杀现报(见敬戒堂笔乘)
浙江邵某。业屠沽。豢猪数头。视肥瘠而宰之。忽一猪长跪泣下。邵略不悲悯。
反加瞋怒而杀之。是日天微雨。置肉几案。至晚无一买者。邵怨怒。着屐立?。
取肉挂于梁之铁钩上。不意用力过猛。?滑?倒。肉反堕地。而钩穿掌心。虚悬
难脱。家人急救。已痛极闷绝矣。时方酿酒。号痛时。辄取酒与糟噉之。淋漓污
溷。宛然一猪。叫卧二十余日而死。
 人情莫不欲富厚。而屠者偏赤贫。人情莫不欲善终。而屠者必横死。人情莫不
欲室家完聚。而屠者偏离散。亦何苦业其术乎。佛世有一屠者。教子以杀羊法。
子欲投佛出家。不受其教。父怒。以一刀一羊。并子。同闭一室。曰汝若不杀此
羊。即以此刀自杀。其子沈吟良久。以为与其破佛禁戒。不如自丧身命。遂举刀
自杀。一弹指顷。魂神即生忉利天。受无量乐。所以莲大师云。我劝世人。若无
生计。宁丐食耳。造业而生。不如忍饥而死也。
  劝庖人
今人只为衣食二字。吃尽大亏。受尽大苦。结尽大怨。究竟吃亏受苦结怨。甚为
不必。何则。伤生为业。不过为事父母。畜妻子。继饔飧耳。然他业营生者。父
母未尝不事。妻子未尝不畜。饔飧未尝不继。此则枉结万世怨雠。岂非愚痴之甚
乎。若云落在行业中。不得不然。则落在厕中者。竟长居厕中以没世耶。呜呼。
今人动云改业不便。不知戴角披毛后。更有大不便在。盍从小不便时毅然改之。
  惨同车裂(见自召编)
杭州方湖。司庖为业。而兼开肉铺。杭俗岁暮。例必杀牲祀神。方则执刀。沿门
代人屠戮。积之数年。后入长安。醉眠道左。忽有大车疾过。裂其胸腹肺肠。见
者无不掩鼻。
 杀生之人。命终作猪羊鸡犬声。张目吐舌而毙者。见闻不可胜纪。此等皆未知
佛法。所以造此业障。仁人君子。宜发怜悯心。委曲开导。劝之改业。若能翻然
悔悟。不啻救数万生灵矣。迂阔之诮。又何惜焉。
  死状如鳅(见杀生炯戒)
秀州人陈五。炙干鳅甚美。人竞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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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后陈得疾。但跳踯?上。?身溃烂。其妻
乃说五烹鳅之法最惨。今病状。宛然如鳅死云。 
 经言。一切畏刀杖。无不爱寿命。每见世人。活切鳅头。身犹跳踯。何其忍也
。安得起陈五。而?告杀鳅者哉。
  疮中出鳝(出护生录)
吴兴一小民。卖鳝为业。后生恶疮。每疮形如鳝头。?身缠绕。痛苦而绝。妻子
亦相继饿死。 
 学士周豫。尝煮鳝。见有鞠躬向上。以首尾就汤者。剖之。乃腹中有子。鞠躬
避汤耳。恻然感叹。永断不食。
  回心出世(出龙舒净土文)
唐张钟馗。杀鸡为业。后得病。恍见一绯衣人。驱?鸡来。啄其两目两手。痛苦
彻骨。一老僧闻之。急为其铺佛像。焚香敬礼。称阿弥陀佛圣号。兼令钟馗至心
称念。方半日。忽异香盈室。安然而化。 
 地藏经云。临命终时。他人为其称念佛名。彼诸罪障亦渐消灭。何?众生自称
自念。钟馗因恶相现前。回心念佛。其真切恳至。倍厥寻常万万。虽有重罪。譬
如千年暗室。一灯照破矣。何罪不灭。何福不生耶。昔阿弥陀佛。未成佛时。发
四十八大愿。有曰。我若作佛时。名声超十方。人天欣得闻。皆来生我剎。地狱
鬼畜生。亦生我剎中。故知不问天仙人鬼。但能念佛。无不接引。岂非超出轮回
之快捷方式乎。
  劝开熟食酒肆者
人人知道有来春。各家藏着来春谷。人人知道有来生。何不修取来生福。如杀生
为业。本图口食。然命未终而夭横因之。恐怖因之。命既终。而偿债因之。地狱
因之。岂非所得甚微。所失甚大乎。仁人以因果恳切告之。获福无量。
  临终异相(见好生录)
杭州郑某。开熟盆酒肆。所杀不一。殁时见群畜索命。口称鸡来。则两臂煽动。
如鸡被杀以翅扑地状。口称鹅来。则伸颈摇臂。喉音哑哑作悲鸣状。口称?来。
则缩头手足。作拘挛状。每称某物。则作某物被杀时状。备极恶形而死。 
 或问。一切惟心造。郑某生时所杀。既非一类。而临终索命者。亦非一类。则
来世受身。将于数者之内。专为一物乎。或数者之外。别受其报乎。答曰。杀业
既重。必受三途剧报。三途报尽。然后怨怨索债。命命填还。若往昔因中。割鸡
多者。鸡报先之。烹?多者。?报先之。杀他命者。亦复如是。譬如欠债。急处
先还也。
  产蛇异报
康熙十七年夏。南京有卖鳝面者。门庭如市。一日妻坐草。有大蛇自腹而出。俄
产数百小蛇。满房缭绕。其妇骇死。
 杀戮如是。心先化为蛇矣。焉得无异蛇恶报。
  劝持斋(此篇是戒杀之究竟)
刀兵之难。在于人道。约数十年一见。或数年一见。至于畜生道。则无日不见者
。普天之下。一遇鸡鸣。即有无量狠心屠户。手执利刀。将一切群兽。奋然就缚
。尔时群类。自知难到。大声跳踯。动地惊天。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罗剎。裂
腹刺心。抽肠拔肺。哀声未断。又投沸汤。受大苦恼。片刻之间。阎浮世界。几
万万生灵。头足异处。骨肉星罗。积其尸。可以过高山之顶。收其血。可以赤江
水之流。览其状。惨于城郭之新屠。听其声。迅于雷霆之震烈。如是所造无量恶
业。其端皆为吾等食肉所致。则食肉之罪。招报亦不轻矣。世人动云。吾未尝作
恶。何必持斋。呜呼。岂知君辈偃息在?之时。即有素不相识之人。先为君辈造
过恶业乎。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以异类血肉。供其滋养。曾见医书云
。孕妇食蟹。多遭横产。又云。男子食雄犬。势可以壮阳。夫蟹性横行。食其味
者。即得横行之性。所以横产。犬性最淫。食其味者。即得淫欲之性。故能壮阳
。蟹与犬如是。则一切鸟兽鱼?亦必如是。今人自少至老。所食水陆之味。不可
胜数。积而久之。则周身之血肉骨髓。大可寒心。故知持斋一事。诚为清净高风
。未持杀戒者。不敢即以此相强。既持杀戒者。安得不以此相勉哉。
  梦感?神(出现果随录)
昆山张迩求。冰庵先生兄也。笃信三宝。力行善事。尝于崇祯戊寅冬。请三峰大
树证和尚。于清凉庵起禅期。偶食鲜鱼鸡子。是夕梦至庵门。见龙神八部。青发
獠牙者。五十余神。出门欲去。仓皇问之。曰。吾辈护道场神也。尔为期主。回
家食荤。故欲去耳。迩求于梦中。苦陈忏悔。众神复进。由是终三月期。坚持斋
戒。
  破斋酬业(下三事同前)
昆山魏应之。子韶族子也。崇祯庚午春。与子韶同寝。忽梦中狂哭念佛。子韶惊
问。乃曰。梦至阴府。见曹官抱生死簿至。吾名在缢死簿。下注云。三年后某日
。当自缢书寮。余问何罪。曰定业难逃。问何法可免。曰莫如长斋念佛。精进修
行。庶或可免。遂语子韶曰。侄从此一意修行矣。遂持长斋。晓夕念佛。精进者
八月。后文社友皆咻曰。此梦耳。堂堂丈夫。何为所惑。由是渐开斋戒。癸酉春
。无故扃书房门缢死。屈指旧梦。适满三年。
  茹荤终堕
平湖给谏马嘉植。字培原。登崇祯甲戌第。操行清正。作县时。从某官所嘱。扑
杀欠粮二吏。元旦扫墓。忽见二鬼陈冤。马公曰。此某台意也。鬼曰。吾两人是
替身。若一驳问。即能辨明。以雷霆之下。不容置辨。故负冤而死。今吾二人。
虽不敢索命。老爷不久。亦当谢世。为蒲圻县城隍。马公大恶之。遂持斋戒。礼
雪窦石奇和尚披剃。法名行旦。号僧祥。清净修持。已十二年。偶因小恙。食鸡
子。夜分。复见二吏曰。老爷以破戒。势不能留。某日当赴蒲圻矣。至期而逝。
  卖斋立摄
麻城王某。长斋三载。忽染恶疮。心生退悔。友人慰曰。公持斋人。佛天当默佑
。王曰。持斋三载。招此恶报。有何益乎。友曰。汝不欲此斋。可卖与吾否。王
问如何卖。友曰。一分一日。三年当银十两八钱。王喜。遂书券得价。明日将破
斋。夜梦二鬼骂曰。十个月前。汝禄已尽。以持斋故。延至今日。今命算反透矣
。立欲摄去。王请缓一夕。当退银。誓复长斋。明日呼其友索券。友曰。昨持归
。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
  持斋免溺(出观感录)
康熙二年。有渔舟泊小孤山下。夜闻山神命鬼卒曰。明日有两盐船来。可取之。
至晨。果有两船至。风波顿作。几没数次。久之得免。是夕渔舟仍泊故所。闻山
神责鬼使违命。鬼曰。余往收时。一舟后有观音大士。一舟前有三官大士。故不
敢近耳。次日。渔人追问盐舟。盐舟人不信。思之。忽悟曰。有一操舵者。持观
音斋。一拦头者。持三官斋也。
万善先资集卷二

万善先资集卷三
 辨惑篇
  释生物养人之疑(凡六辨)
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宰杀。逆天甚
矣。?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之中。强
凌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
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又为蚊虻虎豹耶。
问。然则天何不禁人之杀。?答。天固禁之。故累示杀报。其不能人人禁者。亦
犹不能禁虎豹蚊虻耳。
问。审如是。则鸟兽鱼?。皆可不生。今何充满于世。?答。此等皆自业所致。
若归其故于天。天亦不公甚矣。倘云得天地之戾气。所以为物。试问何以独得戾
气。
问。天下物类甚多。人人戒杀。则蕃息日盛。将来竟成禽兽世界。奈何。?答。
蚯蚓虫蛇。人所不食者也。岂见充满于天下。?世间禽兽之多。正因杀禽兽者多
耳。怨怨相报。互为畜生。则成禽兽世界。若人人戒杀。则物类业报渐销。必人
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验乎。且子杀犹未
戒。遂虞物类之多。与耕田未下种。先忧天下之胀满者。何异。
问。天既恶杀。当使血肉之味。尽变为恶臭难堪。则普天之下。自然戒杀。不亦
善乎。?答。禽兽血肉。原系恶臭难堪。世人食之。见为美者。其故有二。一物
类业报所致。二人类业报所致。物类之报。未当解脱。其身自然变成美味。引诱
世人宰割。人类之报。未当解脱。其舌自然贪爱肥甘。多方借其重债。若彼此业
习俱尽。自无饮血茹毛之事。譬如有人。前世为猫。念念捕鼠。前世为鹤。念念
吞蛇。若转世为人后。不复思此二物。可见一种形骸。一种嗜好。嗜好不同。从
形骸起。形骸不同。从业缘起。业缘不同。又从心起。天不能化其心之善。安能
变其味之恶。 
问。杀生为业者。仰事俯育皆赖此。劝之改业。绝其生路矣。爱物不爱人。吾不
取也。?答。杀生为业。犹漏脯救饥。虽暂得衣食。而千万劫受苦。未有了期也
。正惟爱之。故劝改业。反谓绝其生路。则细人之见矣。
  释俗见断杀之疑(凡八辨)
问。牛可耕田。犬能司夜。固当怜之。猪。羊一无所能。不食何用。?答。戒杀
放生。不过自全其恻隐耳。岂因物之有用无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
矣。?蚖蛇蝠蝎。蟏蛸蜣螂。俱系无用。试问何以不食乎。 
问。鸡犬牛羊。皆哀鸣畏死。杀之固所不忍。水族无声泪者。安能尽戒。?答。
形有大小。性无大小。杀防风氏。与婴儿。其罪均也。倘谓形小者可杀。则人身
更小于牛。是杀牛反不如杀人矣。若云无声不痛。试于?人就戮时察之。
问。操刀自割。固害慈心。今携物至他所。使人杀讫。然后持归。不失远庖厨之
义。足矣。?答。此掩耳盗铃也。若使人代杀。即可嫁祸于人。则屈受笞杖者。
但当怨隶人。不当怨官长。若他处就戮。即可迁怨彼处。则枉判流徙者。但当恨
边地。不当恨刑官。岂物类可欺。自心可欺耶。
问。所放之物。被人捕去。奈何。?答。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譬如良医疗病。
不能保将来之不死。譬如凶年设粥。不能保日后之不饥。譬如工师构大厦。不能
保久远之不坏。世间万事皆然。何独至于放生而疑之。无如今人当名利所在。则
奋然勃然。略无顾虑。独至善事当前。则逡巡畏缩。百计求其弊端。宜乎酿成此
苦娑婆界也。
问。物既损伤。放之未必终活。何苦枉费钱财。?答。物既损伤。尤可怜悯。若
乘此而生。固莫大之功。倘不幸而死。使物类善终。不犹愈于鼎镬煎熬乎。譬如
狱中之囚。明知其无辜而将纵矣。岂得因彼形容枯槁。反置之死地乎。
问。行善以立心为主。心地苟善。何须戒杀。?答。何哉。尔所谓善心者。为口
腹之娱。使物类受弥天痛苦。究竟一入咽喉。遂成粪秽脓血。则天下凶心毒心。
莫此为甚矣。试问善心更在何处。吾恐三恶道中。尽是此辈善心人也。
问。吾则无可无不可。非戒杀。非不戒杀。置之无心而已。?答。无心戒之。功
固不浅。无心杀之。罪亦不轻。寇盗劫掠他家。飞矢误中于汝。汝能谅其无心乎

问。异类众生。不下恒沙之数。今所救有限。亦何济于事。?答。上帝好生恶杀
。生全一物。已合天心。?多命乎。譬之贫者。铜山金穴不可得。即斗粟亦足延
命。
  释业重难救之疑(凡六辨)
问。物类烹割。势所难逃。我纵不杀。必有杀之者。不杀何益。?答。物罪固不
可逃矣。己罪独不可逃乎。因不可逃而杀之。与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独不思物
类前生。亦执不可逃之见。以致今日不可逃也。奈何处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问。世间物命。类多欠债相偿。杀之何罪。?答。物命偿债。理所固然。但有对
受杀果。不对受杀果之分耳。对受杀果者。前世彼曾杀我。今怨对相逢。理当酬
我也。不对受杀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杀。今业报虽至。不当酬我也。世人一宴
之时。牲肴数品。一盘之肉。细命百千。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故知取偿于宿
世者。千中希得一二。而借债于来生者。比比皆然也。言念及此。良可畏矣。
问。不对受者杀之。固当有报。若对受者。一往一来。杀报已尽。庸何伤哉。?
答。子不见市人相殴乎。此以杖来。彼以杖往。两拳迭下如雨。曾见一往一来之
后。各各束手平心乎。菩萨于未来世因缘。洞若观火。所以遇怨雠而不报也。
问。佛言。有生之属。或多宿世父母六亲。有何证验。而忍作此想。?答。六道
众生。无量劫来。轮回不已。若以一劫论。其数无量。安见目前一切。与吾无关
耶。汝作是想。犹且不忍。倘不知而杀。或见杀不救。独何忍乎。所谓不能三年
之丧。而缌小功之察矣。
问。宿世六亲既多。则堕于异类者亦多。但既为六亲。定然与吾有缘。纵堕异类
。未必死于吾手。?答。尔亦知六亲亦从怨对中来乎。吾蒙其惠者。彼酬吾债也
。彼蒙吾惠者。吾酬彼债也。纵或至亲骨肉。得从善缘相聚。又因爱之过深。未
免责望过切。责望不已。继以愤怒。愤怒不已。两生嫌隙。第一世少有嫌隙。即
种第二世雠怨之本。第二世既成雠怨。即种第三世相食相诛之本。而其间强凌弱
。大吞小。无所不至。须知雠怨之根。皆从亲起。人若无亲。即无怨。无怨。亦
无亲。怨亲者。对待之势。轮回之本。如来教人怨亲平等。其旨微。其利溥矣。
问。见人杀生。虽发救度之愿。而力不从心。奈何。?答。默持一切神?。或称
佛菩萨名号。或代其发忏悔心。出世心。则被杀之物。自然受益。
  释宾燕违俗之疑(凡四辨)
问。亲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欢。胜友谈心。嘉肴方足明礼。为物类而废宴享。非
通论也。?答。其人而为善士。则必喜我戒杀。必不疾我之慢。其人而疾我之慢
。则必口腹之小人。慢之亦无不可。冒重罪而奉他人之口。吾弗为之也。
问。嘉宾燕会。大礼所关。肴核简略。其如礼教何。?答。礼与其奢也。宁俭。
食前方丈。仁人之所不为也。人而不仁。如礼何。
问。燕会竞为奢靡。目下已成风尚。纵欲挽回。孤立无助。奈何。?答。既不能
挽回风化。独不可自善其身乎。举世皆浊吾独清。众人皆醉吾独醒。方称勇毅丈
夫。若随俗迁流。以顺为正。则妾妇之道耳。
问。宾至特杀。固当戒矣。倘亲朋猝至。不及取办于市廛。若何。?答。既持杀
戒。则肃宾之物。自当早为储蓄。客至而忧失礼。皆平日轻视物命所致耳。?愿
云禅师偈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如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半
夜声。宴客者宜书之座右。
  释荤血祷神之疑(凡六辨)
问。祷神者。或求生子延寿。或求功名财货。舍牷牲。无以明敬。若何。?答。
天地神明。好生恶杀。使物类无子以求子。减寿以求寿。丧命以求名利。无论天
理不容。自心亦不忍矣。求子得子。后自不绝也。求寿得寿。命自不尽也。求名
利得名利。运自当亨也。不宁惟是。甚有本宜得子。反因杀生而绝后。未可知也
。本当延寿。反因杀生而减算。未可知也。本有名利。反因杀生而折福。未可知
也。未也。此犹现生业报也。至轮转三途。迭相酬报。更无穷期也。徇一时世俗
之情。受万劫难偿之苦。其此之谓欤。
问。假使父母有疾。医药既无片效。又不问卜求神。将束手待其毙耶。?答。大
限既尽。天地且莫奈之何。何?鬼神。杀生拜祭。徒增业障耳。若爱亲出于迫切
。生死不能了然。则用蔬肴酌献。可也。听小人邪说。必欲用荤。不可也。
问。凡持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答。鹊独吞一腐鼠。
凤凰决不起而夺之。
问。血食鬼神。后堕地狱。信有之乎。?答。岂惟鬼神。纵生非想非非想天。福
尽还受其报。?昔摩耶夫人。问地藏菩萨言。云何名为无间地狱。菩萨答言。不
问女人男子。或龙或神。或天或鬼。悉同受之。故称无间。神福既尽。轮转三途
。理固然也。
问。均是神也。或血食。或不血食。何故。?答。宿世正直。故为神明。就正直
中。瞋心重者。必堕血食。慈心胜者。不堕血食。又因宿世布施作善。故为神明
。若不知三宝。但修世间善事。则福胜于慧。必堕血食。若深信因果。于佛事门
中布施。则慧胜于福。不堕血食。
问。人寿修短。若鬼神不能为主。宜乎祷之无验。而世有患病之人。百药不效。
迨去问卜求神。其疾顿除者。则修短之数。鬼神操之明矣。安得不群然奉之。?
答。前此之病。鬼神所致。后此之寿。非鬼神所延也。寿若未尽。不祷亦愈。命
欲终时。祷亦无效。不过血食邪鬼。观衅而动。乘机索食耳。愚者但见适逢其会
。遂深信不疑。见祷后病愈者。必曰此祷神所致也。见祷后随死者。又曰此不及
早求神。故至此耳。呜呼。此等之人。吾决其世世为牷牲矣。?譬喻经云。鬼神
知人寿命罪福。不能生人杀人。不能使人富贵贫贱。但欲使人作恶犯杀。因人衰
耗而挠乱之。得设祠祀耳。
  释飨亲祭祖之疑(凡六辨)
问。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未识亦有罪乎。?答。殆有甚焉。
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自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
假令国家法网。自不敢冒。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鬼神之福。享尽轮回。岂父母
之福。享之不尽乎。倘父母不持斋。用三净肉可也。或求肆中熟食。可也。倘谓
必出于杀而后可。则是鸩酒止亲渴矣。 
客忿然作色曰。是何言与。孝为百行之首。杀物养亲。乃名正言顺事。上天必不
肯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之人。物类谅不能以微细之冤。报于命终之后。?答。
以子一身观之。当奉养者。不过二人。若合天下观之。则当奉养者。河沙不足喻
其数。若皆为养亲而杀。则虽积骨如山。流血盈海。亦不足为罪矣。杀如是无量
众生。其中保无有宿世之六亲乎。杀过去眷属。供现在父母。颠倒固已甚矣。倘
害过去父母。供现在父母。颠倒不更甚乎。若云。出于养亲。天必见谅。试问上
帝于此。独谅子一人之情乎。抑尽天下皆谅之乎。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问。人子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答。倘谓
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及数次。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若谓外此不
至于馁。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称尽心乎。夫为子者。生
时不能尽劳尽养。徒烦父母一世恩勤。死后仅以虚器虚名。又累父母多生业障。
尚焉得为人子乎。曾元但养口腹。尚不及父之养志。奈何既没之后。反以口腹累
之耶。孝子养亲。犹需仁者之粟。杀物命而陈鼎俎。何不仁如是。
问。子孙设祭。祖宗来享乎。抑不来享乎。?答。祖先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
致之。则来享。若在天道。以受乐故。不肯来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来
享。若生人道。别有六亲。不复来享。子孙虽极诚敬。不过自享其福耳。如中阿
含经所说。
问。祖先若不来。更有他神受祭否。?答。有。长阿含经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
。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优婆塞戒经云。若近树林。树神受祭。若近江河泉井。
江河泉井等神受祭。
问。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作史者皆谓其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礼也。?
答。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则可知仁。武帝杀六贵。灌寿阳城。是其不仁
也。若以面牲而论。则祷祀者。至今犹受其赐。倘此法不行。则物命伤残。民财
耗匮。又不知若何。武帝以一念之慈。令天下后世。隐然消无边杀业。则面牲制
度。较之成汤解网。子产畜鱼。其功倍之又倍也。至于天下之失。乃国运使然耳
。如云面为牺牲之故。则陈隋诸君。夫岂不用太牢。何亡之速哉。果若斯言。当
日牲不以面。则侯景之兵。必畏而避之矣。将谓帝王社稷安危。悬于畜生之去留
耶。且圣如尧舜。不能保子之必类。安可以成败论乎。莲大师曰。作俑者。象人
以葬。仲尼讥其无后。则象牲以祀。仁人犹不满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也。
?按武帝即位后。断酒禁肉。节俭爱民。暗室必整衣冠。暑月未尝袒裼。每大辟
。必持斋一月。临刑为之流涕。休兵息民。频书大有。自晋至隋。号称小康者。
莫如武帝。享国四十九年。寿至八十有六。皆莫有如武帝者。厥后子孙仕唐。八
叶宰相史臣因其奉佛。以私意诋毁。没其所长。岂圣贤取善之公心乎。
  释古圣教杀之疑(凡五辨)
问。伏羲氏制网罟。以佃以渔。然则伏羲非与。?答。捕鱼网鸟。村夫童子皆能
之。何待伏羲教诏。盖洪荒之世。鸟兽繁殖。不为之防。人将大困。伏羲教民御
之。或未可知。否则或佃渔之事。兴于伏羲之世。亦未可知。若谓其教人杀生。
吾恐渔舟无赖。皆为伏羲功臣。而解网纵禽。馈鱼使畜。反开罪不浅矣。?尸子
曰。伏羲之世。天下多兽。故教人以猎。 
问。伏羲之事。余既知之。但西伯养老。定母鸡母彘之数。又何为。?答。古圣
之政。有当因者。有当革者。如结绳变书契。巢窟变宫室。正不嫌于判古也。往
昔以子弟为尸。使父兄叩拜趋承于下。何等颠倒。今唯设虚位。何等相安。则知
不畜鸡彘。未始非善体文王意也。?五鸡二彘之说。不过谓岐周家给户足耳。笾
豆之事。则有司存。圣人岂察及鸡豚耶。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岂鸟兽孳
尾。而必核其数耶。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又岂能截然五之二之耶。以理断之
。未必有其事也。不然文王泽及枯骨。枯骨无知者也。无知者泽犹及之。有知者
反欲杀之。所见出于童稚之下矣。故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问。孔子戒杀。不过不纲不射宿耳。未尝废钓弋也。并欲戒之。将仲尼不足法与
。?答。尔亦知钓弋之微意乎。钓者。所以引其不纲。弋者。所以化其射宿。后
人谓因养与祭而为之。亦浅乎窥圣矣。且试问后世所以尊夫子者。为其长于钓弋
乎。抑为其道德莫加乎。若重其钓弋。则渔夫猎叟。贤于孔子者多矣。若因其道
德莫加。敢问君之道德。已能及孔子否。倘谓道德不能及孔子。先以钓弋法孔子
。是犹学颜子。而但学其短命。学曾皙。而但学其嗜羊枣矣。噫。折巾效郭。易
名慕蔺。不足以为郭蔺。以吾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始可以为鲁之男子。君其
未之知耶。
问。君子贵人贱畜。以贵杀贱。理所宜然。等而视之。迂腐甚矣。?答。论圣贤
大道。则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如人手足。虽分贵贱。不可以手断足。若止较眼
前高下。则?间奴婢。亦知诃骂畜生。何待君子说贵说贱。 
问。天地万物。本吾一体。于何见之。?答。不观子思之言乎。子思谓尽其性。
则能尽人性。尽人性。则能尽物性。细玩几?则字。其理自晓。不然。致中何以
天地位。致和何以万物育乎。
  释仁民爱物之疑(凡五辨)
问。君子亲亲仁民。仁民爱物。施之有序。戒杀放生。先务其末矣。?答。孟子
所言。是亲?次第。非先后次第。若必尽此而后及彼。则幼失父母。而利济苍生
。未登仕版。而放生修善者。反得罪于君父矣。孟子岂作此执滞之论耶。又?亲
仁爱。理本相成。不宜分之为三。有子以孝弟为仁之本。是亲与仁不可分矣。孟
子称以羊易牛为仁术。是仁与爱不可分矣。孔子谓断树杀兽非孝。是亲与爱又不
可分矣。譬之元首股肱。虽有高下之殊。然其间血脉贯通。相依为命。岂可过为
区别耶。 
又问。?答。政惟仁民之故。劝人爱物。子之爱人也以口腹。仁民之小者也。予
之爱人也以心志。仁民之大者也。
问。儒门戒杀。不过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佛教必欲一虫不伤。与墨
子兼爱何异。?答。墨子当日。何曾有戒杀之说。考之古书。皆未见也。?其学
术之谬。在薄亲。不在兼爱。若以兼爱为非。则孔子谓泛爱众。孟子谓仁者无不
爱。试问泛与无不。何异于兼耶。至于摩顶放踵之说。乃好仁不好学所致。与从
井救人。同其流失。彼既杀身无补。势必反归其咎于仁。孟子极其流弊。所以斥
言之。此语不可向无智慧人道也。
问。孟子谓人爱其兄子。与邻之子。本有差等。而佛氏有平等之说。故谓其近于
墨耳。?答。孟子此言。论情也。非论道也。不观仲尼之言乎。仲尼谓大道之行
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
亲。各子其子。又曰。大道之行也。某未之逮。而有志焉。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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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则孟子所微言
弹击者。正孔子所咨嗟叹慕。为不可及者也。充孔子之言。则如天之无私覆。地
之无私载。日月之无私照。充孟子之言。则爱其兄子。又不若自爱其子矣。故孔
子一念。可扩充。而孟子一念。不可扩充也。?名教所以坏者。皆由争名夺利。
过于私之患。非过于公之患。则孔子所言。乃吾儒救时良药。而孟子所言。不过
以水济水耳。论道者。当以孔子为正。
问。然则夷子。反过孟子乎。?答。燕雀安能拟鸿鹄。爱邻犹兄子。孟子之言也
。信为夷子实事。误已。
  释因果差别之疑(凡七辨)
问。好生得长寿。好杀致夭亡。定理也。奈何有好生而寿短。好杀而寿长者。?
答。报有三。今世所为。一者今生受报。二者来生受报。三者多生多劫受报。好
生寿短。宿世孽也。不好生。则愈短矣。好杀寿长。宿世福也。不好杀则愈长矣

问。某某亦曾戒杀放生。诵经持咒。今不见有报。何与。?答。报之迟速。视缘
之熟与否耳。缘未至而求速报。是犹甫下种而望禾稼之登矣。?官非火盗疾厄。
人所恒有。今不见此祸。亦即是福。安知不有默佑之者乎。
问。现报示人。方知畏惧。迟至后世。皆谓渺茫。天何不使人速受其报乎。?答
。报之迟速。自业所招。善人前孽既至。不能先报其善。恶人宿福既临。不能先
报其恶。譬如治圃之人。先植桃而后植李。虽巧于灌溉。不能使尺寸之李。先成
于拱把之桃也。若必俟现报而信。亦愚之甚矣。
问。某某未修福时。所求如意。作善之后。触向轗轲。将谓业报偶然相值乎。?
答。若非偶然。定是宿世有业。当受重报。因其修福之故。转重令轻耳。譬如大
辟之囚。冬间方行就戮。未至其期。因有力贵人之请。杖而遣之也。
问。布施者富。悭贪者贫。不必言矣。但今好施之人。类多穷困。富家巨室。鄙
吝偏多。何为其然也。?答。人处逆境则思。思则善心生。顺境则乐。乐则忘善
。忘善则恶心生。自然之理也。?轮回之事。互为高下。贫若悭吝。后世益贫。
富若行施。来生愈富。不均甚矣。?业报差别经云。若有众生。因劝布施。后还
追悔。先富后贫。若有众生。因劝少施。施已欢喜。先贫后富。复有众生。先曾
布施。不遇福田。流浪生死。在于人道。以不遇福田故。果报微劣。随得随尽。
以习施故。虽处贫穷。而乐行施。复有众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识。暂一行施。
值良福田。以田胜故。资生具足。先不习故。虽富而悭。
问。杀生之人。使物类不保其子。宜得绝嗣报。而渔舟杀业最重。何以子息偏多
。?答。世间子女。有以福致者。有以孽致者。渔人因衣食之计。广行杀害。故
其业力所感。即有作恶眷属。分其衣食。使彼昼夜劬劳。不足供用。子愈多。累
愈重也。君不见犬羊鸡豚。乳辄数子。而天仙列宿。永不产育耶。宜熟思其故矣

问。人生斯世。当学圣贤大道。上有益于朝廷。下有功于万姓。乃为可贵。至因
果之说。何关世道人心乎。?答。因果之理。即圣贤之道也。书言。作善降祥。
作不善降殃。作善作不善。因也。降祥降殃。则果矣。在易。为吉凶消长。在洪
范。为五福六极。在无逸。为寿夭。在佛教。为因果。其实一理而已。末世恣行
恶业。不畏王法。不顾廉耻。然清夜一思。惴惴焉不敢为恶者。惟恐死后受报耳
。噫。自有佛法以来。不知令多少乱臣贼子寒心。多少巨慝豪强落胆。则因果之
说。不可谓非有功儒教。有补王纲也。若谓善恶不复有报。死后不复受形。则世
人更无所忌惮。彼见为圣为贤。徒然自苦。犯上作乱。反为得计。而天下有不疾
趋于乱者乎。无如今人论及圣贤之理。辄以不谈因果为高。务欲别于二氏。只此
便是好名之念。其于圣贤大道。未梦见在也。??晋永嘉四年。天竺佛图澄至洛
阳。见石勒好杀。欲往化之。勒问。佛道有何灵验。师知勒不达佛理。先示以神
通。即取?水。烧香。咒之。忽生青莲华。勒遂信服。由是每有所诛。师必开陈
报应。蒙救济者甚众。又如南宋周颙。见明帝行多惨刻。不敢显谏。辄诵经中罪
福因缘之事。明帝为之动容改悔。呜呼。不赏而劝。不怒而威。使民日迁善。而
不知谁之为者。吾于如来之大教见之矣。
  释恶道有无之疑(凡四辨)
问。人为万物之灵。恩怨犹或颠倒。畜生至愚。反能报怨酬德。何为者。?答。
恩雠报复。有可思议者。有不可思议者。知其恩怨而报之。可思议者也。不知其
恩。而宿世有善缘者。见之自生欢喜。不知为怨。而往昔有恶缘者。遇之自生忿
恚。此不可思议者也。盖杀业之报。有迟有速。业缘既至。不问天仙人鬼。无得
而逃。假令未来之世。行杀者生于人中。被杀者生于畜中。则有蛇伤犬咬虎吞诸
事。行杀者生于人中。被杀者生于鬼中。则有疠疫奔尸。横夭诸事。行杀者生于
人中。被杀者生于天中。则有灾殃疾病暴亡诸事。又使行杀者生为良民。被杀者
生为官吏。则有牢狱枷锁枉死诸事。行杀者生为军士。被杀者生为将卒。则有刀
伤箭毙阵亡诸事。又使行杀者生天中。被杀者生修罗中。或行杀者生修罗中。被
杀者生天中。则有摇山撼海战斗诸事。世人一遇患难。辄怨天尤人。而不知所以
致此者。各有由也。
问。地狱之说。不过劝人为善耳。岂真有哉。?答。阳间既有牢狱。冥府何独无
之。佛虽劝人为善。岂作妄语欺人耶。王龙舒云。世人所以妄语。大抵非欲趋利
。即欲避害。佛视天帝之位如敝屣。金玉之宝如瓦砾。何趋利之有。视刀剑割体
如画空。猛火烧身如爇影。何避害之有。不惟不妄语。且无所用其妄语。?世尊
在无量劫前。曾于此间为忉利天王。名善日光。此界名珊瑚池。举世好杀。世尊
化为夜叉。向人索食。世人惊问。答曰。但欲食杀生者。每于杀生所。取化人食
之。举世大怖。尽戒杀生。佛言。我虽化导无量众生。然事出欺诳。仍受其报。
观此。佛岂妄言地狱。
问。地狱之说。即在阳世。且如乞丐。枵腹鹑衣。便同饿鬼。囚徒枷锁羁身。即
成地狱。岂有剑树刀山。即畜生宰割之顷是。岂有镬汤炉炭。即畜生煎熬之顷是
。?答。此言似是而实非也。谓阳世亦有地狱。则可。谓地狱即在阳世。不可。
且如下愚之流。人或比之畜生。岂得谓此人即是畜生。更无戴角披毛之畜生耶。
昔司马温公。作解禅偈。以君子坦荡荡为天堂。小人长戚戚为地狱。而莲大师深
讥之。以为其弊必至于拨无因果。倘子之说是。则经典所垂。皆妄语耶。
问。地狱固有。但载在外书。儒者不当出诸口耳。?答。口欲讳之。不如身先避
之。得其避之道。虽逢人劝勉。可也。否则绝口不谈。有何益哉。
  释持斋断肉之疑(凡八辨)
问。杀伤物命。罪固大矣。至于食肉。宜若无罪。而经言食肉必得恶报。则冥间
法网太苛矣。?答。非独冥间。世间法律。亦复如是。杀生譬之劫盗。食肉譬之
窝赃。窝主与盗。相去几何。?世尊告大慧菩萨云。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一
切众生。展转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臭秽不净。不应食肉。诸天厌弃
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多恶梦故。不应食肉。入于空间林中。虎狼闻香故
。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问。衣食皆系前定。福多则所享亦多。持斋乃薄福耳。?答。食则是君禄。不食
是君福。持斋戒杀。适见其福厚耳。如谓但得入口。即名为福。则鸡吞蜈蚣。鹊
啄蚯蚓。人反逊其福耶。
问。信斯言也。必持斋而后可。试问孔子持斋乎。?答。持斋。书言。斋必变食
。子之所慎斋。礼言。致斋于内。散斋于外。班班可考。必斋戒而后可交神明。
则食肉为昏浊之法可知矣。今人事事不如孔子。而不持长斋。必欲借口于孔子。
将以食肉为入圣之门耶。
问。儒者处世。当以远大为期。若拘拘于不饮酒。不茹荤。则近愚夫愚妇矣。?
答。愚夫愚妇中。持斋者什鲜一二。食肉者?地皆是。岂持斋者愚。食肉者不愚
耶。子试问古来大憝奸恶有持斋者乎。无有也。试问魁刽屠儿。市井无赖。有持
斋者乎。无有也。观此。则持斋者可知矣。问。持斋之善。余既知之。但形容枯
槁。奈何。?答。真身为重。假身为轻。
问。世间五种辛菜。本从地中所产。何为并此戒之。?答。为其辛臭故。能障菩
提故。食之。诸天厌弃故。熟食助淫。生食发恚故。邪魔饿鬼闻气。常?其唇故

问。有人谓吾虽不持斋。然胜于持斋而破。有人谓吾虽持斋而破。犹愈于不持。
敢问优劣何如。?答。譬之仕宦。其不持斋者。未登仕版者也。持之而破者。既
登仕版而被黜者也。暂持而破。如甫入朝班。旋遭放逐。久持而破。如向居权要
。忽赋归田。
问。吾等甚欲持斋。但美味在前。便不能自主。奈何。?答。当作五种不净观。
则决定能持矣。何者为五。一者厥种不净。谓肉食皆畜生之精血故。二者所食不
净。谓猪。羊所食。无非糟糠粪秽故。三者住处不净。谓其设身于大小便利之中
故。四者腹中不净。谓其革囊中满盛恶露故。五者死后不净。谓其腐烂时与死人
无异故。
  释佛理难信之疑(凡五辨)
问。君论戒杀之道。动引佛经。则佛理似乎可信矣。而楚王英最先奉沙门法。何
反罪废及祸耶。?答。楚王遇祸。正坐不奉法之故耳。人既归心佛门。即当敬顺
佛语。佛于为子者教以孝。为臣者教以忠。煌煌圣训。?载琅函。楚王既敬其法
。反谋不轨之事。则佛门之罪人矣。安得获佑于佛耶。说之不以其道。君子犹且
不说。岂天中天。圣中圣。反因私党逆乎。浅人借以谤佛。适自形其所见之小耳

问。楚王遇祸。既闻命矣。但梁武帝奉佛。其后饿死台城。何故。?答。饿死
台城。迂儒之说也。考之通鉴。侯景攻陷台城。见武帝在太极东宫。神色不变。
景不敢仰视。退告王僧贵。有天威难犯。不敢再见之语。后武帝每有所求。多不
遂意。饮膳亦为景所裁节。王纶上鸡子数百枚。武帝口苦求蜜。不得。再曰荷荷
。遂殂。夫曰口苦。则非枵腹可知。曰求蜜。则非疗饥可知。饮膳仅云裁节。则
非全无可知。帝王之家。虽残羹余粒。犹足以供数人之饱。岂若?间奴婢。裁节
之而即饿耶。鸡子至数百枚。他物必称是矣。焉有数百枚鸡子在旁。而可称饿死
耶。噫。天下古今须眉丈夫。自以为是者甚多。然只此一段史文。不觉以耳为目
。何?其它深经奥义乎。
问。后之论者。皆谓武帝舍身。并其天下而舍之。吾是以不取耳。?答。古今圣
愚。从未有不舍其身者。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日无常万事休。后人虽笑武帝舍身
。不知自己之身。亦舍之久矣。只如足下今日。深以武帝为非。不知将来亦定有
一日舍身在。毁谤佛者。舍身于地狱道。毁谤法者。舍身于饿鬼道。毁谤僧者。
舍身于旁生道。恐求为同泰寺而不可得也。?按旧鉴。僧史。金汤编等书。皆载
大通元年。造同泰寺成。帝幸寺。舍身三日。群臣皆舍财帛。中大通元年。帝复
幸其寺。讲?盘经题。非又舍身也。世传三次舍身。误矣。又加为奴二字。又曰
群臣以金帛赎出。未免文致之辞。曲加诋毁。噫。仲尼之世。作史者已无直笔。
安望末世史官。不随俗为毁誉乎。
问。饿死之谬。固灼然无疑。但诸佛菩萨。救苦寻声。武帝如是舍身奉佛。奈何
任之不救。?答。舍在于心。不在于身。武帝身虽舍。而心未舍也。若纯心出世
。则弃天下如敝屣。乃以垂暮之年。招纳侯景。图取中原。则知三日舍身。未免
求福之念。非纯心出世也。然即其写经造寺。种种功德。亦有可取。所以虽遇叛
逆。犹得以高寿令终。不可谓非福力所致也。春秋时。深恶孔子者。莫如盗跖桓
魋。然彼二人者。一以寿终。一为司马。敬信孔子者。莫若颜渊。冉伯牛。子路
。乃三人者。或短命。恶疾。或遇难菹醢。此何以说焉。定业难转。内典中具言
之。台城之变。无容致疑也。?志公禅师将示寂。诣内殿别帝。帝大惊。因问国
祚修短。师不答。但指喉及颈示之。盖指侯景也。帝不悟。又问。师曰。老僧塔
坏。则陛下社稷亦坏。师灭。帝为建塔于钟山。工既毕。帝忽思曰。木塔其能久
乎。命易之以石。冀其久远。拆塔甫完。而侯景兵已入矣。数之前定如此。
问。吾儒既诵法孔子。当以排斥异端为己任。子反欲左袒之。何耶。?答。君亦
未知异端之谓矣。异端者。其大端异乎圣人也。如恻隐为仁之端。无恻隐。则异
端矣。羞恶。为义之端。无羞恶。则异端矣。圣心无意必固我。有之。则异端矣
。吾道一以贯之。不一贯。则异端矣。宋孝宗曰。佛之五戒。即五常也。仲尼之
道。夫何远之有。今人不察其故。一闻慈悲之说。出于佛氏。必反乎其说。而吾
儒之仁。于斯而丧。闻盗淫之戒。出于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儒之义。于斯而
亡。闻妄言之禁。出于佛氏。必反乎其禁。而吾儒之忠信。于斯而灭。岂非欲卫
道。而反害道耶。?圣贤之道。大公无私。尧则允恭克让。舜则舍己从人。夏禹
不矜不伐。文王望道未见。何尝互相排击。孟子距辟杨墨。出于万不得已。譬如
大黄巴豆。良医偶一用之。非日日必需之物。若谓孟子之功。全在距辟杨墨。则
当年若无二子。孟子将无得而称耶。而孟氏俎豆。所以百世不祧者。得毋反受杨
墨之荫耶。宋儒不及孟子。其愤愤之气。反过于孟子。今人又不及宋儒。其愤愤
之气。又过于宋儒。自今以后。不知何所底止。吾为此惧。不觉言及于斯。知我
罪我。又何问焉。
万善先资集卷三
万善先资集卷四
 谨微录
?禁约部
累世行慈修德。今朝偶尔邀荣。仁民爱物本相通。莫负当前光宠。
但谓禁屠便是。其中诡弊无穷。从来衙役惯欺公。明者多遭戏弄。
●一居官者。恭遇 朝廷圣诞。及 千秋令节。与夫 国忌之辰。皆当先期禁屠
。●一禁宰耕牛。原系奉 旨之事。凡属王臣。不得视为习套。故初下车时。乡
城尽合晓谕。●一屠牛禁其本户。不如禁其四邻。四邻畏罪。本户自然息刃。●
一皮骨角筋。济军需者。什止一二。民间用者。什居八九。需用既多。必至盗杀
。故凡皮货角货骨货。可用竹木代者。谕各铺代之。●一顺平之世。士民不宜多
蓄弓箭。宜令所属地方。不得私造私买。●一司阍义犬。及水族微细众生。如鳝
蛙龟蛳等类。可以禁止者。亦当在禁约之列。●一缉获吏役。宜择贤而能者。更
番密访。捕得违禁之物。即罚其金赏之。●一渔舟无赖。所以不能杜绝者。止因
水泽之区。有河税若干耳。若能奏除河税。发一切渔人。开垦附近荒田。则田中
之利。数倍于河。不惟永杜伤生。兼能饶裕国课。一举两得。●一好生者。操司
牧之任。凡本属沿江带郭之处。俱当设放生河。勒石以垂后。●一每年冬月。宜
示本属乡民。不许无故竭泽。若已为放生河者。须不时严察。●一水潦既降。村
民往往张簖捕鱼。不知簖帘在河。水流为之迂缓。若张簖者多。则水退渐迟。纵
有泄泻。一时不能奔赴。田禾大受其殃。故夏秋之交。宜日日稽查。见辄拔取。
●一深山旷野。多有奸宄潜伏。彼便于带军器者。不过以猎为名耳。苟能禁之。
则护生也。而实弭盗矣。●一牵犬纵鹰之辈。皆系游手游食之人。当谕其务本营
生。再犯而后治罪。●一禁屠善事。不厌其频。即遇小小水旱。及父母诞辰。亦
当为之。●一水陆神祇。君子宜敬而远之。不应拈香祭祷。动人杀生之想。倘有
连名具呈。欲兴崇血食祠庙者。断断不可准。●一诸神诞日。辄有市井小民。成
群作会。广杀牲牷。以隆祷祭。祭毕。皆醉酒饱肉。共扛神像。招摇于市。致使
老幼男女。纷至沓来。甚可痛恨。所贵严行禁止。勿使恶习成风。●一师巫之流
。并星卜之士。往往妄言祸福。判人祷祀。而小民偏信之甚笃。彼所判断。不敢
不从。有病者未及痊安。无病者已先冻馁。比比皆是。好生者。宜以法网惩之。
●一忠孝廉节男女。建立祠堂。固足奖励风俗。但祠堂一设。即有春秋二祭。杀
生无尽。岂爱人以德之意乎。好生者。宜载之简编。不必列之祠庙。●一健讼之
家。击鲜烹饪无虚日。讼少则杀业亦少。故好生者。不宜轻准呈状。●一好生者
。谢事之日。一应护生之法。皆当勤勤恳恳。以嘱后来官长。
?家政部
浊世慈祥门第。天宫福祉加临。曾闻一善敌灾星。何?恩施多命。祖父坚持杀戒
。子孙方有观型。莫将细物视为轻。试就刍荛一听。
●一好生者居家。当以仁道化其门内。使家中长幼尊卑。自然无杀念为第一。●
一每遇诞辰忌辰。宜设定例。买物放之。●一世德之家。苟欲化其同族。莫若于
族谱上。立一公约。凡族中贫而谋食者。不得为屠沽贩肉。酒保厨夫。网鱼射猎
等。一切杀生之人。又复不得造罾网簖帘。鱼鎗钓饵。蟹簏屠刀。黐胶弓箭。兽
笼火炮。伤害一切众生者。倘或犯此。凭族长于家庙中。公同合族。治以不孝之
罪。●一家中奴仆。有以伤生为业者。谕其速改。如或不从。即行遣逐。●一村
民敢于张簖。往往依附大家。大家利其所献。纵彼造孽。好生者。慎勿贪此。●
一近海沙镇。田主收租。每亩例取鸡鸭若干。当谕佃户。易他物品。●一鸡犬鹰
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一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
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一米内诸虫。多死于
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器。俟其窜去。然后淘净。其有
存者。须投一废器之内。●一米中又有一种极细之虫。如粉如疥者。千万亿数。
此因湿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盖米。仓底所铺砻糠。亦复如是。●一盖
米之薪。宜另置一处。即为次年盖米之用。不惟薪内之虫。不遭烈火。且能使米
色净白。●一近米之处。不可积薪。缘米中细命甚多。近薪。则诸虫皆入故。●
一贮麦最易出蛾。须于烈日中暴过三四日。方可入?。入?后。切忌见风。若麦
少。不须?积。宜和矿灰少许。藏于燥器。●一麦内若出小蛾。须挑动令去。然
后淘净。倘麦少蛾多。置废器中。任之可也。
●一木柴宜积干燥之处。其下方少湿虫。又须每日暴过一次。然后供爨。若熄灭
薪火。不可用有虫之水。亦不可在有虫之地。●一夏月祀?焚阡。享先烧纸。修
斋化库。皆伤虫蚁。宜择坚洁之地。扫净一二次。速速燃火于上。则虫蚁不及赴
于火所。●一合酱若用梅花水。则味甘而不甚出虫。倘或有之。宜另置一败酱之
器。挑出诸虫。皆入其内。醋中若有。亦用其法。●一夏间面粉糕饼。及一切山
珍海错。宜不时暴于烈日之下。●一夏日药材内。亦出细虫。炮制者慎之。●一
剃下短发。切不可投于河。恐入螺蛳蚬蛤壳内。实时刺死故。●一奴婢性恶?蚁
。见之必遭毒手。若临晚满贮锅水。则群蚁无由达?。●一僮仆婢媵。暑夜每有
燃火烧帐内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惩之。●一浴汤盥水。有热气者。不当即倾
于地。因夏月?地有虫故。●一洗涤腌腊之物。及所弃盐卤。须以淡水解之。然
后可倾于地。
?庆贺部
人类欣逢吉事。众生对泣哀鸣。微躯定是享嘉宾。一夜千翻凛凛。谁料业缘会遇
。怨家次第相寻。披毛戴角口无声。俛首牵来就刃。
●一好生者。位居通显。遇当道吉庆事。可以他物代称觞者。代之。●一远处绅
宦来访。宜以字画古玩。及种种善书投赠。必难已于设席。勿害生命。●一官府
往来。所具敬仪。不宜将活物备用。●一父母寿诞。亲友敛赀称贺。宜将众分。
作一善事。仍列众友芳名。●一祝寿一事。原系末世浇风。古者年踰甲子。犹不
称贺。?三四旬乎。苟不能违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后一庆可也。●一亲友
或将应试。或将赴任。或将服贾。不无饯别之义。能以厚赆代宴。彼此得福。●
一遇亲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称贺。若吉事属己。亦勿?扬于外。●一士
人应乡会试。多有亲朋敛金。祷于文昌关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却之。
●一家中遇种种吉事。不得已设酌。宜定于几簋。若适当朔望之辰。概用精洁蔬
果。●一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
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一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
。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一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
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一赴宴他家。若
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一亲友如遇疾病。好生者。
不必作醵敛分。杀生媚神。倘有他友敛分于吾。宜晓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惧
以鬼神不享非礼。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为第一。
●一富贵之家纳妾。其往来无耻之徒。渐有设酌称贺者。此风慎不可长。
?婚嫁部
两姓因缘乍合。百年偕老兹辰。重重瑞气蔼门庭。鼎镬烹炰侈盛。堪叹雄雌物类
。亦同夫妇恩情。只缘宿世少慈心。今日双双填命。
●一子弟未完姻时。勿轻往外家。●一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设优觞。致男女
混杂。为害非细。独不念婚姻吉礼。于发轫之初。竟作一场戏。何不祥如是。戒
之哉。●一娶妇之家。每具牲醴。祷祭五圣等神。祷献既毕。然后成婚宴客。作
俑者。祗因五圣有采秀之说。故藉祷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绝之
。●一成婚宴客。礼所难已。但风俗渐浇。故宾筵渐盛。有志维持风化者。宜一
以俭约为归。●一亲迎。三朝、弥月、归宁、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一亲
戚故旧。非大不得已。切勿滥招。●一婚妁庖人辈。至男家。则侈陈女家之盛。
至女家。又侈陈男家之盛。交煽两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说。●一司礼司乐
司庖辈。宜俭其食而丰其赐。
?丧祭部
笑语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击鲜荐俎望魂归。增却重泉孽累。孰若申严佛事
。虔修五戒三归。亡亲未度子心亏。此语当铭五内。
●一父母没后。即宜不入闺房。迸绝荤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斋。诵经念佛。
至于设祭。止用蔬果。●一缙绅治丧。必有贵客祭奠。所杀牲牷无算。宜先书荤
祭不领四字。粘于门首。来者。坚意拒之。●一古人居丧。小祥之后。始食菜果
。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岂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劳之恩。宜持长斋三载
。●一节日忌日。当虔修福事。或诵经施食。或装塑圣像。或买物放生。须量力
行之。慎勿杀生设祭。
●一父母虽没。若遇诞期。亦宜修诸善事。以资冥福。●一营建坟墓。其执役诸
工。宜厚其犒赏。不可为彼杀生。●一祭扫远祖之墓。但宜用纸帛。不可创祭献
之议。盖天子七庙。亲尽犹迁。庶人远祖。因祷祭而杀物命。所谓黩于祭祀矣。
又?墓祭之说。古礼所无。今总随俗。何必荐牲。孝子爱亲以德。谅不如是。
?营造部
大则城池宫观。小而茅舍竹篱。搬砖运瓦并挑泥。祸及昆虫蝼蚁。切莫杀生犒匠
。休将蛰穴抛离。愚人闻此转生疑。智者须培心地。
●一修理宫室台观。及民间一切兴作。宜择冬间百虫消灭之时。●一桥梁寺院。
苟非有关于三宝。有益于民生者。不宜兴造修葺。●一凡有兴作。例多酌献土神
。宜用蔬果。●一开浚河渠。例应戽干积水。宜于未竭泽之前。预加禁约。不许
邻近染指。●一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诸命皆枯。故修筑河岸。
宜别处取土。如势所不能。随见随放。●一修筑坟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为
焚化纸帛之地。因日后?地皆有干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殡棺者。
尤宜慎之。●一竹?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须拂拭之。而后起水。
●一毁拆墙垣。及斫砍古树。见有蛇蝎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纵去。●一拆卸旧屋
。栋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虫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篱枯者亦然。●一水
化石灰。须择无虫之地。宜用长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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