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66|回复: 0

【弃法受赂。】南无阿弥陀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定弘法师:太上感应篇节要》

  【弃法受赂。】



  因为大家都是义工,我就多结合怎么做义工这方面来讲讲,可能对我们更有切身的关系。讲的这个只是论事不论人,大家别听了之后就对号入座,想想这定弘法师在讲谁?这就不对了,你不仅得不到利益,反而你就造罪业了。所以不要有这个心,想想《感应篇》这里说的我有没有犯过,如果我有犯,那我马上要改。幸好能够闻到《感应篇》,这是我们的福报,所以我们可以马上改过自新,不至于造罪业。如果这条我没有犯,那我更心平气和,然后自己警策自己不能犯,这样的心态来学习,你就会很有受益。『弃法受赂』就是讲抛弃了法令、原则、规定,接受贿赂。这通常是讲做官的人,他以权谋私,自己手上有权,别人来贿赂他的时候,当然也会请他帮助办事。而他接受了贿赂之后,就会违反原则,违反法律,做出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事情来,自己收了好处,却亏待了国家人民。自古以来这种人很多。

  当然我们不能说我不是当官的,这条不符合我。其实我们做任何的工作,扮演任何的角色,都有可能面临这种考验。譬如说我们做义工,义工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有权。我举几个简单例子,我们到法会了,有人来求你,你给我家里人立个大牌位,要送点好处给你。或者他不是现在送,他以前就已经送了,跟你已经打好关系了。但是他送那种礼物不是真的表示他对你的感恩戴德、随喜护持,可能希望将来有求于你的时候,你能给他开开绿灯。虽然这是很小的事情,但是我们自己有没有一个原则性,有没有考虑到这个团体的纪律性?又譬如说法会这个功德主,可能有很多同修愿意上去当功德主,那么你看到这个人平时对我很好,我就给他这个机会。给他这个机会,这个标准不是看他是不是真的对佛门、对护法有真正的功德,做过真正的贡献,而是考虑到这个人跟我关系好,那个人跟我关系不好。只要有这一点点私心,岂不就是落入了「弃法受赂」的范围吗?这里头工作很细很细,我们总要在做工作的时候自己去检点,我这一念是公心还是私心,不可以有任何私心。有私心,即使你做对了都是错的;有公心,做错了也是对的。当然如果有过失,我们自己应该忏悔。可是只要无私,佛菩萨都会来帮助我们,在必要的时候都会提醒我们,我们可以免于犯错。下面第三十一条: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知足惭愧。去恶就善。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吃素印经。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30 10:33 , Processed in 0.110395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