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习慈善,除了要有慈悲心的基础还需要落实到行动中。其中包含六个项目,又称六度。 (1)布施:有财布施和法布施之分。财布施属于物质慈善,法布施属于心灵慈善。 佛教认为,后者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物质慈善只能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而心灵慈善才能让人彻底解除烦恼痛苦,解除生命的痛苦之因。否则,即使物质困难解决了,却没有良好的心态,一样会制造种种问题。事实上,确实有人在接受捐助后产生依赖心理,进而引发懒惰、贪婪、不诚实,甚至故意欺诈等不良习气。所以说,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后,心态健康才是最究竟的。 (2)持戒:即从事慈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三个原则。一是止恶的原则,不能夹杂任何不良心理或不法行为;二是行善的原则,善行必须立足于慈悲心,而不是为了沽名钓誉;三是饶益众生的原则,确定自己所做的事可以为众生带来利益,而不是一厢情愿地让对方接受自己“帮助”。 (3)忍辱:在从事慈善的过程中,我们会面对各种处境,包括对方的不理解、不接受,或是在社会上遭遇诋毁,被人说风凉话,甚至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也因此受到影响,等等。 忍辱是告诉我们,不论面对什么处境都能安然接纳,最关键的,是不因此心生嗔恨,不陷入委屈、愤怒等负面情绪中。 (4)精进:和世间任何事情一样,从事慈善也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如果没有勇猛强大的发心,没有百折不挠的毅力,很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就心生退意。这就需要真正认识到慈善的意义,以此作为精进的动力,遇到困难就解决困难,遇到挫折就加倍努力,才能发长远心。 (5)禅定:是让心安住在慈悲的状态中,并始终保持稳定,而不是被各种境界带着跑。且不说世间五欲尘劳的诱惑,即使在慈善领域中,同样存在各种包装过的名利陷阱。如果没有相应的定力,就会被这些境界左右,与慈悲的初心渐行渐远。 (6)智慧:就是在般若智慧的指导下从事慈善。《金刚经》中,佛陀特别针对菩萨如何修习布施加以指导,让人们在布施过程中,不要落入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既不陷入我执,也不陷入对众生的执著,而是本着平等慈悲之心,根据对方的需要,以无限、平等、无所得的心去利益众生。 这么做的时候,才能像《金刚经》所说的那样:“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反过来说,如果内心充满我执,无论布施了多少钱财,所获福德都是有限的,更无助于自身心行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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