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049|回复: 0

[大德开示] 东北净慧法师发愿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2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布施网共修 于 2017-9-26 06:28 编辑

发愿文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西方极乐世界大慈大悲阿弥陀佛;东方净琉璃世界消灾延寿药师佛与十方诸佛: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大智文殊师利菩萨;大行普贤王菩萨;大愿地藏王菩萨;未来佛弥勒菩萨与十方诸菩萨:


    昔十方诸佛因地行菩萨道时,皆发大愿,度脱众生。弟子受持诸佛所发大愿,并孝行诸佛行菩萨道,再发大愿,度脱末法众生。

    第一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在朝为官吏之人,因贪赃罔法,挥霍无度以及滥施国政,欺民害民,或指使他人毁佛塔像,禁教逐僧等,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争讼多病,被人轻贱,当命终时,将为横生,酬还业债。若闻我名,至心称念,由是力故,所有恶业,悉皆消灭,无讼无病,被人尊重,不受横生,乃至菩提。

    第二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国王、将军等人,为争霸发动战争杀无量众生,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短寿多病,常遭三灾八难之苦。若闻我名,至心称念,由是力故,所有恶业,悉皆消灭,无病长寿,不遭诸难,乃至菩提。

    第三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制造各种武器之人,特别是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为统治者用来发动战争,杀无量众生,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短寿多病,或为三灾所苦。若闻我名,至心称念,由是力故,所有恶业,悉皆消灭,无病长寿,不遭诸灾,乃至菩提。

    第四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造贩本帖涉嫌刑事犯罪类广告,见者请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举报!之人,以及为求暴利,严重污染环境者,伤人慧命,毒人身命,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顽愚痴迷,吸毒遭灾。若闻我名,至心称念,所有恶业,悉皆消灭,聪明勤慧,远离毒难,乃至菩提。

    第五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造假贩假以及广称无有因果,强霸人财,投毒、放火、毁田烧山者,坑害众生,祸国殃民,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五根残疾不全。若闻我名,至心称念,由是力故,所有恶业,悉皆消灭,得健全身,乃至菩提。

    第六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以影像、书报、刊物等赞叹淫欲,以及唆使她人卖淫之人,侵害青少年心灵,使之损身丧志或犯罪,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轻贱下流,不得如意眷属。若闻我名,至心称念,由是力故,所有恶业,悉皆消灭,人身尊贵,得如意眷属,乃至菩提。

    第七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遗弃父母、子女(包括性别鉴定堕胎)以及贩卖人口之人,丧失天伦,坏世风气,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鳏寡孤独,贫穷下贱。若闻我名,至心称念,由是力故,所有恶业,悉皆消灭,人和富贵,乃至菩提。

    第八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以赌或设骗局等诈财以及抢偷之人,使被骗抢之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以及丧命,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贫穷体残,常被人求其长短,若闻我名,至心称念,所有恶业,悉皆消灭,常得富贵,乃至菩提。

    第九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念佛之人,生在末法,因业报被邪魔鬼秽惑乱颠狂,无证谓证,未得谓得,欺侮众生,大妄语成,或现僧像行骗,以及赞叹淫欲,淫淫相传,坏我佛法者,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多生邪见之家,不信三宝。若闻我名,至心称念,所有恶业,悉皆消灭,信奉三宝,得法修行,乃至菩提。

    第十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住伽蓝或外道白衣,为求供养故,专说邪法,自创邪教,现假神通,自称是某佛转世,能知某方有灾等人,迷惑众生,误人正信、正修、正行,毁人慧命,让人自毁家财等。造做种种恶业,当堕地狱。设得人身,邪见阴人,貌丑顽愚,常背骂名。若闻我名,至心称念,所有恶业,悉皆消灭。正信三宝,乃至菩提。

    第十一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愿无量众生闻我名者,见我像者,皆心生欢喜。乐持我名,愿生我土。乃至命终时,心生一净念者,我即带领百千菩萨前来接引,化生见佛,直至菩提。若不尔者,弟子誓不得菩提。

    第十二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愿我国土功德庄严,正法久住,无有像法、末法。无有诸天及声闻、缘觉诸智慧不足之人。所有众生皆具行菩萨道之人,具足菩萨智慧,具足菩萨种性,具足菩萨明杰,具足菩萨妙音,具足菩萨清静,具足菩萨勤行,具足菩萨愿心,具足菩萨法藏,具足菩萨安乐,具足菩萨无碍,直至菩提。若不尔者,弟子誓不得菩提。

发愿人:释净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30 09:04 , Processed in 0.115949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