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114|回复: 1

转贴:关于“自修法华七”(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华经》者,大乘顿觉,无师自悟,疾成佛道。一切世间,难信法门。凡是一切新学菩萨,欲求大乘,超过一切诸菩萨,疾成佛道,须持戒、忍辱、精进、勤修禅定,专心勤学“法华三昧”。9
智者大师《法华三昧忏仪》也说: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浊恶世中,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诵大乘经者,欲修大乘行者,发大乘意者,欲见普贤菩萨色身者,欲见释迦牟尼佛多宝佛塔、分身诸佛及十方佛者,欲得六根清净、入佛境界通达无阂者,......欲得破四魔净一切烦恼、灭一切障道罪、现身入菩萨正位、具一切诸佛自在功德者,先当于空闲处,三七日一心精进入法华三昧......。所以者何?此《法华经》是诸如来秘密之藏,于诸经中最在其上,行大直道无留难故。10
但在专修《法华经》的方法上,慧思大师依据《法华经·安乐行品》,著《法华经安乐行义》,分为“无相行”和“有相行”两种,无相行就是观照实相,当下无念,所谓:“一切诸法中,心相寂灭,毕竟不生。”有相行就是诵《法华经》散心精进,所谓:“不修禅定,不入三昧,若坐、若立、若行,一心专念《法华》文字,精进不卧,如救头然。”这是慧思大师对《法华经》的修行方法所做出的开示。智者大师在慧思大师这两种“行”的基础上,又加入更多的关于“忏仪”方面的内容,完成了“法华三昧忏仪”的修行方法,从而成为天台四种三昧当中最具特色的“半行半坐三昧”。
这个“法华三昧”的名称,便是出自《法华经》卷七〈妙音菩萨品〉11与《法华三昧经》12等。据《隋天台智者大师别传》记载,智者大师于光州大苏山入法华三昧前方便,获得初旋陀罗尼13,再根据他自己亲自证得的经验以及佛经的记载,撰述了《法华三昧忏仪》一文。而关于“法华三昧忏”的修行,在天台教学史上,真可谓屡见不鲜、前赴后继!历代祖师大德们几乎没有不修法华三昧忏的。其中,宋代四明智礼大师的苦修情景特别感人,据《佛祖统记》卷八〈知礼传〉记载,宋·天禧元年(1017),知礼与异闻等十人,结修法华忏,誓于三岁期满,焚身供养《法华经》。后来幸亏有许多朝廷官员及诸山长老致书劝请住世,才没有舍身。14这可视为慧思大师所谓“不顾身命”的写照了。
《法华三昧忏仪》的行法非常周备,后又经过唐代湛然大师《法华三昧行事运想补助仪》的进一步完善,就显得更为圆满了。法华三昧是天台宗禅修的重要方法,被称为是“天台圆顿止观行法之重要代表”15。因为这个方法是属于集体共修的,在人数上也没有限制,只要发心愿意修持就可以参与。所以整个修行的仪式,都显得非常隆重,诸如修行的前方便就要供养三宝、严饰道场、净诸衣服等,而正修的时候,也要严净道场、洗净身手、佛前设供、奉请三宝、梵呗赞叹、齐声礼佛、说罪忏悔、行道旋绕、读诵经典等。这些在集体共修的时候,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庄严气氛,能促使修行者的身心消融在庄严肃穆、宁静明亮的行住坐卧之中。其具体行法,可以拜读智者大师的《法华三昧忏仪》16,参考法藏法师的《天台禅法的特质》17一文,这里就不多介绍了。
隆重的修行仪式对集体修行来说,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意义。然而,对于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现代人来说,除了专门从事佛法修行者外,想要集合一班志同道合,又都能够读诵《法华经》的人一起修行,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就拿出家的修行者来说,想以专门修行办道为目的,又都能够对“法华七”生起绝对信心,而进行集体的“法华七”的共修,似乎也不多见了。而在这样的年代里,如果有人能够选择一个适当的时间,进行一番克期取证,倒是更为便捷、实惠。尤其是在一个人“自修法华七”的时候,毕竟还是显示不出集体的那种庄严肃穆、气势磅礴、浑然天成的氛围来,如果也依据那些繁琐的仪式来进行,恐怕不但达不到集体共修时的互动感染的效果,而且连自修的那份单纯朴素的感觉也将随之消失,那就更划不来了。但是,个人自修“法华七”的时代需要,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又不可回避。故而我们只能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顺应时代的潮流,做出现在最如法的选择了。
所以,“自修法华七”的根本依据就是《法华经》,以及天台宗的《法华经安乐行义》、《法华三昧忏仪》,同时也参考现在所流行的“法华七”的行法,并就个人自修的特点,对隆重繁琐的仪式进行浓缩和洗练,力求做到既能够如法行持,又可以获得真正的功德利益。
发表于 2017-4-1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

南无妙法莲华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7-3 17:01 , Processed in 0.278917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