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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瑛大师大乘起信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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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身即一心之异称。名异体同。故曰即此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下别显色心不二。色从心起。色即是心。以事揽理成。全事即理。故云以色性即智。色体本空。无形可得。说名智身。智乃本觉心智也。此显性色真空。妙有非有之义。○又心能现色。心即是色。以理能成事。全理即事。故云以智性即色。如水遍在波中。水性即波性。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此显性空真色。真空不空之义。正由真心无碍。故得空色无碍。所现之色。无有分齐。自他身土圆融。而不相妨。如帝珠网。重重即入。互遍互含。由理事无碍。故得事事无碍。此非妄识分别能知。皆是真如大自在用也。本科生灭门竟。并上真如。乃显示正义大科。第一别释二门。显动静不一竟。



庚二会相入实显动静不异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此二门对显。会生灭门。染净诸相。即真如门。平等实性。不必离相觅性。乃即俗即真。动静不异。性相一如也。所谓下。释即入之义。不必向别处下手。即观察五阴。色心二法。色阴是色。受想行识是心。先观色法。六尘境界。举外色为所观境。境从心起。离心毕竟无相可念。○次观心法。有法喻合三。法中以受想行识。为所观境。非独色法无相。即心法亦无形相。楞严经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现物。既为所现。本无自体。如像依镜现。像体即是镜体。十方求其心相。终不可得。○又如二祖求达摩初祖安心。祖云将心来。与汝安。二祖曰。觅心了不可得。正由无相。故不可得。喻中举迷人。迷东为西。正迷之时。妄自错认。而方实不转为西。迷方原是正方。无有西相可得。○众生亦尔下法合。由最初一念无明迷故。于真净心中。妄起种种梦念。不知心实不动。由来离念。若能起观照般若。照见真心实相。本无受想行识。念相可得者。即得顿悟一心之妙。随顺入真如门矣。此以如如智。契如如理。全相即性。动即无动。一大科显示正义竟。



戊二对治邪执二  己一就本总标  二别明治障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邪执虽多。我见为本。根本既伐。枝末自枯也。



己二别明治障二  庚一对治离  二究竟离  初中二  辛一标列  二辨相



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我者。主宰之义。计五蕴身中。实有主宰。妄执为我。有我则必有人。人我对待。谓之人我见。如若我见既亡。则人见亦泯矣。○问。此下所述。并于真如法上起计。非于五蕴身中起执。云何说人我见耶。答。此有二释。一谓此等乃是佛法内。初学大乘凡夫。人我之见未亡者。迷教妄执。随言执义。不解如来说法旨趣。非是外道所执。乃从能执人得名。故云人我见。亦云人我执。○二谓如来藏中。有本觉义。即是当人。于上妄计。执为能证。故云存我觉我。此是菩萨所执。令属前义。○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实有生死可断。实有涅槃可证。生死涅槃。为我所计之法。故曰法我见。此二乘人所执也。一标列竟。



辛二辨相二  壬一人我见  二法我见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



此先总标。下方别解。五种执中。不出空有二边。前二于空谬执。后三于有倒知。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



此执顽空为法身也。先叙起执缘。因众生不达法身无相之理。但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执佛实有色相可见。故说法身毕竟寂寞。清净无相。犹如虚空。以破彼执也。



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次明所执相因不知经中所说。为破除著相之故。闻而不解。迷彼说意。舍一执转起一执。遂谓顽空是如来性。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空之相。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



后辨对治法。当知虚空之相。亦是妄法。其体本无。乃遍计所执。不是真实之法。上三句明情有理无。以虚空乃对待之法。对色显故。妄执为有。犹是可见之相。令心缘念生灭。非是绝待法身之性。此释情有也。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心外色相可得。色相既无。谁显空相。此释理无也。所谓下。重释唯心之义。以显虚空是妄非真。如楞严云。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消殒。



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此显法身是真非妄。境既唯心。无所不遍。此心即如来清净法身。广大圆满。本觉性智。究竟义者。即法法全彰。遮那妙体。岂同虚空相耶。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



此执法身为断灭也。先叙起执缘。如闻大品云。乃至涅槃如幻如梦。若有法胜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也。此等义理。不独诸法体空。即涅槃亦空。本来自空。离一切染净之相。



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次明所执相。因不知经中所说。为不了世出世法。皆假名非真。计著实有者。说毕竟空。以破彼计。由迷说意。依言生解。妄计真如涅槃。为断灭空。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后辨对治法。真如法身。有如实空。如实不空二义。如实空者。空诸妄计。远离一切心境界相。如实不空者。常恒不变。自体具足恒沙性功德相。岂同断灭空耶。前二皆堕空见。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



此执藏性同色心也。先叙起执缘。闻说如来藏性。平等一味。法法皆真。法法皆如。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即此体中。具足无量功德之相。



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次明所起执。因不知一切功德乃称性之功德。全相即性。性相一如。等无差别。由迷说意。执真同妄。谓实有色心。差别之相。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后辨对治法。当知无有增减者。唯依真如体大义说故。诸法平等。色心不二。元无差别。所云体备一切功德之法者。因对生灭染法之义。示现无漏性功德相。乃是随染幻而说差别也。又对业识生灭。染法差别。故成始觉。万德差别。藏性岂同色心差别耶。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



此执藏性有生死也。先叙起执缘。闻说一切世间诸法。皆依藏性随缘而有。藏性即所依真体。能依不离所依。故云不离真如。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次明所起执。因不解藏性随缘不变之义。染而不染。则谓藏性自性。实有世间。生死染法。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后辨对治法。重在唯有二字。藏性自体清净。故唯有称体净德。不离者。净德之相。即自体之相。不断者。自体恒常。相亦如是不异真如义者。法法全真。如金器。不异真金故。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



烦恼头数甚多。过于恒沙。曰染法者。以违真如净性故。前六种心相。皆得染名。末二句重唯是二字。以妄染理无。不同净德。喻如空华。病眼妄见。性自本无。



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此明妄不入真。真如从本以来。自性清净。一切染法不相应。能所不立。心境双泯。若藏性体中。实有染法。而使证真时。会妄归真。永息妄相者。则无是处。此反结藏性离染之义。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



此执染净有始终也。先叙起执缘生死染法也。涅槃净法也。若染若净。皆不离藏性。是故曰依。



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次明所起执。因不知如来藏随流。成生死染法。则染法全体性空。本无始相可得。遂执众生有始。于染既计有始。于净必计有终。故云以见始故。乃至还作众生等。○楞严经。富楼云。本妙觉明。与如来心。不增不减。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有为相指众生也。此同众生有始之计。又云。如来今得妙空明觉。山河大地。有为习漏。何当复生。其意以如来返妄归真。得复本来无物。妙空之体。同众生未生诸法之前。妙明觉性。平等无二。众生既从真起妄。则如来亦应从真。复起其妄。此同涅槃有终。还作众生之计。○又圆觉经。金刚藏问云。十方异生。本成佛道。后起无明。一切如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俱是执众生因性有始。如来果德有终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



后辨对治法。当知如来藏。即是一心。一心为诸法之本源。无有前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如金与矿。二俱无始。众生生死。岂有始起耶。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如仁王经云。若说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者。是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说也。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如来藏。过去无始。未来无终。诸佛断德究竟。复本心源。始本合一。所得涅槃。与如来藏相应。常恒不变。如金出矿。既已成金。不复为矿。尽未来际。不生不灭。如来涅槃。岂有终尽耶。此三皆堕有见。合前二共成五见。乃凡夫有人我见者。以六识分别。闻教谬执。不能离言得义也。一人我见竟。



壬二法我见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前叙起执缘。依二乘人。根机愚钝。如来不与说诸法缘起之理。但为说人无我理。人之所以称我者。不过积聚五阴。假名为我。离却五阴生灭之法。本无我相可得。○下明所起执。以但说人无我理。悟证我空。未说诸法真常之理。是谓说不究竟。故不了法法唯心。生死即是涅槃。妄见心外。实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求出三界。妄取涅槃也。



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后辨对治法。不独我空。即五阴诸法。亦复全体性空。生实不生。灭亦无灭。众生本来常住。人于涅槃。古德有云。幻化空身即法身。若知此义。则法执自遣矣。一对治离竟。



庚二究竟离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



妄执即人法二执。五住地惑。须要亡言绝思。妙契真如。方得究竟离。下明忘言所以。当知染净诸法。相待而成。如中论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既属对待。本无自相可说也。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



是故承上相待之故。一切法虽多。色心二字。收无不尽。若究诸法本源。唯是一真法界。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六尘境界。故非色。亦无虚妄心念。故非心。离圣见。故非智。离凡情。故非识。此二仍显非心。不著相。故非有。不滞空。故非无。此二仍显非色。能所双亡。色心互泯。如中论云。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毕竟亡言。以显真如也。



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



此会释伏疑。问。法既亡言。如来何以说出种种言教。答。而如来有所言说。皆属善巧方便。随机破执。因病设药。但以假言说。引导于众生。



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



此辨定圣意。其字指佛。趣即归也。佛之说法。或空有互破。色心并遣。或染净相遮。圣凡不立。其旨趣。皆为以言而显无言之理。令众生永离差别妄念。归于平等真如。前云。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名为真如。皆指归离念真如也。



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此反显念之当离。因念一切法。令心分别。生灭相续。不入真如。寂灭实智故。前云。若离于念。名为得入。二对治邪执竟。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己一总显名义  二分别标列  三依次辨相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首句牒名。下总显名中之义。不出立义分中。大乘二义。谓诸佛果上。所证菩提涅槃之道。原属一心三大。即大义。菩萨因中。发心修行。皆以此为所趣向。即乘义。菩萨趣向佛道。能趣之行。浅深不等。故下科分别其相。蹑解起行。故云发趣。历位取证。是谓道相。一总显名义竟。



己二分别标列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此发心三种相。通该菩萨。因行诸位。信成就发心者。正在十住。兼取十信。十信修习信心满足。名信成就。由此堪能发决定心。不退善根。进入十住初心。故云信成就发心。解行发心者。正在十向。兼取十行。能解法空。顺行十度。行既纯熟。发回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发心。证发心者。初地以上。证真如理。发自在用。前二但相似发心。后一是真实发心。二分别标列竟。



己三依次辨相即为三  庚一信成就发心三  辛一明信成之行  二显发心之相  三举发心利益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此问明发心有三意。一能修人。二所修行。三至何时得信成就。堪能发决定心。入正定聚。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众生虽多。不出三聚。分别三聚。复有多门。今约初住已上菩萨。决定不退。为正定聚。未入信位。不信因果。名邪定聚。十信位人欲求佛道。志不决定。时进时退。故本业经云。十信菩萨。如空中毛。随风转动。名不定聚。谓之毛道凡夫。今依此等人。明其修行。此答初意也。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力者力用。通指熏习与善根二种力。谓有教法资熏。及本觉内熏之力。并前世所修诸善根力。信知因果不昧。有业定招果报。故能舍恶从善。修福德分善也。厌二种生死苦。欲求如来。无上菩提道果。成菩提分。及解脱分善也。下明修行缘。依此信行得与诸佛。生生同生一处。亲承供养。修行十种信行。此答第二意也。



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发心。



首二句明时满行成。下明所感胜缘。胜缘虽多。略举三种。一种他力。二三自力。亦可同下三心。诸佛菩萨教以圣道。令发直心。正念真如。此仗他力也。或大悲内熏。愍念众生。沉沦之苦。广运悲心。多方济度。此由自力也。或因如来正法。将欲灭时。为不断佛种故。以护法因缘。能发深心。广兴饶益。乐集诸善之行。此亦由自力也。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首二句承上。如是一万劫。修行信心满足。是谓成就。故得发十住初心。善根成熟。入正定聚。毕竟不堕凡小之地。十住生佛家。而为佛子。与如来气分交接。故名住如来种中。正因者。本觉内熏之因。住位菩萨。行顺内熏之因。故曰相应。又对果说。依此所修之因。定得如来正果。因果相应故。此答第三问也。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此下举劣显胜。摄论云。诸菩萨在十信位中。修行大乘。未坚固者多。厌怖生死。慈悲众生。心犹劣薄。先明内因劣相。善根力微。烦恼惑重。真如虽有内熏之力。惑障一时难破。故虽值佛供养。倒求人天小果。而于大乘。信根不定。进退犹豫。皆内因熏力劣故。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此明外缘劣相。一行时未满。二遇缘不胜。所发四心。皆非菩萨智悲之心。见佛色相发心。如阿难见佛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是以渴仰。从佛出家。此以生灭心。为本修因。不能发明大乘。不生灭性。○供僧发心。如梁武帝造寺度僧。广兴供养。不达廓然无圣之旨。犹是人天。有漏果报。○二乘教令发心。遇师不胜。解行自卑。学他发心。他字在二乘句之下。即指二乘为他。仍然囿于小道。若指佛菩萨为他。但学其模样。未能同其心理。同其解行。同其志愿。岂下所发三心之可比耶。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此结成退失。首句指上所发四心。以信未成就。不能入正定聚。故云悉皆不定。未免遇缘成退。一明成信之行竟。



辛二显等心之相二  壬一正明三心  二问答除疑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上明发心因缘。此明所发之心。首二句牒问。下标释。妙行虽广。三心统收。故略说三也。直心者。心如直弦。不偏不倚。无诸委曲。与真如中道之理相应。故曰正念真如。此心为自利利他。智悲二行之本。故列在前。深心者。智深也。知真如具足性德。故乐修众善。称性无著。以成自利行。悲心者。悲切也。观众生真如体同。故拔挤群苦。令得菩提。以成利他行。此即大乘三聚净戒。既正念真如。则远离一切差别之念。无恶不断也。既乐集善行。则众善奉行。无善不修也。既欲拔众苦。则平等普济。无有情不度也。○亦即是彼三回向。初回向实际。次回向菩提。后回向众生。如来三德三身。皆由此故。以直心正因理心发。成法身德。深心了因慧心发。成般若德。悲心缘因善心发。成解脱德。又正念真如。契入法身清净之体。乐修善行。庄严报身万德之相。广拔物苦。示现应身净缘之用。一正明三心竟。



壬二问答除疑二  癸一问  二答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



问意但据真如理一。不知众生惑异。菩萨了知自他烦恼无尽。故法门无量。誓愿学也。



癸二答二  子一正答前问  二重显方便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答意。须假众善对治。一真方显。先喻后法。摩尼宝。此云如意宝。体无二相。具足众宝。随意所需。悉皆普雨。喻真如一相。体含众德。宝性虽净。一向埋没污泥之中。而有矿秽之垢。若人但念宝性。处染不染。不假磨治之功。终不得净。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此下法合。真如即生灭门中之本觉。其体性虽随缘不变。如实空净。以在缠有无量染垢。若人虽念真如。自性清净。不假善行。熏治烦恼。本觉无由出缠。安得离垢清净。合喻可知。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此明修善所以。因染垢无量。故须备修众善。以为对治。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此明善行称真而起。故能外除妄染。内顺真如。一正答前问竟。



子二重显方便二  丑一标征  二别释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依上三心。而起四行。第一依直心。修观照方便。无住行。二三依深心。修止作方便。自利行。第四依悲心。修大愿方便。利他行。



丑二别释



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根本即真如。方便为入道法门。依真如理。所起行。故曰行根本方便。真如有不变随缘二义。先约不变义。观一切诸法。性本无生。不执实有。以大智断惑。离诸妄见。惑断则业空。因亡而果丧。故不住生死。次约随缘义。观诸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念众生迷真逐妄。枉受轮回。以大悲熏心。人廛垂手。广修福德。种种摄化。无量众生。故不住涅槃。此皆依直心正念真如。不著空有。二利繁兴。随顺真如法性无住。修无住行也。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此止持门。勤断二恶。一未生恶。惭愧即便能止。惭者惭己。依自法力。谓自耻我欲为善人。岂可行此恶行。愧者愧他。依世间力。谓恐人厌贱讥诃。不敢亲近恶友。二已生恶悔过。自不增长。悔者悔悟。既往不谏。来者可追。不敢仍蹈前愆。此随顺法性离过。修离过行也。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此作持门。勤修二善。一未作善。发起令作。得种善根。二已作善。努力精进。增长善根。勤供养等五愿。即善根。以爱敬下。得生智益。知求佛道。又因佛法僧力下。得灭障益。善根成熟。随顺法性离痴。修离痴行也。○供养。离悭贪障。礼拜。离我慢障。赞叹。离毁谤障。随喜劝请。离嫉妒障。○又爱敬有四料拣。一爱而非敬。如母于子等。二敬而非爱。如仆于主等。三亦敬亦爱。如修行者。于三宝等。四非爱非敬。如人于怨家等。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大愿平等。即顺法性所发之愿。尽于未来。长时心也。度生无余。广大心也。令入涅槃。第一心也。此随顺法性无尽。修无尽行也。○下明起大愿意。知法性广大周遍。众生等具。无二无别。究竟寂灭者。金刚般若云。所有一切众生。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即此义焉。二显发心之相竟。



辛三举发心利益四  壬一显胜德  二明微过  三指权施  四叹实行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是心即前三心。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法身理。或依人空门。见于法身。未至深位。故云少分见也。此自利德。以既见法身。则乘大愿轮。运智运悲。初住即能示现八相。利益众生。此利他德。八相小乘无住胎。大乘少降魔。以了知魔即是佛。佛界如。魔界如。一如无二如故。一显胜德竟。



壬二明微过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先拣异地上。未名法身者。但依信力。得少分见。未证真故。以其过去下。释其所以。谓初住菩萨。留惑润生。过去之业种。未曾决断。故有变易。及随业分段微苦。末二句。拣其凡夫。谓虽有微苦。亦非业系受身。为益生故。不舍尘劳。以有大悲愿力所持。于报修短。而得自在。二明微过竟。



壬三指权施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此防难问。菩萨既离业系。愿力自在。何以璎珞本业经说。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问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答。此乃权语。非是实退。但为恐怖初学懈怠之人。策发勇猛故。



壬四叹实行



又是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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