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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开示] 劝发菩提心文讲义(圆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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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劝发菩提心文讲义
圆瑛大师著述
序 劝发菩提心文讲义 甲一 序分 甲二 正宗分 甲三 流通分
     ‘华严经’偈曰: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无差别者云何?曰菩提是。梵语菩提,华言为觉。此菩提觉,约法而言谓之心,约人而言谓之佛及众生。菩提之体,竖穷横遍;菩提之相,万德庄严;菩提之用,神化无方。在佛则全体显现,在众生则隐而未彰。惟其隐也,故须方便以发之;发之至于究竟,则为成佛。然而能发之心,未尝不是菩提,此之谓发菩提心。夫发众生在隐之菩提者,即下化众生之事也。菩提发至究竟成佛者,即上求佛道之事也。总之,皆是发菩提心也。我侪学佛,虽尚在众生数而未得成佛,幸皆具此菩提心,苟能发心,则众生可度,佛道可成,方不负此所学。此古德所以有劝发菩提心文之作也。然劝发菩提心文旧传不一,而未有如省庵大师之文之恳切详明者。大师之文,举各教邪正真伪大小偏圆诸相,及发心十种因缘,为明辨启发之资,而归结于回向极乐,以彰其效。非尤为我侪净业同仁之所宜拳拳服膺者乎!   圆瑛老法师夙以宏化为家业,屡讲此文,其弟子明如记录之,于此文义蕴诠发无遗,可谓善述者矣。圆公早岁安禅,悟明心地。长游义海,了彻灵文。殷殷以救世为心,在在以度生为急。讲座远敷于群岛,丈席接迹于诸山。龙天推出,不辞担荷。忍辱负重,道俗翕然。近以国家多难,法弱魔强,慨津梁之已疲,托文身以垂教;因取旧稿修治而厘定焉。浩斋晏晦,谢绝诸缘,唯孜孜以立言为务。而‘楞严’一经,尤为师一生精力所萃。八番讲演,心得孔多。所纂全疏,亦削稿有期。今以劝发菩提心文讲义待付手民,属圆净一言附之。谨略述因由,俾读此讲义者,藉知吾师宏教之大凡云尔。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十日 定煇李圆净谨序
  劝发菩提心文讲义   今讲此文,依照贤首宗,十门解释,略事发挥:一、总释题目 二、撰文法师 三、启教因缘 四、藏乘所摄 五、教理浅深 六、宗趣分别 七、能诠教体 八、所被机宜 九、力用殊胜 一○、别解文义:   一 总释题目   劝发菩提心文   题,为一文之总纲。文,是一题之别义。欲知别义,须究总纲。总纲若明,别义自易。如提纲,则网目自彰;挈领,则衣缕自直。是以首门,即总释题目。亦提纲挈领意也。   此题六字,应分通别二题。前五字是别题,他文非此题故,名之为别。文之一字,是通题,通于他种故。如‘龙舒净土文’、‘云栖放生文’等,皆可名文。别题,是所诠之法义。通题,是能诠之文字。文者义之表也,义者文之实也。文称于义,义随于文,文义相资,能所不离,合为题目。   又应知此题,具含人法能所。按古德七种立题,以人法喻三字:单三种(是一字),单人,如‘佛说阿弥陀经’;单法,如‘大般涅槃经’;单喻,如‘大宝积经’。复三种(是二字),人法,如‘文殊问般若经’;人喻,如‘如来说师子吼经’;法喻,如‘妙法莲华经’。具足一种(具三字),如‘大方广佛华严经’。本题明是单法立题。以菩提心,是性法;乃众生自性本具之法。劝发二字,是修法。既经劝发,必依菩提心,而起菩提行,修诸行门,求证菩提之道。题中明文无有人喻字面,故曰明是单法立题。   若以义推,实含人法能所。既有所劝发菩提心之法,必有能劝发菩提心之人。若无其人,谁为劝发?当知劝发属教,发心属机,题具对机施教之意。劝者:劝化、劝导、劝勉。劝化,如云:一切众生,当发菩提心,方能出离生死苦。劝导,如云:我等本是佛,因为无明所误,而为众生。今当返迷归悟,称性起修,上求佛道,下度众生。劝勉,如云:既发菩提心,须行菩萨道,必要经过三个难关:难行能行,难舍能舍,难忍能忍。菩提心须坚固不退。   发者:发明,发起,发展。发明:如闻劝之后,发明自性真心,即是菩提心。广大平等,一向迷而不觉,今承指示,开解明了,谓之发明。发起:如既承劝明了,即发起此菩提心。智悲并运,解行相应,蹑解起行,谓之发起。发展:如既发菩提心,而修菩萨行。则六度齐修,四摄普被。令未种善根者种,已种者增长,已增长者成熟,已成熟者解脱。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众生,谓之发展。   菩提心,即是道心。梵语菩提,此翻为道。菩提有三:一曰真性菩提,此以理为道也;二曰实智菩提,此以智慧为道也;三曰方便菩提,此以逗机施教为道也。真性,乃真如自性,圣凡同具。迷之为凡,悟之成圣。迷悟虽殊,生佛一致,平等平等。‘楞严经’云: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成佛真体。依此不特生佛无异,实则情与无情,皆同一体。在有情分上,名之佛性。在无情分上,号曰法性。今约有情众生,即是人人本具之佛性,名曰本觉,亦即如如理;真实不虚,无有变异。故曰真性菩提,以理为道也。   实智,乃真实智慧,非同世间所有世智辩聪也。世智不离生死,实智能证菩提。即称如如理,所起之如如智,亦名始觉。依此始觉智,反照本觉理,照彻心源,真实了知,即是根本智,及实智。故曰实智菩提,以智慧为道也。   方便,乃权巧施设。先鉴众生机宜,应以何身得度,则现何身。应以何法得度,则说何法。种种方便,化度众生。即从根本智起之后得智,又名差别智,及权智。故曰方便菩提,对机施教为道也。   菩提又译为觉,菩提心即自觉觉他之心。若但自觉,而不觉他,不名菩提心。故二乘之人,不发菩提心,惟大乘众生,方能得发。经云:我今发心,不为自求人天福报,声闻缘觉,惟依最上乘,发菩提心。   菩提心当云何发?须知菩提心者,从大悲起。菩萨修行,此心为先。若不发大悲之心,一切万行,无从建立。何为大悲心?视大地众生,皆为一子是也。子有饥寒疾病,为父母者,必以悲心而拔其苦。乃至不惜一切,而为其子。如能视大地众生之苦,如己一子之苦,而为设法救拔,如是之心,名大悲心。   ‘起信论’三心,亦即菩提心。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此念之所以为正者,不著二边,起智观照真如正理,即契菩提心体。二者深心,乐修一切诸善行故。好乐修习,世出世间自利利他诸善行。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以平等大悲心,拔除一切众生,分段变易二生死苦。此二皆发菩提心用。今劝发菩提心,即劝发‘起信’三心,令趣无上菩提也。   又菩提心,即菩萨心也。‘楞严经’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此心则舍己利他,大乘行愿;非同声闻缘觉,但求自利者所可同日语也。   又菩提心,即进趣无上菩提之心也。此心能自觉觉他,乃至觉满,得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心通因彻果,因中必发菩提心,果上方成菩提道。虽成菩提道,究竟不离菩提心。   文,即文言,名句文三身之一。名诠自性,如云瓶,非盆非碗也。句诠差别,如云花瓶,非油瓶酒瓶也。文诠联缀,文义相联络;如云此花瓶,是古磁,经时既久,火气脱尽,盛水养花,可以耐久,新鲜不谢。今此文,由积名成句,积句成文,能诠显劝发菩提心之义理,令生解起行故。此文,虽非经非律非论,而经律论三藏之旨,文中皆具,能成法益。一总释题目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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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撰文法师  古杭梵天寺沙门实贤撰   古杭:即今之杭州也,昔亦称武林。梵天寺在凤山门外,于有宋时代开山,明朝中兴。沙门:出家修道者之通称也。梵语沙门,译为勤息,谓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又谓识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   三 启教因缘   四 藏乘所摄   已知此文,发起因缘,有总有别。未悉藏乘,何所摄属?藏有声闻藏,菩萨藏。声闻藏,厌苦断集,慕灭修道。但求自度,速出三界。菩萨藏,解行双圆,自他两利,普度众生,齐成佛道。此文开众生之圆解,起万行之圆修,应属菩萨藏摄。   五 教理浅深   一小教:但明人空,不说法空。但求自利,不肯利生,即台宗藏教。贪著小乘,三藏学者,但证我空之理,但了分段生死。   二始教:始者初也,即大乘初门,故名为始。此教有空宗、相宗二种。若约但明诸法皆空义(为空宗),即台宗通教,当体即空,不待灭色而后空。一切身心世界,犹如空华镜像,即色即空也。若约广谈诸法差别义(为相宗),无明不觉生三细,境界为缘长六粗。多谈法相,少说法性。有成佛不成佛。亦名分教。若约从真起妄,则有六凡依正因果。返妄归真,则有四圣依正因果。即台宗别教。十界具足,差别不同也。   四顿教:不依地位渐次,亦不说法相,唯辨真性。绝相泯心,一念不生,即名为佛。顿超佛地,不历三祇,故名为顿。此教离一切相,即台宗圆教双遮义。   五圆教:总一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身毛尘刹,互相即入。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錀,故名为圆。此即台宗圆教,遮照同时义。   此文劝发菩提心,令发成佛之因心,而得究竟之果觉。佛种从缘起,正属贤首终教。文中劝人,去偏取圆,兼属圆教。五教理浅深竟。   六 宗趣分别   已知此文,教理甚深,未悉何为宗趣?贤首云:当部所崇曰宗,宗之所归曰趣。宗即是因,趣即是果。以本文而明宗趣,当以发菩提心为宗,证菩提果为趣,六趣分别竟。   七 能诠教体   已知此文,宗趣圆极,未悉何为教体?教体者,教法所依之体也。娑婆世界众生,耳根偏利,故诸佛诸祖,皆以音声而作佛事。‘楞严经’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是以音声为教体。   若徒有音声,而无名句文,如风声水声,岂能诠理?如是则当以声名句文,四法为教体。又但有能诠之四法,而无所诠之义理,如山歌野曲,岂能为教体?如是则当并摄所诠为教体。又若文若义,皆不离心,心为诸法之本,诸法不出一心。此文字字句句,都从省庵法师性海中流出。既有文字,则属事相。依终教教理,自当会相归性,而以归性为教体也。七能诠教体竟。   八 所被机宜   已知此文,能诠教体,未悉所被何机?文是省庵法师化导之教。若闻教生信发解,依教起修求证,皆谓之机。教必对机而成益,如药必对症而生效。此文劝发菩提心,乃属大乘之教理行果,应被大根众生。根机既大,智慧必大,心量亦大,于此大教,方能领荷。愿力亦大,于此家业,方克承当。大根众生,正所被之机也。如是则应小根绝分,如云龙象蹴踏,非驴所堪。若仔细研究,二乘根器,亦为当被之机。何以故?因二乘志意狭劣,但求独善其身,不肯成就众生。经此文种种劝导,耻小慕大之心,自然而生。时至机熟,必能回小向大,而发菩提心也。故此文实可普被三根。八所被机宜竟。   九 力用殊胜   菩提心,为诸心中王,具殊胜之力用。能荷担众生,及荷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发此心,可以上求佛道,可以下度众生,具足四弘誓愿,此心有如是之功能力用。然此心力,由此文劝发而生。此文由省庵法师菩提心海流出,故此文有殊胜之力用也。九力用殊胜竟。   十 别解文义   将本文全篇,仿照诸经,分为三分。   甲一 序分 自开篇至方得名为真正发菩提心也止。   二 正宗分 自此菩提心,诸善中王,至是为发菩提心第十因缘也止。   三 流通分 自十缘备识,至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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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甲一 序文 (叙述发起之意)      乙一 先叙修行心愿为本   不肖、愚下、凡夫、僧、实贤,泣血稽颡,哀告现前大众及当世净信男女等!唯愿慈悲,少加听察!   首句自谦之词。不肖表其非贤;愚下谓非上智;凡夫愧非圣人。因对涅槃法会,众前说话,未敢自高。众中僧俗老幼,根机不等,或有诸佛菩萨,影响当时,或有祖师圣僧,乘愿再来。肉眼不识,故发言必宜谦逊也。   僧,实贤,梵语僧伽,简称僧,译云,和合众,乃出家修行者之通称。和合有二:一理和,谓十方同聚会,个个学无为,同证无为之理也。二事和,有六: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出家人,故称六和僧。实贤,法师之法讳。字思齐,其师为取如是名字,意望见贤思齐。法师出家后,参学具足,宗教兼通,解行相应,智悲双运,发大乘愿,行菩萨道,归心净土。临终往生,上品上生,实预圣贤之列,诚不负师之所望也。   惟愿慈悲,少加听察者:愿即法师心愿,亦即菩萨弘愿,愿度无边之众生。故惟愿大众,发慈悲心,勿以人废言,对我所言,少加听察。若但听而不察,听同不听,未能得益。听者听闻,是闻慧;察者思察,是思慧。既能从闻而思,必能从思而修,故愿加思察,定能发菩提心,而修菩提行也。   尝闻入道要门,发心为首。修行急务,立愿居先。愿立,则众生可度;心发,则佛道堪成。苟不发广大心,立坚固愿,则纵经尘劫,依然还在轮回。虽有修行,总是徒劳辛苦。   此即叙修行心愿为本也。尝闻者:表文中之言,非出己见,乃尝闻大乘经中,有如是说,今者代佛宣扬。入道要门:即欲入菩提道之要门,又入佛知见道之要门,不在他处,首在发菩提心。此心既发,即开佛知见,方能修行。而修行紧急之务(事也),立愿居先,行无愿不成,必至退转故。   心发,则佛道堪成:心即菩提心,此心为正因佛性。正因理心既发,则了因慧心,缘因善心,自可相继而生。正因佛性本具,众生多皆埋没于五蕴山中。今承开示,既发菩提心,则正因理显。再加了因佛性,缘因佛性,悟修之力,则本觉正因佛性出缠,成等正觉。故曰:心发则佛道堪成。   苟不发广大心,立坚固愿:此反显发心立愿,为修行之根本,本立而道生。苟不发广大心:如发心持五戒,修十善,求人天福报。如发心断见思惑,出三界狱,求声闻乘。如发心乐独善寂,得自然慧,求缘觉乘。此皆非广大心,都是只求自利之心。   广大心者:即平等慈悲心是也。慈心能与乐,悲心能拔苦。如世间父母之于子女,皆有慈悲心,要令子女得安乐,离痛苦。但此心不平等,何以故?如对他人子女,任从饥寒交迫,疾病萦缠,漠不关怀,故非广大心。若能视大地众生如一子,平等慈悲,乃名广大心也。   末四句,承上若不发广大心,立坚固愿。则纵使经历尘点劫数,不能了脱生死,依然还在轮回。虽有种种修行,如‘楞严经’所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诸天魔王,及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二本:一妄本,依识心所修。二真本,依菩提心所修。不发菩提心,不成菩提道,岂非徒劳辛苦耶。   故‘华严经’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忘失尚尔,况未发乎?故知欲学如来乘必先具发菩萨愿,不可缓也。   问:出世善法,何名魔业?答:‘楞严经’中,声闻缘觉,皆列五十种阴魔之内,据此可知。又波旬魔王,因中亦修十善,及未到地定。此定亦云未至定,未至初禅离生喜乐地之根本定,但修近分定(只能伏惑),故名未到地定。因不发菩提心,故报生欲界顶天,而为魔王。   忘失尚尔,况未发乎?此以轻况重。意以修行必要发真正菩提心,否则,因地不真,果招纡曲。   乙二 叙发心去取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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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丙一 举数标名  然心愿差别,其相乃多。若不指陈,如何趣向?今为大众略而言之。相有其八,所谓:邪、正、真、伪、大、小、偏、圆是也。   然字承上转下之词。上文但云必先发愿,未明当发何愿,故此须当指明,令知去取。当知发心立愿,损益利害所关。若不得明眼师家指示,不修正道,危殆孰甚。省庵法师,为宗教大善知识,其所开导,必可依从。若遇邪师邪教,令发邪心邪愿,必致堕落。古德云:一盲引众盲,相率堕深坑;岂不悲哉!   丙二 依名辨相      丁一 牒名   云何名为:邪、正、真、伪、大、小、偏、圆耶?   此牒定,邪正等八种名。用云何二字而征起之,以为下辨相之张本。邪正等,皆从发心上分别。如发心是邪心,立愿必定是邪愿,以愿从心起故。余可例推。当知发心立愿之人,邪伪者多,真正者少。   现在末法之世,法弱魔强,许多左道旁门,如空心教、无为教等,名是佛经内部极好之名词。但窃取其名,而所修之行,不依名中义理。如空心教,不观心性本空,仍执心在身内;又随心分别六尘境界。如无为教,不学六种无为之法,仍念念著有,不修净行,更有许多非法说法。此等名为附佛法之外道。以为人师,广收徒众。其传法只许两人私相授受,不许第三人观听。有云三眼不传道。又以欺诈手段,诱骗愚夫愚妇。凡欲受其法者,先要一誓词不得将教中密语,告知于人,如违愿遭重谴(或愿被雷击、或愿遭火烧、或愿被水溺)。即夫妻之间,亦不许说。此以恶咒束缚于人。如有智识之人,一闻传法,不许第三人观听,及教中密语不许告知他人,即知其非正法。何以故?如果正法,必可公开,振法螺,鸣法鼓,堂堂皇皇,那有怕人见闻之事乎?   此中八种,前四种,乃为凡夫修行开正眼。以凡夫之人,每多邪正不分,真伪不别,盲从邪教,依照伪修。后四种,兼为二乘权教示指归。以三乘圣人,抑或囿于小道,不发大心;抑或偏于事行,不明圆理;故须征释。一牒名竟。   丁二 辨相   世有行人,一向修行不究自心,但知外务。或求利养,或好名闻,或贪现世欲乐,或望未来果报。如是发心,名之为邪。   此下辨明八种相,原文分定,即为八段。此段辨邪之相。世间有一种修行之人,一向以来,发心修行,不究自心。自心,即真如自性,本有真心;不从父母所生,非同世人所认现在身内之肉团心也。   肉团心,是假非真,但假名为心,并无功能力用。我如是说,难免许多人不承认,要与我诤辩。谓此心能种种思量分别,何以说并无功能力用?答曰:思量,是第七末那识。分别,是第六意识,实非肉团心之功用。如谓此心实能思量分别,世间初死之人,肉心仍在身中,何以不思量不分别也?即此可验证肉心无用。   本有真心,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此约真谛谈空)。虽然无在,无所不在(此约俗谛说有)。犹如虚空,不在内外中间,无有何处,没有虚空。即地中尚有虚空,出土一尺,则有一尺虚空,出土一丈,还得一丈虚空,色空无碍。真心则空有无碍,二谛圆融,亦复如是。不究自心:即不肯参究此心。参既不参,安得明了?既不明了,不知依之为因地心也。   但知外务:下列利养、名闻、欲乐果报,皆外务也。或求利养,即求财利滋养;或好名闻(去声),即好虚假名誉;或贪现世欲乐,即五欲乐境。五欲有二:一财色名食睡,二色声香味触,此二种皆世人之所欲,故名五欲。或望未来果报,即望转生人间,或生天上,受福乐之果报。为如是四种发心,名之为邪。因不依正理,不修正道,贪求世间名、利、欲乐果报故也。   既不求利养名闻,又不贪欲乐果报;唯为生死,为菩提。如是发心,名之为正。   此段辨正之相,恰与上科相反。既不求利养名闻,则澹泊明志,安贫守道。又不贪欲乐果报,则少欲知足,乐出尘劳。   唯为生死:唯者独也,独为生死大事,发心修行。将生死二字,贴在额头,刻在心头,无时或忘。念无量劫来,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无有休息,实是大苦。有生则有身,有身则众苦所集,一定要把此身度了。古德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此身得度,生死方了。欲了生死,须有至悲至切之心方可。又古德云:此心未明,如丧考妣,此心既明,更如丧考妣。此即生死心切。此心是真心,未明即未悟。欲求悟明真心,其心悲切,如死父死母一样。迨此心既明,何以更如丧考妣?因既悟之后,了知本来是佛,堕落轮回。悟虽已悟,证犹未证,生死未了,故更如死父死母一样。如此乃是唯为生死。   为菩提者:为求证无上菩提也。求得实智菩提,使真性菩提,不致埋没,而方便菩提,得以成就。至于利养名闻,果报欲乐,皆非所求也。如是发心,方名为正。   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众生。闻佛道长远,不生退怯。观众生难度,不生厌倦。如登万仞之山必穷其顶,如上九层之塔必造其巅。如是发心,名之为真。   此段辨真之相。念念上求佛道者:已发上求佛道之心,念念在怀,无时或忘,不忍半途而废。心心下化众生者:亦即已发度生之愿,心心相续,要把一切众生,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闻说佛道长远:如‘法华经’所云:五百由旬,方是宝所(喻佛地)。有一导师,引导诸人,前趋宝所。因其路难行,多人半途欲退。导师不忍是辈,而失大利。乃为劝勉,前行固难,已经行至半途,退后亦难。同是一难,何如前进?无奈是辈,无志进求。导师为悯是辈,方便设一化城,劝令前进少许,即有大城,可以于中休憩。化城喻小乘方便涅槃,为小根怯弱之辈而设。今云不生退怯,即精进上求,无怯弱心也。   如登万仞之山,必穷其顶,如上九层之塔,必造其巅:此四句即是志在菩提,不肯中止化城。如是发心,名之为真。   有罪不忏,有过不除,内浊外清,始勤终怠。虽有好心,多为名利之所夹杂。虽有善法,复为罪业之所染污。如是发心,名之为伪。   此段辨伪之相。伪者,虚也,假也。有心而造曰罪,无心而造曰过。凡有罪过,理宜忏悔除灭。今日不忏不除,则无惭愧心,甘居下流也。内浊,即具足贪嗔痴,浑浊自性。外清,即矫现戒定慧,清净之行。始则精勤修习,终则懈怠废弛,虚度时光矣。   众生界尽,我愿方尽。菩提道成,我愿方成。如是发心,名之为大。   此段辨大之相,乃言心愿广大。众生界,即有情众生之界。‘楞严经’云:世界,众生,业果,三种相续不断,无有穷尽(众生业不尽,而依业受报,故众生界不尽)。设言众生界有尽,我愿方尽,以无众生可度,故度生愿毕。   菩提道成:即圆满菩提,佛道成就。福足慧足,已成两足之尊。自觉觉他,已得究竟满觉。佛道既成,我愿方成。如是发心,名之为大。   观三界如牢狱,视生死如冤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如是发心,名之为小。   此段辨小之相。观三界如牢狱,观者以智观察。三界:一欲界。六欲以下,五趣众生,有男女雌雄,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未曾离欲,故称欲界。二色界。六天以上,四禅天中,初禅(梵众、梵辅、大梵)三天,二禅(少光、无量光、光音)三天,三禅(少净、无量净、遍净)三天,四禅(福生、福爱、广果)三天,此天复有无益外道天,及五不还天(无烦、无热、善现、善见、色究竟),即三果阿那含,寄居其中。彼诸四禅,四位天王,徒有钦闻,不能知见。以上十八天,皆名色界。此色非是欲色,但是仍有形色而已。第四禅凡夫天,有欲灭色归空,故有四空天。三无色界,即四空天。不特无欲,而且无色,惟余识神、故称无色界。三界是六道众生依止之处,惑业未空,轮回未出,要在三界内,受果报身,无自由分,故曰如牢狱。五阴色身,是小牢狱。三界,是大牢狱。   视生死如冤家:生死逼迫,是为大苦,喻如冤家,能令受苦,必欲离之。欲离生死苦,故修诸道品,断界内烦恼。但期自度,无广大心,不能度人。如是发心,名之为小。   苦于心外,见有众生,及以佛道,愿度愿成。功勋不忘,知见不泯。如是发心,名之为偏。   此一段辨偏之相。偏者偏于二边,不归中道。或善于有,或著于空,皆谓之偏。若于心外,见有众生,及以佛道,此著于有,有凡有圣。于众生则愿度,于佛道则愿成。与上真心文中所说: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度众生,同一大乘菩萨道,智悲双运之作略。何以说其为偏?只因未明中道实理。   若知自性是众生,故愿度脱。自性是佛道,故愿成就。不见一法,离心别有。以虚空之心,发虚空之愿,行虚空之行,证虚空之果;亦无虚空之相可得。如是发心,名之为圆。   此一段辨圆之相。若知知字,是智照现前,才能了知。自性,是当人自心本性。此性迷时则为众生,悟时则成佛道。因知自性是众生,故愿度脱。自性是佛道,故愿成就。众生佛道,皆不离自己心性,故不见更有一法,离心别有。若见心外有法,即非正见。   以虚空之心,发虚空之愿,行虚空之行,证虚空之果:此虚空二字,莫作虚空相解,若作相解,何为空愿空行空果?纵有所说,总是不当(去声)。当以义解,以字依也。虚空者,广大义,即是依广大心,发广大愿(众生无边誓愿度、佛道无上誓愿成),行广大行(六波罗密行),证广大果(大觉极果)。上即无修而修,无证而证。亦无虚空之相可得,即是修即无修,证亦无证。如是发心,名之为圆。   二依名辨相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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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丙三 指示去取   知此八种差别,则知审察。知审察,则知去取。知去取,则可发心。   知此邪正、真伪、大小、偏圆,八种心之行相,差别不同,则知自己审度思察:邪伪小偏,四种不好;真正大圆,四种是好。既知审察好丑,则知去取。不依曰去,依之曰取。既知应去应取,则可以发心,自不至有所错误。   云何审察?谓我所发心,于此八中为邪?为正?为真?为伪?为大?为小?为偏?为圆?   此征释上文则知审察一句。云何句征起,谓下释成审察之意。   云何去取?所谓去邪,去伪,去小,去偏;取正,取真,取大,取圆。如此发心,方得名为真正发菩提心也。   此征释上文则知去取一句。云何征起,所谓下释成去取之法。邪伪小偏,四种应去。正真大圆,四种应取。如是发心者:如是二字,指法之词,即指应去者去之,应取者取之。如是所发之心,方得名为真正发菩提心也。菩提心,是成佛种子。此心既发,成佛有分。故省庵法师,撰文劝人发菩提心也。一序分竟。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叹德明缘   此菩提心,诸善中王。必有因缘,方得发起。   此下正宗分,乃是文中真正宗要之理。菩提心三字,即一文之正宗。菩提心,是第一心,故为诸善中王。诸者众也。善有世间有漏善,出世间无漏善。有漏善,如五戒,是人道因,为人善。十善,是六欲天因,为欲界善。四无量心,及不动业(禅定),为色界善。灭色归空,修习空定,是无色界因,为无色界善。此皆不了生死,不出三界,是为有漏善。   无漏善,如四谛(声闻所修,为小乘善)、十二因缘(缘觉所修,为中乘善),此二能了分段生死,能出三界。六度(菩萨所修,为大乘善)、菩提心(诸佛所修,为佛善),能了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证大涅槃。故以菩提心为诸善中王。   菩提心,即得成菩提果觉,因地心也。此心为众生正因佛性,人人本有,个个不无,即是成佛种子。经云:佛种从缘起,故曰必有因缘,方得发起。一叹德明缘竟。   乙二 标数列名   今言因缘,略有十种。何等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师长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众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灵故。八者、忏悔业障故。九者、求生净土故。十者、为念正法得久住故。   三者、念师长恩故。虽有父母,生我此身,若无师长教诲,则知识不开,焉知礼义?佛法不懂,那能修行?若不修行,则佛恩亲恩,皆不能报。故念师长恩第三。   四者、念施主恩故。此条似对出家众说。虽有父母生我身心,师长教我佛法。若无施主布施供养,则终日求谋衣食,那能安心办道?施主能成就我道业,故念施主恩第四。   五者、念众生恩故。此有三种:一、众生类广,自我从无量劫以来,舍身受身,必有经生父母。则我有过去无量父母,未出轮回,必在六道。我无宿命通,不能知识。则六道中,有许多众生,是我累生父母,与我有恩。二、我日用所需衣食,皆赖众生供给,令我现成受用,悉皆有恩于我。三、牛为我耕,鸡为司晨,犬为我守夜,于我亦有恩。故念众生恩第五。   六者、念生死苦故。上五者皆约外恩,后五者皆约己事,一一无非切己之事。念生死苦,即念念起智观察,现在此身,不是长生不死之身。寒暑迁流,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销殒,终归磨灭,必有死亡之日。死后并非离三界,而免轮回,依然还要随业受生。生死死生,无有休息,是为大苦。故念生死苦第六。   七者、尊重己灵故。己灵,即自己灵觉之性。此性为众生本有之佛性,在众生现前身中,灵灵不昧,了了常知。既是佛性,必宜尊重,勿令永埋在五蕴山中。发心修行,令其内脱身心,外超世界,出离生死,如鸟出笼,自在无碍,庶不辜负。故以尊重己灵为第七。   八者、忏悔业障故。承上如要不负己灵,必宜忏悔业障。忏者,忏其前愆;悔者,悔其后过;即改往修来之义。众生有三障:一惑障(粗细迷惑心能为障),二业障(身口意所造诸业能为障),三报障(依正苦乐二报能为障)。今但云业障,举中摄取前后;即是忏悔三障,永断生死。故忏悔业障为第八。   十者、为念正法得久住故。正法者,对佛所说之教理行果,而能信解修证,是为正法。若但有教理行,而证果者少,即是像法。若但有教理,而无行果,即是末法。为念如何能令正法得以久住,必宜真正发菩提心。信大教,解大理,修大行,证大果,则正法得以久住。如上,五恩皆能得报,生死可了,己灵不负,业障可除,净土得生,故以为念正法得久住为第十。二标数列名竟。   乙三 次依征释      云何念佛重恩?谓我释迦如来最初发心,为我等故行菩萨道,经无量劫,备受诸苦。   我造业时,佛则哀怜,方便教化;而我愚痴,不知信受。我堕地狱,佛复悲痛,欲代我苦;而我业重,不能救拔。   念我往昔造诸恶业(五逆十恶诸不善法)时,佛则悲哀怜愍,种种方便教化。而我愚昧痴迷,不知信受,不肯改恶从善。恶因既积,苦果难逃,故堕地狱,备受恶报。佛复悲伤痛惜,欲代我受苦。无奈我业深重,自作还应自受,不可替代,不能救拔。   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种善根。世世生生随逐于我,心无暂舍。   我罪报既毕,得生人道,佛则转悲为喜。以者用也,用种种权巧方便,即说五戒十善之法,令我得种善根,不堕恶趣。世世生生,随逐于我,种种教化提携,令我善根得以增长。奈我障重,不肯受化。佛心亦无暂时弃舍于我,是则佛恩何等深重。   佛初出世,我尚沉沦。今得人身,佛已灭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预出家;何障而不见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   如是思惟,向使不种善根,何以得闻佛法。不闻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邱山难喻。   如是指上悲庆之余,心中思惟,还是夙生已种善根。向使下四句乃反显,不种善根,难闻佛法。不闻佛法,焉知常受佛恩。佛之恩德高大,邱陵山岳难以为喻。   自非发广大心,行菩萨道,建立佛法,救度众生;纵使粉骨碎身,岂能酬答。是为发菩提心第一因缘也。   丙二 念父母恩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十月三年,怀胎乳哺;推干去湿,咽苦吐甘。才得成人,只望绍继门风,供承祭祀。   首句征,下文释。念,乃能念之心,因也。父母恩,即所念之事,缘也。由此因缘,能发菩提之心。哀哀是悲感之意,念及父母,心生悲感。我之受生,秉质陶形,全由父母,何等劬劳。既生之后,还负许多责任,其恩难以言喻,儒云昊天罔极。   十月三年四句,偏重于母恩。吾人托生人道,由往昔业缘,与父缘母缘,三缘和合,流一念爱心,为受生种子,纳第八识于赤白二渧中,而成胞胎,是谓心(八识)色(二渧)和合。居于胎藏,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母亲十月怀胎,子饮母血,母失常态,腰酸脚软,气急神昏,行动乏力,饮食无味;此十月中,何等劬劳。及临分娩,生死关头,命在呼吸。为人子者,当念及此,大发孝心。三年乳哺:乳,为母亲血液所成,将己身分,养儿躯命。推干去湿者:若儿便利,污及衣被,则推儿干处,去其湿者。又喂儿时,若食味苦,则自咽下;若食味甘,则吐与儿。其爱子之心,无微不至。   才得成人,只望绍继门风,供承祭祀:此世俗为父母之常情。见子才得长大成人,只望子能成家立业,克绍箕裘,继承先志,大振门风。供承祭祀,俾一脉香烟,可以相承不绝,亲之望子如是。为子者,必思有以慰亲心也。   今我等既已出家,滥称释子,忝号沙门。甘旨不供,紧祀不给。生不能养其口体,死不能导其神灵。于世间则为大损,于出世又无实益。两途既失,重罪难逃。   此段,省庵法师警策僧众。以己为例,故曰我等。既已割爱辞亲,从释出家,是称释子。不能学佛修行,故曰滥称。又出家修道,总号沙门(译勤息,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不能勤修三学,息灭三毒,故曰忝号。   甘旨不供,祭祀不给者:甘旨是美味,人子当亲在之日,应以甘旨是供;亲亡之后,应以祭祀为重。儒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今我等出家,于世俗子道不能尽。若能真心修行,一子出家,九祖超升,于心亦可无愧。其或不然,父母在生,不能养其口体,父母死后,不能导其神灵(即神魂灵魄)。于世出世,两途俱失,重罪实属难逃。   如是思惟,唯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众生。   则不唯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济。不唯一人父母,人人父母尽可超升。是为发菩提心第二因缘也。   此段承上,既于十方三世,广度众生。则不唯(独也)今生父母可度,即生生世世所有父母,俱可蒙其拔济。拔者,除生死苦;济者,与涅槃乐。又不唯一己父母可度,即法界众生,人人父母,尽得令其超升。超者,越三界狱;升者,登九品莲。即此念父母恩,是为发菩提心,第二因缘也。二念父母恩竟。   丙三 念师长恩   云何念师长恩?父母虽能生育我身,若无世间师长,则不知礼义。若无出世师长,则不解佛法。不知礼义,则同于异类。不解佛法,则何异俗人。   首句征,下释,乃释成师长何恩。谓父母虽能生育我身,必藉世间师长教训,方知礼义。又必藉出世师长开导,方解佛法。若无,乃反言无世间师长,不知礼义,则何异禽兽?故曰同于异类(即禽兽)。无出世师长,不解佛法,则几同流俗,故曰何异俗人。   今我等粗知礼义,略解佛法。袈裘被体,戒品沾身。此之重恩,从师长得。   我等等字,应兼指在家之众,以有粗知礼义句。粗知者,知之不精;略解者,解之未尽。袈裘此云解脱服,有九品之分,亦云大衣。佛制三衣,此衣最贵重。未受大戒,不能披此衣。今日被体,则已受大戒,故下句同,戒品沾身。品者,类也。有五篇三聚之分,大小两乘之别。戒相恐繁不录。戒舟能度生死苦海,故曰此之重恩,从师长得。   若求小果,仅能自利。今为大乘,普愿利人。则世出世间二种师长,俱蒙利益。是为发菩提心第三因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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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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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四 念施主恩   云何念施主恩?谓我等今者日用所资,并非己有。三时粥饭,四季衣裳,疾病所须,身口所费。此皆出自他力,将为我用。   首句征,下释。日用所资,总言资生之物,并非己有,都是施主布施。三时二句,指衣食。疾病一句,指医药。凡为身口所费,此皆出自他施主之力,布施于我,为我受用。   彼则竭力躬耕,尚难糊口。我则安坐受食,犹不称心。彼则纺织不已,犹自艰难。我则安服有余,宁知爱惜。彼则荜门蓬户,扰攘终身。我则广宇闲庭,优悠卒岁。以彼劳而供我逸,于心安乎?将他利而润己身,于理顺乎?   此文,看以彼劳而供我逸,将他利而润己身二句;则文中四个彼字,及他字,皆当指施主。施主是有贫富不同,省庵法师,举此贫施主与我比较,令生惭愧,令发报恩之心。   一约农夫施主,竭尽心力,躬(身也)亲耕种。迨收成时,除还(租税)所余,一年尚难糊口,犹肯布施于我。我则安坐受食,犹不称心,自必获罪。   二约织女施主。纺纱织布,频年不已(歇也)。织成卖与他人,于己穿著,犹自艰难(敝破不堪),尚能布施于我。而我则安服有余,不知爱惜,亦必获罪。   三约寒苦施主。蓬荜为门,一定茅草为屋,扰攘(不安也)终身,犹肯发布施心。而我则广宇(广大屋宇)闲庭(闲静宽敞),优悠(自得貌)卒岁(从岁首至岁暮)。以彼之劳,而供我逸(安也);以他之利,而润己身。于心不安,于理不顺。今既受已,当思报恩。   此中举三种贫穷施主,恐人怀疑,特为辨明。经中有云:今生福乐,从前生布施而来;今世贫苦,乃夙世悭贪所致。贫者能施,自可超越贫穷海。昔佛在世,有二弟子:一大迦叶,专乞贫。二须菩提、专乞富。二人见解不同,以致人生疑谤。乞贫多致疑,乞富多招谤。   或问:‘大迦叶尊者,何以专乞贫家?’答曰:‘与种善根故。因他前世悭贪不舍,无有善根,故受贫苦果报。我特向乞,令其因贫而施,得种善根,来世免受贫苦之报。’又问须菩提尊者:‘何以专乞富家?’答曰:‘与续善根故。因他前生,发心布施,善根深厚,故受富乐果报。我特向乞,令于福中修福,得续善根,来生仍得富乐之报。’因闻迦叶之言,故有世间贫施主。   自非悲智双运,福慧二严,檀信沾恩,众生受赐;则粒米寸丝,酬偿有分,恶报难逃。是为发菩提心第四因缘也。   按首句,有自非二字,犹言若不如是,则粒米寸丝,酬偿业债有分,恶报难逃。古德云:十方一粒米,重若须弥山,假如不了道,披毛戴角还。此偈,可为这三句作注脚。   丙五 念众生恩   云何念众生恩?谓我与众生从旷劫来,世世生生互为父母,彼此有恩。今虽隔世昏迷,互不相识,以理推之,岂无报效。   首句征,谓下释成众生恩。众生者,众法和合而生。外身是色阴,有地水火风,四大之法所成。皮肉筋骨为大地(有质碍故),痰泪精血为水大,周身暖触为火大,出入气息,及手足运转为风大(动则属风故)。内心是受想行识四阴,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八识之法。前五识属受阴,第六识属想阴,第七识属行阴,第八识属识阴。内外十二法,和合而生,故名众生。   今虽隔世昏迷,无宿命通,昏昧迷暗,彼此互不相识;以理推测,定有互为父母子女之事,岂无报效耶?   今之披毛戴角,安知非昔为其子乎?今之蠕动蜎飞,安知不曾为我父乎?   此段,即推测诸趣中,定有父母。且先约畜推之:披毛戴角,指牛马猪羊等。蠕动蜎飞,谓昆虫蝼蚁等。安知往昔非我父母乎?安知,即推测之意,未定之词也。   每见幼离父母,长而容貌都忘。何况宿世亲缘,今则张王难记。彼其号呼于地狱之下,宛转于饿鬼之中。苦痛谁知,饥虚安诉。我虽不见不闻,彼必求拯求济。非经不能陈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见人,何足以知此。   前二句举例,比况宿世亲缘,现今迷昧。罗汉尚有隔胎之迷,无怪乎张王难记也。第五句彼字,指宿世父母。或堕地狱受罪,苦痛谁知。或受饿鬼之报,饥虚安诉(无处可诉)。我未得天眼天耳,不见不闻。彼必向乃子乃孙,求拯求济。此六道轮回,三途剧报,非经不能陈述此事。‘阿含经’、‘大日经’、‘悲华经’、‘地藏经’等,均有言之。非佛具足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尽明),及得一切智,不能道此言。   彼邪见人:即不信因果者。不知依惑造业,依业受报,随善恶以升沉,有苦乐而不等;故曰何足以知此。印度常见外道,谓人,则生生世世为人;畜,则生生世世为畜;无有善恶轮回,是大邪见。又断见外道,谓人生一死,永归断灭,无有后世善恶果报,亦大邪见。我国学说,亦有一灵真性,化为虚空,此与断见外道相同。此等邪见,实能误人。若人既可生生为人,及一死永灭,无有后世,则推勫因果,世人何必为善,尽可作恶,岂不是要坏尽人心耶?惟望大家,辗转宣传,必宜注重因果,勿中邪毒。   是故菩萨观于蝼蚁,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常思利益,念报其恩。是为发菩提心第五因缘也。   丙六 念生死苦   云何念生死苦?谓我与众生从旷劫来,常在生死,未得解脱。人间天上,此界他方,出没万端,升沉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狱、畜生、饿鬼。   生死轮回是大苦,人多忽而不知,此文征而释之。谓我与众生,从久远劫来,随业受报,常在生死,不得解脱。人间下八句,描写轮回状况。前两句是轮回处,依报也。后五趣正报也。出没万端,即生死无量。升则生天人二趣,沉则堕三途苦趣。片刻及俄焉,皆时之短也。善恶才分,升沉立判,五趣轮转,不得久停,故曰俄焉。文不标阿修罗者,以修罗有四类受生,归人、天、鬼、畜,四趣所摄,故不标列。   黑门朝出而暮还,铁窟暂离而又入。登刀山也,则举体无完肤。攀剑树也,则方寸皆割裂。热铁不除饥,吞之则肝肠尽烂。烊铜难疗渴,饮之则骨肉都糜。利锯解之,则断而复续;巧风吹之,则死已还生。   此段与下段,皆述地狱苦境,文浅易知。惟前二句,由地狱罪毕,黑门朝出,而暮复还,铁窟暂离,而又再入,因复造地狱因,再受地狱果也。末四句利锯解之,断而复续,巧风吹之,则死已还生:因其罪重,非一锯一死而可偿,故令其续后复锯,生已再死,备经痛苦也。   猛火城中,忍听叫号之惨。前熬盘里,但闻苦痛之声。冰冻始疑,则状似青莲□结。血肉既裂,则身如红藕华开。一夜死生,地下每经万遍。一朝苦痛,人间已过百年。   前四句,八热地狱惨痛。中四句,八寒地狱剧苦。后四句,‘俱舍论’云:人间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日夜。四天王天百年,为等活地狱一日夜。故云一夜死生万遍,一朝痛苦百年。此百年,非人间之百年,合人间有一百八十万年。更有地狱时间,比此要长无量倍数者。故云:一失人身,万劫难复。又云:当思地狱苦,早发菩提心。望三复斯言。   频烦狱卒疲劳,谁信阎翁教诫,受时知苦,虽悔恨以何追。脱已还忘,其作业也如故。   造罪堕狱,频烦狱卒施刑之疲劳。阎翁甚愿众生作善,不愿众生作恶,对罪人多方教诫,谁肯听信。在阴间受罪时知苦,虽然悔恨当时不该作恶,到彼时已来不及,故曰以何追。脱已还忘:是指脱离地狱,转生人道,又忘记了地狱苦痛,其造作恶业,依然如故。所以黑门朝出而暮还,铁窟暂离而又入矣。   鞭驴出血,谁知吾母之悲。牵豕就屠,焉识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啖其亲而未识,凡类皆然。   此举轮回之证,报应不爽。鞭驴出血:事出南京金耕县养驴家。子生才三岁,而母死。其母生平未有善业,乃堕为驴,即生其家,已十六年。一日负粮食返,驴老行迟,子怒而鞭之,皮破出血。驴顾其子而悲哭,子不知其为母也,故曰焉知吾母之悲。是夜驴之神魂,托梦于其子曰:我是汝母,因窃汝父四银,故作驴以还债,今债还清,我苦已脱,今后御驴,勿痛鞭也。子惊醒,遂将驴养之,不敢使用。   牵豕就屠:昔日浙江黄岩县,有开屠户者,将欲命终,自割臀肉,啖而食之。肉尽尚不死,令子再割肉一刀方死。过三年,家畜一猪,甚肥大,重可二百斤,明日欲牵就屠杀之。其夜子得一梦,猪云:我是汝父,因在生造杀业,故罚为猪。子醒告其母,遂将此猪,畜而不杀。若不托梦,焉识猪是其父。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当时文王为西伯侯,修德行仁,人心归附。诸侯疾纣王无道,欲以文王为天子。纣闻其事,乃因文王于羑里。纣臣告王云:文王是否圣人,可验而知,请杀其子以食之,如知其为子肉,方可为圣。纣从其言,乃杀文王之子伯邑考,作羹以食之。文王食已,纣以其不知其为子肉,非圣人也,乃释之。   啖其亲而未识者:前生父母,今堕畜生,世人多皆不识,啖而食之,故曰凡类皆然。   当年恩爱,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为母,而今为妇。旧是翁,而今作夫。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天眼视之,则可笑可怜。   此段事实,人或不信,如得宿命、天眼二通,自可知见前生之事,心中不疑。昔闻道友说一故事,与此段事实相符。云有富者,夫妇二人,诞生一子,夫亡,子养数岁,聪俐非常,母甚爱之。不料母未久去世,转生同里,亦一富家为女。长大出阁,适配其前生子为妇。因前生爱子之情不断,转世而成夫妇,恩爱绸缪,亦生一子,爱如掌上之珠。一日杀鸡烹食,夫妇对酌,各取好肉喂其子。忽有一僧,从外而来,直入其室。夫妇见而惊之,斥曰:‘何故闯入人家,岂有此理。’僧回答:‘汝岂有此理。’复难云:‘云何说我无理?’僧指其夫云:‘汝杀父奸母,养冤家,岂有是理耶?’其夫闻其诬谤,心中大怒,即呼僮仆,欲殴之。僧云:‘我非妄说,何得见殴,汝所食之鸡,是汝前生之父,汝现前之妻,乃汝前生之母,汝此儿子,是汝前世冤家,长必杀汝。汝若不信,我借天眼、宿命二通与汝,令汝亲验,如若不是,再打未迟。’乃允其言,遂向碗中视之,果为其父,妻果其母,儿果宿世冤家。乃感高僧指示,信其道行,从其学道,以解昔日之冤。诚哉宿命知之,可羞可耻,天眼视之,可笑可怜也。   粪秽丛中,十月包藏难过。脓血道里,一时倒下可怜。少也何知,东西莫辨。长而有识,贪欲便生。须臾而老病相寻,迅速而无常又至。   此叙生老病死苦。粪秽丛中:指胎藏,在生藏(食未化)之下,熟藏(食已化)之上;十月怀胎,包藏在胎藏之中难过。脓血道里:即指尿道,生时在胎,要翻一筋斗,头先产出,故曰一时倒下可怜。上叙生苦。少也何知:少时知识未开,所以东西莫辨。长而有识:长大之时,六根对六尘境界,六识起分别,因好丑而生憎爱,心随境转,贪欲便生。此贪欲,乃贪财色名食睡,五欲之境,非独指色欲也。   须臾而老病相寻:此一句,叙老病之苦。须臾时之短也,一转眼而老病相寻。此身四大假合,无可爱乐。正喜年华壮盛,弗觉老迈现前。且看身体健康,岂料病魔缠绕。迅速而无常又至者:此下叙死苦。迅速时之最快也,石火电光,毋得久留。无常乃死之别名。以下十一句全叙死苦。人命无常,喻如风灯草露。今日不知明日事,上床难保下床时。几多一息不来,便成千秋永诀。但念无常,慎勿放逸。   风火交煎,神识于中溃乱。精血既竭,皮肉自外干枯。无一毛而不被针钻,有一窍而皆从刀割。龟之将烹,其脱壳也犹易。神之欲谢,其去体也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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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无常主,类商贾而处处奔驰。身无定形,似房屋而频频迁徙。大千尘点,难穷往返之身。四海波涛,孰计别离之泪。峨峨积骨,过彼崇山。莽莽横尸,多于大地。向使不闻佛语,此事谁见谁闻。未睹佛经,此理焉知焉觉。   心无常主:此心乃指六识之心,无有一定主宰,常随境转,攀缘六尘境界。类商贾而处处奔驰:类,似也,似商贾之人,出外贸易,处处奔驰,无暂停息。身无定形:此身乃指四大之身,无有一定形貌,随善恶业,受苦乐报,轮转六趣之中,似房屋而频频迁徙。舍身受身,出一皮袋,入一皮袋,改形易报,似房屋频频(常常也)迁徙(迁移)。或高楼大厦,或破壁颓垣,不得常住。   大千尘点,难穷往返之身:承上自从旷劫,生死轮回,不知经过几千万遍。譬如大千世界中之尘点,一尘一身,尚难穷尽,六道往来之身;死别生离,所出之泪,踰于海水,故曰四海波涛,孰计别离之泪。   峨峨积骨,过彼崇山,莽莽横尸,多于大地:峨峨山高貌,莽莽草多貌;喻积骨过彼高山,横尸多于大地。如上之事,向使不闻佛语,此事谁人见过,谁人闻过。未睹(看也)佛经,此理安能知觉。   其或依前贪恋,仍旧痴迷。只恐万劫千生,一错百错。人身难得而易失,良时易往而难追。道路冥冥,别离长久。三途恶报,还自受之,痛不可言,谁当相代。兴言及此,能不寒心。   以上从无始来,不知经过多少生死。生死全由贪痴所致,贪痴不断,生死不了。故曰依前贪恋五欲,仍旧痴迷不悟,只恐万劫千生,一错百错。人身难得而易失,经云: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良时易往而难追:光阴迅速,犹如白驹过隙,去已难追。是日已过,命亦随减。道路冥冥:即死后九泉路上,杳杳冥冥。别离长久:从前恩爱,到此成空。昔日风流,如今安在。   三途恶报者:上品恶业堕地狱,中品恶业做饿鬼,下品恶业变畜生。还自受之:依业受报,自作自受。痛不可言,谁当相代,兴言及此,能不寒心:此四句,如狮子峰和尚云:纵使妻儿相惜,无计留君。假饶骨肉满前,有谁替汝。生者空自悲啼痛切,死者不免神识奔驰,前途不见光明,举眼全无伴侣。过奈河岸,见之无不悲伤。入鬼门关,到此尽皆凄惨(望各熟思津梁预布)。   是故宜应断生死流,出爱欲海。自他兼济,彼岸同登。旷劫殊勋,在此一举。是为发菩提心第六因缘也。   是故二字,承上生死。既有如是苦患之故,则宜应断绝生死流,超出爱欲海。但欲断生死流,须研穷此流根源从何而起?溯流穷源,源止则流息矣。经云:爱为生死本。由爱生欲,因欲受身,爱欲为生死流之根源。果能提起智慧剑,斩断生死流之源,自可超出爱欲海之苦。   试问:智慧剑在何处?如何提起?慧剑不在他处,乃在自心。即由自心,提起慧照。观察此身,命因欲有,欲自爱生。更为照察一切诸法,本性空寂,无可爱乐。则爱心永息,而生死流断,爱欲海出矣。自他兼济,彼岸同登者:以此慧照观察之功,自行化他。个个皆提智慧剑,斩绝生死流,而出爱欲海,同登彼岸,此即发菩提心。旷劫莫大功勋,在此一举。一举者何?乃是念生死苦。生死心切,彼岸可登。昔梁武帝,礼宝志公为国师。一日请宝志公看戏,戏子更加留心,唱得好听,做得好看。帝甚喜,问国师:‘今日戏做得好么?’国师曰:‘不知。’又问:‘唱得好么?’国师亦曰:‘不知。’帝曰:‘同在看著听著,何以不知。国师云:生死事大,那里有心看戏听戏。’此即修行人,随流不变。虽同坐看戏,依然究明生死大事。帝闻言不解不信,国师请帝令明日依旧做戏,再来同看。国师次日向刑部借一应处死刑囚犯,带来看戏。对帝云:今日带一囚犯来,请帝下令,令其跪在台前,看戏听戏。更取一面盆水,令其双手扶著,顶在头上,若戏毕水不倾出,今天赦其无罪还乡;水若倾出,戏毕即在台前斩首。囚犯领旨,心中自思:今日乃生死关头,始终注意盆中水(即生死心切),戏毕并不倾出。是日戏子更加出力,做得唱得更好。国师令人将囚犯顶上水取下,要他谢帝圣恩。请帝问囚犯,今日戏做得好么?囚犯云:‘不知。’更问:‘唱得好么?’亦云:‘不知。’帝责曰:‘叫汝看著听著,何以皆云不知。’囚犯云:‘陛下!我顾著此盆水,都来不及,那里还有心看戏听戏。’于是帝始悟国师昨日之言,修行人生死事大,那里有心看戏听戏。以此而观,念生死苦,则生死心切,六根对境,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即可断生死流,出爱欲海。故曰旷劫殊勋,在此一举。是为发菩提心,第六因缘也。六念生死苦竟。   丙七 尊重己灵   云何尊重己灵?谓我现前一心,直下与释迦如来无二无别。云何世尊无量劫来早成正觉,而我等昏迷颠倒尚做凡夫?   首句征问。己灵,即人人自己本觉灵性,亦即有情分中之佛性。若能觉悟心即是佛,以此始觉智,返照本觉理,离妄证真,令本觉出缠,法身显现,而不埋没于五蕴山中(身也),是谓尊重己灵。   谓我现前一心:非指肉团心,及与妄想心,乃现前灵灵不昧了了常知,一真法界之心。直下与佛无二无别:昔有僧问善知识,如何是佛?指曰汝即是。僧于言下有省。   又佛世尊则具有无量神通、智慧、功德庄严,而我等则但有无量业系、烦恼、生死缠缚。心性是一,迷悟天渊。静言思之,岂不可耻。   此明佛身三德具足。无量神通者:神妙莫测,通达无碍,属解脱德。智慧者:佛有权实二智。实智即根本智,又名理智;照理,则理无不彻故。权智即后得智(后根本智而得有云差别智),又名事智;照事,则事无不周故,属般若德。功德庄严者:即恒沙称性功德,是为德相,庄严本有法身,相不离性,属法身德。此三德,我佛世尊已证,我等尚迷。   而我等则但有无量业系、烦恼、生死缠缚者:此明众生具足三障。无量业系:指众生所作之业,若善若恶,若粗若细,无有数量。业因即成,则这个业绳子,即能系缚众生,在六道中受苦,不得解脱;此属业障。烦恼,乃昏烦之法,能恼乱真性,故名烦恼,即迷惑心之总名。贪心、嗔心、痴心、疑心、慢心、邪见心等,共有八万四千,皆名烦恼。世人每多错解,以心中不如意谓之烦恼,非也。乃本末无明,障蔽真心,而起妄念,昏烦恼乱;此属烦恼障。生死缠缚:生死是苦果,果必由因,前烦恼障业障,皆因也。因能成果,成此生死果报,缠缚不脱;此属报障。   譬如无价珠宝没在淤泥,视同瓦砾不加爱重。   此举譬喻。以性喻珠宝,烦恼喻淤泥,灵魂喻瓦砾。自己本觉佛性,堕在烦恼之中,则名灵魂,那有贵重?故不加爱惜。   是故宜应以无量善法,对治烦恼。修德有功,则性德方显。   此承上以法合喻。既佛性堕在烦恼之中,应当用八万四千法门,无量善法,对治八万四千尘劳烦恼。末二句,修德,指修持法门之智。始觉智有功,则性具三德秘藏,本觉理方显。   如珠被濯,悬在高幢,洞达光明,映被一切。可谓不孤佛化,不负己灵。是为发菩提心第七因缘也。   此再以喻合法。如无价宝珠,虽堕在淤泥,既被洗濯,自然清净。悬在高幢之上,洞达朗彻,光明照耀,自能映被一切。被濯,合上无量善法对治之修德。洞达光明二句,合上性德方显,具足权实二智,双照理事,无所不彻,故曰映被一切。   可谓不孤佛化二句,佛从大悲心海,流出教法,化度众生。众生能依教修治自性,令己灵终不埋没,可谓不孤佛化,不负己灵矣。是为发菩提心,第七因缘也。七尊重己灵竟。   丙八 忏悔业障   云何忏悔业障?经言:犯一吉罗,如四天王寿五百岁,堕泥犁中。吉罗小罪尚获此报,何况重罪,其报难言。   忏悔有理事二忏:理忏,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实相无相、大乘真理),我心自空,罪福无主。又偈云:‘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灭时罪亦亡,心灭罪亡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事忏,则须假坛仪事相,结坛修法,身旋礼,口读诵(或经或咒或忏文或佛号),心策观。观身口意三业,累生所作众罪。今以三业,同时忏悔,承三宝慈力,及忏悔心力,一切业障,悉皆除灭。   吉罗即突吉罗(译恶作,但属身口,不属于意),是五篇戒法,第五篇之名。一、波罗夷罪(译云弃,又译断头)。如犯此罪,永弃佛法海外,为佛法所不容,又如人断头,不能再生,犯者,不得再为僧。比丘,淫杀盗妄四戒。比丘尼,加触八覆随四种,共八戒。二、僧伽婆尸沙(译僧残)。僧犯此罪,殆濒于死,仅有残余之命,须向僧众忏悔,以全残命。比丘十三戒,比丘尼十七戒。三、波逸提罪(译曰堕)。堕狱之人也。此有舍堕,与堕二种。二种合之,比丘一百二十戒,比丘尼二百八戒。四、波罗提舍尼(译曰向彼悔)。向他比丘忏悔,便得灭除之罪也。比丘四戒,比丘尼八戒。五、突吉罗(译云恶作)。所作之恶也,其罪尤轻。比丘二不定,百众学,七灭诤,合有一百九戒。比丘尼亦同。而五篇合共: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加一百。   此一吉罗,乃犯一种突吉罗罪,应堕泥犁(地狱)中受苦,如四天王天寿命五百岁。此天以人间五十年,为一昼夜。照三十日为一月计算,一月合人间一千五百年。复以十二月为一年计算,一年合人间一万八千年。五百岁,合人间九百万年。应当观察:吉罗小罪,尚获如此久长时间堕狱之报。何况重罪,其报难言。反显重罪,必招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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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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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我等日用之中,一举一动恒违戒律,一餐一水频犯尸罗。一日所犯亦应无量,何况终身历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   此叙业障深重。我等日用之中,常犯戒律。一餐一水,即煮饭烹茶,水内有虫,难免伤生害命,故曰频(常也)犯。尸罗译云戒。只就一日而论,所犯之戒,亦应(平声)无量。何况下三句反显,终身历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如普贤菩萨云:‘罪若有体相者,尽虚空界,不能容受。’   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为优婆塞戒,尚不具足。何况沙弥、比丘、菩萨等戒,又不必言矣。问其名,则曰:我比丘也。问其实,则尚不足为优婆塞也。岂不可愧哉!   当知佛戒不受则已,受则不可毁犯。不犯则已,犯则终必堕落。若非自愍愍他,自伤伤他,身口并切,声泪俱下;普与众生,求哀忏悔。则千生万劫,恶报难逃。是为发菩提心第八因缘也。   当知,乃劝导意。应当以慧照观察,了知佛戒不受则已,既受则应终身持守,不可毁犯。不犯自然无过,故曰则已。犯则有罪,定招恶报。终,谓末后结果,必致堕落三恶道也。   若非自愍愍他,自伤伤他:乃悲己以及人。身口并切者:三业同时恳切,身则虔诚礼拜,口则发露罪愆。身口二业,必由于意。声泪俱下:即形容恳切之状,普与众生求哀忏悔:上有若非二字,即谓若不如是,则罪业不消,千生万劫,堕在苦趣,恶报难逃。是为发菩提心第八因缘也。八忏悔业障竟。   丙九 求生净土   云何求生净土?谓在此土修行,其进道也难。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难故累劫未成。   首句征问,云何定要求生净土?谓下释其所以。谓此土娑婆世界,发心修行,障道缘多,助道缘少,故其进道也难。往生彼土,极乐世界,常得见佛,常闻佛法,故其成佛也易。   问:诸方佛国,多有净土;何以今解,独指极乐?答:一、依省庵法师本意。法师为莲宗第九祖,一生精进念佛,临终往生极乐。知其劝人求生净土,必是西方极乐世界。二、推阿弥陀佛本愿。诸佛净土虽同,诸佛愿力不一。弥陀四十八之愿海,专为我等苦恼众生,方便接引,令离诸苦,而得安乐,超过诸佛,故独指西方也。   是以往圣前贤,人人趣向。千经万论,处处指归。末世修行,无越于此。   然经称‘少善不生,多福乃至。’言多福则莫若执持名号,言多善则莫若发广大心。是以暂持圣号胜于布施百年,一发大心超过修行历劫。   盖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发则虽念奚为。发心原为修行,净土不生则虽发易退。   是则下菩提种,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长。乘大愿船,入于净土之海,西方决定往生。是为发菩提心第九因缘也。   丙十 令正法久住   云何令正法久住?谓我世尊无量劫来,为我等故修菩提道,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因圆果满,遂致成佛。   既成佛已,化缘周讫,入于涅槃。正法、像法皆已灭尽,仅存末法有教无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竞争人我,尽逐利名。举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义,僧是何名,衰残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觉泪下。   我世尊既成佛已,说法度生,经历四十九年。化缘周讫者:教化机缘,从始至终,先转无上根本法錀,名直显教,说‘华严’、‘梵网’。次转依本起末法錀,名方便教,说‘提胃’、‘阿含’、‘方等’、‘深密’、‘般若妙智’。后转摄末归本法錀,名开会教,说‘法华’、‘涅槃’。说法周讫,机薪既尽,应火须亡。入于涅槃,示现寂灭。   佛灭后,正法住世一千年,像法住世一千年。正法像法,解见在前。省庵法师,生于清朝,当如来灭后二千四百余年。故曰皆已灭尽。仅存末法,有教无人者:虽有如来教法流通世间,无有信解修证之人。以其邪正尚且不分,是非竟然莫辨,徒知竞争人我,尽逐利名。举目看来,如水滔滔,天下皆是。对三宝都不知,佛是何人所成,法是何等义理,僧是何以命名。佛教衰残,一至于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即常常思念及此,不觉伤心,悲泪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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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19:09 编辑

  我为佛子不能报恩,内无益于己,外无益于人,生无益于时,死无益于后。天虽高不能覆我,地虽厚不能载我,极重罪人,非我而谁。   既为佛子,当作佛事,承绍我佛家业,说法教化众生,劝发菩提心,方足报佛深恩。经云:假使(将如来)顶载恒沙劫,身为(如来)床座遍三千,若不说法度众生,是则不名报恩者。若为佛子,不能报恩,则成四无益,天地之所不容,即是极重罪人。   由是痛不可忍,计无所出,顿忘鄙陋,忽发大心。虽不能挽回末运于此时,决当图护持正法于来世。   此省庵法师,因感慨佛法衰残,忽发菩提大心。顿忘鄙陋:乃自谦之词;末运:即末法之劫运。虽然无力挽回,使同正法之时。亦决定当图护持正法于来世也。   是故偕诸善友同到道场,述为忏摩,建兹法会。发四十八之大愿,愿愿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从于今日,尽未来际,毕此一形,誓归安养。   既登九品,回入娑婆。俾得佛日重辉,法门再阐。僧海澄清于此界,人民被化于东方。劫运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则区区真实苦心,是为发菩提心第十因缘也。   僧海澄清者:众僧如海,各各持戒清净,无有染污。又众僧心海澄清,断除五浊,修诸梵行,人民悉皆被化。东方即娑婆,对西方而称。劫运为之更延;劫运当指正法之劫运,虽日一千年,当为延长。人民既已被化,自能信解修证,如同正法之时,故曰:正法得以久住。   此则区区苦心,为众生故,为正法故,是为发菩提心,第十因缘也。十令正法久住竟。大科正宗分十科之文已竟。   甲三 流通分   如是十缘备识,八法周知。则趣向有门,开发有地。   如是承上总结。十缘备(全也)识,则开发菩提心有地。八法周(尽也)知,则趣向涅槃城有门,不至错入邪伪小乘偏教也。   相与得此人身,居于华夏。六根无恙,四大轻安。具有信心,幸无魔障。   古云:人身难得,中国难生。今已得人身,已生华夏(即中国之别称),六根具足,无有病恙,四大调和,轻安顺适。具有信仰三宝之心,幸无诸魔为障,故得成就出世间志。   况今我等又得出家,又受具戒,又遇道场,又闻佛法,又瞻舍利,又修忏法,又值善友,又具胜缘,不于今日发此大心更待何日!?   唯愿大众愍我愚诚,怜我苦志,同立此愿,同发是心。未发者今发,已发者增长,已增长者今令相续。   此段乃下段,乃劝诫之意。先劝后诫。唯愿现前大众,怜愍于我,我之愚诚苦志,总望大众:同立菩提愿,同发菩提心。过去未发者,今日当发;已发者,当令增长;已增长者,当令相续不断,早得成熟,而得解脱也。   勿畏难而退怯,勿视易而轻浮,勿欲速而不久长,勿懈怠而无勇猛,勿委靡而不振起,勿因循而更期待,勿因愚而一向无心,勿以根浅而自鄙无分。   譬诸种树,种久则根浅而日深。又如磨刀,磨久则刀钝而成利。岂可因浅勿种,任其自枯;因钝弗磨,置之无用。   此两譬喻。譬种树者,久则根深;磨刀者,久则刀利。末四句劝慰。岂可因根浅而不种,任其自枯;因刀钝而不磨,置之无用。   又若以修行为苦,则不知懈怠尤苦。修行则勤劳暂时,安乐永劫。懈怠则偷安一世,受苦多生。   此劝修精进度,度却懈怠之心。修行为苦,此苦是乐之因,故曰勤劳暂时,安乐永劫。懈怠虽安,此安是危之患,故曰偷安一世,受苦多生。   况乎以净土为舟航,则何愁退转。又得无生为忍力,则何虑艰难。当知地狱罪人尚发菩提于往劫,岂可人伦佛子不立大愿于今生!?   此以善巧劝导。以净土为舟航者,即是弥陀大愿船,能普载众生同赴莲池会也,则何愁退转。又得无生为忍力者,往生净土,托质莲胞,花开见佛,闻佛说法,证无生忍,即得身口意三轮不思议业。意轮鉴机,随机施化;身轮现通,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口轮说法,应以何法得度,即说何法。则何虑艰难,只要不畏难,而大心自可任运而发。当知下勉励意。地狱罪人,尚发菩提心于往劫,岂可人伦佛子,不立大愿于今生乎。   无始昏迷,往者既不可谏,而今觉悟,将来犹尚可追。然迷而未悟固可哀怜,苟知而不行尤为痛惜。   无始昏迷:指自从最初一念不觉,妄有无明以来,将本有真性昏迷。从迷积迷,经历尘劫,往者既不可谏。而今闻法觉悟,既经觉悟,不可复迷,故曰将来犹尚可追。然世间泛泛众生,迷而未悟。不知一切众生,本来是佛,不发大心修证,固可哀怜。苟有人知而不行,明知佛是众生修成,而不肯修行,更为可痛可惜也。   若惧地狱之苦,则精进自生。若念无常之速,则懈怠不起。又须以佛法为鞭策,善友为提携。造次弗离,终身依赖,则无退失之虞矣。   此承上知而不行是大错;如何知而必行呢?若畏惧地狱之苦,一失人身,万劫难复,则精进度,自然而生。精进者,即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也。若念无常(死之别名)之速,人命只在呼吸之间,一息不来,便成隔世,则懈怠心自然不起。又须以佛法为鞭策,依法为师,以法自励。善友为提携,与诸善友,同处熏修,互相助道。造次不离佛法善友,终身依赖佛法善友,则自无退失之虞(忧虑也)矣。   勿言一念轻微,勿谓虚愿无益。心真则事实,愿广则行深。虚空非大,心王为大。金刚非坚,愿力最坚。   能发一念菩提心,即种将来成佛种。勿谓一念轻微,虚愿无益。发菩提心,是依真心修行,心真则事实。发四弘愿,乃依大愿精进,愿广则行深。世间至大者虚空,然虚空非大,还是心王为大。此心王,指菩提心,为心中之王。此心竖穷三际,横遍十方,包太虚周沙界故。世间至坚者金刚,然金刚非坚,还是愿力最坚。此愿力,即假使热铁轮,于我顶上旋,终不为此苦,退失菩提心。   大众诚能不弃我语,则菩提眷属,从此联□。莲社宗盟,自今缔好。   所愿同生净土,同见弥陀,同化众生,同成正觉。则安知未来三十二相,百福庄严,不从今日发心立愿始也。   愿与大众共勉之,幸甚幸甚!   此文劝行流通。以发菩提心,是成佛之因。既种佛种于心田,将来必结菩提之果。故愿与大众,共相勉励,努力修行。则自利幸甚,利他幸甚,故重言幸甚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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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愿常劝一切众生皆发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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