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303|回复: 6

宣化上人开示:人生如梦亦如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宣化上人开示录(二)



要离苦得乐,必须修道。内修克己复礼,外修断欲去爱。

有首偈颂,说的很有道理,现在念出来,作为参考:

不求大道出迷途        纵负贤才岂丈夫
百岁光阴石火烁        一生身世水泡浮
妻财撇下非君有        罪业将行难自欺
试问堆金等山岳        无常买得不来无
不求大道出迷途”:我们人生,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人的生命无常,事业无常,富贵无常,所谓“乐是苦的因”。世界所有的乐,在里边都有苦。要离苦得乐,必须修道。修道,首先去习气毛病。怎样去呢?内修克己复礼,外修断欲去爱。双管齐下,才能有立竿见影之效。

人是色欲而生,色欲而死,这是顺流。世俗人,顺流而行,所以生生死死无止境。出家人,逆流而行,逆则成圣。逆和世间法正好相反,世人所好的,我们修道人不好;世人所贪的,我们不贪;世人所爱的,我们不爱;世人所迷的,我们不迷。要求大道,必须出迷途。

什么是迷途?就是无明作怪,无论向那边走,都是迷的无所明了。究竟不知是怎回事?也就是迷失方向,应该走的路却不认识,尽走冤枉路。要知道:不求道,不能出迷途。若想出迷途,就要修道。

修道就要求明眼善知识的指导。善知识懂得如何教你修道,令你如何能了生脱死,令你不在轮回中打转。善知识所知所见,都是正确的,没有半点邪知邪见成分的存在。

纵负贤才岂丈夫:你若不求道,不出迷途,那就辜负你的贤才,也就是智慧德相。佛曾经说过:“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如果不修行,就不能有所成就。把自己的智慧德相辜负了,这岂是丈夫之所为呢!

百岁光阴石火灼:假设能活到一百岁,其光阴如同石火一般,转瞬即灭。

一生身似水泡浮:由生到死为一生。这个身体好像水上的一个水泡,浮在水面,在那漂来漂去,是虚妄的,没有真实性,刹那间,就不存在。何必留恋它?何必执着它?

妻财抛下非君有:等到死的时候,无论有多少钱,也买不了不死。将所有金银珠宝,统统抛下,一文也带不走。这时候,妻财不属于你所有,两手空空去见阎王。

罪孽将形难自欺:无论是杀业、盗业、淫业、妄业、酒业。种种的业,都跟着你走了。所谓“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自己没有法子骗自己。因为是你造的业,一定要自己来受报,任何人代替不了。

试问堆金等山岳:积聚的金银,等于大山之高,成为世界金子大王,富甲天下。可是死的时候,又有何用?好的子孙不需要,坏的子孙,用来造孽,反而增加罪过。

无常买得不来乎:虽然有如山岳的金银,可是你能用钱财买通无常鬼不来吗?那是办不到的。无常鬼是大公无私,不讲人情,不收红包的。

人在世上,就是这样的情形。我们出家修道,就要超出,不受这种限制。再不认真修行,还等待什么?要晓得出家的目标,就是了生脱死,超出轮回,不是在这混吃等死。各位!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要努力修行。


出自:法界佛教总会中文网-宣化上人法宝官网www.drbachinese.org/

发表于 2014-10-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真是太好了!顶礼宣公!感恩师兄转载智慧文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皈依的目标:了脱生死,超出轮回,不是在这里混吃等死.                 
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要努力修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南无华严会上佛菩萨 南无法华会上佛菩萨 南无祇园会上佛菩萨 南无莲池海会佛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清净大海众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1 20:22 , Processed in 0.149646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