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诊断死因是过敏性休克死亡 专家称药流需谨慎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尉迟国利)河北隆化一妇女在服用了药物进行流产后短时间便突然抽搐,虽经医院抢救但还没有挽回生命。经初步诊断,这名妇女是因过敏性休克死亡。专家对此建议说,在进行药物流产时需谨慎。 刘女士是河北隆化县韩麻营镇大乌苏沟村妇女。据其亲人介绍,4月3日,刘女士在得知自己怀孕后便来到隆化县妇幼保健院就诊,院方为其做了B超检查,并开了两种药物进行流产。主治大夫告诉她,前三日空腹服用米非司酮2片,第四日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3片。刘女士按照医嘱,前3日服用了米非司酮后,第四日服用米索前列醇片后感觉身体不适,出现了恶心盗汗等症状,随后其在家人的陪伴下打车来到了隆化县妇幼保健院。 对于服药地点,院方向记者介绍说,刘女士是在医院服用的药,而并不是在家中。 4月6日9时许,在隆化县妇幼保健院里,刘女士面色潮红,打寒战且抽搐,随后医生立即对其进行抢救,妇幼保健院约请隆化县医院和中医院的专家紧急施救,但两个小时后刘女士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吃了药后就死在了医院里,家属十分悲痛。 隆化县卫生局副局长王凤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隆化县专家对死因进行了初步检查,专家的咨询意见为药物过敏性休克造成的心脏骤停。对于家属所称的院方责任问题,王凤玉告诉记者,他们对此进行了初步调查,结果发现院方存在“一定的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对于患者的过敏史,主治大夫尽管进行了询问但并没有让其签字。据悉,医患双方已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据专家介绍,配合服用米非司酮和服米索前列醇两种药物是中止妊娠的一种方式。药物过敏过去也有发生过,但吃两种药无法对其进行皮试,而药物过敏与患者的体质有关系。( |